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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研究生坠亡|从导师到老板,畸形师生关系如何产生?

日刻 日刻 2019-06-11


作者:孙薇 李昱微

视觉设计:大西


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的研三硕士陶崇园从宿舍楼坠下,死在了尾随而来的母亲面前。

 

陶坠楼的半小时前,曾与母亲说,“妈妈,我受不了了,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摆脱王攀老师。”

 

王攀是陶崇园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在陶的电脑中保存了与王的聊天纪录,显示王经常性使唤学生陶为自己打饭、洗衣、干预私生活、支配其奖学金,甚至要求和陶以“父子”相称。




在陶崇园即将毕业并找好了工作的情况下,他仍签订了一份继续服务的协议,承诺要为王攀的足球队服役以及为“研究所的发展出钱出力”。

 

西安药理学博士杨宝德的悲剧还未被忘记,巧的是,陶与姐姐的聊天纪录也提到过这件事,两个多月后,他做了与杨相同的选择。




在惯于“上学就是上班”、“导师就是老板”说法的今天,悲剧让我们一次次把目光聚焦于高校的师生关系。

 

为何在追求知识的大学校园里会产生如此畸形的师生关系?

 

诋毁与责难个体的道德无益改善问题,我们或许更该思考这种制度是如何发展至今。

 

 

研究生阶段培养分为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我们通常所说的“研究生”,指的是硕士阶段。

 

与本科生的基础知识学习不同,研究生需要投入和参与到领域研究成果学习中,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在领域深度、选题广泛程度上具有很大产别。

 

两者都采用导师制度,而博士生从一开始就与自己的导师具有更密切的关系。

 

在中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笔试,其公共科目(政治、数学、英语)是全国统考,专业课则由报考院校院系自主命题,初试通过的分数线也由国家统一划定(部分重点院校有自主画线权,但基本上只会比国家线更高)。

 

而大学在博士研究生招考阶段则拥有比硕士研究生招考中更多的自主权利——初试不考政治,且专业课和英语都由报考院校院系自主命题,初试分数线也是由学校自己划定——博士生导师具有很大决定权




在博士点招考的时候,只能由具有博士生导师资格的老师命题,如果博士点少,具备资格的老师也少,就相当于这几个老师自己出题、自己改卷子给分数。

 

硕士研究生与导师的关系有可能是入学前确定,也可能是入学后才通过双向选择确定。而对于博士生来说,几乎所有的博士在开始读之前都知道自己的导师将会是谁。

 

因此,对于博士考试来说,这张试卷上的成绩可能无关紧要。出题和改卷的都是同一位导师,对于分数的自主权非常灵活,且学到这个阶段,一个人的学术素养和能力很难在一张试卷和一场三个小时的考试中获得充分体现。所以,在考试前导师基本都对学生的能力和个性有一定了解,考试只是最后临门一脚的重要形式。

 

这种师从关系明显地带有古代“师徒制”的特点。


在中国,博士生培养制度曾经经历多次的反复——先是模仿日本模式,随后学习德国模式。20世纪30年代,中国建立了美式博士培养制度。到了20世纪50年代,又开始全面学苏联,建立起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高度集权的高等教育体制,实际上又回到了欧洲的导师制。而到了文革期间,这种制度很快又烟消云散了。

 

改革开放后,中国恢复了导师制。但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这种体制越来越不适应中国的实际情况,于是,改革的目标又转向北美的老板制。当下中国的博导制度,正是处在第二个循环当中。

 

但是,在朝着“老板制”转向的过程中,中国的博导制又带有明显的“师徒制”色彩。“虽然一个博士生上面除了设有导师以外,还有很多由一两个博导组成的指导小组,但所谓的指导小组只是名义上的,真正操作起来往往还是以一个导师为主。”陈洪捷说。

 

——《博士生沦为“博士工” 中国博士培养制度反思》作者:王婧 刘炎迅  中国新闻周刊


 

学生与导师的关系如何从教与授的培养关系演变成了雇与佣的利益捆绑?

 

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我国以成倍的速度扩招了大批研究生。自1978年研究生制度恢复以来,10年间累积招了42.5万人,然而1998年以后,仅仅4年就多了16万人,并在2001年后以每年15%的速度增长。

 

人数大幅扩张,但土壤尚未培育。

 

当时,我国在名义上学习了欧洲导师制,但由于没有明确规范,加上扩招导致1对1比例的严重失衡,乱象由此丛生。

 

由于大规模扩招并非基于市场需求,而是行政干预,造成人才竞争加剧。导师的权利无形之中已扩大了一番。

 

到了2006年时,西安交大、哈工大等三所学生推行了一种名为“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的制度。3年后,该制度推向全国。

 

这种制度的特点在于:将导师和学生捆绑在“科研”二字上,前者靠它赚钱、后者靠它毕业,前者对后者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于是二者的关系越来越功利化。



| 网友讨论:导师权力很大,许多事情都要签字同意

 

首先,导师有用谁不用谁的绝对权力:招什么人、招多少都根据科研项目决定。招来后,你要帮助我做科研,如果不配合我也可以淘汰你。而如果我以此为名义压榨你,你也无法反抗。

 

不仅如此,二者还涉及了金钱关系。科研要申请经费,其中一部分用作学生的补助。但导师是经费的绝对管理者,给不给、给多少都完全说了算。而由于我国导师工资普遍较低,且有项目就能挣钱,一旦有挖空心思赚钱的念头,就很容易演变成对学生这种廉价且难以“辞职”的劳动力的压榨。



| 网友讨论:导师接项目让学生干活,但自己拿钱

 

此外,这种制度还特意强调了导师的“育人”作用:不仅要指导科研,还要关心学生的思想教育,成为学生的“第一责任人”。但掉进钱眼儿里的导师很可能钻了“育人”的空子,成为学生的私生活干预者。


国内首份有关中国博士培养质量的调查报告《中国博士质量调查》(2010)中披露,10年来师生关系的转变,师生间促膝畅谈、齐头攻坚的情景不再,取而代之的是研究生对导师的劳动力输出,学生帮老师整理事务性文件,清理杂物,甚至做家务。

 

而且“60%的学生认为,他们承担了导师课题一半以上的任务。有些导师的横向课题100%由学生完成。”


横向项目一般是指来自市场的项目,多见于理工科,一般是将已有的理论成果转化到实际应用中去,因此产品直接与市场有关。在中国教育“产学研”一体化后,横向项目便成为课题组的重要经费来源。

 

与横向项目相对应的是纵向项目,一般是指来自中国教育系统内部层层下达的科研任务。纵向课题多是理论研究,需要的是学术创新成果。由于中国的科研经费僧多粥少,纵向课题的经费,往往只包括购买仪器、设备、资料和差旅费,不允许用于人才培养。

 

——《博士生沦为“博士工” 中国博士培养制度反思》作者:王婧 刘炎迅  中国新闻周刊

 

于是导师从单纯的学业指导者,演进为学业、生活指导,及类似企业老板般的工资发放者,师生关系逐渐有机会演变为某种畸形和不完全意义(不平等)上的雇佣关系

 

我国的研究生导师资格存在实际上的“终身制”,不同于欧美国家进入退出制度相对自由,导师的选择体现“宽资格审定、严监督评估”的特点,我们反而是“严资格审定、宽监督评估”,其遴选和聘任制度中对导师的职称、学历、论文数量、年龄等有非常多硬性规定。


这种制度容易导致导师选择倾向于论资排辈、重视科研学术成果数量而不是质量,忽略教学水平和师德修养等问题。


2017年,中国高校研究生对科研训练的满意率仅为68.3%,只有不到六成的学生认为参与的科研项目学术含量高,超过六成的研究生对科研补贴不满意。


在这样的系统和制度之下,难免出现制造(直接或间接)“杨宝德和陶崇园式悲剧”的导师。



| 网友讨论


实际上,研究生阶段很多学科学业任务本身就很重,学生们既累,又要担心生活问题,又要考虑论文科研,心理压力很大,对身心都是一场长期考验。


2008年,《南都周刊》报道44岁的复旦大学博士生李开学不堪压力猝死在书桌前,引起了公众对博士生生存状态的关心。


直到今天,除了杨宝德和陶崇园,中国留美女博士唐小琳自杀的新闻紧跟着传来,也直指研究生阶段学生面临的问题。



教育学者熊丙奇曾指出,今天国内的博士教育是对“博士头衔”的畸形需要,这导致博士教育规模迅速扩大,而质量急剧下滑。应该从根本上把大学“还原”为教育机构、学术机构,只追求教育价值和学术价值。根据学科性质,博士生教育应该是“象牙塔”里的科研学术训练,而不是大众教育。


让研究生阶段的学生专心做研究。


而师生关系应当保持在正规的轨道上。尽量拒绝导师在学生职责之外的要求,不要把师生关系变成主奴式人身依附关系,这除了需要内心里真正珍视自己的学习机会、鼓起一点勇气,可能也需要一些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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