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饭店,出现“餐巾纸刺客”?合法吗?看案例---

局中局 2024-04-15


连锁餐饮店因“1元钱”被投诉 律师: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

“这餐巾纸都没写着收费,怎么都吃完了才说要收费?”近日,从芜湖来合肥出差的李女士拨打了大皖新闻投诉热线,称自己在合肥一家名为寻湘地带的连锁餐饮店用餐,结账时发现多了一笔1元钱的餐巾纸费用。

“1块钱虽然不多,但是商家事先也没说餐巾纸要收钱,也没有任何收费标注,我们还以为是免费的。”李女士认为,餐饮未提前告知餐巾纸要收费,属于“隐性收费”,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对此,律师表示,从法律角度看,饭店对餐巾纸收费可以,但前提是必须明码标价,然后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否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市民投诉:吃完饭才被告知纸巾要收费

“我是上周从芜湖到合肥出差,中午吃饭时候遇到的这件事。”芜湖一位消费者李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11月下旬,她和同事在合肥出差期间在滨湖方圆荟商场一家名为“寻湘地带”的餐饮店就餐,遇到了“隐形消费”。“我当时看到桌子上有一包餐巾纸,但上面没有标注要收费,就打开一张擦擦桌子。”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在美食团购平台上搜索看到这家品牌餐饮店在合肥有十几家分店,随后她和同事用手机扫描餐桌上的二维码点单,在下单的页面也没有看到有餐巾纸收费提醒,就打开桌子上的餐巾纸使用了。“其实以前我们吃饭时候有注意到,有的提供免费纸巾,有的就在餐巾纸表面上标注收费使用的字样,这家店就没有标要收费。”李女士在接受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就在她和同事吃饭完结账后才看到结账单上有纸巾收费1元的字样。

“不是说大家在乎这个1块钱,可是为什么都不提前跟消费者说要收费,这让人心里很难受。”李女士表示,以前很多餐饮店都提供免费的纸巾,现在绝大多数餐饮店都收取纸巾费。“我认为在餐饮店就餐提供免费的纸巾是基础服务,本来就应该提供,如果非要收费,也要提前告知消费者才对。”李女士说道。

商家回应:最近更换了新包装纸巾没标“收费”

11月下旬,大皖新闻记者就此事来到位于滨湖方圆荟的这家名为“寻湘地带”的餐饮店。记者注意到,每张桌子上确实放着一个印着“寻湘地带”字样的纸巾,上面并未有收费的标注。记者通过手机扫码点餐,在下单页面上也没有纸巾收费一类。但在结账时,店员称纸巾使用了要收费1元钱。

“我也觉得这样特别不合理,我也以为纸巾是免费的刚刚打开使用了。”在记者体验时,同在餐饮店消费的一位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就餐时也特意拿着纸巾看了看,发现并没标注要收费,于是便打开使用了。“你要是收费的话就标注起来,或者提前告诉我们要收费,等我们都使用了才收费这还有什么用。”该名女士说道。

针对此事,店内一位营业员称,纸巾确实要收费,“那这样吧,我给您把这个纸巾费退了吧。”随后,该名店员将1元纸巾费退还给记者。

11月27日,大皖新闻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寻湘地带”餐饮店,一名自称为店长的人员称,他们会在顾客结账时询问是否使用纸巾,没使用会给顾客退单。

那为何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纸巾要收费,也没有标注收费字样?这名店长称,他们店内近期更换了一批新包装的纸巾,就没标注收费字样,“我们以前用的纸巾包装是印着1元字样的,我们会上报(公司)看后期是不是更换新的纸巾包装。”该名店长告诉大皖新闻记者,他们以后在每一桌顾客点餐时,会提前告知纸巾需要收费。

律师:未提前明码标价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

大皖新闻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关于餐饮店餐巾纸收费的投诉屡次被报道。而此前,已有多地出现“因餐巾纸收费未告知消费者”而导致处罚的案例:2021年,浙江一火锅店将“纸巾”设为必点菜品,且没有事先告知,遭消费者投诉之后被罚2万元;2022年,上海松江一餐厅因将2元“纸巾”设为必点项目,而后遭立案调查并要求整改;2023年,浙江一餐馆因纸巾收费未提前告知,并称纸巾收费为“饭店规定”,后被监管局要求多收价款应退还消费者,并立即整改……

比如2022年10月,在上海松江,有消费者向方松市场监管所反映,其在用餐结账时发现,账单上多出了一包价格为2元的纸巾,并非自己主动添加购买的。经询问,该店铺服务员表示,纸巾是自动下单的“必点商品”。接到反映后,方松市场监管所对涉事餐饮店进行立案调查,明确指出商家的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要求其立即整改。

“一包纸巾2元钱,虽然看起来价格不高,可问题在于其并非顾客‘主动消费’,而是商家在扫码点单系统里将纸巾设置成了‘必点’。”方松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种“先斩后奏”的行为是典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极有可能稀里糊涂地为之买单,即使有消费者事后发现,也可能因为2元钱不算多而不予追究。

市场监管人员表示,目前,不少餐饮商家有免费提供纸巾的服务,其中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浪费,对商家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成本支出。为此,部分商家选择提供收费纸巾,这是商家的权利,但不能把收费纸巾作为“必点商品”让消费者被动消费。

1元纸巾,进货价两毛七

有些大排档、早餐店倒是提供免费纸巾,但如果你仔细观察,这些免费纸巾很可能是“三无纸巾”。

2022年3月,黑龙江大庆晚报报道了当地的餐馆纸巾问题。在当地,一些以经营中晚餐为主的饭店,向顾客提供的大多是收费餐巾纸。如果顾客有需要,基本上是每包收1元钱。

受访市民刘先生告诉大庆晚记者,他平均每天有两餐在外面吃,对饭店里的1元纸巾接触得比较多。刘先生说,有一次他用餐后使用在饭店里花1元钱买的纸巾擦嘴时,竟明显感觉到嘴有些疼。刘先生说:“毫不夸张地说,我家里使用的卫生纸也不至于这么粗糙。”

一位专门经营酒店一次性用品的经销商透露,他这里有给饭店、早餐店用的各种纸巾,其中,销量最好的是一款240包的独立包装纸巾,批发价格为65元。这款纸巾平均每小包的价格是0.27元,饭店里一般售价为1元,上面还印有应该标注的各类信息。

经销商还透露,大多数早餐店使用的是15元一大包的纸巾。这样的纸巾没有独立包装,也没有任何文字。这位经销商还提醒记者,尽量不要进13元一大包的纸巾,因为那种纸巾的质量实在太差了。

餐饮店可以收纸巾费吗?消费者遇到“纸巾刺客”该怎么办?

11月27日,合肥一位餐饮界人士表示,因为当前无法律明确规定“餐巾纸收费”是违法行为,所以对于“餐巾纸是否免费提供”、“餐巾纸收费如何定价”等问题均掌握在经营者手中,由此才导致“纸巾刺客”乱象频出。

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法律角度看,饭店对餐巾纸收费可以,但前提是必须明码标价,然后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否则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自愿消费的权利。”据介绍,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在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向消费者提供国家标准的餐具,也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和附随义务,不得在未明示下收取餐具费。


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强制消费者消费餐巾纸案

2023年2月15日,根据群众举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强制消费者消费其提供的餐巾纸行为。

经查,该店通过手机扫码方式点餐,“纸巾项目”为必选项。消费者在点餐、结账时当事人均未主动告知消费者“纸巾项目”是默认必选且无法取消,当事人未在前台和店内其他醒目位置提示未使用餐巾纸可以退款。

当事人共购进上述餐巾纸10箱,每箱100盒,已售出6箱。因在实际用餐过程中,存在部分消费者有主动购买餐巾纸需求的因素,违法所得无法确认。

当事人强制消费者消费餐巾纸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

2023年3月24日,仪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经后续跟踪整改,当事人餐桌上的扫码点餐页面中“纸巾项目”已取消默认必选,消费者可以通过点击“+”、“-”进行选择或取消。

在社交媒体上,此事也引起了网友们一致吐槽。

你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吗?

查封、扣押、加处罚款…如何使用,这些你知道吗?

义务监督员“零距离”,全程监督执法,还做这些事---

盘点丨包子铺销售豆腐脑,被罚1.5万,有多少是新闻报道清楚地---

来源丨“局中局”综合整理:大皖新闻、局中局、光明网、仪征市场监管局。

声明丨整理很辛苦,转载请注明来源“局中局”公众号,转载如不愿意注明“局中局”(原创除外),请自动去除“局中局”备注痕迹,自行查找原文,免得尴尬。文章仅用于学习交流。图片来源网络,侵权必删。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