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特赦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罪犯的决定


新朋友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商务合作微信号:zm15367846783

投稿邮箱:1033645968@qq.com

本文来源:中国人大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特赦令

 

根据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百三十五次会议的决定,对于确实改恶从善的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自治政府的战争罪犯,实行特赦。

 

一、蒋介石集团、伪满洲国和伪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的战争罪犯,关押已满十年,确实改恶从善的,予以释放。

 

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战争罪犯,缓刑时间已满一年、确实有改恶从善表现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或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战争罪犯,服刑时间已满七年、确实有改恶从善表现的,可以减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个命令,由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刘少奇

 

1964年12月13日



律道湾湾法律加油站


(ID:LUDAOWANWAN)

长按上图识别二维码加关注


点击下面"阅读原文" 【查阅历史消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