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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动态】裴长洪: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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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长洪,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中国社科院-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研究院首席专家。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新目标

——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一点体会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并提出了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新任务,明确了未来若干年以及相当长时期我国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对此需要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深认识。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第七个问题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其基本路径和目标是,内外开放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结合,国际国内要素有序流动,市场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七年来,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取得重大进展,成效十分显著,其中两项重大改革开放措施带动了整体开放水平的提高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大进展。首先是在试点基础上大面积布局自主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于2013年9月29日挂牌,并公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2015年4月在广东、天津、福建设立第二批三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时决定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面积扩区。2016年8月决定在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新设立7个自贸试验区。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宣布,中央决定在海南全省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并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港。2019年8月决定在上海临港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规划面积873平方公里。2019年8月26日批准在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六省区设立新一批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2020年6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海南设立自由贸易港及其改革方案。2020年 9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北京、湖南、安徽三省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从2013年至2020年我国共在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其中1个自贸港),试验区面积将近4万平方公里。自贸区创造的经验陆续在全国推广,例如,中国海关总署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经验,要求全国海关从2017年开始普遍推广自贸区创造的“单一贸易窗口”的做法,并提出全国各地海关都要压缩货物通关时间的1/3,为扩大进口贸易提供了很大便利。再如,2014年1月在上海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政策基础上,国务院批准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4年修订)》。此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经过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四次修改,产生了四个修订版。这些修订版的产生,都是与实践活动互动的结果。而这些规章制度的修订,为全国性法律的诞生提供了丰富的法治实践依据,并在实践上大大推动了外商投资准入。2016年以来由国务院及五部委发文在全国复制推广了四批72项创新经验,加上由有关部委推荐的创新操作案例,几年来累计复制推广223项。其次是扩大内陆沿边开放,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自从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9月访问哈萨克斯坦提出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后,2015年3月28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全文包括前言、时代背景、共建原则、框架思路、合作重点、合作机制、中国各地方开放态势、中国积极行动、共创美好未来等九个部分,这是中国官方关于共建“一带一路”最完整、最权威的内涵阐释和政策宣示,指导并有效推动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共建活动的快速发展。5年多来,已与1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170多份合作文件,其中包括中蒙俄、中哈、中柬、中老、中捷、中匈、中国文莱等多双边合作规划,而且通过开行中欧班列加强中国内陆城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济贸易合作。截至2019年10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超过20000列,其中2018年一年开行6363列,超过前几年开行数量的总和。2019年1-10月已开行6714列。国内开行中欧班列累计超过100列的城市有22个,通达17个国家56个城市,大大促进了我国内陆城市与境外的经济贸易合作。“十四五”期间以及未来的发展要在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和提高,这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基本路径。为此,应当在《建议》精神的指导下,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坚持做更大的努力。第一是完善自由贸易试验区布局,赋予其更大改革自主权,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建设对外开放新高地。目前全国21个自由贸易区(港)已经覆盖东中西部,但分布还不够均衡,中西部省区偏少,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在时机成熟的条件下,仍然有增设的必要和空间。另外,除了海南省和上海市,其他省区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基本都只有120平方公里左右,其体量作为试验足够,但要带动一个省区的开放发展,仍嫌不足。因此,在有必要的省区,扩大试验区面积也是优化布局的一个重要措施。

(来源:《财贸经济》网络首发2020年12月14日,原标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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