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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用”意见建议集

中国城市信用 源点credit 2022-03-29

海南代表团:建议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尚福林委员:加快推进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造假行为“零容忍”


张智富代表:建议加快信用信息相关立法进程


李秀香代表:建议将垃圾分类纳入信用惩戒框架


谭先国代表:加快社会信用立法和金融科技立法的进度


朱晓进委员:加快明确社会信用立法适用范围


马秀珍委员:创新互联网医疗监管模式,探索建立黑名单机制


许礼进委员:强化法院执行信息化,推进信用市场转型升级


彭静委员:建议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潜在暴力实施者予以警示



海南代表团:建议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海南代表团拟以代表团名义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大会提出“关于加快社会信用立法,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议”,建议通过社会信用立法为信用联合惩戒提供法律依据。


建议提出,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为责任单位,加快社会信用立法。明确信用信息范围,规范市场信用信息采集、披露与应用,健全信用信息管理,确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的内容与措施,加强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规范和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信用联合惩戒提供法律依据。

建议还提出,在推进社会信用立法的过程中需要妥善处理以下几方面问题


信用立法应当融入对市场和社会的治理因素,从而使信用机制与市场化、社会化的信息机制相衔接,构建信用领域的社会共治格局;


社会信用立法需要明确不同层级政府、司法部门及其他履行公共服务主体之间的权力边界、行为规范,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协同与配合,实现公共信用信息的有效归集、共享与公示;


社会信用立法应注意明确惩戒的标准,防止信用惩戒的泛化。


尚福林委员:加快推进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造假行为“零容忍”


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主任,原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的全面推行有助于让市场主体各自归位,明确并压实各自责任。他建议,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中,应当以更高要求和标准,加快推进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尚福林委员说,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特别是商业信用不足,仍然是当前制约资本市场发展的一个深层次问题。信用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根基,商业信用是资本归集、配置的关键基础。资本市场正在推进的很多基础性制度都离不开信用体系的支持。上市公司的信用是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同,以及市场有效定价、实现价值投资的前提保障。

 

尚福林委员认为,上市企业造假是资本市场最为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之一。这其中当然也有我国资本市场基础薄弱、企业商业信用积累不足等客观因素影响。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体系是现代化金融体系建设的关键性基础设施。同时,商业信用不会自然形成,需要靠市场和行政约束不断提升。


尚福林建议,在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中,应当以更高要求和标准,加快推进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失信惩戒,不断完善全方位信用监测评估体系,对资本市场造假行为“零容忍”,坚决打击交易环节中的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幅提高违法成本,让失信者无处遁形,让造假者无利可图。


张智富代表:建议加快信用信息相关立法进程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张智富认为,在当前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蓬勃发展以及信息主体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的背景下,规范共享开放信用信息,对促进信用信息自由流动,完善征信市场发展、保障市场主体信息安全意义重大。


因此,张智富代表对规范信用信息共享开放,促进征信市场健康发展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加快信用信息立法进程。


二是分级分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开放。

三是强化监管和信息主体权益保护。


李秀香代表:建议将垃圾分类纳入信用惩戒框架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财经大学贸易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李秀香建议,应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垃圾分类的基本法、综合法及专项法,健全垃圾分类管理法律保障体系,明确垃圾分类综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等工作,提高垃圾分类实施效率。

 

此外,李秀香代表建议,可运用大数据分析及区块链技术,建立垃圾分类的信息服务和管理平台,对垃圾分类处理过程、措施成效和社会成本等因素进行量化分析,对政策效应进行评价,并将垃圾分类与信用体系联系,让垃圾分类纳入信用惩戒框架。还可以适当建立智能化垃圾投放中心,减少或取消无效的路边垃圾投放点,避免高成本、低效率的垃圾分类模式。


谭先国代表:加快社会信用立法和金融科技立法的进度


全国人大代表,威海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谭先国结合自己的实践经验和深入调研,继2018年提交《关于加强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助推银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2019年提交《关于加强失信联合惩戒的建议》之后,今年又提交了《关于引导支持中小银行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

 

谭先国代表认为,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深层次原因在于信用难和成本贵,在于信用积累、信用发现、信用供给、信用约束等环节存在短板,在于金融服务供给的技术、渠道和模式需要改进。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方面长期努力、多维度共同发力,尤其是迫切需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尽快启动金融科技立法,这是关键性的基础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

 

为此,谭先国代表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法》,通过法律来明确信用主体范围及权利义务、信用体系框架及运行机制、信用信息界定及归集共享、守信激励及失信惩戒机制、信用服务业发展及监管等,并据此修改现行法律法规中信用相关条款,形成内在统一的法律规则,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


与此同时,加大对恶意逃废债等现象联合打击惩戒力度,规范经济金融秩序,帮助银行依法维护债权;依托大数据、区块链等数字技术,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共享和使用,用技术信任加持商业信用,构建高效率、低成本的“数字信任机制”。

 

二是尽快启动金融科技立法。针对金融科技现有部门规章的位阶较低的情况,尽快启动研究制定专门法律,明确金融科技相关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则,划定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门槛和底线,厘清监管部门职能、监管政策要求以及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营造包容开放、公平竞争、守正创新的环境氛围,为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保障。与此同时,加强对中小银行的针对性指导和支持,鼓励和规范银行同业之间、跨业之间合作,打造互促互进、互利共赢的合作生态,帮助中小银行通过金融科技赋能发展,为小微企业更好地提供金融服务。

 

三是进一步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整顿结构性存款、靠档计息产品等不规范竞争行为,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降低OMO(公开市场操作)/MLF(中期借贷便利)利率,打通“OMO-MLF-LPR-贷款利率”传导链条。继续全面降准/定向降准,释放低成本的中长期流动性。通过以上措施的共同作用,降低银行负债成本,进而降低贷款利率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朱晓进委员:加快明确社会信用立法适用范围


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认为,社会信用建设要明确责任,打破信息孤岛,“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做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

朱晓进委员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要加快立法进程,进一步明确社会信用立法的适用边界和调整范围。建议对已出台的相关条规组织专家研究论证所涉及的重要概念和内容,就公共和市场信用信息内涵与边界、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责任、信用信息主体使用和惩戒的权限等进行厘定。

二是要加强顶层设计,有序消除管理的体制机制障碍。应先在省级层面打通政务资源大数据平台、政府服务“一张网”,明确信息汇聚扎口单位,按需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共享服务。

三是要加大保护力度,守住信用信息主体权益的底线。首先要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对身份、地址、通讯等数据项目作脱敏处理。明确信息查询的权限、程序,完善查询登记制度,健全审查和纠错机制。对于法人权益信息,要进一步明确一般失信、严重失信的范围和界限,慎重对列入黑名单的法人企业进行惩戒;再次是保护信息安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四是要培养社会信用建设队伍,营造成果应用的健康氛围。加强社会信用体系队伍的法治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升道德素养,明确对因工作失误泄漏个人隐私信息的依法追究责任,斩断涉及公民个人信息泄露、收集、转卖的黑色产业链。


马秀珍委员:创新互联网医疗监管模式,探索建立黑名单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主任马秀珍建议,在各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推动和领导下,鼓励互联网医疗领域的参与者自发成立行业协会。


在统一完整的监管机制没有形成之前,积极开展行业自律自治,组织行业交流,凝聚行业共识,建立正向的行业氛围,起到自我监管的作用,降低线上医疗风险。推动行业协会建立统一的数据规范,汇总行业数据,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作为研究行业发展的工具。并视行业发展情况,把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情况作为行业发展信息,纳入卫生统计公报。

 

马秀珍委员表示,应鼓励协会建立医疗专家委员会,为线上诊疗中的新型医疗纠纷提供第三方鉴定,引导妥善处理纠纷,化解医患矛盾。

 

此外,马秀珍委员还建议探索建立黑名单机制,对于业务中反复违规的医生、危及医生安全的患者,尝试实施行业禁入,数据库进行行业内共享,发挥警示作用,保障医患双方安全;对于数据安全、个人隐私保护、防范药品灰色利益链等问题,鼓励在协会内部达成自律共识,并付诸实际行动。


许礼进委员:强化法院执行信息化,推进信用市场转型升级


全国政协委员、埃夫特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许礼进深入制造业企业调研,发现企业家们对建设诚信体系、坚守契约精神有共识、有共鸣。企业家们希望进一步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法院信用执行信息化解决执行难问题,全社会形成遵守信用的浓厚氛围。

为此,许礼进委员建议:


一是聚焦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可依法公开的信息全面向社会公开;


二是聚焦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打通各部门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网络连接;


三是聚焦推进信用市场转型升级,推动联动部门对法院提供的失信数据的网上嵌入,提高社会失信成本,倒逼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提高。


彭静委员:建议建立黑名单制度,对潜在暴力实施者予以警示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静昇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彭静建议,对于家庭暴力已追究行政责任以上的,社区、妇联部门可尝试建立黑名单制度,有效防止家暴行为再次发生。

彭静委员说,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现有制度虽然对家暴实施者明确设定了法律责任,但既有责任仅仅是对家暴实施者当次行为的评价,难以对此后的家暴行为进行有效的预防,实践中一些家暴实施者因为处罚过轻事后变本加厉的情形也经常发生。

彭静委员说,家庭暴力黑名单侧重于事后惩戒,类似于我国民事执行领域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即:凡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家庭暴力实施者将会在消费、出行、贷款、社交等方面面临诸多限制,以此对潜在的家暴实施者予以警示。“在执行过程中,社区和妇联应当结合自身职能,为司法机关积极提供被家暴者的具体线索,并配合开展相关限制措施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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