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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帕鲁热度淡去的现在,来一一清算它的“罪证”

DLS_MWZZ 情报姬 2024-03-17


文丨DLS_MWZZ 审核丨菜包

排版丨鹿九


距离《幻兽帕鲁》发售已经一月有余,在我准备落笔写下本文之际,它已经突破了2500万份销量的恐怖记录。虽然自从这“碰瓷”玩意儿蹦出来,对它有关“滥用AI”或者“抄袭”的突突突就没消停过,但如今也许该累的、会累的大约也累了,可能是时候趁着大家技能CD的机会,可以尽量冷静着头脑来轻松的扯些有的没的,比如——见鬼,说好的“最强法务部”怎么还没铁锤制裁啊!


(圣光啊你为什么不回应我的企盼,难道是因为

我记忆电池耗尽,丢了全收集的存档吗!)


【可能过于急躁的扣锅回合】

帕鲁刚发售开始,网上就忽然出现了一波声讨,并且还有各种各样言之凿凿的对比图出现,看上去确实很有说服力,俗话说有图有真相嘛。


(我随手找了张看到过还像回事儿的,比如

我也觉得空涡龙有几分水都守护神的韵味)


但是,这个对比参考,真要(假装)较真的话,实际上存在着一些并不严谨的误区。就拿最左上角这两只猫举例,左一的紫茄子是帕鲁的“夜魇猫”,左二的胖胖是宝可梦的“喵喵”(伽勒尔的样子),乍看似乎这夜魇猫好像是照搬了喵喵的脸,同样的“金瞳呲牙笑”。


//按套路这里要故意来一句“真是这样吗?”之类的,我左思右想本不愿落俗,但为了能讲明白细节还是没琢磨出更好的,还是按套路吧……//


咳,真是这样吗?!


实际上通过帕鲁游戏中的体验,玩家就会发现,这个夜魇猫是一只特别奇葩的夜行动物,是的,它他喵的是夜行,但是它的“夜行”就是……原地睡大觉!?概括来说,它就是把大写的“懒”写在脸上的气质。


(这货真的是夜行的,系统这么显示的

(右下角月亮标志),天地良心啊)


你跟我说这叫夜行?啊?给我起来!

给我翻译翻译什么叫夜行!(抡


此外,这只猫是可以骑乘的,但特别的是,和其他无论体积大还是小的两腿胯下那么骑不同,玩家“骑”它的时候实际上是在它那宽阔的后背上蹲着,与其说骑乘不如说是“搭乘”,飞奔起来的感觉,那就像是一辆面包车,对,就五菱宏光那感觉(此处突然接入Dejavu.WAV三秒


综上,夜行、猫、车辆感、呲牙、块儿大、懒,如果你是一个了解过80年代日本动画片的人,可能已经开始觉得这玩意儿像啥了。没错,就是下图这货——龙猫电车。


(在《怪猎》出名之前,“猫车”一般说的是它)


如此一对比,似乎也是个“有图有真相”了。实际上这个“呲牙笑”本就是漫画常用的一种夸张表情,而日本作品动物形象中的呲牙笑也确实是由《龙猫》发扬光大的,后世的很多作品都有受到其影响,这是很正常的设计元素的基因脉络发展延续。至于西方作品么,这年头刷个B站你遇不到汤姆可能都有点难。


(所以,牧之县长,这到底

是不是你啊?不是该呲牙笑吗……


(猫咪类角色有个金瞳再呲个牙真的不过分吧……)


实际上,如果沿用声讨者的“分子级放大镜”逻辑——即[仅仅针对某一个设计元素进行过度审视],那可能会出现下图这个感觉了。来,初代像素版的耿鬼同学,你认真回答我,你他娘的到底是不是龙猫掉煤堆里变得——虽然我知道当然不是啊!——我懂了,其实抄的是黑盖塔!(不是


(呲牙,胖胖,豆豆眼,甚至还有“耳朵”,

就换个色而已,一眼抄?醒醒啊喂……)


总而言之,如果要按网上的那些所谓的对比说法,虽然能让普通人看了有些大概的感觉,但其实要么打歪了要么打轻了,稍微认真一点就有些疏漏。甚至我作为一个宝可梦玩家,看着有人自诩资深训练师却进行如此认知狭隘的行为,会让人觉得好像我宝可梦圈子多小气似的——明明其实真该告帕鲁的恐怕不是任天堂而是宫崎骏啊~(哎?


那么,容我乐子向一点的舌吻,啊不,设问,宫崎骏老师他能告帕鲁吗?(\打起来/\打起来/


【初心所在,呃,严谨点再加个“之一”】

首先看个图,各位觉得这个真的装在口袋(pocket)里的生物(monster)是啥,出自哪里?乍看好像是《宝可梦》剧场版?


尤其是右图,总觉得可以拿去骗

年轻训练师说是伊布稀有版(别闹


(坦诚点,就说我要真把它

放进去你找不找的出来吧……)


不闹了,介绍一下,这只名叫迪多的[狐松鼠],来自宫崎骏大师1984年的电影《风之谷》。故事中它被救下后就成了女主的宠物,一直陪伴着女主,常常挂在肩膀上一同出镜,最后因故逐渐衰弱死去,被女主埋葬至一棵大树底下。看过该作的人无不对这只可爱忠诚的小松鼠颇有印象,以宫崎骏的火力覆盖面,这其中包括《宝可梦》的制作人员是非常可能、正常的事情,就像咱中国人几乎都认识诸葛丞相。


哦对了,在《宝可梦》译名乱飞的90年代,伊布它很常见的民间俗称就是,“三变松鼠”——咱就说光这么看它俩有没有点血缘关系吧。


(常驻肩膀,对,就是皮卡丘

在各个动画中喜欢待的位置)


提到宫崎骏老爷子,想必很多人都会本能的肃然起敬,他厉害的地方太多了本文不必多言。与本文相关的核心之处是,他是一个设计、描绘幻想生物的大师,由于其影响力之大,ACG三界有无数如今已经功成名就的大佬,甚至大佬的学生辈,或多或少,直接间接的师从于他。如上文所举例,其中自然也包括了1996年登场的初代《宝可梦》,实际上初代宝可梦的很多设计思路,比如“现实轻改”甚至可以说是照搬了老爷子的。


“现实轻改”的逻辑,就是找到一个现实中的动物,对其身体的关键部位,进行不同种群的嫁接操作,以达成不同于现实动物的新鲜感。例如有大量动物描绘的《幽灵公主》中就基本都是这种路子,而本文图2最右侧的宝可梦黑鲁加,同是“狗长个角”。


(就说这“斑马猪”是不是有点“宝可梦”吧……)


(真正的“指鹿为马”,这个

[换角操作]甚至有点“帕鲁”了对吧)


总之,宝可梦也不是凭空大风刮来的,人类自古以来的外形设计总是存在着互相的影响和传承,而且越是优秀的设计,往往越有着明确的“设计基因图谱”,因为好好搞创作没有什么内心小九九的人,一般是不会羞于、耻于承认自己求学的对象是谁的,甚至是会自豪的夸奖自己的师傅,看看小岛秀夫天天在那晒喜欢的作品就知道了。


而在创作行为中,这种内核传承,一般也并不能严格与版权概念里的侵权做什么硬联系,就像宫崎骏老爷子怎么也不会去告任天堂那样(姑且不说老师告学生成何体统)。如果说帕鲁的设计也真的有参考宫崎骏或老爷子其他徒弟延长线的话,那么这种相似就是“一个老师教的而已”,我们不能因为徒弟A先出来了,或者因为只知道徒弟A,就认为徒弟B一定是抄的——见鬼,这听起来简直像是给帕鲁脱罪。


算了,一般来说从玩家的角度也确实没必要了解这么清楚,买个微波炉而已我管它的螺丝钉是不是德国正黑旗老爷给我敲的呢……重要的是这个微波炉拧一下就能用,而不是每次使用前还要用户输入什么2887的密码才通电。


【河里的商业碰瓷】

不过别的不说,帕鲁“碰瓷”的操作还是很确定的,毕竟“如果不是宝可梦风格肯定没这么多人关注”这话说的没错,我自己就是因为要“深入批判”这货究竟“缝了些《宝可梦》的啥”才“不小心”玩了几十个小时的,咳,这是为了有调查才有发言权嘛!


但是,如果稍微多翻看几下游戏行业几十年的历史……合理的商业碰瓷,甚至能改称“成功的营销手段”的先例,其实很多,且一般并不能作为什么法律制裁的理由。


就拿我自己顶了二十多年的这个笔名“妙蛙种子”来开刀吧,因为很喜欢这货,自然也对它的前前后后做了一番功课。来一个灵魂发问,妙蛙种子这个形象是怎么来的呢?就像盖塔机器人那三合一的灵感,是设计者看到了三辆因车祸怼在一起不同颜色的汽车那样,这种“青蛙背后背个东西(不许说蒜头!)”的形态格局,总会有个启发对吧?


如果认知图谱里有的话,虽然不能百分之百的实锤,但其实一下就会想到。接下来有请80年代诞生的游戏界忍者形象明星——忍者茶茶丸。茶茶丸是一款在80年代就卖到了白金级百万销量的流行作品,可以说在它的生命周期中深深影响了市场和从业者,尤其是2代这个大蛤蟆堪称招牌,让后世不少忍者元素的作品都喜欢带上个大蛤蟆,民工点比如《火影忍者》,宅深点比如《舞hime》皆是如此。


(大蛤蟆背后一点红,你就说有没有精神传承吧)


就像上图一样,当九十年代的人们想要搞一个青蛙元素的设计时,无论是出于主观上的想要向前人致敬,亦或者“蹭热度”,甚至只是因为其存在感强大形成普通的认知干涉,都很容易想到,蛤蟆身后得背着个啥(不是蒜头!)这种感觉了——等量代换一下,你就说现在这代年轻人提起“鸡”或“GIN~”是不是会习惯性开始左右晃动吧。


实际上,《宝可梦》初代之所以能够闻名天下,除了玩法就是因为其中集大成了诸多优秀的设计元素,无论你是什么作品的爱好者,总能引起一些“合理联想”,这是很正常的。比如作为曾经“龟”形象的最强代言,《忍者神龟》也是统治了一个时代的大佬,所以作为后辈的水箭龟,捅两个大炮管出来是不是特别理所当然?这样的例子在初代《宝可梦》还能找到很多,只要你的精神食谱足够丰富,总有让你心头一喜的代餐。


(显然《忍者神龟》可不会去告《宝可梦》,

炮“长”的大概一样并不是事儿)


【If线的世界】

如今并不能断言,任天堂[一定]不会起诉帕鲁,也许本文还没登出来任天堂就忽然闪电出击也说不定。但总之,不如我们就此假设一下,任天堂起诉了帕鲁的世界线会是什么样子。


帕鲁规避版权起诉的主要逻辑,是现在游戏行业普遍使用的“小改怡情”,也就是将自己作品中出现的某种故意能让玩家发觉原本是啥的东西,进行小幅度的外观调整(如造型、图案、颜色)来规避起诉,同时又能获得原体带来的文化附加值buff。


这条规则最大的受益人,如果要说赚钱角度,那恐怕其实是FPS游戏。有关枪械生产商与游戏厂商的爱恨纠葛,可能熟悉武器的部分玩家已有所耳闻。是的,现实里的枪支当然也都有自己的外观版权,正常情况下游戏厂商是不能直接用的,历史上知名点的事件比如《黄金眼》的制作方还收到过正式的律师信。现在普遍的正当手段是付授权费——只是有时候这个价格大家不一定谈的拢——那我又想用咋办呢?


(太太,你也不想自己老公游戏

里的“枪”【都】长这个样子吧)


目前很多游戏尤其是注重成本控制的作品,往往会用的手段,就是将外观进行适当的、业余人士难以注意到的调整,让人能一眼看出“这就是那把枪”,但又其实“真不是那把枪”。比如《生化4》那把知名的驳壳枪,写作“红9”,而绝对不能是它本来的“毛瑟军用手枪”。


如果任天堂告了帕鲁,那么对于很多依赖判罚案例的地区来说,就等于这条“小改”规则被打破。那么,首先一大票写实系或者准写实系作品,恐怕直接要走一个胎死腹中了。因为从制作角度来说,商业本就有风险,更不可能在红线摩擦,而是要根据红线再退几步确保安全才行。比如咱随便拉个躺枪的(掏兜),出来吧!《蔚蓝档案》!


《蔚蓝档案》虽然已经大幅度削弱了枪支的存在感,绝对没有枪娘题材的前辈《少女前线》那么强烈的绑定,但不能否认它就是一款“如果不是军武+美少女元素肯定没这么多人关注”的作品。(欸?这话怎么听着耳熟


比如我们拿其中角色飞鸟马时的武器举例,如下图,虽然没有武器常识的玩家可能只会觉得这枪挺科幻的,但有点武器常识的玩家,只要智力和眼力没啥问题,很容易一眼就能看出来,这把枪就是那个特别好认的传奇——G11,整个地球就这把枪这个德性。


(注意看,这把枪叫“秘密时间”(AI语音.WAV)


(可能是现实里的G11,小细节

不同但乍看就是一样吧?)


就像花有“花语”一样,很多枪械武器由于在现实中有着一套轶事,比如“叮铃铃的M1”,所以也存在着类似的“枪语”,并且这是很多文艺加工时喜欢秀内涵的装逼环节。G11由于其过于跨时代的设计和炸膛缺陷导致无法大规模列装,成了一把“仅能在电子游戏世界愉快体验”的特殊存在,以至于曾经被FPS爱好者归类为“哪个游戏肯带G11玩就是良心”的程度。


(《三角洲特种部队3》,历史上吃过G11红利的作品)


换言之,G11的枪语类似于“极致梦幻的存在”,《蔚蓝档案》将这枪作为“开高达”的飞鸟马时的武器,再加上故事里她几乎是最接近领便当的一个角色这一情节呼应,绝对是颇费心思的懂行设计,但玩家必须知道G11这把枪代表的含义,才能理解这一层深刻的设计,如果不是G11,还真就不行——就直说了,虽然国服还没有实装飞鸟,但光凭“G11”和“高达X”的信仰,我现在就已经早早攒好了资源,井也要井她了。


如果任天堂告了帕鲁,嗯,日常拯救世界的游戏界大哥说了,以后这“小改”就不行了。好吧,那么《蔚蓝档案》或者说将来的什么下一款《围栏当案》会无法或难以立项,光是军火行业就可以法律角度把一堆游戏公司突突掉,或者游戏公司花很大力气原创开发武器外观,最终羊毛也还是全在玩家身上。


同时,游戏业内也会硝烟四起,也许《少女前线》会专心揪着《NIKKE胜利女神》打官司,或者隔壁《战锤》叔叔正在锤大侄子《星际争霸》,结果一转头《星船伞兵》爷爷拎着孙子《光环》就甩了过来——整个西北星区都乱成了一锅粥,大家都赶紧武装法务部吧,什么研发部的奖金等等再说。


(对于非太空歌剧玩家来说,这真的

只是四种不同包装的铁罐头而已……)


虽然上面听着很像是诡辩技巧常用的“扩大化”手法,但我可以毫无压力的明说,还真不是,“诉棍流”玩法是一直存在的,要对人类的愚蠢有信心啊~——比如最近大家还能记起,KONAMI是不是去敲CY竹杠来着?


那这一切,值得吗?(蒸汽时代.WAV


或者我们说的欢快一些,同样的情况,如果换了“罪大恶极”的索尼,或者“唯利是图”的微软,那也许还真存在提出诉讼的可能性。但“捍卫游戏业界良心的最终防线”“游戏世界爱与正义的守护者”的任天堂,恐怕还真的会多掂量掂量再决定,是否要摧毁这个[宝贵的东西],从而让后人创作时,不得不前怕狼后怕虎的考虑规避问题。


可恶,这不就是欺负我任天堂是好人吗!


亦或者……这件事其实有另一种理解?


(老训练师都知道,宝可梦瞎融合的

同人玩法也很多年了且乐此不疲)


【总得有个结语确保仪式感和升华套路】

啊,见鬼,这里想写的总觉得很多,但到了嘴边又感到一种乱套。


也许,《幻兽帕鲁》只是一个恰好而已。它碰巧在如今广大玩家普遍有了部分的版权意识,但又大多定义模糊的阶段现身(毕竟我自己真的遇到过年轻的动画爱好者认真的指着人设三视图说[姿势]抄袭……-_-|||有,有版权意识当然是好事啦……这时候是不是“只要微笑就好了”……),自身还足够的擦边蹭线(对就是足够“欠”),再加上宝可梦形象相对于枪支,对大部分人来说主观上更好辨别,所以哪怕其实使用了业界比较公认、常用的方式,也还是会掀起这般争论——随手歪一枪,“抄袭”《牧场物语》的《星露谷》你看这个热度酸不酸啊~


或者说,作为一个立身快要30年的经典IP,也许,“宝可梦”就像近代新兴元素“乐高”、“废土”之类一样,它自身已经可以视为一种标准的设计风格。就像女士服装,如果想要给消费者一个“维多利亚风格”,那这裙子无论怎么整,十有八九得是个紧束腰的胸衣吧?否则没有这个典型特征的话,又如何能称为“维多利亚风格”呢?


(还有“魂味儿”,整点触手爬行

黑泥啥的才像那么回事儿对吧


而作为一个只想好好玩游戏,玩好游戏的玩家,我是断然不想看到上述那种if线真实发生的,我掏给任天堂的钱,应该主要发到研发部的口袋里才对。甚至反过来说,我们也许该好奇一下,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期待那种情况发生呢?


当然,这些唧唧歪歪也不过是我的一面之词罢了,只是冒出来一下省得这件事上让人觉得宝可梦玩家好像成了什么热衷“分子级放大镜”的奇怪群体,如此审视作品显然是欠妥的。虽然我的妙蛙花以及其他100多个伙伴已随着记忆电池耗尽化为赛博尘埃,但我足够确认,如果是它的话,见到花丽娜这个草系帕鲁后辈,更可能的是伸出藤曼来个举高高吧:“嘿,这个吉拉奇和沙奈朵生的孩子好可爱啊,你俩怎么没早点造一个!”


或者再戏谑点说,如果真要玩什么“审判异端”,那也许至少该确认一下自己拿的是正经圣典而不是伪典,不然仔细一问信的其实是“四手神皇”,那可就不对了啊!如此说来《幻兽帕鲁》还真是一个很合适扯皮和了解抄袭概念细则的好教材,往前往后数几年,可能找不出哪个更合适了。


所以,读者小伙伴,你觉得呢?


(把它放到笔名里,就不用怕存档丢失了,

走遍赛博世界都永远陪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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