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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音|文秋芳:中国国家语言能力70年的建设与发展


对“国家语言能力”的再解读




兼述中国国家语言能力70年的建设与发展





 

本文作者 | 文秋芳教授 北京外国语大学



摘要

文本报告了“‘国家语言能力’内涵及提升方略研究”重大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该成果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回顾文献,揭示以往研究的不足。第二部分将国家语言能力重新定义为“政府运用语言处理一切与国家利益相关事务的能力”,接着将国家语言能力分为治理能力、核心能力和战略能力——这三种能力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三角形:治理能力处于顶端,具有全局性和统领性特点;核心能力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特点;战略能力具有前瞻性和长远性特点。核心能力是战略能力的发展前提,战略能力能够促进核心能力建设。核心能力和战略能力由治理能力统领,同时反作用于治理能力,因此这三者间具有互动关系。每种能力可围绕3-4个维度建设和发展,同时可以运用三组不同指标进行评价。第三部分以每种能力中的一个维度为例,运用相应评价指标讨论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家语言能力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第四部分对未来研究“国家语言能力”提出建议。



关键词

语言政策;国家语言能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强国必强语,强语助强国。在我国逐步走向世界舞台中心、世界需要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的背景下,提升国家语言能力显得尤为重要。近 10 年来,我国学者在国家语言能力研究领域已取得一些开创性成绩,但在理论深度和彰显中国特色方面尚有不足。为此,2018 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语委)将“‘国家语言能力’内涵及提升方略研究”列为重大项目,期待我国学者在这一领域有所突破,笔者带领团队有幸获批这一项目。本文将报告笔者对国家语言能力内涵重新解读的初步成果。全文由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回顾前期研究,总结其优势及局限;第二部分说明国家语言能力的新内涵及其构成;第三部分根据国家语言能力的新阐述,以举例方式评述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在该领域所取得的成就和面临的挑战;第四部分对未来研究“国家语言能力”提出建议。






文献回顾




1993 年,美国学者 Brecht 和 Walton 率先提出“国家语言能力”(National Language Capacity)这一概念并将其定义为“国家应对特定语言需求的能力”,这实际上指的是国家外语能力。随后一些美国学者开展了相关研究①②③④⑤,但这些研究缺乏理论性和系统性。2011 年这一概念被引进我国⑥,随后一些学者对其进行评述与讨论⑦⑧⑨⑩⑪⑫⑬⑭。表 1 列出了这些研究的主要观点,并对其进行了评述。


表1 关于“国家语言能力”的主要观点及评述(点击查看大图)


——————————

① Brecht,R.D. & Rivers, W. P: Language policy in the U.S.: Questions addressing a sea change in language in the U.S., NFLC Policy Issues, 1999, (1): 1-4.

② Brecht, R.D. & Rivers, W.P: Language needs analysis at the societal level, In M. Long (ed.): Second language needs analysi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5, 79-104.

③ Brecht, R.D. & Rivers, W. P: US language policy indefence and attack, In S. Bernard (ed.) : The Cambridge handbook of language policy,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2, 262-277.

④ Jackson, F.H. & Malone, M.E: Building the foreign language capacity we need: Toward a comprehensive strategy for a national language framework, http://www.cal.org/resource-center/publications products/building-foreignlanguage-capacity,  2009(accessed   19/05/2019).

⑤ Murphy, D. & Evans-Romaine, K: Exploring the US language flagship program: Professional competence in a second language by graduation, Clevedon: Multilingual Matters, 2016.

⑥文秋芳:《关于提升我国国家外语能力的思考与建议》,教育部咨询报告,2011年版。

⑦李宇明:《提升国家语言能力的若干思考》,《南开语言学刊》,2011 年第 1 期。

⑧赵世举:《全球竞争中的国家语言能力》,《中国社会科学》,2015 年第 3  期。 

⑨魏晖:《国家语言能力有关问题探讨》,《语言文字应用》,2015 年第 4 期。

⑩黄德宽:《语言能力与国家现代化建设刍议》,《语言科学》,2016 年第 4 期。

⑪陆俭明:《“语言能力”内涵之吾见》,《语言政策与规划研究》,2016   年第 1 期。

⑫周庆生:《国家语言能力的结构层次问题》,《语言政策与规划研究》,2016 年第 1 期。

⑬文秋芳:《国家语言能力的内涵及其评价指标》,《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6 年第 2 期。


以上各位学者的定义既有共同之处,又有明显差异。李宇明、赵世举和文秋芳基本沿用了美国学者的思路,明确指出了国家语言能力的执行主体和应用范围,清晰说明了国家语言能力是语言能力的一种;差异在于,李宇明、赵世举的应用范围比较宽泛,而文秋芳的定义则重点强调战略层面的应用。依据杨亦鸣的观点①,李宇明和赵世举的定义属于对国家语言能力的宽泛解释,包括公民(国民)个人语言能力和社会语言能力,文秋芳的定义则属于狭义解释,仅指国家在战略层面处理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科技、文化等各种国内外事务中所需要的语言能力。魏晖的定义以行政管理学为出发点,认为这是政府分配、管理和利用语言资源的效率,其优势是有理论视角,但似乎不适于讨论国家语言能力这一社会公共产品。从分项能力来看,各定义的相似度很高。文秋芳列出的 5 个分项能力基本上覆盖了其他学者阐述的内容(见图 1)②,但有两点未涵盖:第一,公民语言能力或国民语言能力,其认为这不属于国家语言能力范畴:第二,魏晖提及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普及程度及水平,其当时认为这一点似乎与国家战略利益无关。事实上,从中国国家语言能力建设的角度来看,这是一项重要内容。


文秋芳还就 5 个分项能力提出了评价指标(见表 2)③。这是学界对国家语言能力认识的第一阶段。


图1 国家语言能力的构成及其关系


表2 国家语言能力分项能力的评价指标


——————————

①杨亦鸣:《提高国家语言能力迫在眉睫》,《人民日报》,2015   年 11 月 24 日。

②③文秋芳:《国家语言能力的内涵及其评价指标》,《云南师范大学学报》,2016 年第 2 期。

(后文省略脚注)


在国家语言能力研究的第二阶段,文秋芳依据 Saussure 的 Langue/Parole 和 Chomsky 的Competence/Performance 的观点,将其划分为国家语言资源能力和国家话语能力,前者类似于Langue 或 Competence,后者相当于 Parole 或Performance 。国家话语能力是对国家语言资源能力的运用,缺少国家语言资源能力,国家话语能力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少国家话语能力,国家语言资源能力就成了博物馆的陈列品,只能观赏,无实用价值。图 2 展示了国家语言能力的双层结构。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学者已经对国家语言能力定义及其解读做了大量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初创性,但其局限性仍非常明显。第一,未将国家语言资源能力和国家话语能力整合在统一框架内。第二,缺少双向研究思路,仅由外向内看,即以其他国家实践为标杆审视我国国家语言能力建设;缺少由内向外看的视角,即以我国实践为出发点,审视其他发达国家情况,考察我国自身优势,展现已取得的辉煌成绩。例如,文秋芳、张天伟以美国为参照点,构建国家语言能力的理论框架,查找我国国家语言能力建设的短板,对提升我国国家语言能力起到了推动作用。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主张, “观察当代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需要有一个宽广的视角,需要放到世界和我国发展大历史中去看”,因此本文将融合内外视角,把国家语言资源能力和国家话语能力整合在同一个体系内,对国家语言能力的定义和分项能力进行重新解读,调整文秋芳前期⑦⑧提出的理论框架及其评价指标,使其更具概括性和普遍性。






国家语言能力的新定义及其构成




鉴于我国国家语言能力建设的宗旨与路径与美国不完全相同,对国家语言能力的定义就不能完全遵从美国学者的思路和美国国防部的实践。根据中美国家语言能力建设实践,笔者将国家语言能力重新定义为:“政府处理一切与国家利益相关事务的语言能力”。这里需要指出,处理语言事务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个人或者非官方团体;处理的事务必须涉及国家利益,而不是个人职业规划或不涉及国家利益的群体行为;处理这些事务必须以语言为手段,而不是军事或其他非语言手段。借鉴文秋芳对国家语言能力分项能力的界定,笔者提出了新框架。如图 3 所示,国家语言能力由三部分组成:(1)国家语言治理能力(简称治理能力);(2)国家语言核心能力(简称核心能力);(3)国家语言战略能力(简称战略能力)。三部分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治理能力位于顶端,是指政府处理国内外两类语言事务的效力和效率,具有全局性和统领性特点,决定着核心和战略两类能力的发展方向和效果。核心能力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特点,是国家政治安全、领土完整、社会和谐、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信息安全等的压舱石,是战略能力发展的前提,应置于国家语言能力建设的优先位置;战略能力着眼未来,具有前瞻性和长远性特点,是国家对外改革开放、维护国家主权、塑造国家形象、提升国家国际地位的支柱,对核心能力建设有促进作用。核心能力和战略能力又反作用于治理能力的建设和发展,故用双向箭头连接,表示它们之间的互动关系。


表 3 列出了国家语言能力的三类分项能力所涵盖的不同维度及其意义解释。每个分项能力涵盖 3-4 个维度,每一维度再分为若干方面。需要说明的是,国家语言能力的三个分项能力相对稳定,但每个分项能力所涵盖的维度具有开放性和动态性。这里的“开放性”和“动态性”是指随着国家语言能力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每个分项能力所覆盖的维度需有相应的变化和调整。


与文秋芳前期建构的理论框架(见图 1)相比,这个新框架具有两个特点:第一,根据内在逻辑关系,首先确立了国家语言能力的 3 个分项能力及其关系,然后再分析各分项能力所涵盖的不同维度;第二,3 个分项能力涵盖的维度更丰富、更全面、也更开放,能够充分解释中美两国的国家语言能力建设和发展实践。


图2 国家语言能力的双层结构


图3 国家语言能力构成新框架






我国国家语言能力

70年建设的成就及不足




下文将根据表 3 中 3 个分项能力所涵盖的维度,以举例的方式说明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我国在国家语言能力建设上所取得的骄人成就及其不足。


表3 国家语言能力三类分项能力涵盖的维度及解释


表4 国家语言治理能力三维度的评价指标


01 国家语言治理能力


建设国家语言治理能力可从三个维度入手:治理机构体系构建、规划制定与实施、语言生活研究与交流。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我国国家语言治理能力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适应并推动语言强国的建设。下文将以 “治理体系构建”为例展示我国语言治理能力的快速发展和面临的挑战。


衡量治理能力的指标主要有完整性、协调度和执行力(见表 4)。完整性是指政府对国家语言治理是否有上下联动,覆盖全国的机构体系。这是决定治理能力高低的行政基础。根据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的《〈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分工方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涉及政府不同部门,它们有分工,有交叉,有合作。以推广普通话为例。在农村开展普通话宣传推广工作、大力提升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水平的任务,由国家语委牵头,参与的单位有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和相关地方语委。在少数民族地区提升教师、基层干部和青壮年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的任务,由国家语委牵头,参与的单位有教育部、国家民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和相关地方语委。虽然国家语言能力建设和发展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但在这多个部门中起关键和协调作用的是国家语委。因此,下文以国家语委为例,说明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我国国家语言治理能力的发展。


国家语委原名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直属国务院领导,于 1954 年 12 月正式成立。1985 年 12 月,更改为现名。1998 年机构改革,国家语委并入教育部,对外保留国家语委的牌子。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教育部、国家语委领导下的语言治理机构体系已基本完善。这是世界上规模最大、上下联动的国家语言能力治理机构体系。


图4 国家语委主导的国家语言能力治理机构体系


根据图 4,整个治理机构体系分为国家和地方两个层面。国家层面的领导机构是教育部和国家语委。根据 2017 年发布的《中国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报告》白皮书,国家语委是“由 29 个党政部门、社会团体等组成的规划并统筹推进国家语言文字事业的职能部门”,是一个跨政府部门、跨社会团体的协同工作机构,同时也是一个领导决策机构,下设“两司”“一所”“一社”。“两司”指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简称语用司)和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简称语信司),负责承办国家语委布置的具体工作;“一所”属于科研单位,专门研究有关语言文字应用的实践和理论问题;“一社”为语文出版社。


在国家层面上还设有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属于指导咨询机构,是执行机构的智囊团,负责提供咨询和指导建议。


地方层面有省(区 / 直辖市)级、地 / 市级、县级三级自上而下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与国家层面国家语委的工作相对接。截至 2016 年,全国 31 个省(区 / 直辖市)全部设立了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截至 2017 年,除港澳台地区,全国已建立地级和县级语言文字机构 2238 个,另有 277 个地级、县级行政区虽无固定机构,但有专职人员负责。将这两类合在一起,我国已有 78.35% 的地、县两级行政区落实了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前文中完整性指的是纵向行政体系的完善度,协调度是指横向机构之间的联动与合作。进入 21 世纪以来,国家语委的协调功能日趋增强。前文提到国家语委是一个跨部委语言文字工作的协调机构,由 29 家单位组成,其中包括教育部、中宣部、广电部、外交部、文化部、公安部、科技部、民政部等。凭借这个协调机制,国家语委研制了系列外文译写国家标准。例如,《公共服务领域外文译写规范》的研制于 2014 年启动,历时三年,2017 年该标准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并向社会正式发布。目前已公布的译写规范包括《公共服务领域俄文译写规范》《公共服务领域日文译写规范》与《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该系列《规范》是关于公共服务领域外文翻译和书写质量的国家标准,说明了 13 个服务领域(交通、旅游、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邮政、电信、餐饮、住宿、商业、金融)的外文译写原则、方法和要求。执行力关注整个行政体系运行的效果。要想确保治理机构体系的有效运行,必须要有督查机制。2000 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第三章“管理和监督”列出了 7 条条款。自此,全国有 19 个省(区 / 市)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为了更好地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全面贯彻《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2015 年,国家语委、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制定了《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附有清晰的评估指标体系框架(以下简称《评估框架》)。《暂行办法》包括 5 章:(1)总则;(2)督导评估内容;(3)督导评估的实施;(4)奖励与问责;(5)附则。第三章(督导评估的实施)内容明确、清楚,包括评估对象、评估周期、督导组组成、评估具体程序和评估方式。《评估框架》中包含 4 个一级指标:(1)制度建设(20 分);(2)条件保障(15 分);(3)宣传教育(30 分);(4)发展水平(35 分)。每个一级指标包含 2-5 个不等的二级指标。以制度建设为例,其二级指标包括:组织领导(7 分)、政策规划(8 分)和督查机制(5 分)。由此可以看出,这个《暂行办法》具有很强的操作性。2016 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在河北、甘肃两省开展了评估试点。2017 年全国 36 个一类城市完成评估,二类城市完成率达到 90.06%,三类城市完成率达到 62.47%。


将现有治理机构体系与国家语言能力构成相匹配,我国仍旧面临三个挑战:第一,地方层面还有 20% 以上的地(市)级和县级治理机构体系有待落实;第二,对国家语言战略能力的治理相对薄弱,国家对外话语表达这一维度目前尚无专门机构管理;第三,不同学段的外语教育由基教司、职成司和高教司三个不同机构负责,未形成相互衔接的 “一条龙”;第四,国家民委与教育部在语言文字工作上有明显重叠。笔者建议将国家语委设置为统管国家语言能力建设的顶层机构,这样就可以保障语言治理能力的完整性、协调度和执行力。


02 国家语言核心能力



国家语言核心能力涉及 4 个维度:国家通用语普及、国家通用语规范使用、国家语言智能化与国家语言和谐生活建设。衡量这 4 个维度的评价指标是政策力、实践力和绩效力(见表 5)。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我国国家语言核心能力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不可或缺的贡献。下面将根据表 5 中 3 个评价指标,以国家通用语普及这一维度为例,说明我国国家语言核心能力 70 年的持续稳定发展状况。


表5 国家语言核心能力四维度的评价指标


政策力是指政府对通用语的普及是否制定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对“书同文、语同音”这项事关各民族团结、国家安定和社会和谐的工作高度重视。1956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1958 年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汉语拼音方案》,1982 年有关推广普通话的内容写进我国宪法,特别是 2000 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我国通用语言文字是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截至 2016 年 , 我国已经发布了与之相应的23 部地方性法规。


实践力是政府对普及国家通用语采取的措施是否具有广度和深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9 天后,就成立了中国语言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组织专家队伍设计《汉语拼音方案》。该方案历经 8 年反复研讨与修改,于 1958 年正式公布。这为扫盲、识字和推广普通话打下了坚实基础。从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七五”规划(1986-1990)起,后续的每个五年计划都把“推广普通话”作为首要任务。我国改革开放前的推普总方针为:“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这十二字方针体现了政府充分认识到在全国推普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持续性,既需要广泛宣传,让全社会更多人参与,又需要突出重点,抓主要矛盾,以点带面,稳步前行。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从“八五”计划起,推普总方针调整为“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这表明推普工作进入新阶段。政府推普的力度有所加大,措施有所加强,普及率的指标有所提高。2017 年国家语委印发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这一《方案》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全国平均普及率达到 80% 以上)、任务、措施和验收指标,使推普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绩效力是指普及通用语所取得的成效如何。从 1956 年 2 月国务院公布《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起,普通话得到稳步推广。截至 2017 年,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实现了 1997 年提出的普及率奋斗目标,达到 70% 以上。不足的是东西部、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东西部的普及率差距达到 20 个百分点,大城市与一些农村的差别达到 50 个百分点。1998 年,经国务院批准,每年 9 月第三周定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每年推普周都有不同的宣传主题,例如 2002 年是“大力推广普通话,齐心协力奔小康”;2004 年是“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2012 年是“推广普通话,共筑中国梦”;2013 年是“依法推广普通话,提升国家软实力”。2017 年是推普周活动开展 20 周年。从中央到地方,长期举办各种类型的普通话培训班,有效提高了各民族干部、教师的普通话水平。仅 2017 年,地方上参加培训的人数就达 399692 人。


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虽然我国普通话普及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成效明显,但在法律法规上“刚性”显得不足,对违反法律法规者无惩戒措施;对普及普通话在维护国家统一、增强民族团结、提高国家认同方面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充分;对在普及普通话中起关键作用的学校教师要求不够严格,培训不够到位。这些问题仍需花大气力加以解决。


03 国家语言战略能力


国家语言战略能力也涵盖 4 个维度:国家外语教育、国家通用语国际拓展、国家对外话语表述和国家语言人才资源掌控。与国家语言核心能力相比,我国国家语言战略能力发展速度与质量相对滞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持续提升,对国家语言战略能力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强。进入 21 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一带一路” 倡议的提出对国家语言战略能力的需求尤为迫切。下文根据表 6 中“覆盖面”“科学性”“影响度”三个评价指标,以国家外语教育维度为例,说明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国家语言战略能力的建设与发展。

表6 国家语言战略能力四维度的评价指标


覆盖面是指我国通过外语教育创造的语言人才种类能够涵盖多少国家、地区和领域。换言之,我国外语教育涉及的语种数量有多少,能与世界上多少种语言进行直接沟通,能在多少领域内发挥功能。根据国家外语人才资源动态数据库的统计, 2010-2015 年我国高校招收的非通用语专业仅有 44 种,6 年招收的总人数仅 8 万余人,其中朝鲜语占 33%。2016 年增加到 65 种,覆盖了欧盟国家 24 种官方语言和东盟 10 国官方语言,2017 年达到 83 种,2018 年达到 98 种,2019 年新增 3 个语种,到 2020 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将开齐与中国所有建交国家的官方用语专业。虽然近 10 年来,政府下发了多个加强非通用语教育的文件,我国高等教育培养外语人才的种类有了快速发展,但与美国相比,我国仍有明显差距。2009 年美国高校已经能够开设 259 种语言的课程,其中非通用语 244 种③。


科学性是指外语人才培养方式是否符合内在规律,是否符合社会需求。20 世纪 80 年代后期,只有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少数高校开展了复合型外语人才的教学实验,大部分外语专业主要培养外国文学、语言学和翻译人才。直到 1998 年 12 月,教育部高教司转发了《关于外语专业面向 21 世纪本科教育改革若干意见》后,复合型外语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复合型外语人才的概念和培养模式才得到官方文件的正式确认,复合型外语人才的培养才逐步得到重视。目前的模式有:“外语 + 专业知识”“外语 + 专业方向”“外语 + 专业”“专业 + 外语”和双学位。2000 年颁布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首次将复合型人才列为英语专业的培养目标⑤。自此,外语专业培养复合型人才“名正言顺”。不足的是在这个阶段外语人才的培养强调了语言和专业的叠加,忽视了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一味强调对西方语言文化的学习,忽略了中华文化,未能恰当处理国际视野和中国立场之间的辩证关系。自党的十九大以来,这一不良倾向正逐步予以纠正,但在课程、教材和课堂教学中得到全面纠正尚需时日。


影响力是指国家投入资源培养出的外语人才能在国内外语言事务处理中产生多大的积极影响。句话说,他们是否为国家、为全人类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应该承认,我国培养出的外语人才为国家的外交、经济、文化、科技、军事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大批外语人才有力助推了改革开放初期外资、中外合作企业的发展和外贸进出口业务的扩大,对“中国企业走出去”“中国文化走出去”“中国旅游业走出去”也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短板还明显存在。例如,语种不足导致我国在国际事务中找不到合适人才承担相应任务;再如,高端外语人才缺乏致使我国在国际组织中任职数额不足。






结语与建议




本文对国家语言能力进行了重新解读,将其重新定义为“政府运用语言处理一切与国家利益相关事务的能力”。这里强调执行国家语言能力的行为主体是政府,而非个人或任何非官方团体,换句话说,个人、家庭或私营机构都不是国家语言能力建设的责任主体;处理语言事务的范围,既有国内,又有海外,相关事务须涉及国家政治、经济、外交、文化、科技、军事、信息等领域的发展与安全,但不直接涉及个人和私营团体的利益与前途。国家语言能力可分为治理能力、核心能力和战略能力。这三种能力形成一个相互支撑的稳定三角形。治理能力处于顶端,起着统领和引导作用,调控核心和战略两类能力的发展走向;核心能力处于优先发展位置,具有基础性和先导性特点;战略能力具有前瞻性和长远性特点,须从长计议,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规划和建设。每种能力又涵盖数个不同维度,应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不同阶段的需求,对其进行适时动态调整。


“国家语言能力”属于语言社会学的分支,是一个尚未充分开发的处女地,笔者建议未来研究可从四个方面入手:

第一,根据本文提出的国家语言治理、核心和战略能力的三维结构,分别研究各自内涵与外延。

第二,研究不同领域中的国家语言能力,例如军事、外交、新闻、商务等。

第三,将国家层面的语言能力下移到研究大都市和大区域的语言能力,例如北京和上海大都市语言能力研究,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语言能力研究等。

第四,进行中外国家语言能力的比较研究。


以上四方面研究均可包括描述现状、列出问题、提出对策。此外,作为学者,我们还有责任用通俗化的语言向社会普及“国家语言能力” 这一概念,提高政府机关干部和全社会对提升国家语言能力的意识。


新中国成立 70 年来,我国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从“贫穷落后”到“生活富裕”,再到“繁荣富强”,国家语言能力的发展与国家整体国力的增强形成互动关系。我国国家语言治理能力逐步完善,核心能力持续增强,战略能力建设加速,有力推动了我国国力和国际地位的提升,但总体上,我国国家语言能力与我国日益上升的国际地位还很不相称。国家语言能力与总体国家安全有着密切关系。在和平与发展为主流的时代,国家所有政策、主张都要通过语言向国内外民众宣传、阐释;遇到矛盾或者冲突,也要通过语言协商谈判解决,即便在战争环境中,信息战、心理战、舆论战都离不开语言这一锐器。目前政府和学界亟须联动,进行战略谋划,拿出实招、硬招,尽快将我国建成国家语言能力强国。



(本文初稿经杨佳、孙丰果、马倩、刘雪卉多次审读,并提出修改意见;国家语委王丹卉老师不厌其烦为本文的撰写提供档案资料,同时提出修改建议,在此一并感谢。)





Reexamining the Concept of “National Language Capacity”

——The Achievements of and Challenges on National Language Capacity Development in China in the Past 70

Years

WEN Qiu-fang

(National Research Centre for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National Research Centre for State Language Capacity,Beijing Foreign Studies University,Beijing 100089)


Abstract: The paper reports on the initial results of the key research project on “Reexamining the concept of national language capacity and developing strategies for its development”. The paper consists of four parts. The first part reviews the literature on national language capacity while identifying limits in the previous research. The second part redefines “national language capacity” as “the competencies of the government in dealing with all the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affairs involving the interest of a nation by resorting to language”. Then, the national language capacity is further divided into three components: governing competency, key competency and strategic competency which form a triangle with relative stability. The governing competency at the top of the triangle decides the direc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other two competencies. The key competency serves as the basis for building the strategic competency while the latter aims at the future needs and in turn can promote the growth of the former. Furthermore, the key and strategic competencies can pus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governing competency. Thus, the relation among the three competencies is interactive. Each competency functioning in three or four dimensions can be evaluated by one set of criterial features. In the fourth part, one dimension of each capacity is used as an example to illustrate the achievements of and challenges on national language capacity development in China in the past 70 years.  Finally, some suggestions for future research on national language capacity are provided.


Key words: Language Policy; National Language Capacity; the State Language Commission


本文来源:语言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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