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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云祥 |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中日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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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TRACT

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中日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其中既有相互敌对没有正式外交关系的时期,又有建交后的友好合作时期,以及冷战结束之后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时期。尤其在冷战结束后,随着中日关系中一些结构性矛盾的出现,两国摩擦增多,但当前的国际环境以及同时作为东亚大国的中日两国相对均衡的国家实力也制约了两国之间的冲突,因此两国政府也在积极摸索管控危机和改善关系的方式和途径。为此,有必要对70多年的中日关系做个总结,从中发现一些经验教训,作为未来发展两国关系的借鉴。




K

EYWORDS

关键词


新中国外交;外交目标;中日关系;中日结构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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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梁云祥(1956-),男,山西太原人,法学博士,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中日两国“一衣带水”,相互交往的历史悠久,不过两国真正具有近代国际关系意义上的交往则开始于19世纪中期,即中日两国同时面对来自欧美的殖民入侵,并且都被迫纳入西方列强主导的国际秩序和接受西方列强制订的国际规则之时。然而,中日两国在近代的不同发展道路及其不同命运却导致两国在近代大部分时间里的摩擦、对抗乃至战争,这一段经历直至今天还在影响两国关系。不过,在二战结束后,中日关系开始能够比较平等地进行交往,当然两国关系仍然受到不同时期的国际形势、各自实力对比变化以及国内政治的影响,这些因素共同构建了战后70多年的中日关系。本文主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两国关系进行整理分析,而且将这一关系置于新中国外交的框架之内考察研究。

一、新中国外交的大致分期及其内容和特点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从此结束了中国近百年以来的政治衰弱、混乱动荡乃至战争的历史,新中国作为一个国际社会的主权国家得以在政治上得到完全的独立和基本统一。然而,作为一个所谓“一穷二白”和位于地缘政治上相对敏感的欧亚大陆东端的大国,在成立之时又面临国际社会的冷战状态,新中国只能在这种复杂的国际环境下生存和发展,在自身发展历程中也不断面临各种新环境和新情况。因此,新中国的外交也在按照自己的政治理念和目标以及随着国际环境的变化不断地实施和调整。作为新中国外交的缘起,正如有些学者所言,“所谓‘新中国外交’就是革命和建国相互重叠时期的外交,它面对的外部世界是冷战,需要回应美苏全球战略博弈造成的有时是严峻的外部环境;在内部面对的不仅是革命运动的诉求,还有从革命向建国过渡时期的各种基本诉求。”[1]而且,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70多年,国际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新中国外交也历经波折,但其中的某些内核或基本特点仍然存在。 如果对新中国70多年的外交进行回顾总结,总体而言,其追求的目标主要有四个,即国家安全、经济建设、国家统一和国际秩序(在改革开放前体现为“世界革命”)。当然这些内容并非在所有的时间内都是中国外交追求的目标,或者彼此之间也有轻重缓急,但所有的外交活动及其最终的目标不外乎上述四个或其中几个,只不过在不同时期侧重有所不同而已。新中国外交可以大致分为四个时期,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初、70年代初至80年代初、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至今。当然,对于20世纪90年代初冷战结束之前的历史,可以说大体上已经“尘埃落定”,因此可以有一些定论,但对90年代以来尤其是当下反而难以匆忙地下结论。比如说,有学者将新世纪或新时代作为中国外交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起点。由于当代中国外交仍然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外交的一个延续,并没有显示出根本的变化,或者也只是一些程度上的变化,因此本文并未将90年代以后的中国外交再做更为细化的分期。
1949年12月21日,在莫斯科举行的斯大林70寿辰宴会上,毛泽东和斯大林在一起
在1949年到20世纪70年代初期的第一个时期,中国外交追求的主要目标几乎涵盖了上述四个目标。不过,如果从重视的程度而言,按顺序排列应该是国家安全、“世界革命”、经济建设和国家统一。首先,对于一个新生政权来说,国家安全自然是其最为关心的核心利益;其次,从新政权的意识形态以及当时两大阵营的冷战对抗来说,追求“世界革命”即反对帝国主义也是符合逻辑的应有之义;第三,为了新生政权的生存和发展以及为了战胜资本主义,必须发展经济;第四,国家统一则是中国外交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放弃的目标,只不过这一目标常常会服从于其他几个目标。为了实现上述目标,中国实施的具体外交政策和采取的具体外交行动主要有对苏“一边倒”,支持亚洲社会主义国家反对西方国家的干涉。与此同时,中国在苏联援助下开始实施“五年计划”,以恢复和发展经济;在台湾问题上,有炮轰金门等行动并通过与美国的大使级谈判共同缓解了多次台海危机。这一时期的中国外交当然也有变化,但仅仅是具体外交对象和具体政策的变化,而非追求目标的变化。20世纪70年代初至80年代初的第二个时期,可以视为中国外交在80年代后发生根本转折的一个过渡期。即国家安全虽然是中国外交最主要的追求,但防范对象已经不再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反而成了过去曾经“一边倒”的苏联,而且对“世界革命”的追求相对下降。尤其随着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后国际地位的提高,中国在“三个世界”理论的指导下,尽力改善同一些周边国家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关系,同时开始对经济建设有所关注和重视,不过解决台湾问题相对来说仍然还不是迫在眉睫的外交追求。这一时期实施的具体外交政策有所谓“一条线、一大片”,即先后同美国、日本等西方国家改善或建立外交关系,并追求建立统一战线共同反对苏联霸权主义。在这一时期的后期,随着“文革”的结束,中国同西方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也有所发展,甚至还上马了一大批由西方国家援建的重大经济项目。
1972年2月21日,时任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
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的第三个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实施,中国政府的工作重心发生了根本转移,经济建设成为内政和外交共同追求的主要目标,解决台湾问题也成了重点追求的目标。如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的开幕词中指出:“加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我国人民在八十年代的三大任务。这三大任务中,核心是经济建设,它是解决国际国内问题的基础。”[2]随着改革开放和总体国家关系的改善,尤其是随着中苏关系的逐渐改善,国家安全不再是这一时期主要的外交追求,“世界革命”的目标更是完全放弃。为此,1982年中国政府对外交政策做了重大调整,首先从指导思想上认为世界已从战争与革命的时代转变为和平与发展的时代,因此不再将准备打仗和反对某些特定国家作为其外交政策的主要内容,而是强调和平与“不结盟”,即向所有国家开放和同所有国家友好相处,共同发展经济和维护世界和平[3]。在这一重大外交政策的指导之下,中国政府先后实现了中苏关系的正常化,恢复、改善或建立了同一些国家的关系。此外,中央对台政策也从过去的“解放台湾”转变为“一国两制,和平统一”,并开始尝试和展开两岸的对等交流。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的第四个时期,经济建设和国家统一仍然是中国外交追求的主要目标,而且在这两方面卓有成效。如经过90年代的更加全面开放和发展,尤其在加入WTO全面进入世界经济体系后,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同时也为中国实施进一步的大国外交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在台湾问题上,虽然两岸关系起起伏伏阴晴不定,但在这一时期最大的变化和成就就是中国大陆对台湾的综合实力全面提升,在“九二共识”之下两岸实现了“三通”并展开了各种频繁的交流,甚至曾实现了双方领导人的会晤。随着冷战结束和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类似于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那种面临外敌入侵的国家安全问题已经不再是中国外交主要的关注点。但冷战结束后作为世界上最大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却成为西方国家政治上的主要防范对象,加之国内贫富差距、环境破坏、民族宗教等问题的出现或激化,中国国家安全中的政权安全以及非传统安全成为主要内容。中国在积极融入国际社会的同时也在积极影响和改变不合理的国际秩序,提出自己的国际治理方案。如提出“中国的和平发展”“和谐世界”“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目标,想要在中国日益增长的国际影响力之下去完善和塑造一个新的国际秩序。中国更多地参加各种国际多边公约和国际组织活动,创立了上海合作组织和“金砖国家机制”,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并创设亚投行等国际多边金融机构。总之,这一时期的中国外交体现出了一种全方位积极进取的姿态。上述中国外交的阶段性目标追求及其政策自然也制约和影响了在此期间的中日关系,或者说中日关系本来就是在中国外交的总体框架内形成的。比如20世纪50、60年代,中国为反对美帝国主义和孤立台湾当局就需要争取和分化日本,彼时两国在没有正式官方关系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比较密切的民间关系,70年代为反对苏联霸权主义需要联合日本,所以才有了1972年迅速的邦交正常化,80年代的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同样需要日本的资金技术援助,两国关系得到全面发展。当然,所有国家之间的关系都是彼此互动的结果,日本方面的政治外交变化及其对华政策同样也是影响中日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比如冷战结束之后中日关系发生比较大的变化就与日本国内的政治“右倾化”有关。

二、中日关系70年的时期划分及其内容和特点


新中国成立时,面对的是一个战败的和仍然没有恢复独立的日本。中国虽然也是主要战胜国之一,但由于内战的原因并没有直接参加对日占领和改造,而是由美国单独占领日本并按照自己的意愿对日本进行了改造。因此,当时中日两国基本处于隔绝状态,或者说并无什么实质内容可言,自然还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中日关系。直到1952年日本通过《旧金山和约》恢复独立后,才开始了二战后真正意义上的中日关系。然而,在当时的东西方冷战状态下,中国与日本分属两个相互对抗的阵营。不过即使如此,从中国的角度而言,也希望同日本建立一种正常的国家关系,这样一方面可以清算和结束近代以来长期处于不正常状态的中日关系,另一方面也可以延续历史上相对密切的双边关系以及翻开中日交往新的一页。而日本在面对中国内战造成的两岸对立状态时态度却比较暧昧,即从政治和感情因素上讲,日本比较倾向于台湾当局,而从实际利益上来讲,日本则比较倾向于中国大陆,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才是能够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是,由于冷战时期美国的压力及意识形态的原因,日本在1952年4月选择了台湾当局,由此导致中日两国并没有建立起正式的外交关系,或者说导致中日官方关系的对立或断绝。1952年后几十年间的中日关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即1952年至1972年为第一个时期,1972年至90年代中期为第二个时期,90年代中期至今为第三个时期。当然,围绕如此的历史分期,可能有不同看法,比如在各个时期内是否还可以再分成若干阶段,尤其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的20多年时间里,中日关系起起伏伏,变化其实不小,何以只划为同一个时期呢。本文对中日关系的时期划分的主要标准其实并不复杂,即以是否存在正式的官方关系以及这一关系是否发生了带有结构性矛盾的根本变化。从这一标准出发,上述第一个时期中日关系的主要特点是没有正式的官方关系,第二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建立正式官方关系后的全面发展,第三个时期的主要特点是双方关系开始出现带有结构性矛盾的根本变化。

(一)中日“民间外交”时期第一个时期,即1952年日本恢复独立至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这一时期的中日关系,可集中概括为所谓“民间外交”,即在两国政府没有正式外交关系的情况下主要依靠两国民间交往的一种关系。也就是说,在1952年日本政府选择同台湾当局所谓“签约建交”之后,中日官方关系处于敌对状态,但其实中日两国对彼此都互有需要。一方面,在历史上两国关系就比较密切,不可能人为地完全割裂。另一方面,从实际利益考虑双方也有交往的需要,即日本经济界想要开拓中国广大的市场,一些对中国本来就怀有感情或崇尚中国文化的日本人也希望与中国保持比较好的关系;而对于当时受到美国等西方国家封锁的中国而言,也需要通过日本获得一些西方的先进技术和设备,当然还有反对美帝国主义和孤立台湾的政治考虑。因此在中国政府和日本民间一些对华友好人士的推动下,两国展开了以民间交流为主要内容的所谓“民间外交”。正是在“民间外交”这一框架之内,中日先后签订了四次民间贸易协定,并展开了各种文化交流活动,大批日本对华友好人士频繁访问中国,促使两国关系不断升级。比如60年代初两国签订了具有半官方性质的贸易协定(注:这里指1962年中日两国签订的一份贸易备忘录,由日本前通商产业大臣高崎达之助同中国中日友好协会会长廖承志所签,因此也被称为“LT贸易备忘录”,在此基础上中日两国的贸易规模有所扩大。),甚至还通过民间机构处理了一些带有半官方性质的事务,比如50年代的日侨归国事务。在此期间,尽管中日两国之间并不存在官方关系,但民间关系却比较友好,甚至要好于当下,当然彼此的交流规模不及现在。之所以如此,其主要原因在于中国政府对日采取所谓“两分法”的政策,即将日本人民同日本政府相区别,分别采取不同政策和对待所致。此外,这一政策也得到日本方面民间一些人士的积极响应,其中一些人或者赞赏新中国的发展道路,或者崇尚和喜欢中国文化,或者对过去侵略中国存在愧疚感以及对中国政府的对日宽容心怀感激。当然,由于当时国际社会的冷战状态以及中日两国国内政治的影响,中日的民间外交也时有起伏,尤其在此期间也曾出现过50年代岸信介内阁和60年代佐藤荣作内阁时期的倒退,比如1958年的“长崎国旗事件”(注:1958年在日本长崎举办中国邮票剪纸展览会期间,悬挂在会场外的中国国旗被一名日本右翼组织成员降下损毁,但日本政府将此次事件仅仅作为治安事件处理,引起中国强烈抗议,造成中日两国的一次外交事件。)等,在彼此关系上也有所谓“政经不可分”和“政经分离”的不同和争论(注:指中国在对日问题上坚持政治与经济相联系的“政经不可分”原则,即任何经济活动都不可能不顾及为建立中日正式外交关系这一政治目标而展开,而日本则主张“政经分离”原则,即想要维持既在政治上不承认中国但又希望能够适度发展彼此的经济关系。),但民间外交仍然得到了蓬勃发展。并且,在中日民间外交的长期不断积累之下,终于在20世纪70年代初国际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形下(注:主要是新中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和中美关系的正常化。)促成了1972年的中日邦交正常化,而且这一变化并无给人以突兀之感,反而显得水到渠成。(二)中日关系正常化后的“蜜月期”第二个时期,即从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后至90年代中期。这一时期,中日官方关系建立,加之过去良好的民间关系,两国关系获得了全面的发展,甚至常常被称为两国关系的一段“蜜月期”。尤其在1972年建交到80年代初期的大约十年时间里,两国关系在《中日联合声明》和正式建交的基础上,先后签订了贸易、海运、渔业、航空、科技等协定以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中国领导人邓小平访问了日本,日本开始对华提供政府开发援助(ODA),对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帮助,中日友好成为当时中日两国共同提倡和实施的政策方向。总的来说,这十年中,中日关系几乎完全是积极正面的,看不到任何摩擦,中日关系经历了近代以来最好的一段时间。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中日关系持续全面发展。随着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除去双边经济上的互补性导致两国关系更趋密切之外,双方在政治上的关系也更加密切。比如中日首脑互访已经成为不成文的惯例,两国政府各个层级的部门之间的交往也日益制度化,两国之间友好姊妹城市的建立呈现爆炸式的增长,双方各领域人员交流的规模也不断扩大。不过,也是从80年代开始,中日友好的热烈气氛有所回落,两国关系在全面发展的过程中也开始出现一些摩擦。例如,最初的摩擦出现在经济合作领域,即“宝山钢铁公司事件”(注:80年代初,由日本援建的中国上海宝山钢铁公司二期工程突然宣布部分项目下马而导致经济违约,引起中日两国外交纠纷,后来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很快解决了这一纠纷。)以及随后出现的两次“历史教科书事件”(注:1982年和1986年,日本新编纂的历史教科书中对近代日本对外侵略的历史事实进行了部分修改,日本文部省竟审议通过,为此引起日本同中国、韩国等国的外交摩擦,后虽然经过交涉得以缓解,但后来又出现多次类似事件,至今这一问题都没有完全解决。)、“靖国神社问题”(注:1985年8月15日,时任日本首相中曾根康弘正式参拜靖国神社。这一事件引起中韩等国的激烈反应,指责日本试图美化和否认侵略战争历史和伤害受到日本侵略国家国民的感情,也同样引起中韩等国同日本之间的外交摩擦,后经交涉得到缓解,不过其后的若干日本首相又有过参拜,至今仍然是横亘在中日之间的问题之一。)以及“光华寮事件”(注:指1987年日本大阪高等法院对位于日本京都大学属于中国国家财产的一座学生宿舍“光华寮”所进行的判决。面对代表中国大陆主张财产权的住宿学生与台湾当局同样主张财产权的争议,法庭最终将这一宿舍的所有权判给了台湾当局,随即引起中日之间的外交纠纷,虽然其后得以缓解,但至今这一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等。这些摩擦当然导致中日关系有所降温,不过在当时双边关系总体良好的情况下,中日两国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都会比较低调或通过相互妥协积极谋求解决,因此对中日关系的负面影响非常有限。1989年是中国与西方国家关系的一个转折点。政治风波之后,许多西方国家对中国进行了制裁和封锁,但日本却出于地缘政治和国家利益的考虑,以及中日关系长期以来的一种惯性,在对华政策上表现得相对友好,即主张稳定中国并继续谋求合作而非对抗,很快恢复了对华援助并实现了首脑访华。日本的这些做法在客观上帮助中国打破了西方的封锁,使当时的中日关系继续保持了正常状态。甚至在1992年,实现了中国最高领导人对日本的访问和日本天皇对中国的首次访问,使中日关系又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但是,中日关系的“蜜月期”已经结束,而且随着冷战后国际形势和中日两国实力对比的变化,以及中日自身的国家发展战略和国内政治的变化,中日关系中逐渐开始出现一些结构性矛盾,并逐渐主导和制约了两国关系,于是两国关系又出现了一次转折性的变化。(三)中日关系“政冷经热”时期第三个时期,即从90年代中期至今。这一时期的中日关系通常被中日关系的研究者们概括为所谓的“政冷经热”,即双方的政治关系有所冷淡,甚至有时还会出现一些严重的争端或危机,然而在经济上双方的关系却仍然密切。比如,从90年代中期开始,中日之间在政治和安全上的问题就不断出现,除去过去本来就一直断断续续存在的诸如“历史教科书问题”“靖国神社问题”等涉及历史认识的问题之外,还先后由于“中国核试验问题”(注:即在1995年到1996年期间日本对中国的多次核试验表示不满和反对,甚至声言要中止对华经济援助,引起中日两国的政治摩擦,后随着中国停止核试验并加入《禁止核试验条约》两国摩擦结束。)、“台海危机”(注:即1995年—1996年台海危机中,日本虽然并没有明确地选边站队,但是却明显地同情台湾当局。)、“日美同盟强化”(注:即1996年4月,美国总统克林顿访问日本期间同日本首相桥本龙太郎就日美关系发表共同声明,确认日美同盟关系以及表明将扩大和强化其全球性作用,引发中国的不满和安全担忧。)、“东海海域争端”(注:即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之后,中日两国都主张东海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引发东海划界争议,2003年围绕东海的开发问题两国曾发生争端,2008年两国曾达成有关东海问题的协议,但至今并未落实。)、“钓鱼岛争端”(注:中日两国围绕钓鱼岛的争端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不过在中日邦交正常化的过程中及其后并未成为一个问题,两国基本达成默示不去触碰这一问题。这里所说的争端主要是指2012年9月日本所谓“国有化”钓鱼岛而引发的两国对抗和冲突。)等问题导致中日政治和安全不信任乃至对抗。但与此同时,中日两国的经济关系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尽管有的时候也会出现所谓“政冷经凉”的现象,但这一时期大部分时间里中日经济关系仍然呈现持续增长状态。中日关系在这一时期之所以出现如此多的问题,尤其是一些过去本来就存在但并没有影响中日关系的问题重新激化,其主要的原因就在于中日关系中出现了一些结构性的矛盾,导致中日关系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具体而言,这些结构性的矛盾即安全困境、实力对比均衡、国家发展战略冲突以及国民感情恶化。第一,两国共同安全利益下降。冷战结束和苏联的解体,虽然也一定程度上缓和了东亚地区的国际关系,但是过去作为中日双方共同安全威胁的苏联威胁不再存在,使得中日之间的共同安全利益逐渐消失,反而中国与美国等西方国家潜在的政治对抗及东亚国际关系中缺乏多边安全合作的现实导致中日之间出现了在安全问题上相互不信任的“安全困境”,即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所进行的一系列核试验和在台湾海峡所进行的导弹试射以及在经济发展起来之后军事力量的增长,都被日本视为安全威胁;同时,日本强化与美国的同盟关系并涉及台湾海峡在内的整个亚太地区,以及日本频繁地开始向海外派兵,也被中国视为安全威胁[4]。而且,中日关系中的这一“安全困境”已经溢出并影响到其他领域的关系。第二,两国实力对比相对均衡。正是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中国经济获得了高速发展,成为世界上主要的经济体,其综合实力也有迅速提升,而与此同时日本却在其泡沫经济崩溃之后陷入了长期的萧条状态,导致中日两国的实力差距迅速缩小,甚至在2010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已经超越日本而成为世界第二。因此,中日两国在历史上第一次同时作为综合性的大国和强国出现在东亚,然而同样在一个缺乏地区多边合作习惯和框架的东亚地区,中日之间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山不容二虎”的局面。第三,两国国家发展战略冲突。中国在经济快速发展及综合国力有所提升的情况下,先后提出了振兴中华或中国崛起的大国强国梦想,其中就包括要彻底摆脱近代殖民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一些屈辱以及恢复某些历史性权利的内容,而日本同时却在追求彻底摆脱战败国地位而恢复做一个所谓“普通国家”的权利。然而,中国在实现大国强国梦的过程中对某些历史性权利的恢复和日本在走向“普通国家”过程中对历史的某些修正不可避免地会导致中日两国的国家发展战略发生碰撞,甚至冲突,彼此都担心对方在走向大国强国或普通国家的过程中会相应地削弱自己的实力和权力,损害自己的国家利益,甚至改变国际格局及其规则,因此对于对方国家的发展战略彼此都存在着担忧和抑制的冲动。第四,两国国民感情恶化。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日本政治的右倾化导致日本社会更为频繁地出现否认或美化侵略战争历史的事件,日本越来越多的人不愿意再为历史问题道歉。这一现象引起中国国民强烈的感情反弹和对日反感,在两国政治关系出现问题后中国国民对日感情更是急剧恶化。而同时由于八九风波后日本国民对华观的变化以及“中国威胁论”的出现和影响,中国国内的贪污腐败、贫富差距、食品安全以及在日华人犯罪等问题的出现,同样也引起了日本国民的对华反感和对中国感情的恶化。在目前国民越来越关心和试图参与外交等国家大政方针的情况下,中日双方国民感情的恶化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各自政府的政策。正是在这些结构性矛盾的影响之下,20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的中日关系才出现了严重的倒退和摩擦。当然,面对这种局势,中日双方也都曾经尝试改变,试图寻找到两国关系新的共同利益基础。比如1998年两国首脑曾签署第三个政治文件,宣布建立“面向21世纪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但是这一努力并没能阻止中日关系在2001年后的五年间由于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问题而严重恶化,甚至引发双方在其他历史问题和东海问题上的摩擦。2006年虽然双方又宣布建立“战略互惠关系”,并且经所谓“破冰”“融冰”“迎春”“暖春”等多次首脑互访不断具体地充实了这一关系的内容,2008年双方首脑又签署了第四个政治文件《中日关于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的联合声明》,但这些努力似乎并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中日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所以双方才在2012年围绕钓鱼岛争端爆发了更严重的危机。不过,在现有国际形势和国际环境之下,同时作为大国的中日两国之间如果发生冲突,对彼此乃至东亚地区都会是一场灾难。因此,尽管两国间存在着一时难以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但同时双方也在摸索控制危机和改善关系的途径。比如在2012年至2013年两国关系极度恶化之后,反而开始谋求改善,2014年11月双方达成所谓“四点共识”(注:即:(1)双方确认将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继续发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2)双方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政治障碍达成一些共识;(3)双方认识到围绕钓鱼岛等东海海域近年来出现的紧张局势存在不同主张,同意通过对话磋商防止局势恶化,建立危机管控机制,避免发生不测事态;(4)双方同意利用各种多双边渠道逐步重启政治、外交和安全对话,努力构建政治互信。)并实现了双方首脑的会晤。此后两国关系平稳恢复并改善,尤其从2017年邦交正常化45周年时加快改善步伐,2018年又实现了两国总理的互访,为避免两国在东海发生冲突的“海空联络机制”也已启动。目前双方宣称两国关系已完全回归正常轨道,并且双方已经商定,在2020年合适的时间将实现中国最高领导人对日本的正式访问。尤其在2020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中,中日两国也相互支援与合作,显示了双方的善意和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可能。不过,中日关系中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两国关系仍然比较脆弱。

三、对中日关系70年的基本评价及其经验教训


作为战后国际关系中比较重要的一对双边关系,中日关系历经70多年的发展变化,可谓是风风雨雨、起起伏伏。在此期间既有拥有共同利益友好合作的时期,也有政治安全摩擦竞争对抗的时期。但是从总的趋势来看,应该说战后的中日关系从无到有,交流规模与范围日益扩大,内容日益丰富,也越来越走向成熟。也就是说,战后中日关系从没有外交关系到建立外交关系,从领域单一、数量较少逐渐发展至了领域广泛、规模巨大,即使存在争端甚至对抗但最终都能够有所克制并化解危机。此外,从影响中日关系的主要问题来看,有历史认识问题、领土及其海洋争端问题、强化日美同盟问题、台湾问题以及潜在的意识形态争端等,对中日关系具有正面积极影响的因素主要有经济合作、文化交流及人员往来,某些地区及全球性问题上的合作,等等。不过从70多年来不同时期的变化来看,影响中日关系的决定性因素主要是国际形势和中日实力对比变化。也就是说,20世纪50、60年代两极对峙高度紧张的国际形势直接决定了中日关系的基本状态,即没有正式外交关系并相互对抗。70年代初国际形势的变化和90年代冷战结束后国际形势的变化,都同样极大地影响了中日关系。比如70年代初中苏对立、社会主义阵营的分裂以及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是直接促成中日邦交正常化的最主要原因;随着苏联解体,中日两国共同安全威胁的消失以及中国综合实力快速超越日本或相对均势的出现也是直接导致中日之间出现结构性矛盾的主要原因。因此,只要国际形势没有大的变化,中日关系也会相对稳定,以及中日实力对比如果同样没有更为巨大的逆转或变化,中日关系也会相对稳定。当然,即使在国际形势和实力对比都无根本变化的情形下,中日两国政府及其国民如何看待和对待对方也会影响两国关系。因此在主观上如何想和客观上如何做也同样重要。

通过以上对中日关系70多年历史的简单回顾和归纳,也可以寻找到其中的一些经验与教训,对未来的中日关系或许有些许借鉴。第一,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经验教训应该是“和则两利,斗则两伤”。即两国关系虽然在70多年来也有起起落落,但基本上保持了和平与稳定的关系,尤其双方密切的经济和文化交流给两国都带来巨大利益,这与70多年前两国的对抗乃至战争时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尤其在目前全球总体和平与发展的时代,同样作为大国的中国与日本之间如果发生冲突,双方付出的代价可想而知,即双方都不可能成为胜利者,和平与繁荣当然更无从谈起。第二,发展或改善中日关系,双方领导人的政治智慧和政治决断至关重要。即双方领导人有发展或改善两国关系的强烈愿望,并能够把握大局,正确引导民众,求同存异,相互妥协。例如,1972年中日建交谈判和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谈判中双方领导人所发挥的作用,以及两国领导人在面临钓鱼岛危机几乎导致直接冲突时能够及时制止危机,谋求缓和并开启了当前的关系改善进程。第三,需要有坚实的共同利益基础,尤其要保证具有共同的安全利益基础,以及在共同发展或其他地区和全球事务中有大致相同的利益。例如,20世纪70、80年代中日两国面对共同安全威胁和在柬埔寨等地区安全事务中的合作以及对彼此发展的支持或援助。当下中日虽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安全困境”,但也在朝核问题及地区非传统安全等问题上具有共同利益。第四,双方的经济和文化交流合作是密切彼此关系的积极因素。即这些合作不但给双方都带来利益,而且还可以对双方政治关系的恶化起到制约作用。例如,2001年至2006年由于日本首相多次参拜靖国神社而严重损害中日政治关系,2012年的钓鱼岛危机同样使中日政治及安全关系面临重大危机,但即使在那时中日关系仍然保持“政冷经热”,使政治关系即使恶化也不至于完全失控,至少留下了一些转圜的余地。第五,历史认识问题和台湾问题仍然是影响中日关系的重要因素。即中日邦交正常化虽然对历史问题和台湾问题做出了法律上的规定,但这些问题涉及民族情感和意识形态,双方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差距。因此这些问题常常会成为中日外交摩擦的原因,更会疏远双方的国民感情。例如,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多次出现的“历史教科书事件”“参拜靖国神社问题”“民间赔偿问题”以及日本官员“访台”和日美同盟关注台湾海峡而引起中国政府抗议或不满等。第六,两国关系中感情因素浓重而相对忽视法律保障。即虽然两国政府先后通过四个政治文件对双边关系做出了一些法律规定,但更多的只是一些原则,对一些具体问题却没有做出规定或者做了模糊化处理,长期以来维持彼此关系主要依靠利益和情感。例如,20世纪70年代高唱的“中日友好万岁”和“世世代代友好下去”等口号和当时的实际利益需要确实使中日关系进入了一个从未有过的蜜月期,但这种状况并没能维持很久,当出现问题时才发现其实双方对《中日联合声明》等政治文件的内容以及双方在谈判过程中所涉及的问题的理解并不完全相同。如对战争遗留问题的解决,包括民间赔偿问题和钓鱼岛领土争端,中国放弃的战争赔偿要求究竟涵盖哪些部分,钓鱼岛争端究竟是否被搁置,等等。对很多战争遗留问题其实并没有做出严格法律意义上的规定,以致给后来的两国关系留下了很多模糊地带。第七,中日两国的民族主义情绪及其影响常常超过了两国政府对地区事务及其责任的关注,而且中日两国的民族主义互为“他者”,即两国国内的民族主义情绪基本上都将对方国家作为一个参照物,相互刺激,在历史认识、领土争端等很多问题上都针锋相对,对两国关系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因此,中日两国彼此都要适度抑制各自国内的极端民族主义情绪,提倡地区主义,增加两国对地区的共同责任和担当,共同提供更多的地区公共产品。总之,在现有国际形势和双方实力对比的客观情况下,中日两国都需要共同努力,要正确看待现有问题,汲取和接受历史上的经验教训,设法克服现有的结构性矛盾,寻找更多的共同利益,增加更多的共同责任,建立起和平稳定、更加成熟并给两国国民和地区乃至世界带来利益和作出贡献的中日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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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韩念龙主编.当代中国外交[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37,337-341.

[4]梁云祥.中日关系:抑制危机,寻求和解[J].中国经济报告,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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