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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案例之25】被现场督导的维嘉科技,不只是探讨其财务疑点,也发现其闪光处

投行实务观 投行实务观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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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笔者已对维嘉科技第三轮问询回复两版文件离奇出现较大篇幅不一致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具体可见【IPO案例之24】匪夷所思,某头部券商保荐的现场督导企业竟删减问询问题?为少答题?规避敏感信息?

维嘉科技是今天上会,但已被否决,截至目前交易所网站尚未披露审核结果。先不说结果如何,本文主要分两部分再对维嘉科技进行剖析:一是作为专用设备制造业公司,经历过现场督导的维嘉科技在某些方面的可借鉴之处;二是笔者对该公司材料中的一些疑惑。


一、经历过现场督导,维嘉科技值得同行业借鉴的亮点

1、专用设备制造业的研发费用核算

在二轮反馈中,维嘉科技被问到研发费用的核算,具体情况如下:

(1)说明报告期各期研发费用与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所用研发费用的具体差异情况及原因,是否存在非研发活动支出作为研发费用归集的情形,是否存在相关法律或税务风险。

(2)结合研发活动特点说明材料费用占比较高的合理性,与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材料费用的主要构成,材料费用与研发项目实际需要的匹配性;研发后的材料及研发产品去向,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相关原材料是否真实消耗在研发环节而非生产环节,是否存在利用研发领料调节利润的情形。

(3)结合各期研发项目的立项及研发进度,说明 2021 年 1-9 月研发费用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对于专用设备制造业,尤其是报告期内业绩大幅增长的专用设备制造业,为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拟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必然也要呈现明显提升。维嘉科技也不例外。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A.研发领料的去处解释

可以明显看出,由于营收的快速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000多万、1000多万和近5000万的水平。研发费用的增加,一方面是职工薪酬增长,另一方面免不得要依靠研发投料的增加。但研发领料增加势必引来监管机构问询公司研发领料的去处等问题,在公司的问询回复内,公司解释如下: 


报告期公司研发活动的材料去向包括:①形成研发样机;②在研发活动中被消耗, 如易损件、测试板材、测试刀具、试验用物料等。公司研发形成的研发产品即研发样机的去向包括:①对外销售;②未形成销售的研发样机则存放于公司,用于公司的研发测试等用途。

研发样机的会计处理方面,因研发样机为公司在研发活动中产生的研发成果,因研发成果存在不确定性,故研发过程中的材料支出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研发费用,在研发样机实现销售时冲减研发费用。


如上所述,公司解释研发领料去向就是形成样机或被消耗掉,但是1000多万的研发领料,能消耗多少、能形成多少样机就是仁者见仁了。而且在分研发项目统计研发领料时,在公司研发项目数量较往年没有大幅增长的情况下,势必就会出现如上述截图所示的某个或若干研发项目的研发领料超高的情况,但是公司对此并未在问询回复内做出解释。


此外,在回复内公司也并未说明有多少样机形成,公司现存多少研发样机,研发样机销售的数量能有多少,当然这个问题问询中也没专门问。不过对于专用设备制造业企业来说,上市问询研发问题这一关,研发样机问题能不能得到监管认可就看自己的运气,但起码在企业研发过程中,为提前应对现场督导考虑,在公司现场存留若干研发样机、不全部对外销售是必要的。


B.研发人员和生产人员混用的情况

专用设备制造业企业的研发,一般是面向产品的研发,最后的研发成果往往是研发样机。但企业为生产经营和研发的协同性考虑,研发拟形成的研发样机可能是要交由生产部门负责生产加工,这就要考虑到研发人员和生产人员混同的情况,即是否有生产人员兼职为研发服务?

在维嘉科技的问询中,其回复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研发人员与其他职能部门共用情形,具体为:2021 年 3 月,发行人成立电机事业部,下设研发部、生产部、品质部,负责公司直线电机的自研和 自产工作,其中研发部负责直线电机的研发,故研发部属于发行人的研发部门;生产部负责直线电机的生产;品质部负责直线电机生产过程的品质管控。由于公司直线电机的自研、自产尚处于起步阶段,故需要研发部中研发人员参与生产过程,负责品质的管控与提升以及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故电机事业部中存在部分研发人员协助电机的生产。

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在解释是否混同的时候解释的为研发人员参与生产,而非生产人员兼职进行研发的情况。不知为何项目组进行如此回复,但这未尝不是一种回复的思路,不过话说回来,公司真的没有生产人员兼职研发的情况吗,这里不需要进行说明吗。

不过维嘉科技的研发并未再被追问,且该公司毕竟经历过现场督导,想必其研发方面做的还是相当不错的。


2、专用设备制造业收入确认如何操作

维嘉科技连续两轮问询被问到收入确认问题,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往往要为客户承担安装义务,对于需承担安装义务的产品,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1)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对于合同约定需要公司承担安装调试义务的,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可交付生产,客户签署安装调试验收单后确认收入。

(2)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发货,完成报关手续,经客户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在问询中,公司为解释没有存在通过验收环节的提前或延后来调节收入的情况,保荐机构执行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核查:


A. 对产品验收周期进行分类

 报告期内各期产品的实际平均验收周期及偏离情况如下:

 


并将验收周期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进行对比。


B.分客户对比合同签订时约定的验收周期与实际验收周期情况,并分析差异原因

 


因篇幅所限,本文仅列示部分收入核查程序,感兴趣的可以自行研究该企业问询回复。


二、公司问询回复材料内的疑点


除了材料中的亮点,笔者在研读材料时,还存在对公司问询回复材料的如下疑惑:

1、材料采购价格到底和行业趋势一致吗?



 在一反内,公司列示材料采购价格情况如下,由上可知,2020年采购价格总体在上涨,2021年材料价格几乎均在下降,这是否符合行业实际呢?

以电机为例,电机的组成部分一般包括塑料、金属钢材和铜线等,2021年铜价价格、钢材价格等应该没有出现明显下行趋势,为何公司材料价格下降这么多呢?


2、大客户出现经营状况不好的情况,公司认为应收账款坏账是计提充分的



 上述客户中五株集团本已申报了IPO,但于前两年撤回了其IPO,目前并未任何重新申报计划,且该公司应收账款有1000多万是逾期的。但公司并未对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3、通过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这激励政策有点“东西”

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分期收款结算方式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8,286.84 万元、8,564.06 万元、20,398.26 万元和 25,076.02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35.41%、37.29%、42.39%和 41.83%。

分期收款结算政策主要基于商业谈判的情况,给客户在结算周期上给予一定程度的延长,分期收款超过 12 个月情况,主要是因为客户现金流情况紧张,为了维护客户黏性制定的特殊付款方式,未考虑融资成本,不具有融资性质。


公司解释为同行业都这么做,列示出来大族数控的分期收款情况:



问题是大族数控2019年和2020年的收入金额为13亿元和21亿元,和公司的体量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而且报告期最后一期,公司第一大客户嘉立创科技就是这么分期收款得来的,收入金额近1亿元,对公司7个亿的收入来说占比无疑是相当不小的,在此IPO档口,不得不让人产生其有冲业绩的嫌疑?


4、对产品单耗的疑惑

此外,公司产品的单耗几乎无一例外的出现中间一年单耗较低,2021年单耗又提高的情况,公司对此并未做出专门解释,难道中间一年生产效率较高,损耗较少,公司出现单耗降低的情况,但为何业绩大幅增长的最后一年单耗反而提高了。



维嘉科技本身是既有亮点也有让人疑惑的地方,但既然其能通过现场督导,关于一些令人疑惑的点监管机构也并未对其做更多追问,显然监管层对其业绩真实性情况还是有自己的衡量的被否原因,尚待交易所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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