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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风采 || “白天不懂夜的黑”——刑辩律师的现状

刑动天下 刑动天下 2024-03-31

正值寒冬三九的深夜,她在法院苦苦守了一夜。她到底是谁?她究竟所为何事?让我们将时钟拨回那一晚,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沟通难,难于上青天


“我要求见法院院长!”一腔并不高昂,却又掷地有声的声音回荡在新郑市人民法院张连中庭长的办公室。2024年1月18日的中午,大约11点30分左右,张某某涉嫌盗窃一案的辩护人邵玉娟律师在与当事人经过一上午的会见后迅速赶到本案承办人张连中庭长的办公室进行阅卷工作,通过仔细对比之前的电子卷宗、被告人的会见笔录以及办案机关的纸质卷宗,邵玉娟律师发现公安机关客观上存在隐匿了一份鉴定意见的行为。此前为了查清案件事实,邵玉娟律师已经在2024年1月16日向新郑法院递交了六份申请书,其中四份要求调取现场勘验的照片原始文件、全程录音录像(确认现场具体勘验见证人、是否存在勘验时间造假的可能)、卷宗相关见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两名见证人可能是新郑公安局的民警和辅警)、被告人讯问笔录的同步录音录像(被告人称到案后受到了公安机关威胁)等。

本来事情都在按部就班、合法合规的往前进行,但变故恰恰在此时不约而至。

邵玉娟律师在现场调取现场勘验照片的拍摄时间时想起之前1月16日提交的一份申请中提到的调取现场勘验照片的“原始文件”中未明确需要调取的是“电子版”原始文件,于是与书记员沟通想在原先的申请书上补充“电子版”三个字。另外邵玉娟律师也提出了比如在修改处备注修改时间,并签名按指印等解决方案。然而事与愿违,这本无伤大雅的小事非但被书记员拒绝,更是出现了在邵玉娟律师尝试与书记员进行沟通寻找解决办法的过程中,被多名书记员一起指责的一幕。

为将事情妥善解决,邵玉娟律师随后前往本案承办法官张连中庭长的办公室沟通此事。在了解情况之后,张连中庭长不仅没给邵玉娟律师解决问题(修改申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反而指责邵玉娟律师不会沟通。在庭长张连中与邵玉娟律师的争论逐渐变为争吵后,张连中庭长直接赶邵玉娟律师出办公室,随后办公室内更是涌进十几个工作人员对邵玉娟律师进行指责。此时邵玉娟律师不慌不忙、据理力争,坚持坐在张连中办公室之中要求解决问题。随后,新郑法院政治部主任高魁出面,询问邵玉娟律师的诉求。然后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


一转眼新中国即将迎来75周年华诞。为了更好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提到的:“要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机制。各级人民法院须高度重视并积极构建法官和律师之间的‘亲’‘清’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秉持法律信仰,坚守法治信念,恪守职业道德,切实尊重和保障律师职业地位”的指示精神,新郑市法院便安排法警队排了班,一个小时轮换三个人陪着邵玉娟律师在张连中庭长的办公室等待。本来是一幅“亲”“清”新型法律职业共同体关系的美好画面,遗憾的是在此期间张连中庭长并没有任何要解决问题的意思表示。下午下班后张庭长就自顾自的下班,只留邵玉娟律师和法警在办公室之中。

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主席在同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的会谈中,介绍了新中国的外交方针政策,即“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他说:“我们这个国家,如果形象地把它比作一个家庭来讲,它的屋内太脏了,柴草、垃圾、尘土、跳蚤、臭虫、虱子什么都有。解放后,我们必须认真清理整顿,等屋内打扫清洁、干净,有了秩序,陈设好了,再请客人进来。我们的真正朋友可以早点进屋子来,也可以帮助我们做点清理工作,但别的客人得等一等,暂时还不能让他们进门。”可能是对这一政策的变相落实,法警队的工作人员便乘邵玉娟律师上厕所的功夫,将邵玉娟律师的电脑和包扔在了张连中庭长办公室的门口。邵玉娟律师从厕所回来之后,发现此时法院已人去楼空,不由得万般滋味涌上心头,一气之下在张连中庭长的办公室门口坐了一夜,一夜无眠。

三、守得云开见月明


正所谓事无大小,唯有躬亲。凭借着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的坚定信念和惊人毅力,一直到了第二天上午的十点半左右,邵玉娟律师终于见到了主管信访的副院长,亲手向其递交了四份申请(其中一份是对调取现场勘验照片的修改手写版,其中两份是在等待过程中阅卷发现的需要调取的,另一份是要求张连中庭长回避本案的申请。)此时距离她第一次提出申请已经过了整整24小时!在一夜的坚守之下,邵玉娟律师终于把申请书提交给了承办法官本人!

四、我思故我在


17世纪中叶,法国哲学家勒奈·笛卡尔在其著作中提出了这个经典的哲学命题。他指出:我唯一可以确定的事就是我自己思想的存在,因为当我怀疑其他时,我无法同时怀疑我本身的思想。

巧合的是,在几百年后的中国,习近平总书记在谈到司法不公的危害性问题时所发表的讲话中所蕴含的精神与这句话不谋而合。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话说:“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习总书记认为,公正是司法活动的灵魂和法治的生命线,司法不公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和致命的破坏作用。这也反映了我党历来重视实现和维护司法公正,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与追求。

其实在我看来,无论是法院、检察院亦或是律师,大家本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无辜者免于受冤,让有罪者罚当其罪。同为律师,我不知道邵玉娟律师是如何在法院熬过了寒冷的那一个冬夜。但我知道的是,万马齐暗中,总得有人行歧路,逆大流,点亮火把,照亮众人,就像华中农业大学的那11位勇士一样。脑海里又响起了那句“你永远不懂我伤悲,像白天不懂夜的黑”,这个冬天必将过去,春天必将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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