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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小老板们可以愉快地“拍黄瓜”了?非也

局中局 局中局 2024-04-15

7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该规章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宣传、介绍、科普这一规章时,很多人都突出、着重使用了含有“拍黄瓜”字样的文章标题。

当然我也不例外。实际上这一标题是有歧义的。

会让没有仔细阅读文章的人,特别是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阅读这深奥的文字内涵的大部分餐饮人造成误判,认为可以光明正大的卖“拍黄瓜”了。

你以为你仔细阅读了文章,就能理解法律条款的意思了吗?我们看看“拍黄瓜”标题文章内容:

“拍黄瓜终于自由了。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明确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消息一出,各方叫好。”

“同时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办法》第十四条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

“其中,《办法》对拍黄瓜、泡茶等简单食品制售行为,作出了简化许可的规定。《办法》第十四条明确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从事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等等。

卖“拍黄瓜”不需要办理含有“冷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了,实际上真的是这样的吗?

我们来看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第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从事生食类食品、冷加工糕点、冷荤类食品等高风险食品制售的不适用前款规定。”该条内容没有任何一个字是“拍黄瓜”或者“黄瓜”。该条文是否包含“拍黄瓜”或者是否包含全部制作方法制作的“拍黄瓜”是值得讨论的。具体条文如下:

也就是说,《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实施时间是2023年12月1日起,未正式实施前,经营“拍黄瓜”是需要取得含有“冷食类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正式实施后,如果你经营“拍黄瓜”,实际上仍然需要取得含有“冷食类经营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然还是属于无证经营行为。

不过正式实施后,“食品经营者从事解冻、简单加热、冲调、组合、摆盘、洗切等食品安全风险较低的简单制售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适当简化设备设施、专门区域等审查内容。这对部分面积很小的饭店来说是个大大的福利。

当然,注意上述条文规定的是“可以”,不是“应当”也不是“必须”,这里面的“可以”,也能够变为“不可以”。这是有“自由裁量”的,这一点是必须需要明确的。

所以,为了便于执法的公平、公正、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或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明确实施操作指南。避免出现因各地理解文件精神不一样,有的放的太开、有的束手束脚的,违背了规章制定的本意。

法律的意义不仅在于处罚,还在于引导。新规传递出的过罚相当原则适用于很多场合,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实事求是开展工作应落实在方方面面。无论是过渡期内还是今后,如何领会精神、管好拍黄瓜这样的民生小事值得深思。管,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守护食品安全;放,是为了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改善消费者体验。只有怀着这样的初心,才有企业满意、人民赞同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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