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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情,**无义——台湾歌手周杰伦西安演唱会现场让安保警察“滚出去”......

2017-05-01 琴心剑胆 凸凹镜

型群众性活动具有规模大、参加人员多、危险系数高、安全问题突出等特点。据统计,近几年来,全国每年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1.4万多场,近3亿人次参加。在这类活动中,安全事故、治安和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带来较为严重的危害。出于对现场聚集普通人群人身安全考虑,当地警察部门都会派出相当数量的警察在活动现场进行安保。

为了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保护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还制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该条例第九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三)服从安全管理......

第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五)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对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第十六条 对经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根据安全需要组织相应警力,维持活动现场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预防和处置突发治安事件,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七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负责执行安全管理任务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凭值勤证件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二十三条 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有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有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威胁公共安全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将其强行带离现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该条例明确了公安机关对于大型活动比如演唱会现场的安保职责,赋予现场执勤警察发现和制止有可能危害现场安全行为的人和事的权力。同时也规定了参加活动的人员服从公安机关执勤警察管理并不得有有可能危害现场安全行为的法律义务和由此承担的法律责任。

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那就是使得大型活动能够顺利、安全、有序的举办。公安机关执勤警察在现场的积极履职行为是确保活动举办方能更加顺利、完美的成功举办活动的保证。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是现场群众还是活动举办方或者演唱会现场的明星都应该对现场辛勤执勤的安保人员表示感激。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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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17年4月29日周杰伦在西安的演唱会上的视频。当时,有前排女歌迷不停的站到塑料椅子上挥舞着手中的灯牌,为了防止现场出现“蝴蝶效应”而引起更多的人站到椅子上后发生跌倒、踩踏事故。因此出于安全考虑,现场执勤警察将该歌迷手中的灯牌予以了收缴。这本是为了确保更多的人的安全和主办方顺利举办演唱会,然而,该周杰伦却现场发起了飙:这位公安,HELLO,你不要丢我歌迷的灯牌!你有没有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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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我在给你讲话你有没有听到?你给我滚出去!(大批周杰伦的脑残粉跟着大喊:滚出去!滚出去!)

说句实话,小编本来就对此周姓歌手不感冒,但也谈不上恶心或者讨厌。然,通过此演唱会现场插曲发现,此戏子眼中真的毫无道德底线,根本没有把现场歌迷的人身安全放在心上,唯利是图,他要的只是现场吃瓜歌迷为自己高高的竖立起来的写着自己名字的灯牌(都知道是为自己作宣传广告用),毫无道义。或者真应了那句胡——**无情、**无义吗?

在现场执勤警察依法履职时,此周姓歌手对执勤警察指手画脚。在执勤警察坚定履职不听其差遣的情况下却毫无底线、以怨报德,竟然通过麦克风公然让执勤警察“滚出去”。

小编不知道此人的底气从何而来?因为自己的名气大?还是自负的以为人民警察在其面前也会如吃瓜歌迷一样“俯首称臣”顺便听其招呼?

其实,对于这种现场不配合公安机关执勤警察管理的活动举办方包括其主要工作人员,建议公安机关将此人列为黑名单管理,在今后按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对有此人参加的大型活动进行审查作是否许可时予以特别关注。

周杰伦先生,您以后还会来中国大陆举办演唱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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