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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文】第二届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

爱知学者 2021-09-15


第二届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

截稿时间:2020年11月15日下午22时
会议时间:2020年12月

内容来自:贵州省企业联合会法律服务中心

【征文通知】本中心拟于今年12月举办“第二届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请大家积极进行自然资源法学理论和实务研究,并撰文投稿。


贵州省企联法律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8日


第二届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

征文启事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疫情过后自然资源治理体系相关产业保障工作。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任务目标,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自然资源监管体制,切实承担起时代赋予的责任,加强对相关问题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政企、立法、司法等提供决策参考,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以及相关产业持续、跨越发展献计献策。经贵州省法学会批准,由贵州省法学会矿产资源法学研究会、贵州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贵州省土地学、贵州省企业联合会/贵州省企业家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办,袋鼠矿业俱乐部(KMC)和贵州贵达律师事务所承办,中国知网等协办“第二届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现特向社会各界征稿,请相关专家学者、各界人士积极研究,踊跃投稿。
一、征文要求(一)请围绕主题“新时代土地制度研究 ,促进土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及具体研究内容自拟题目,撰写论文。(二)论文内容。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理论与实践并重,调研论证充分,论点鲜明,逻辑严谨;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理论、实务具有指导和启示作用;(三)论文篇幅5000-20000字。(四)标注。正文首页页头左上角标注“第二届国际自然资源法论坛”字样。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的姓名,并在首页页脚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方式(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五)体例。Word文本。文章标题采用宋体三号,正文用宋体四号;文中各级标题按“‘一、’、‘(一)’、‘1.’‘(1)’……”规则排列;注释宋体五号,体例如下:著作类〔1〕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76年版,第156页。论文类〔2〕王家福、刘海年、李步云:《论法制改革》,《法学研究》1989年第2期。或/和〔2〕文集、教材类〔3〕龚祥瑞:《比较宪法学的研究方法》,载《比较宪法研究文集》第1册,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译作类〔4〕[英]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69页。报纸类〔5〕王启东:《法制与法治》,《法制日报》1989年3月2日。古籍类〔6〕[清]沈家本:《沈寄簃先生遗书》甲编,第43卷。辞书类〔7〕《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版,第932页。网站类〔8〕毕健、李晓倩:《大数据背景下矿业权交易信息的法律规制》,《矿业研究网》http://www.vip7885.com/ShowNews.aspx?NewsID=2403,最后访问时间:2018年3月16日。外文类从该文种注释习惯。著作或者文章名使用斜体。尽可能避免中外文混用。(六)征文作者须在提交征文同时提交该征文的中国知网官方查重报告一份,论文查重报告重复率应保持在30%以下。(七)征文截至2020年11月15日下午22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征文编印、演讲和出版对符合征文要求的论文集中编印论文集或者会议专刊,发送与会者和相关单位、个人,遴选论文作者在论坛上作主题演讲,优秀论文汇编出版,知网收录。三、论文评奖各主办单位、承办、协办单位推荐专家共计5-9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论文进行无记名评分,专家评分后,去掉最高和最低分,计算出平均分,按照得分顺序评选出优秀论文,其中,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五名,分别给予奖金10000元、5000元、3000元、500元。自征文截止日期第二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优秀论文评审工作。四、具体研究内容研究者围绕主题“新时代土地制度研究,促进土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和下列具体研究内容自拟题目,撰写论文。(一)基础综合研究1.关于土地所有权。国有土地所有权人主体、代理人制度设定,国有土地所有权清单应包括哪些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代表制度,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方式,在新法背景下如何加强和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2.地方法规中如何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乡镇、村的空间规划如何编制;如何强化空间规划的管制、引导作用。3.地下空间、山体空间利用如何规范。4.如何改革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5.征收集体土地的公共利益如何界定,法律规定的公共利益是否还可再进一步细化,如何从程序上保证征收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则。6.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其他土地和土地补偿、安置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等如何制定,如何既加强“放管服”改革又符合法律规定;社会保障如何实施。7.如何保障征收程序合法和程序正当,既保障合法征收顺利实施又切实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8.如何加强农转用审批的“放管服”改革,以及改革的方案、路径和方式方法。9.如何加强耕地保护,尤其是坝区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10.如何节约集约用地,对闲置土地如何有效处置。对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三旧”)如何利用土地政策推进改造,以节约集约用地。11.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地有效开发利用制度。12.矿山、公路建设等临时、长期用地中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路径。13.如何改革增减挂钩政策,以及如何将政策转化为地方法规。14.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如何规范,如何分配国家、集体、个人利益。15.农村宅基地及农村其他建设用地(农民使用的养殖、晒坝等使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改革、管理。16.如何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推动乡村振兴,乡村振兴企业、农家乐等使用土地的性质界定、产权登记等。17.土地调查和登记工作的开展、调查结果公布等。18.土地利用政策如何推动工业发展,促进农业发展,实施农用地政策。19.如何规范管理全民所有土地资产。20.如何贯彻落实生态保护要求。21.如何利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管理效率。22.如何加强执法监管和督察,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如何界定非法用地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3.贵州省已经制定的土地管理政策,如何在不违反国家政策和上位法的情况下,转化成地方法规。(二)衔接新《土地管理法》和即将出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专门性研究24.按照《土地管理法》第30条第二款规定,如何制定贵州省耕地开垦费标准。25.按照《土地管理法》第38条第一款规定,如何制定贵州省土地闲置费标准。26.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第三款规定,如何制定贵州省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27.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第四款规定,如何制定贵州省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标准。28.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8条第五款规定,如何制定贵州省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29.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0条第一款规定,如何制定贵州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批准权限。30.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0条第二款规定,如何制定贵州省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31.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1条第一款规定,如何制定贵州省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权限。32.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一款规定,如何制定贵州省农村村民宅基地面积标准。33.按照《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二款规定,针对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如何制定贵州省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的标准。34.按照《土地管理法》第78条第二款规定,如何制定贵州省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的标准。35.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进行开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逾期不改正的处以罚款,罚款额为非法开垦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上”规定【“禁止开垦的范围开垦的处罚”条款】,如何制定贵州省具体标准。36.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关于“依照《土地管理法》第77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上”规定【“非法占地的处罚”条款】,如何制定贵州省具体标准。37.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关于“依照《土地管理法》81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上”规定【“拒不交还土地的处罚”条款】,如何制定贵州省具体标准。38.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关于“未按合同规定的规划条件和期限开发、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逾期拒不改正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规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法律责任”条款】,如何制定贵州省具体罚款标准。39.按照《贵州省荒山有偿使用管理条例》(1997年11月21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取得的荒山使用权的性质,该条例已经废止,荒山使用权如何处置。40.在贵州省没有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等相应地方法规前,是否可在《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等的取得、登记、流转等做具体实施性规定,如何规定。41. 贵州省耕地占补平衡如何实现,主要问题是什么。(三)国际、国别土地管理法治研究42.国际土地管理法律比较制度研究43.国别土地管理法律比较制度研究五、相关事宜 (一)论文请以word电子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kczyfxyjh @126.com,邮件主题标明为“论文题目(姓名+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稿件请注明“第二届国际自然资源法论坛”字样,论文原稿恕不退回,请作者自留文稿。(二)征集范围包括已经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和尚未发表的论文,但必须是作者自己研究创作,如投稿论文已发表过请注明已发表刊载的载体,文责自负。(三)本次征集论文的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入选论文收入本次论坛论文集;本会将为入选论文作者赠送论文集;推选优秀论文作者在论坛上作主题演讲;并为优秀论文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论文汇编出版,知网收录;(四)本次优秀论文可在中国知网发表并为论文作者提供会议论文的收录证书;填写中国知网数据库试用申请表可免费提供学术不端论文检测服务1次和论文写作期间中国知网数据库支持。六、联系方式联系人:莫婷婷 ,电话/微信:18685041949            王光露 ,电话/微信:15985208503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世纪金源国际财富中心A栋14层。                              第二届国际自然资源法治论坛组委会                      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



来源:贵州企业联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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