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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研究》房连泉等: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制度未来十年的 再分配效果分析

房连泉  魏茂淼 财政研究 2022-04-24


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制度未来十年的再分配效果分析


房连泉  魏茂淼


内容简介


我国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于上世纪90 年代,长期以来一直未实现全国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以地方统筹为主体,目前为省级统筹(省级调剂)制度。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历史负担、人口赡养率以及外来流动人口等因素的影响,省际间养老保险财务存在着突出的区域不平衡问题。为平抑地区间养老保险的财务失衡,国家自2018 年开始实施中央调剂制度。本文重点测度该制度对地区养老基金结余的再分配效果,主要创新之处在于:对养老保险降费后未来十年期间中央调剂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以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基本养老保险数据库为基础,在对各省基本养老保险收支精算分析的基础上,模拟测算未来十年中央调剂制度在省际间的再分配效应。

本文假定调剂金比例从2018年的3% 起步,每年增加0.5%,至2028 年增加至8%,通过精算模型测算降费后基准方案(企业16% 费率)下中央调剂制度对省际养老保险基金结余的影响,得出以下几点结论:一是从基金调剂规模上看,中央调剂金起到了显著的地区间基金转移支付作用,有力缓解了部分收支亏空大省的当期支付压力,并产生累计效应;二是从再分配效果上看,中央调剂金的再分配效果主要体现在调两端,即从基金结余大省向基金亏损大省的再分配。实施调剂制度后,反映全国养老保险基金备付月数不均衡的基尼系数有所下降,但是改善效果微弱,说明中央调剂金对缓解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上的贫富不均状况作用有限;三是从作用机制上看,中央调剂金主要通过地区制度赡养率和社会平均工资两个指标,调节地区之间的养老保险基金分配,调剂强度随调剂比例的提高而显著上升。

以上结论表明,中央调剂制度仅是一项缓解地区间养老保险财务失衡的过渡性措施,它面临的主要挑战在于难以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下的统收统支调剂使用。测算结果表明,虽然调剂金对缓解部分省份的收支缺口压力有一定作用,但不能改变未来十年各地养老保险基金加速走向“两极分化”的基本态势。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主要政策建议:第一,逐步提高中央调剂金比例,尽早尽快实现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转型任务;第二,完善财政补助政策,明确养老金支付责任;第三,建立社保收支阳光数据库,提高调剂信息支撑;第四,完善调剂制度执行参数,改进政策的精确性。


论文框架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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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房连泉,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秘书长

魏茂淼,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



(本文内容由作者提供,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全文刊发《财政研究》2019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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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邢    丽  

采编:于婧华    刘柯彤(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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