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甘肃高院:执行和解协议是否履行应通过诉讼解决

姜勇 在法言法 2023-08-16

执行和解规定解读(音频)

最高院:应查清和解协议未履行的过错


本公众号将推出《执行与执行难特辑》,欢迎联系作者索取。


对于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引发的新的争议,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和解司法解释的规定,由当事人另诉解决。

 

案例来源:甘肃高院(2018)甘执监21号史邦国与孙治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基本案情:

1、2013年11月4日,瓜州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令被告孙治伟欠原告史邦国石料款365906.6元。

2、2015年9月1日,双方达成执行协议,由孙治伟给付史邦国执行款140000元,余款230583.6元以孙治伟购买的铁路路基废弃石料五万方抵顶部分工程款。当日,孙治伟给付史邦国执行款140000元,瓜州法院作出的第458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生效判决书执行完毕。

3、2016年7月12日,史邦国以孙治伟在达成抵顶协议时存在欺诈等为由,向瓜州法院提出异议,请求撤销瓜州法院第458号民事裁定书,恢复原生效判决书的执行。

4、瓜州法院认为,异议人史邦国无证据证实孙治伟未向其提供足够的石方,据此驳回了史邦国的异议请求。史邦国不服,向酒泉中院提出复议。酒泉中院以用石料抵顶执行款的协议内容是否完全履行无证据证实为由,裁定撤销瓜州法院异议裁定,发回重新审查。

5、重审后,2017年3月6日,瓜州法院作出执异1号执行裁定书,以2015年9月1日的执行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被执行人孙治伟已按约履行了执行协议,且史邦国已与陈涛达成协议将孙治伟抵顶的50000方废石,转让给了陈涛,史邦国的异议理由不能成立为由,裁定驳回史邦国的执行异议。

6、史邦国不服,再向酒泉中院提出复议。酒泉中院审查后认为,执行协议虽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但协议约定时,已超过哈密工务段向孙治伟出售石方的有效时间,史邦国与孙治伟在2015年达成该执行协议时,孙治伟对于协议中约定的石料已无处分权,协议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复议人史邦国的复议理由成立。遂于2017年7月17日作出执复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撤销瓜州法院执异1号执行裁定和第458号民事裁定。

7、2017年8月10日,史邦国向瓜州县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瓜州法院通知孙治伟限期支付原判执行款及滞纳金292423元,后收到孙治伟执行款292423元,案件执行完毕。

8、2018年2月28日孙治伟向甘肃高院提出申诉称:酒泉中院认定孙治伟对协议中约定的石料无处分权,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与客观事实不符;酒泉中院认定执行和解协议达成后,用于抵顶执行款的石料未移交,无证据证实执行协议已经完全履行与客观事实不符;史邦国已将抵顶的石方运走并专卖获利,却以荒唐的理由否认双方已经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有违诚信原则和公平原则,也给申请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请求撤销酒泉中院执复9号执行裁定。

裁判理由:

甘肃高院认为:

执行和解协议是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和解协议,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裁判文书的执行。关于本案的执行和解协议应否恢复执行的问题。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孙治伟和史邦国于2015年9月1日达成的用石料抵顶执行款的协议,是对执行标的物的变更,本质上属于执行和解协议。履行中,史邦国以孙治伟未向其交付抵顶的石料为由,向瓜州法院提出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请求,瓜州法院最终恢复本案生效判决的执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应予支持。

关于瓜州法院的异议裁定和酒泉中院的复议裁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已查明的事实,瓜州法院的异议及酒泉中院的复议审查,都是围绕孙治伟是否履行了向史邦国交付石料的义务这一争议焦点进行的。该争议系事实问题,属实体审查的范围,应由审判庭立案,通过举证、质证、辩论等实体性程序予以认定。瓜州法院的执行异议裁定对上述实体问题的审查,超出执行机构审查的范围,适用法律错误,导致结果错误;酒泉中院的复议裁定,虽然也对实体问题进行了审查,适用法律不当,但裁定结果正确,且不影响当事人程序权利的实现,应予维持。

关于孙治伟与史邦国履行交付石料义务的争议问题。属于实体权利的争议,应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因原生效判决已执行完毕,执行过程中引发的新的争议,另行诉讼才是解决该争议的唯一正确方式。

综上,酒泉中院的复议裁定应予维持,瓜州法院的执行行为并无不当,孙治伟与史邦国之间的争议应通过另行诉讼的方式来解决。驳回孙治伟的申诉请求。

 

笔者分析:

    与其双方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争论不休,还不如就本案通过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在实践中,对于协议是否履行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均应保留相关证据。

             

选关键词 跳转进入本公众号专题

热点事件(先予仲裁  P2P借贷)

说执行难    民间借贷

学而专栏(学而有术  学而无罪)

法律法规    执行解析

(扫一扫或长按识别二维码可咨询作者)

请关注本公众号阅读其他文章,也可以点击左下角的阅读原文获得文章目录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