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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新论】郇庆治:“两山理念”与绿色供应链构建



“两山理念”与绿色供应链构建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最核心理论命题,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的绿色发展理念和重大指导原则。而这一理念与原则的贯彻落实,在笔者看来,包括三个密不可分的层面或环节:对于“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关系的辩证认知与把握、坚定遵循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现实路径。在此,笔者将围绕“绿色供应链”构建这一议题,谈谈对于“两山”理念的深入理解。

 

一、“两山理念”的辩证生态经济观意义

自2005年8月15日首次提出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又在多个场合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论命题做了不同视角下的阐述。从一种辩证生态经济观的角度来看,最值得关注与学习思考的分别是他2013年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演讲时的答问中所做的概括:“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2018年《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阐述“推动长江经济带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时强调指出的:“要积极探索推广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路径,选择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2018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所概括的:“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生态财富,又是社会财富、经济财富。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自然价值和增值自然资本,就是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潜力和后劲,使绿水青山持续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

概括地说,习近平总书记的上述论述提出或包含着一种明确的生态经济观:其一,自然生态是有经济价值的。一方面,经济价值并不是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构成元素所能提供的唯一价值,自然生存条件、社会生活环境、精神娱乐文化等都是大自然向人类个体与社会慷慨提供的多维需要及其满足,也就是广义上的“价值”,但另一方面,自然生态系统本身而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的自然资源,又的确是具有或者可以转化为经济价值的,因为它们可以在社会物质财富的生产形塑中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其二,自然生态的经济价值的实现,需要一个逐渐呈现或转化的过程,而这就离不开必要的社会经济环境和经济技术条件。比如,一般来说,在市场经济发展不够充分的社会经济环境中,自然生态系统及其构成元素大多呈现为一种公共物品或资源,而如果一个地区缺乏现代化的技术条件与交通设施,其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也往往是“深藏闺中无人识”。其三,自然生态的经济价值的“转化”要同时符合生态规律和经济规律。生态经济的合生态规律性是无需赘言的,如果将其等同于一种普通经济或传统经济,即依然把生态环境保护当作一种竭尽所能规避的“外部性”,那么,它就不会是真正的生态经济。当然,既然也是一种经济类型,那就必须遵循当代经济的一般组织形式与运行规则,比如企业主体、市场法则和资产资本管理等。

总之,“两山理念”的根本在于一种辩证生态经济观。其中,“既要又要”“宁要不要”“就是”是三个关键性术语,而“就是”集中体现了我们在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背景语境下所达到的时代高度。但必须明确,这仍离不开必要的经济转变路径机制、经济政策制度和经济社会(新)主体,因而这既是一种经济认识的辩证法,更是一种经济实践的辩证法。

 

二、绿色供应链的生态经济学基础

“绿色供应链”是近年来生态经济研究领域中热议的一个学术议题。其基本理路是,以“两山理念”为根本指导,遵循生态经济学的基本原理,把在绿色产品生产及其流通过程中所涉及的各个环节(上下游)企业打造成网联结构,从而在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同时实现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目的,推动全社会的生态文明建设。可以看出,这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中微观经济管理意义上的考量,即通过创建某一类或数种优质生态产品生产、销售和消费之间的尽可能直接的网络化连结,实现一种双赢或多赢的结果,而现代化的智能网络与大数据技术是最重要的前提性保障。这从理论上说是非常“政治正确的”和必要的,而且在实践操作上也是切实可行的。比如,国家标准化委员会2017年就已经发布了《绿色制造制造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导则》,不仅对“绿色供应链”概念做了明确界定,而且强调了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理念对于绿色供应链构建运行的规约意义——必须贯穿于企业从产品设计到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报废处理的全过程。

但客观而言,“绿色供应链”构建所关涉的许多生态经济学基础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比如目前全国各地尝试“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核算”(GEP)所遇到的诸多关于分类和统计的理论难题,而在现实实践过程中还会进一步暴露出一些需要从理论上加以回答的深层次问题。比如,第一,究竟什么是绿色产品。一般来说,农林产品比如“五常大米”或“胶东苹果”由于相对确定的生产地和生产过程,其绿色有机质性是比较容易界定的,尽管它们彼此之间或同类产品之间的“绿色”或“有机”水平也经常存在着非常大的差别,而工业制造产品比如“海尔空调”或“华为手机”由于生产场所不太确定或原料供应链过长,往往很难做出准确的判定。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方式是有一个统一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但至少从目前来看,这一标准还难以在短时间内建立起来并得到生产者、消费者认可。第二,如何理解作为绿色产品制造者的“绿色劳动”或“生态劳动”。从最一般的物质变换或原材料加工生产的意义上说,“绿色劳动”也是一种劳动,具有普通物质劳动的基本属性和特点,但必须注意的是,“绿色劳动”经常是不同于传统工业化生产的大规模机械化资源开采加工型劳动,而是与自然生态环境密切关联的看护关爱性劳动,比如在有机农场中的生产劳动和在国家公园中的管理工作,相应地,这些劳动会要求劳动者具有较高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体力劳动力和技艺能力。而问题在于,如何在经济上公正评价这些劳动和劳动者的性质并给予合理的权益报酬。第三,绿色产品的生产、分配、营销与消费过程及其相互关系究竟有哪些实质性不同。从生态产品的本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目的来说,绿色产品似乎既不应该成为一种大规模的生产与消费,也不宜成为一种全球化的生产与消费,而应是以产品当地为中心的,但这显然不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特点及其追求,退而求其次,如何确保本土生产地及其社区民众的适当收益就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而这也必然会影响到相应的生产与营销方式及其选择。第四,如何社会制度性体现与政策促进绿色产品生产及其供应上的生态友好质性或追求。必须看到,绿色产品及其生产是处在一个传统工商业经济政策与话语霸权的语境之下的,无论是资本逻辑主导的经济制度框架还是经济整体运行上的生态不友好性质,再加上这种一种经济主义或消费主义统治的社会与文化,其实并不是非常有利于真正生态产品的生产与消费行为及其选择的。因而,这就需要借助强有力的社会制度性举措和大众文化动员,来提供日益强大的社会整体性驱动力。

 

三、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视域下的绿色供应链建设

正如前文所表明的,“绿色供应链”的成功创建与有效运作,离不开一个适当的经济社会与文化环境,而对此的一个重要概念化表达就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换言之,我们需要更明确和自觉地将“绿色供应链”构建置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语境之下。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既是一种系统性理论,也是一种系统性实践。就前者而言,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及其建设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要旨是把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进行创造性结合,或者说实现“生态可持续性考量”与“社会主义政治”的中国化结合;就后者来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并非只是一种抑制工业化或城乡污染水平意义上的公共治理政策,而是必须与我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总任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与治理能力的自我完善目标相一致。

由是观之,我们可以对当前“绿色供应链”构建中的一些中微观意义上的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和不同的思考。比如,第一,“绿色供应链”的性质或功能定位。一般而言,作为一种企业化运营主体,它们围绕着经营盈利、资本化运营和信息技术支撑的特征恐怕是不言而喻的,但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背景语境下,我们有理由期望,它们能够自觉追求或呈现出明显的环境和社会公益性质。环境公益性质和功能其实主要是一个如何保持其“初心使命”的问题,当然也是一个政府政策如何有力引导规制的问题,而社会公益性质和功能就特别需要“绿色供应链”创建者的意识自觉与政治站位。比如,如何更好地把那些最需要绿色产业、产品发展扶持的而地理区位并不占优势的地区纳入其中,而不是仅仅考虑资本投入的运营效果或短期回报。第二,“绿色供应链”的经济组织形式创新。除了很容易想到和采取的“(高新)技术+(社会)资本+产品+(个体)消费者”的常规组织构型,还可以考虑如何更实质性把当地政府与社会组织纳入其中,使其在社会组织协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的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当地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当然不应是资本与行政权力的简单甚至非法联姻而是一种基层民主掌控之下的新型互利合作。值得关注的是,目前许多生态文明建设先进县区的集体经济状况是并不乐观的,2016年前后浙江安吉县的乡村集体经济资产总量和比例都严重偏低,2020年笔者前往参观考察时发现已发生了较大变化(比如鲁家村),但全县的公共财政基础和乡镇集体经济仍较为薄弱,而云南普洱市尽管有着较高的绿色GEP数值,但全市经济与财政收入对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依赖还比较严重(比如糯扎渡水电站占全市GDP的1/3左右)。第三,“绿色供应链”对收益更公正分配手段路径的新探索。从分配视角来看,“绿色供应链”构建也是对于绿色产品收益或经济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过程,其中不仅涉及到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还涉及到城乡、区域和社会阶层之间的经济社会权益关系,尤其是那些处于经济链条末端、社会阶层弱势一侧的社群个体的权益保障和生活品质改善问题。应该说,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设想和话语政策为“绿色供应链”构建过程中更大胆地进行这一层面的探索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和必要的条件,但还需各种参与主体尤其是有着较大影响的少数主体去做创新尝试。

总之,在笔者看来,“绿色供应链”构建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我们坚持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新理念的一个试验场或试金石。对其成功与否的最根本检验,不是它是否最终发展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经济分支领域或增长极,而是它在何种程度上成为了不断提升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水平的切实路径。

作者简介:郇庆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导

文章来源:《中华环境》2020年第10期

排版 | 瞿杨

审核 | 陈培永 曲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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