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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恩 吴丹 罗士轩 温铁军 | 自我保护与乡土重建——中国乡村建设的源起与内涵

潘家恩 等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21-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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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TRACT

摘要


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的历史先声。借助波兰尼“自我保护”与费孝通“乡土重建”视野,有助于挑战“就事论事”“好人好事”及“成败论”这三种常见处理,在“脱嵌”和“回嵌”状态下思考乡村建设的源起、内涵及张力,探索一种理解百年乡村建设的新角度,同时进一步理解乡土社会在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的复杂反应。乡村建设作为“去乡土化”普遍趋势下的“再乡土化”探索,虽然在内容、形式和效果上充满差异,但却有以下基本内涵:与乡土紧密结合并充分互动,促进各种发展要素向“三农”回流,努力改变乡土长期被当作“问题”和“对象”的状况,对乡村遭受破坏和不可持续困境进行积极应对与创新探索。




K

EYWORDS

关键词


乡村建设;自我保护;乡土重建;源起;内涵




A

UTHOR

作者简介


潘家恩(1981-),男,福建宁德人,哲学博士,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副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吴丹(1988-),女,江苏南通人,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罗士轩(1992-),男,四川广安人,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博士研究生;温铁军(1951-),男,北京海淀人,管理学博士,西南大学中国乡村建设学院执行院长、教授。




F

 OUNDATION

基金项目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路径研究”(18JZD030);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机制与历史经验研究”(2018CDJSK47XK13)。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践是理论之源”。如果回到历史视野,乡村振兴战略其实有着逾百年的探索积累。虽然在内忧外患的特殊时代背景下成效有限,然而却内在体现着中国近代知识分子的国情自觉与实践担当,同时也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教训,可为当前我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十分有益的历史借鉴。关于乡村建设已有不少研究,比较常见的是通过代表人物经历、言行与思想以呈现不同层面的乡建实践;也有学者结合乡建各派展开整体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类型分析与定位评价,尝试为这场影响深远的历史实践给出理论解释。可以说,乡村建设无论在民国还是在当代,一直受到学术界的普遍关注。然而现有研究在取向上仍较多拘泥于革命或现代化话语框架内部,常将乡村建设视为“改良派”的对应物而标签化,多以理想化后的实践为讨论对象,并以成败效果为评价的主要导向,由此容易落入“好人好事”和“就事论事”陷阱,从而不利于对实践内部张力、深层意义等复杂性的把握与整体性呈现。笔者在开展学术研究的同时,长期参与当代乡村建设一线实践,认为应该“跳出乡建看乡建”,打破历史与当代实践在时空和叙述上的割裂,尝试以新的视野重新理解乡村建设的源起与内涵。




一、理论视野:乡土社会的保护与重建





卡尔·波兰尼在《大转型》中提出了“双向运动”(Double Movement),通过对百年历史的宏观分析,他认为:以激进与乌托邦为特点但表现各异的“正向运动”狂飙突进,但其相应的“自我保护运动(反向运动)”也同样宽广地存在着。它可能包括“人的反抗——劳工运动、自然的反抗——农业人口的土地保护运动和现代的‘绿色运动’、金钱的‘反抗’——商业钱的周期波动与中央银行制度的建立”[1]。“正向运动”虽然强大,但实际从来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大获全胜”,其在不同层面上都遇到“自我保护运动”多形式的制衡。如此“双向运动”同样有助于我们对全面现代化、城市化和工业化背景下对乡村处境进行理解。波兰尼就在该书中以十九世纪的欧洲史为例,认为正是保护主义的“反向运动”实际上“成功地使欧洲乡村稳定下来,也成功的削弱了那个时代的灾祸朝城市蔓延”[2]。回到中国,近代中国同样存在着以“百年激进”为特点的“正向运动”及想象[3],具体到“三农”领域其表现为:脱离基本国情与来自生态、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限制,坚信大规模、快速、自上而下以工业化和城市化为导向的现代化发展。然而,对于以原住民性质的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并以农业文明为主要载体的乡土中国来说,这种“去脉络化”的激进“正向运动”既产生出“三农”危机这样的后果及极端表现形式,也遭遇着来自“三农”各种直接及衍生形式的“自我保护”。根据波兰尼的理论,就像被拉开的橡皮筋存在着巨大的张力,“自我保护运动”广泛和全面发生在无数毫无联系的问题上,行动所针对事项的多样性让人目眩。同时,波兰尼认为,不是“反向运动”本身将取得胜利,而是“正向运动”建基其上的乌托邦假设本身的虚拟性[4]。当然,我们不应“浪漫化”地看待这种“自我保护”或顾名思义地将“自我保护”理解为完全积极意义上的“还原论”——就像橡皮筋崩断,其同样可能产生更大的破坏或危险的政治经济停滞[5]。也可以说,“双向运动”非在不同时空中割裂发生,而是在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领域进行着充分地互动。需要指出的是:笔者认为“双向运动”与“双向运动视野”需进行一定区分。因为波兰尼意义上的“双向运动”实际上一直存在着,但我们却经常只有“单向运动”这一不完整的视野,它既可能是由“正向运动”所主导,也可能在特定时空与脉络下较多体现着“反向运动”的影响。因此,“双向运动视野”需“左右开弓”的对各种片面认识保持着批判与自觉,在分析方法上通过脉络化,回到历史本身,深入其中的社会基础与内在张力。本文希望借助该视野及“自我保护”“脱嵌”“回嵌”等概念,进一步讨论乡土中国现代转型过程中的相关议题。既然聚焦乡土,自然离不开中国本土的相关理论资源。在《乡土中国》之后,费孝通继续写作了《乡土重建》,书名既可以说是作者在思考乡土中国如何面对现代转型这一重大现实问题的核心,也是其基于对当时乡村建设实践深入观察后的反思与推进[6]。虽然两书重点和影响不同,但都一以贯之着作者对乡土性的强调,体现着国情意识与文化自觉,其间既充满着反思性辨析,也包括建设性主张。在费孝通看来,所谓“乡土重建”不仅包括其在书中提及的“乡土工业”“农民合作组织”“农工混合的乡土经济”“新技术”等实务层面上的内容,以及因敏锐的乡土自觉和整体性视野而带出技术或经济的社会维度,更包含着其对合理可持续之城乡关系和新社会结构的追求,体现着其对现实两难和各种限制所保持的清醒认识。将“自我保护”与“乡土重建”这两种视野有机结合,希望有助于跳出一般就事论事或从微观处“锁定”乡村建设的常见做法,进一步理解乡土社会复杂且动态的反应,在“脱嵌”和“回嵌”状态下思考乡村建设的兴起、困境与可能,以及其动力与张力的主要来源。


二、“脱嵌”之后:乡村建设的多重源起





作为一场知识分子参与并直接回应“三农”这一重大现实问题的社会实践,虽然进入当代公众视野的乡村建设历史屈指可数,但据当年南京国民政府实业部调查,上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全国从事乡村建设工作的团体和机构有600多个,先后设立的各种试验区有1000多处[7],呈现出“群体性”和“多样化”特点。可以说,乡村建设并非孤立个别的现象,也不是偶然发生,而是由“时代的需要与环境的刺激与文化的变动”所引起[8],是“民族自觉及文化自觉的心理所推迫而出”[9],但这种自发的同时却也是分散的。正如梁漱溟曾在《我们的两大难处》中指出,“乡村运动者,自己不能合为一个力量;各有其来历背景,各有其意见主张。……彼此也不能合而为一”[10]。近代中国由于受外部冲击而产生了资源外流、生存危机与竞争焦虑,进而引发包括“自强”和“自救”在内的复杂实践与各种不期然的客观效果——按照梁漱溟的理解,这些做法常产生“自毁”和“他毁”[11]。如果以“三农”为视角看,在强势国家主导的全球资本化秩序下,部分国人从各层面所进行的努力,常以“内生性”工业化的方式将经济社会环境等各种代价和成本,制度化地转嫁于中国乡土社会,不断地产生着中国式的“三农”问题。正是这种偏离本土、乡土与国情脉络的“百年激进”及相应的单一化社会共识,对乡村现实产生着“三要素”(土地、资金、劳动力)的多形式外流、低成本稳态秩序改变、“乡土”作为被动的问题与对象这三方面影响[12],若借助“双向运动视野”,也可以说其开启了“脱嵌”乡土的历史进程,不仅对乡土社会产生深远影响,也将催生出以“回嵌”乡土为基本内涵的乡村建设。对于乡村建设不同源起的分析,根据梁漱溟当年的总结:乡村建设既产生于“各种救亡图存而要求社会积极建设思潮”之中,也因为当乡村破坏成为主要趋势而激起“救济乡村”和“乡村自救”的不同努力,更源自当千年社会秩序崩溃,但新秩序尚未确立或呈现代价过大,某种重建社会构造的自觉探寻与另辟蹊径,梁漱溟将此种努力称之为“中国社会积极建设之要求”[13]。可以说,其中既有消极也有积极,既涉及个体经验也直接联系着社会结构与时代主题。如果能够结合当代乡村建设实践进行进一步梳理,不仅有助于从整体上理解乡村建设的多重源起,也有利于对其社会基础与核心内涵进行把握。(一)乡村破坏的自救与救济根据民国乡村建设代表人物之一、江苏省立教育学院院长高阳的自我总结,其所推动之实践“像江或河的来源一样,不止一个。不过它有一个主要的来源,就是由于民族自救或救国的要求”[14],我们可以通过时人的描述深化这种认识,当时乡村不仅“山穷水尽”[15],同时还“体无完肤”[16],其影响和反应同时存在于乡村之外:“乡村的猛烈崩溃叫城市的人们都感觉到非予以救济不可。他们之救济的动机,或许是恐怕失掉产生金卵的鹅。可是乡村的崩溃,确然是事实,确乎是厉害”[17];为了避免可能的“殃及池鱼”,就连“向来漠视农村的银行界,为了自身利害关系,也不得不创立农村贷款事业,以巨款借给农民,想藉着繁荣农村经济,以挽救金融业工商业的不景气”[18]。换句话说,乡村需要“救”,却不仅为乡村本身,在都市率先开展乡村建设的青岛市,就在《青岛市乡村建设月刊》发刊辞(1933)中指出,“乡村不救,则城市岂能独全?”这恰恰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当时城乡从“相成”到“相克”及“分裂”这一历史悲剧[19],而乡村建设正是孕育并建基于如此社会背景与时代氛围之中,其不满足于一般的哀叹与论道,以“救济”为应对办法。与此同时,随着乡村破坏的进一步加剧及传统秩序的失效解体,“自救”则成为当年“农二代”们参与乡村建设的直接动力。虽然他们常也有着“救国”大志,但当其面对家乡父老不堪忍受的现实刺激,这让他们暂时放下相对宏大的理想与计划,从自己的家乡和身边“小事”开始,见招拆招的展开乡村建设。例如,河南省乡村教育奠基者王拱璧之所以参与乡村建设,源起于其1920年从日本回家乡孝武营村(今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县)办理父丧,发现老家的村子陷入困境,乡亲们纷纷外逃谋生,于是他决定在家乡创办青年公学,施行“农教合一”制度,同时开始了“青年村自治实验区”,推行新法耕作,改良村政机构,充实自卫力量[20]。同样因回乡奔丧而开始乡村建设,河南镇平彭禹廷的经历更具典型性。这位深受冯玉祥器重却毅然辞职返乡,推动以“自卫、自治、自富”为特点的“宛西自治”,同时创办河南村治学院并深得时人敬重的先驱。其之所以放弃令人羡慕的地位与事业,源起于1927年因母丧回乡,却在途中“阻于匪乱,滞留十八日,始得动身,及抵里,其母已殡,由是于匪盗之横暴,切齿腐心”[21]。在这种情况下,还“不断有乡中长者前来诉及匪情惨状。有人跪下请求,老婆婆哭诉哀告,闹成一片”[22]。当然,留下来带领乡亲们对付匪患只是第一步,如何更为积极地消除匪患存在之社会土壤更为重要,这就逐步将彭禹廷引向了以“清户口、丈地亩、兴实业、便交通、立学校、积义仓、息讼救灾、养老恤孤,以及改良风俗、调剂金融”为特征的乡村建设[23]。如果说类似“自救”体现了乡村建设实践者对家乡父老的赤子之情与不忍之心,那么“救济”则更多体现为对宏观意义上“百年乡村破坏”和乡土社会濒临崩溃的不安,以及由此做出的“保护性”反应。比如,这种“不安”就深刻内在于曾启发梁漱溟进行乡村建设探索的“村治派”发起人王鸿一身上,在1930年遗言中他就认为“回想平生奔走,阅二十五六年,无非起于不安之一念”[24],其也构成了安徽乌江乡村建设的实践动力:“农村问题之严重,已成普遍之火灾,滴滴之水,无济于事,然尽力一分,即减少良心一分的苛责”[25]。正是步步紧逼的残酷现实,让“局内人混不下去,局外人也苟安不住。时代督促着一般有志的‘士’往下边看,到下层来”[26],进而引发出形式多样但内涵相通的乡村建设。各种形式的“救”作为乡村建设实践的重要源起,常因相互融合而不可简单分割,其所希望面对并缓解的不只是困境中的农村经济,也包括被“问题化”和“对象化”后的乡土社会,更包括不平衡的城乡关系、不合理的社会结构、不包容的价值取向与不可持续的生活方式。而“救”的动力,除“乡村破坏”这一客观现实的催迫外,还包括对“去乡土化”发展方向的质疑。也可以说,近代中国被动现代化后“脱嵌”乡土所引发的自我保护构成了乡村建设的首要动力。同时又不希望停留于此,而是在“被动”中“主动”,在“疑新”中“创新”,尝试立足独特国情与社会基础,另辟蹊径的将各种行动重心下移并努力落地,在实践中重建民族自尊、文化自信与乡土自觉。(二)乡土力量的发现与再现自救在实践中常引发更大的自觉与行动,除来自乡村破坏的刺激及对主流困境的反思外,其还源起于实践中对乡土力量的发现。在《九十自述》中,晏阳初进一步回顾道:“我去法国,原是想教育华工,没想到他们竟教育了我。他们的智力和热诚,渐渐引导我发现一种新人。这新人的发现,比考古学家发现北京人,也许还要重要”[27]。由此可见,正如晚年晏阳初以“不是救济,而是发扬”等总结毕生的乡村建设实践,各种“救”虽然也作为其投身乡村建设的动力,却并非单一原因,同时还由于类似的“发现”让他切身感受到“民众”和“民间”的巨大力量,并因此而心中有“民”。实际上,这种建基于个体经历之上的“发现”与意义确立,有效地呼应着“五四”以来对各种边缘群体(如女性、儿童、农民等)的重新“发现”。随后,势如破竹的北伐和风起云涌的农民运动为这种“发现”提供了广泛而又有力的例证。类似“发现”既广泛且重要,其不仅促进着上述各种“救”目标的达成,也有助于乡村建设实践者重新发掘出被主流逻辑与规范化认识所遮蔽的议题和空间,进而做出不合“常理”的选择。比如对于以“大职业教育”为角度进行乡村建设的黄炎培来说,之所以两度回绝北京政府邀请担任教育总长,因为其认为:“社会的重心应当在基层而不在上层。好比花瓶,要它不倒,只得将重心放低。”[28]再如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设立清河镇社会实验区,通过高校力量直接参与乡村建设,因为发起人认识到“要对付我国目前的大变迁,社会学者尤不能藏身象牙塔里,去幻出玫瑰色的理想国”[29],而对于费孝通来说,其之所以主张乡土重建,并反复强调以乡土工业为突破口,因为他“发现”在现实中存在着这样一个并未引起足够重视的基本事实:“乡土工业这个名字,我知道是不够漂亮,不够生动的,但是在这乡土中国,漂亮和生动常等于奢侈。”[30]事实上,在以都市化和工业化为导向、以乡村为需要克服的“问题”之整体环境下,“发现”乡土的价值和潜藏力量并不容易,乡村建设却因扎根乡土及与实践的紧密互动而曲折有力地展开着。若进一步纵观百年乡村建设,其不仅源起于主观上的各种“发现”,同时也受力于更多被遮蔽事实在新条件下的“再现”。例如,当代乡村建设近年来在城市推进社会生态农业(CSA),其之所以兴起的深层原因还包括:农业性质的扭曲性改变不断产生着反作用与能动性——本来农业是“养人”且净化环境的,但当下各种激素与化学物质的高残留高污染却让农业成为“害人”的源头;本来农业是通过转化太阳能以创造能量的,现在却成为不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消耗单位……类似变化与扭曲,脱离了社会与生态脉络,并在现实中产生越来越多的问题,当身处不断紧张的外部环境时,就逐步“显影”出其中的裂隙,曾经的“自圆其说”日益“捉襟见肘”,这也促使当代乡村建设在生态可持续这一民国实践所不涉及的领域中进行了诸多创新性探索[31]。(三)建设思潮的反思与落地百年乡村建设基于“百年乡村破坏”而展开,面对如此“破坏”,各行各界都有所反应,但许多实践却常产生着事与愿违的反效果,让乡村的整体性破坏进一步加剧。梁漱溟针对此做出过尖锐的反思,同时也由此指出:“乡村建设,实非建设乡村,而意在整个中国社会之建设。”[32]因此,理解乡村建设的另外一个重要维度是“建设”,其与前述两个层面紧密联系,才可让乡村建设真正名副其实起来。乡村建设作为“近代以来整个国家建设思想或战略选择中的诉求之一”[33],其建设性思想可追溯至清末民初大动荡中对建设的强烈需求与艰辛探寻,虽然类似主张和实践因局势变化而若隐若现,但却从未中断。这种对建设的推崇和呼吁首先由孙中山提出,因其十分无奈地看到“夫去一满洲之专制,转生出无数强盗之专制,其为毒之烈,较前尤甚。于是而民愈不聊生矣”[34]。孙中山逝世后,“建设”成为继承总理遗志的重要命题,同时产生着影响深远的社会能量。除谈论较多的“分期”建设外,将此建设蓝图具体化、从基层和小处着手、动员民众、走向民间、“分散”的进行建设并让其真正落地,既是时代潮流,也是乡村建设实践的重要动力。早期乡村建设刊物《村治月刊》正是这样理解并以之为目标:“总理所诏示吾人一切建设社会国家的最高原则,已经完全由理论而入了实施,……而只有这样,国民革命之工作,方不致落空,民族之繁荣希望,才有所保证”[35]。而对于乡村建设实践者来说,这种“建设”之走向乡村是必然的,因为“中国是以农立国的国家,大多数的民众,不在都市而在乡村,所以建设中国,必须先建设中国的乡村”[36]。由于长期扎根乡土并与平民自觉结合,他(她)们不满且反思于自上而下的精英立场、以都市为导向且日益脱离乡村平民生活的现实状态及不同形式的“优先逻辑(国家、工业、都市、经济)”和“转嫁机制(成本、风险)”,由此形成对中国问题与道路选择上的独特认识。正是不断的反思和行动,让抽象宽泛的建设在具体实践中日益清晰起来。比如,卢作孚基于嘉陵江三峡的一线实践,指出乡村建设之“建设”应是“在消极方面是要减轻人民的痛苦,在积极方面是要增进人民的幸福”[37]。进一步其认为乡村建设“不只在救济方面。(既然)中华民国根本的要求是要赶快将这一个国家现代化起来,所以我们的要求是要赶快将这一个乡村现代化起来”[38],也即乡村、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建设。实际上,他在当地所兴办的各种实业,正是为达此目标的不同手段。
卢作孚在嘉陵江三峡乡村建设实验区所建的民众俱乐部、消费合作社和嘉陵江报社(1940年代)
也可以说,在激进思潮和破坏事实占据主流的大时代中,建设性需求和实践虽然边缘且微弱,但却一直存在。其既非泛泛而谈或就事“做”事,也不是平行意义上的“农村建设”加“都市建设”,而是在新城乡关系视角下对更合理且可持续秩序的探寻,以及对相应社会空间的拓展。总之,对于直接回应“三农”问题的乡村建设来说,无论是今天听起来略显悲壮的“乡村自救”,还是让行动者似乎拥有道德光环的“救济乡村”,多将“乡村”议题从中国整体性议题中割裂出来,这常因为“救”的紧急性与临时性而不利于我们对中国乡村建设的脉络环境展开认识。如果说,“自救/救济”可理解为乡土社会的“自我保护”,是相对意义上“消极”之乡建,那么随后同时讨论的“发现/再现”与“反思/落地”则意涵着“积极”之乡建。后者之“积极”不仅因为其本身的“建设性”,也体现在对被遮蔽之“脑矿”“农业多功能性”“社会/生态维度”等的重思与发掘,并以此展开不限于器物或技术层面上的创新性实践。



三、“回嵌”乡土:乡村建设的基本内涵





如果说“脱嵌”乡土是近代中国的客观进程与重要趋势,它产生了“百年乡村破坏”这一现实后果。那么在现实中,则同时存在着以“回嵌”乡土为内涵的创新性实践,这种在“去乡土化”趋势下的“再乡土化”探索,不仅作为宏观环境变化下的多元化反应,同时内在体现着国情意识与乡土自觉。首先,从发展要素上看,无论民国期间的“百年乡村破坏”,还是当代的“三农”问题,导致困境的关键在于农业“三要素”大规模净流出农村,费孝通也认为把现代知识输入乡村并推动知识分子真正的下乡是重建乡土的基本问题[39]。作为尝试面对且缓解“三农”问题的乡村建设,虽然复杂多样,但如何让纷纷外流的“三要素”逆向回流,并进一步促进弱势群体自我组织和主体形成则是关键。这种回流不仅涉及原来流出的土地、资金和劳动力,还包括有利于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各种资源;回流目标不仅是作为经济产业的农业,也包括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等角度看更为综合的广义“三农”领域;回流效果则同时包括由此产生新认识及对原有坐标的反思与改出。如果从这个角度说,我们在判断复杂多样的相关农村实践是否属于广义的乡村建设,就不能简单从名义形式或主观意愿出发,而应以实际效果和基本内涵为区分依据:其是否促进“三要素”及相关资源朝“三农”回流并产生了在地化效果,是否有利于弱势群体的自我组织以改变“精英俘获”的社会基础,是否有助于建立一种低成本且更有利于社区凝聚力形成的良性稳态治理。实际上,这也是乡村建设区别于一般“资本下乡”等行为之关键所在。其次,从制度组织上看,近代以来乡土社会之所以会发生复杂矛盾与对抗性冲突,低成本稳态乡村治理之所以失效,除由外部原因所引发的“乡村经济破产”外,还归因于在乡土社会照搬了高成本的城市上层建筑,进而造成与传统小农经济间难以调适的矛盾。在现实中,乡土中国之所以能够化解城市危机的制度成本,依托的并不是资本或市场逻辑,反而是传统兼业化小农家庭和多功能村庄因内部人力、土地和资金的多样化组合,即“农户理性”和“村社理性”[40],它通过充分调动并盘活在地资源,降低信息搜寻及交易成本,减少外部依赖并控制自然和经济双重风险,形成本土的内生发展力量和资源优化机制,进而实现“在地化”发展。也即乡村建设在促进发展要素回流的同时,多以弱势群体和成本代价为视角,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教育创新,努力重建承接“三要素”回流的有效载体,在“回嵌”乡土的过程中探索一套既能避免已有困境又能体现中国特点的组织制度,从而实现理想化的社会治理。

因此,不同形式和内容的乡村建设一方面通过合作组织激发基层创造性,帮助农民提高与外部主体的谈判地位,为农民形成自我赋权的基础,促进农民在经济、文化、社会、政治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建设与合作[41],进而增强“自我保护”和“乡土重建”的能力;另一方面则是推动更具包容性和有利于城乡良性互动的制度设计,避免城乡割裂且减少外部剥夺,强调社会参与、平民立场和可持续发展,为“自我保护”和“乡土重建”提供前提条件。“回嵌”乡土需要结合不同条件,虽然在主体、形式和借助资源等方面常差异且多样,但却有着共同的内涵,就是在乡土秩序日趋解体或式微的背景下,如何通过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恢复或重建低成本且良性的社会治理,并降低各种成本风险与不可持续性。当然,类似“回嵌”始终面对着长期且整体性的“脱嵌”压力,自然将充满艰辛与挑战,展开过程也是曲折复杂的。再次,从认识坐标上看,“回嵌”是对“脱嵌”的反思与克服,这种对乡土的“回嵌”意味着对原有都市导向及经济主义单一视野的调整,对以乡土为“问题”和“对象”之主流坐标的改出,以及因特殊时代及外部压力所形成片面认识和定性思维的挑战。正如前文所述,乡村建设产生的源起之一是当中国旧的秩序受冲击,而新的秩序没有建立或呈现出成本代价过大所导致的“两难”。面对这种“两难”,主流认识与常见方案多在二元对立的框架内展开,而乡村建设作为具有“自我保护”与“乡土重建”双重目标的建设性力量,其立足多元共生的乡土社会,认识到原有坐标之排斥性和不可持续性,进而重新发现乡土的意义与价值,由此也产生出更为多样化的实践。总之,乡村建设的形式和内容都十分多样,但基本内涵却是“回嵌”乡土,也即促进各种发展要素向“三农”回流,在组织制度和社会秩序上与乡土紧密结合并充分互动,同时在实践中保持充分的反思与自觉,努力改变乡土长期被当作“问题”和“对象”的状况,对乡村遭受破坏和不可持续困境进行积极应对与创新探索。这三个层面虚实结合且相互推动:正是有了多样性的认识和新的坐标视野,“三要素”在强大主流推力下逆向“回流”才有可能。而后者在现实层面所做出艰辛微小的改变也为前者的推进提供现实依据。需要说明的是,“回嵌”乡土本来就是对原来“脱嵌”所造成排斥性的反思,不应再次落入排斥性的窠臼,而是以“城乡”为新的分析单位与建设对象,以主张多样性和整体性的生态文明为新的认识视野,努力实现批判性实践和建设性创新的有机结合。



结论





如何理解“百年乡建”在实践展开中“差异纷呈”却“不约而同”?如何拒绝二元对立的分析框架及基于道德立场上简单化的价值判断,去意识形态化地呈现出有别于“好人好事”“就事论事”与“成王败寇”的复杂乡建?本文借助波兰尼“双向运动视野”,希望探索一种理解百年乡村建设的新角度。作为以农业为主要文明类型及农民为主要人口构成的国家,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的剧烈转型既产生着不同形式的“乡村破坏”与“三农”问题,也孕育了以“自我保护”与“乡土重建”为双重定位的“百年乡村建设”,其不仅由农村“被落后”的现实促成,也是知识界对农村重要性自觉体认的产物。乡村建设不限于技术层面上的单一回应,也不只为个案实践与微观做法,其既有着多重源起,又在差异纷呈中有着相通的基本内涵。一方面,作为整体性的建设努力,乡村建设的形式载体复杂多样,不仅是对“破坏”的“回应”,也是数千年中华文明自下而上的一种历史传承与创新发扬,还是基于对“老中国”的再认识及对平民、知识、知识分子及中国在现代世界之处境的自觉与反思;另一方面,作为立足地方且与现实问题紧密互动的反思性实践,乡村建设自然不是纯理论的静态设计,而是一个运动中“活”的过程,是知识分子与实际相结合,在试验中不断根据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而进行调整、创造与总结的过程。回到历史脉络,“自我保护”是乡村建设的重要源起与定位,无论“自救”和“救济”都有着比较明显的体现,然而对于变动时代的乡土社会及有着真切理想的乡村建设知识分子来说,还有着“乡土重建”这样进一步的诉求和内涵,也即乡村建设是消极意义上的“自我保护”和积极意义上的“乡土重建”之结合。也正因为其中的“自我保护”,可以理解为主流发展的代价及外部环境的恶化触碰到了基层民众的生存底线,其引发出的实践不同于一般的政治行为,带有较为明显的反应性和分散性,同时携带着各种张力,多以“夹缝生存”为常态,并在与主流的各种互动中曲折展开。虽然乡村建设常因乡村破坏程度和外部环境变化而消长隐现,但从“回嵌”乡土这一基本内涵看,百年乡建自有着内在连续性,不仅在民国存在着大量“有实无名”的乡村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也存在着国家工业化背景下“没有乡建派的乡村建设”,国家建设和乡村建设充满张力的缠绕在一起。乡村建设不是一系列零散碎片的人物或事件,而是与近代中国的主流激进史及对抗史平行共存,在乡土自觉和社会参与中不断形成的民众民间建设史。虽然这种过程常以“改良”为表现,并且实现程度及影响效果不同,但却不应等同于“保守、不彻底、安于现状、拒绝变革”等标签化认识。其之所以具有改良性质,恰因其作为乡土社会的保护性存在,同时立足于广泛分散的草根与乡土脉络之中,对乡土社会所面对的成本转嫁有着独特的敏感与自觉。但与常见刻板认识不同,“乡建式改良”实际上非常反对坐而论道或以静态和浪漫化眼光对待传统,而希望通过扎实实践以产生出有利于弱势群体与乡土社会的建设性改变。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有着相通的内涵,都体现着国情意识、乡土自觉与文化自信。当前全面展开的乡村振兴战略,不仅是当代“三农”政策的升级和延续,同时也是乡土社会在剧烈城市化浪潮中的自我保护与建设创新。因此不应将都市导向思路在乡村中简单翻版,而需重新面对并进一步认识真正的乡土社会,充分恢复乡土社会的能动机制,减少各种发展对乡土社会的成本转嫁。自然,其所面对的挑战不仅来自乡村本身,所动员或依托的力量也不仅是农民,而需要包括市民、知识分子等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深度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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