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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丨实用丨《行政执法规范指引》,初入行政执法必备

局中局 2024-04-15


内容有点多,建议收藏,慢慢看。

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调查取证不规范怎么办?针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法治建设督察中发现的部分行政执法机关存在的问题,9月5日,郴州市出台《郴州市行政执法规范指引(试行)》(简称《规范指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作为湖南唯一的全国省市县乡4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郴州市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出台行政执法规范指引,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工作指南。

《规范指引》是如何制定的?

从立案到结案全流程规范

2021年10月,郴州市被列为全国省市县乡4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单位,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入选的市州,这为该市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规范指引》共分为行政执法规范指引总章、基础流程、执法文书、证据收集与运用、行政裁量、执法公示、执法人员行为、执法监督等8个方面。

这是全省首个行政执法规范指引,总章规定了各行政执法机关对《规范指引》的适用执行。

2019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乡镇(街道)均没有制定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各乡镇(街道)的执法流程、法律文书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市县两级部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流程、法律文书也没有规范统一的标准。

历经多次调研广泛

征求意见

在《规范指引》起草过程中,郴州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借鉴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

今年初,市司法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学习借鉴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等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组织起草《规范指引》(征求意见稿)。

4月下旬、5月上旬,该局采取分片区的形式,分别到桂阳县、永兴县召开调研座谈会,广泛征求全市11个县市区司法局和县市区包括生态、交通、市监、文化、农业、应急、城管在内的七大综合行政执法单位,以及部分乡镇一线执法人员的意见。

此外,市司法局还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以及市场监管等10家行政执法单位召开征求意见会。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市司法局再次向全市41家市直及中省驻郴行政执法机关和11个县市区征求意见,共收集到意见建议41条。该局对每条意见逐一研究,吸收采纳16条,对未采纳的意见及时与相关部门单位进行反馈沟通。

2023年9月5日,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并报市委同意后印发。


来源丨“局中局”综合整理郴州市人民政府、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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