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关于【代履行】的几个问题——执行解析(43)

江苏致达 姜勇 在法言法 2023-08-16

本公众号推出的系列文章《执行解析》,是以问题的形式对执行的基本规定予以简要阐述。公众号所发布的内容均为简略版,除个别章节外,都不包含详细的注解等。需要完整版内容的可以联系作者。

开始阅读。

关于【代履行】的几个问题——执行解析(43

 

问题1:什么是代履行?

在被执行人不履行有关义务的情况下,法院可以委托第三人完成[1],并要求被执行人承担费用,这就是代履行。

代履行的范围应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进行。第三人代履行中,既要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也不能损害被执行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问题2:哪些情形下不能代履行?

对探望权等涉及人身权益的执行不能够代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只能有被执行人完成的行为也不能代履行[2]。



[1]有时也可能由申请执行人自行完成。

[2]在被执行人死亡的情形下,即无法代履行。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