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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恩如仇,即便道义审判刘鑫,结论也并不简单

2017-11-13 刘远举 不政确

围绕日本留学生江歌之死,江歌之母与刘鑫之间的冲突,是一个极其沉重、极其复杂的话题。谈论这个话题,必须从法律、心理、道德、伦理、人性、乃至舆论等多个角度,进行艰难的、沉重的、冷静的、世故的权衡。然而,即便如此,也不可能得到一个无可辩驳的论断,但若能得到更接近洞察人情世故的结论,让人浩叹一声,多做几分思考,也就足矣。

 

凶杀惨剧发生之时,刘鑫因为害怕没敢开门,这一点,虽然无最终结论,但基本可以认定。所谓吓破胆、呆若木鸡,并不是一个夸张的比喻。《拯救大兵瑞恩》中,美国兵与德国兵在房间肉搏,一墙之隔,另一个美国兵,拿着枪,听着呼救声,蜷缩着哭泣,不敢动弹,最终,匕首慢慢插入美国大兵的胸口。斯皮尔伯格展现着人性懦弱的真实。如今,这人性再一次血淋淋的展现出来。正是出于对人性的考量,刘鑫不敢开门,这一点被很多人接受。不过,令他们的愤怒的是刘鑫此后的表现——她拒绝与江母见面,仍旧如常生活。



 从法律角度,日本警方要求她不要见任何人,包括她即便身在江歌葬礼现场马路对面,也没有被获准参加。法律冷酷但却专业。网上有流传帖子,谈如何和车祸中的受害人接触。其中很重要的一个角度就是,不要直接与受害人接触,拒绝垫付,让自己的保险公司去谈。这个帖子被很多人视为一个专业的方式以传播。但换一个场景,中国传统的人情世故与现代法律的专业方式之间的落差,成为刘鑫背负的另一桩错。

 

从传统人情世故角度,刘鑫的举动,虽然令公众不容,不过,太阳之下无新事,人情世故的剧本中,早已有这一幕。

 

《唐国史补卷中》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李汧在开封做府尉,监狱囚犯中有个很有意气的,向李勉倾诉并哀求放他走,李勉就把他放走了。几年后,李勉罢官,出游黄河之北,偶然见到这个囚犯。那个囚犯高兴的把他接到家中,盛情款待。囚犯问妻子,“活命之恩,我该如何报答?”妻子道:“送他一千匹丝帛”,答:“不够。”妻子道:“送他两千匹丝帛”,答:“不够。”妻子道:“这样的话,不如杀了他。”

 

大恩如大仇,这是冷酷而又精辟的世故之言。小恩小惠,施之者如沐春风,受之者吹面不寒,一团和气,而大恩则不然,恩重如山,难以为报,必成负担,无颜相对,避之不及。更有甚者,反而睚眦相向。所谓避大恩如大仇,实际上说的是,不仅受恩者要避,施恩者亦需避。这是中国传统世故的智慧。

 

恩与欠,不过硬币两面。刘鑫不是凶手,但江歌因她而死。刘鑫欠下情理、道义之债,不仅公众这么认定,内心深处,刘鑫恐怕也是如此认定。正因为有如此想法,她才无法面对。更何况,因害怕未能施救,所欠更是重如山,深似海。如此重负,未能亲历之人,未必能够感同身受。重压之下,刘鑫撒谎了。这一点,很多人还是可以理解。

 

然而,谎言形成了路径依赖,一个谎必然要另一个谎来圆;一次自私与懦弱,需要用更多的自私与懦弱去掩盖。此时,刘鑫已经很难回头了。

 

癌症病人知道自己患癌症之后,第一阶段的心理反应就是拒绝承认现实,第二阶段的反应是愤怒。人们面对无法处理的重负,不愿面对的事实,拒绝是第一反应。

 

刘鑫不想接受这个自己深陷道德枷锁的事实,却又想着回复岁月静好的生活。人做出的这种否定性的举动,并不奇怪。在面对承担沉重的道德包袱与忘掉现实之间的选择时,刘鑫错误很大。她没有勇气,没有道德感,去打破第一个为逃避道义责任所产生的谎言形成的路径依赖。她用谎言欺骗她人、她用谎言麻醉自己,她自私的试图回到原本平静的生活。所谓“做头发”、“发照片”无非都是一种回到原本生活的象征。所以,她更不愿意见死去闺蜜的母亲。甚至,恶语相向,觉得她打扰了自己生活。于是,千年前的故事,再度上演。

 

此次刘鑫接受在镜头前面对江歌母亲,一方面是仍然做这种努力,想让事情尽快过去,但也体现出一定的担当。但是,并未让旁观者满意。

 

必须承认的是,真正面对沉重的选择,能有勇气比她做得更好的人,可能并不多。不然,古时的剧本为何早已如此写下?为何诸多新闻之中,被救之人要回避遇难的恩人家属?为何避免与受害人接触,会是现代的专业操作方式?不过,这时,已经没有多少旁观者愿意体察这一点,愿意原谅她了。

 

与此同时,江歌妈妈,婚姻不幸,要强独立,与女儿相依为命,女儿就是天,如今,天塌了。悲痛、拒绝现实、然后变为愤怒。陈世峰身陷囹圄,她无法手撕仇人,愤怒移情到刘鑫身上,转移为对刘鑫的怨恨。她选择了不原谅与斗争。她要收集签名送杀害女儿的凶手上死刑台;她一定要逼刘鑫出来,逼她承认欠下天大的恩情。甚至不惜违法,公布刘鑫与家庭的个人信息,愤怒的网络人肉,立刻席卷而至。

 

此时,恩渐断,仇渐生。两个悲剧中的人,都无法回头,但是,宇宙很大,生活更大,悲剧中的所有人都需要走出来,都要继续生活下去。

 

江歌妈妈不需要那么多仇恨,刘鑫只是一个移情指向的凶手,她不是凶手。这次见面,江歌妈妈问,你的名誉比江歌的生命还重要吗?这个设问并不成立,江歌的生命并不是刘鑫献祭出的祭品。所有事实之下,对基本关系的定性应该是:江歌和刘鑫都陈世峰的受害者,而不是刘鑫与陈世峰杀害了江歌。她如果知道陈世峰杀心已起,断不会把好友置于如此险境,进而把自己置于如此道义重负之中,报警是必然选择。刘鑫只是一个刻不容缓的场景下,懦弱的把生的希望留给自己的幸存者,并把自己陷入不断掩饰的路径之中。这是错,但不是罪,她不是凶手,而是一个愤怒移情指向的对象。仇恨虽然能给人力量,但终究不能挽回悲剧,却会一次次揭开血淋淋的伤口。现在,把正义留给法律去实现,把创伤留给时间去抚平,直到岁月的长河中留下依稀的痕迹。

 

对刘鑫而言,她需要认识到,她,江歌,江歌妈妈,陈世峰,三个家庭,很多人,他们的生活,都在那一个夜晚被彻底改变了。道德枷锁已经加在她身上了。虽然这有些残忍,但社会道德运行的方式本就如此。这是事实,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但是,相比这场命运悲剧冲击的其他人,她可以说是最幸运的。江歌失去生命,她的妈妈晚年失女,必然悲痛一生,而她的生活还可继续。她应该承担这个命运带给她的改变,接受这个事实。舆论的指责,已经属于她命运的一部分。否认命运,回复平静生活的努力,只会带来更多的指责与心灵负担。而道德枷锁、道义的负担或许只有在付出救赎的代价后,才能解开。这不是虚言“我以后多去看您”就能解脱的。现实的补偿虽然不能挽回事实,但却属应尽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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