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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籍新政公布!2月20日起实施!重大变化→

蓉城政事 2024-05-05

成都落户政策将迎来新变化!

今天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正式对外公布

两《办法》将于

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与现行户籍政策相比

成都落户条件将进一步优化

成都市公安局将在新政施行前

公布实施细则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8个县(市)及成都东部新区以下简称“8+1”县(市)】将取消积分入户。


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积分入户政策也得到优化,如将积分入户申请条件中的社保缴存时间降至3年。在积分指标上也更加注重技术技能指标和个人贡献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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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主要亮点变化是:


“8+1”县(市)取消入户限制,“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为: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且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8+1”县(市)城镇地区。


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落户成都,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落户也取消了年龄限制,人才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此外,在实现人口合理分布同时,更具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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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成都落户新政的发布

是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超大城市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

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

和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建设

有利于更好地推进

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有利于释放人口红利,激发城市活力

科学推动人口合理分布

提高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政策详解


此次最新发布的落户政策

主要有哪些亮点?“新”在哪里?

记者进行了梳理


变化一

“8+1”县(市)取消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此次积分入户政策最大的变化就是“8+1”县(市)取消了积分入户。“8+1”县(市)具体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以及成都东部新区。


“8+1”县(市)之外的其他区域仍将继续执行积分入户政策,具体包括:锦江区、成华区、武侯区、青羊区、金牛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都区、新都区、青白江区、温江区、新津区12个中心城区,及成都高新区和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2个城市新区(下称“12+2区域”)。


在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积分入户的积分指标包括:稳定就业指标、稳定居住指标、技术技能指标、个人贡献指标、年龄指标等5项加分项;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个人违法犯罪指标等2项减分项。总积分为两者之和。


变化二

人才落户放宽至大专学历

按照《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除国家规定条件的入户情形外,新政实施后,最值得关注的是,“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可申请入户,这意味着学历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同时,取消了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的年龄限制(含境外取得同等学历的人员)。


但需要注意的是,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毕业生在落户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时,需要在落户地正常缴纳社保。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即: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12+2区域”)。


变化三

在“8+1”县(市)

合法稳定就业和居住的人员

可申请将户口迁入上述

县(市)城镇地区

根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新政实施后,在“8+1”县(市)将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即可落户。具体来讲:需在成都市域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并持有“8+1”县(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而这部分居民,从落户之日起计算,户籍登记和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符合成都市市内户口迁移条件的即可申请将户口迁移到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12+2区域”。


变化四

积分入户社保缴纳条件

由连缴5年降至3年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积分入户的申请条件中还有一项明显变化:即在成都“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时间由现行的5年变为了“3年及以上”。这一变化也将更加利于来蓉落户人员。


变化五

区(市)县见义勇为模范表彰

也可以纳入积分入户加分项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在积分入户的五项加分项中,“个人贡献指标”是其中之一,这次新政首次将区(市)县级获奖表彰纳入进来。申请人获得了区(市)县级创新创业、劳动模范(含享受劳模待遇的)、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模范、工匠等,都可积分加分。


焦点问答


Q

如果我选择积分入户,在加减分项目上有哪些具体变化?

答:首先,只有中心城区、城市新区也就是“12+2区域”需要积分入户。积分入户由原政策7条优化调整到新政策5条。


1)加分项:


稳定就业指标。突出合法稳定就业,将“连续”缴纳社保作为该项指标加分重点,删除原政策凭缴纳基数加分内容。


稳定居住指标。突出合法稳定住所,提高该项指标加分值,由原5分/年提高至10分/年。


技术技能指标沿用。


个人贡献指标。在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可加分的基础上,增加了获得区(市)县级表彰加分项。


年龄指标沿用。原有的就业引导指标、入户区域引导指标不再保留。


2)减分项:


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指标沿用。


个人违法犯罪指标,增加近5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减100分。


Q

国家规定现有的落户政策包括哪些?

答:主要有几大类:


1)调动、安置、招录、引进人员入户。


新增来蓉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落户。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招录到成都市工作的部队文职人员,可以申请落户成都。


2)军队安置、家属随军人员入户。


3)投靠、收养人员入户。


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满3年的。未成年人投靠父亲或母亲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成都市户籍成年子女的。被成都市户籍人员依法收养的未成年人。父母因工作调动到青藏高原地区,未成年子女因不适应高原气候无法随身抚养,需迁回父母原户籍地由成都市户籍直系亲属抚养的。需注意,投靠、收养申请入户的,应在成都市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4)国、境外来蓉定居人员入户。


5)原户籍在成都市的刑满释放人员,可申请恢复户口。


Q

在“8+1”县(市)落户,如何理解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

答:在“8+1”县(市)落户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居住。稳定就业主要指在成都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社保缴存区域为“成都全域”范围内,不限于“8+1”县(市);稳定居住主要指需在“8+1”县(市)的入户地连续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居住证。


一图读懂

《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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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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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周知


蓉城政事记者 颜雪 综合成都发布
编辑 向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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