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黄石公安发布通告!提供线索有奖

李飞 黄石发布 2023-10-04


为最大限度调动群众

参与“夏季行动”“雷火2023”

等专项行动

和群防群治工作的积极性

广辟线索来源,助力严打整治

黄石市公安局发布

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奖励通告

一、线索内容

予以奖励的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是指群众向黄石市公安机关举报发生在黄石境内,经黄石市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抓获犯罪嫌疑人、铲除违法犯罪窝点、劝返涉电诈人员等线索。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拨打0714—110。2、来访举报:举报人到市公安局、各分县(市)局及所辖所队上门举报。3、信件举报:举报人通过撰写举报信的方式举报。4、其它方式举报:举报人通过微信小程序厅(局)长信箱、媒体等方式举报。


三、奖励标准

通过举报线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抓获网上逃犯1人,奖励1000元;捣毁涉诈、毒、赌、黄及收赃销赃窝点1个,奖励1000元。举报滞留境外涉电诈人员,协助劝返1人奖励2000元;举报拟出境涉电诈前科或高危人员线索,协助拦截劝阻1人奖励1000元;举报违法违规开通、售卖、出租银行卡、电话卡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举报线索涉及黑恶、枪爆的,适用《黄石市公安局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的实施细则》《黄石市公安局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有关规定。抓获公开悬赏网上逃犯的,依据公开悬赏有关规定。


四、奖励要求

1、实行“谁受理、谁奖励”。受理单位在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20个工作日内,开展核实认定,查证属实的,发放奖金。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举报线索,受理单位要在受理12小时内移交具有管辖权的所队进行核查,如有必要,可提级核查或异地指定核查。2、实行同一线索首报奖励、一次性奖励。受理单位对同一举报线索涉及多人举报的,实行首报奖励,对举报时间最早的举报人给予奖励,且不重复奖励。3、实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受理单位要认真询问并填报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举报人应留下真实有效信息,以便审核信息和兑换奖金。4、实行恶意举报责任必究。受理单位在受理举报线索时,要同时告知举报人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等应知事项,确保举报内容真实。
本奖励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黄石市公安局指挥部负责解释,以往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


黄石市公安局

2023年8月30日







编辑丨龙   凤

来源 | 黄石发布

审核丨柳文娟

终审丨向天笑监制丨杜荣华出品丨黄石日报融媒体中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