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催收之“战”,借款人从来都没有“盟友”

秦欢 源点credit 2022-03-29

催收是金融机构逾期不良资产回收的一种方式,通常会委托第三方催收公司进行。部分被催收的借款人为了逃避催收,他们选择“投靠”反催收联盟,以伪造录音、书面材料等方式向监管单位、第三方平台和媒体等进行投诉,还对催收服务工作人员进行骚扰、辱骂,试图激怒催收人员,甚至对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进行威胁。


反催收联盟的加入,让金融机构和逾期的借款人本来就紧张的关系“雪上加霜”,继而演变成激烈的催收“战场”。


Part 01

催收“战场”

在最初的“战场”,有三股势力:金融机构、催收和借款人。而催收机构明显是站在金融机构一方的,实际上就是两方“敌对”势力——金融机构对战借款人。

借款人一方:

借款人


金融机构一方:

金融机构

催收机构


不久前的的“战场”,又出现了一个中间群体,这就是反催收联盟,他们自称站在借款人一方,表面看似“势均力敌”,背后实则“暗潮汹涌”。

借款人一方:

借款人

反催收联盟

金融机构一方:

金融机构

催收公司


现在的“战场”,为了应对反催收联盟的“大反攻”,一些金融机构、催收公司、律师以及一些监管部门,开始联合起来,组建“反反催收联盟”;同时反催收联盟“战术升级”,开始“投靠”金融机构,进行两头“收割”。

借款人一方:

借款人

反催收联盟



金融机构一方:

金融机构

催收公司

反反催联盟

反催收联盟


单纯的借款人并不知道,自己昔日的“盟友”从来没有选择站在他们一方,他们选择的始终是利益,当不能再从借款人身上攫取更多的利益时,他们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金融机构的身上,开始和催收公司“抢饭碗”。


反催收联盟开始向金融机构谋求合作,他们称与其找催收公司,不如找他们,因为借款人更信任他们,并开出条件:让借款人只偿还本金的80%,同时,再向金融机构收取10%的“返点”。


一些金融机构开始妥协,与反催收联盟合作。靠着两头收割,反催收联盟成为了催收“战场”上的最大赢家。


Part 02

“战”后的不定时“炸弹”

当借款人决定“投靠”反催收联盟,就成了“待宰的羔羊”、“待割的韭菜”。反催收的惯用手段,无非是通过伪造证据,然后大张旗鼓投诉,最终达到逃避还款义务或为自身逾期辩护的目的。


反催收联盟四种“收割”手段:

向借款人收取咨询费用;

收集并贩卖借款人个人信息数据;

向借款人推销各种智商税产品;

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催收工作。

制造伪证是需要借款人向反催收联盟提供个人信息的。“单纯”的借款人常常会被逃避还款、获得利益的“欲望”冲昏头脑,毫不犹豫的就将自己的个人信息交给信任的反催收联盟。而所谓的“盟友”转手就将这些个人信息数据贩卖,进一步攫取利益。


个人信息被“盟友”贩卖,意味着借款人的个人信息遭到泄露,进而引发一系列的不良后果,会对借款人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是“战”后的不定时“炸弹”,不知道哪一天借款人就会被“炸”得“体无完肤”。


个人信息泄露危害

☑ 垃圾短信、骚扰电话、垃圾邮件源源不断

☑ 冒名办卡透支欠款

☑ 案件事故从天而降

☑ 账户钱款不翼而飞

☑ 个人名誉无端受毁

……


借款人“投靠”反催收联盟,“人财两失”还只是最轻的后果,协助反催收联盟制造伪证、实施诈骗,还会使自己“身陷囹圄”。


催收之“战”,借款人从来都没有“盟友”。不信反催收违法套路,不存拖欠款侥幸心理,积极寻求合法途径表达合理诉求,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才是正确做法。


Part 03

其实本没有“战场”

2020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一线医护人员等在信贷还款政策、逾期信用记录报送方面给予保障性倾斜。

2020年5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打击恶意逃废债”等内容,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稳金融的重要手段。

2020年10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公布,其中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取得个人的同意,并通过列举方式规定,处理个人信息无需获得个人同意的若干种例外情况。

从上述一系列出台的政策和法律来看,国家一方面加强对“恶意逃废债”的监管,有力打击违法“黑产”反催收联盟;一方面政策倾斜,给予还款能力出现问题的借款人特殊政策,还加大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


再看各大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问题的事情,是可以通过协商来延期还款或调整还款方式的,前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危机是真实的,而不是前文所说的制造伪证、利用非法手段拖欠贷款的情况。

其实,借款人与金融机构本来并不对立,而是一些恶劣的暴力催收和利欲熏天的反催收联盟将借款人与金融机构割裂开来、“挑起战争”,并从中攫取利益。


金融机构与其和催收公司、律师以及一些监管部门组建“反反催收联盟”对抗来势汹汹的反催收联盟,不如同借款人“联手”,还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同理,借款人与其“投靠”只为利益的反催收联盟,应该给予金融机构更多信任,积极主动与其协商,表明自己的态度以及还款意愿。

或许,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改变思路:在积极对抗反催收联盟的同时,也要思考如何消灭与借款人之间的隔阂,取得借款人的信任。因为,消灭这个“市场”,就能消灭其“孕育”出来的“黑产”反催收联盟。


例如,金融机构在提醒借款人按期还贷的时候,同时也告知借款人遇到经济困难要及时与金融机构联系,正面引导借款人主动协商,而不是用冷冰冰的态度将借款人“推向”反催收联盟。关于反催收联盟危害的宣传活动也应该加大,像“精准营销”一样“精准宣传”,增进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提前预防借款人“投靠”反催收联盟这类事件的发生。


化干戈为玉帛,需要继续努力。




你的在看与点赞

我都认真的当成喜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