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厌女症:我们不愿正视的现实一种

李X 读库小报 2021-08-10
按:除了孜孜不倦地跟读库的书打交道,各位编辑还需要不断“生产力再创造”,才能侍弄好我们的读者、作者。毕竟,连老六也说“期待年轻时的自己能够再多读一些书,多一些系统性、结构性的完整知识。”

本栏目每月一更,晒晒编辑们的“补品”。
 

 

 《厌女》

 

01

男性共同体

 

什么是“厌女症”?它的英文是misogyny,更好懂的译法是“女性蔑视”。

 

在性别二元制的社会里,厌女症早已深植于两性的头脑和行为中。按照书中的说法,“如同重力一般,因为太理所当然而使人几乎意识不到它的存在”。

 

厌女症不是说不愿跟女性交往。相反,许多“资深厌女症”患者,总是以交往的女性众多为荣。

 

比如上学时,同一宿舍的男生,经常会有人夸耀自己交往过多少女朋友,跟多少女生发生过关系。他们将这种事当成一种谈资,成为展现自身实力的“证明”。

 

可如果同样的事换成一个女性呢?人们往往不屑一顾,认为这个女孩子不懂得洁身自爱。同样的问题,为什么很少听到有人指责男性“不自爱”(或者说了也只是一笑了之)?为何会产生如此“双标”呢?

 

这其实就是厌女症的表现。女性在其中成为了符号,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人。

 

男性可以无所顾忌的对别人炫耀“拥有”的女人,事实上,这背后有深层次的社会因素——长久以来,女人的价值由男人的选择而定,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母凭子贵”就是这个道理。当然,现代社会女性地位有了显著提高,但很多意识仍未改变。

 

相对的,男人的价值却不是由女人的选择而定的,而是在男人世界里的“争斗”中决定的。对男人最高的评价,往往来自同性的认可。

 

比起女人,男人之间有着更强有力的纽带,这被称为“男性同性社会性欲望”(male homosocial desire),简单来说就是男性共同体。

 

在这个共同体的语境中,男性居于主导地位,是主体,是支配者;女性居于依附位置,是客体,是欲望的对象。因此,男人 “拥有”女人,而不是反过来。将女性视为“财产”“资本”,这就是典型的厌女症。

 


02

“荡妇”与“圣母”

 

书中对厌女症有一个定义:

 

男人为了成为性的主体而将对女人的蔑视深植于自我确认的核心。

 

男人必须要不断地证明自己的能力,如果被他人评价“你怎么像个娘们似的”,对男人而言是莫大的耻辱。而“女强人”却意味着“像男人一样能干的女人”,两相对比,意味已经很明显了。

 

但是,这种厌女症有个致命的弱点,即母亲。公然蔑视生下自己的母亲,会引来对自身的精神危机。所以,厌女症不单单是蔑视女人,还有崇拜女人的另一个侧面。

 

这便是“性的双重标准”(sexual double standrad)。这个概念最典型的就是对“圣女”的推崇和对“荡妇”的羞辱。

 

民国作家废名有一个短篇小说《浣衣母》,故事的主人公李妈年轻时守寡,拉扯着三个孩子,困苦中努力求生,直到中年。

 

她以洗衣为业,为人善良、慈爱,口袋里经常装着糖给小孩吃,年轻的姑娘们也会在洗衣服时在李妈这儿休息片刻。还有过路的卖柴人、守城的士兵,都会受到李妈的照顾。渐渐的,李妈的形象愈发高大,成了“公共的母亲”:

 

他们有了这公共的母亲,越发显得活泼而且近于神圣了。姑娘们回家去便是晚了一点,说声李妈也就抵得许多责备了。 

 

李妈由于良好的口碑,获得了近似“圣母”的待遇,德高望重。但是后来,村里来了个三十岁的单身汉,只比李妈的儿子大四岁,后来,李妈跟他相爱了。这下,人们对李妈的尊敬荡然无存,人人都绕着李妈走,好像她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从“圣母”到“荡妇”,中间就隔了一个男人。假如是男人续弦,恐怕不会遭遇此等信誉危机。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性的双重标准”面向男人的性道德与面向女人的性道德不一样。男人好色能够被肯定,而女人则以对性的无知纯洁为善(想想所谓“处女情结”吧)。此前人们对李妈的尊敬,除了人好,还有很大原因是她“守节”,遵守了“道德”,这要求李妈抑制自己的欲望。

 

一旦李妈想要表达这种欲望,就迅速从“圣母”跌落到“荡妇”阵营了。

 

归根结底,这些都是对女性“行使性的自我决定权”的压抑。在男性主导里,女性不能自由自在决定自己的身体。能够做到的是“圣母”,但代价就是抑制自身的需求;不能做到的,便被污名为“荡妇”“轻浮”。但实际上,“圣母”与“荡妇”二者同是对女性的压抑。


 

03

超越厌女症

 

厌女症是一个漫长的历史的建构,正如开头所说,已经深深印入我们的意识中,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正如作者所说:

 

由于我出生成长在一个厌女症根植太深的世界,我无法想象一个没有厌女症的世界。

 

厌女症也绝不仅仅发生在男性中,其实女性同样有厌女症。努力奋斗的女人,目的不是要“更像女人”,而是成为“男人一样的强者”;女性的嫉妒和仇恨,往往不是对背叛了自己的男人,而是指向同性的女人;更不用说很多“荡妇羞辱”的始作俑者,本身就是女性。

 

只要女人还是被置于围绕男人(被男人选上)的潜在竞争中,厌女症就不会消失。

 

不过,认识到厌女症,已经是超越厌女症走出的极其重要的一步。当我们认识到问题的存在,才会有解决的可能。

 

厌女症不仅是对女性的压抑,同时也是对男性的压抑。身边总有男性朋友抱怨:作为一个男人,即使在恋爱、工作、家庭等等事情上伤痕累累,却要装作什么痛感也没有,否则就会被人称为“没出息”“太娇气”“不像个男人”。

 

正是因为厌女症的核心是男性主导的共同体,因此男性要跻身其中、得到承认,同样要付出代价和牺牲。

 

2000年,我国台湾省一个叫叶永鋕的少年被发现倒在学校厕所的血泊中,不治身亡。他的死因被学校归结为意外事件,但引起了许多猜测。

 

叶永鋕生前由于声音细,性格像女孩,长期惨遭校园霸凌,说他“娘娘腔”,有些同学还经常强行扒掉他的裤子,号称要“检查”他的性别。

 

少年死后,他的母亲六年间坚持上诉,控诉校园暴力,最终促使台湾通过了《性别平等教育法》,歌手蔡依林的《玫瑰少年》就是以叶永鋕为原型创作的。

 

男性为了符合社会上的男性标准,必须要压抑自己的感情,囚禁自己的身体,排斥一切“女性化”的行为。到了社会上同样如此,“忍耐”成为了男性的品德,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被扣上“软弱”“怯懦”的标签。

 

据统计,在全球范围内,男性的自杀率是女性的两倍。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传统社会赋予他们的性别角色:要追寻成功和地位、被人仰望,要独立解决问题、承受压力,要压抑痛苦、掩藏悲伤……

 

在“性别的强权”中,女性和男性同样是受害者。

 

那我们该怎么做?作者坦诚,如果厌女症很好解决,那就没必要写书了。但不论男女,我们起码可以努力做到在生活和工作中不将他人视为支配控制的对象,而是将对方视为平等独立的人格对待,这样,我们就朝着超越厌女症迈出了重要一步。

 

《厌女》这本书不在于控诉男性,甚至不能算是女权主义,它只是客观地描述了一种社会现象和心理,男性和女性均是厌女症的受害者,是我们要共同解决的课题。

 

正如作者在后记说的,如果未来的读者看到此书,会惊叹“真的吗?还有这么愚蠢的事情?”——那将是我们这代人共同的努力和成功。




李X,在地铁上读陀思妥耶夫斯基时手痒不止,号称温柔随和的处女座。

题图:《林中仙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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