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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剑又怎么样,总有败的一天

佘惠敏 新九州 2019-10-24

作者介绍


佘惠敏,记者,2006年2月于《飞·奇幻世界》发表《扬州鬼》,之后陆续在杂志上发表了数十篇奇幻小说,给大家带来了不一样的妖鬼传奇,行文情真意切,下笔豪爽洒脱。



作品介绍


《挑战》,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捕快,因要缉拿慕容峰归案,约定挑战其大伯慕容笑成功即可归案,而江湖第一剑圣为段丰歌为慕容笑应战。小小的开封捕快,资历尚浅,剑术一般,拔出了缓慢的一剑,剑圣却因此丧命。段老先生是败给了一个平凡的捕快,还是另有隐情。


天韵剑段丰歌被武林中人称作剑神。

段丰歌一百零八岁了,自十八岁起行走江湖,未尝一败。当年与他同时啸傲江湖的那拨武林豪杰,如今早已凋亡殆尽。

他上一次接受别人的挑战是在三十五年前。那一战,他以七十三岁高龄,只花了寥寥三招,就令当年意气风发号令江湖的武林盟主慕容笑心悦诚服,弃剑不用。

“骄阳既盛,何须萤火?段前辈一日在世,慕容笑一日不敢用剑。”慕容笑的话令人传诵至今。只是武林中人争斗不休,受过伤中过毒的极多,容易种下各类病根,因此向来高寿的少,早亡的多,谁能想得到一个七十三岁的武林中人,居然又活了三十五年呢?慕容笑这样痴心剑道的剑客,从青年到老年,停剑三十五年之久,他心里到底有没有为当初那句话后悔,谁也不知道。大家只知道,这三十五年来,他的确没有违背过当初的誓言。

因为段丰歌神龙见首不见尾,而慕容笑有好大一个庄园,后来的挑战者们找慕容笑更容易。三十五年来,没有一个人赢过弃剑不用的慕容笑,自然也就没人再去挑战段丰歌。

三十五年来,慕容笑声名日隆,武林第一人的地位牢不可破,唯一打败过他的世外高人段丰歌,就成了武林中的神话。

现在,这段神话受到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的挑战,立刻引起了所有武林人士的注意。

挑战者名方越,年二十五,据说是开封府的一名小捕快。

这一战的地点,是在长江之滨,慕容山庄的望江楼。

八月初五这天,艳阳高照, 望江楼上上下下,人头涌涌,除了慕容家那些给客人们供应果子茶水的小厮,剩下的就全是闻讯赶来观战的武林人士了。

望江楼共有七层,第七层靠江的轩窗边,摆了一只方桌,桌边两人对坐饮茶。一人年近六十,鬓发微白,身材高大,神态威严。那是武林中几乎人人认得的慕容笑。他对面坐着的那个人,年纪比他还要大得多,白发苍苍,皱纹满面,然而一举一动,一坐一靠,无不妥帖自然,暗合天道。大家不用猜也知道,这人一定是传说中的剑神段丰歌。桌侧立着一个四十来岁的虬须大汉,恭恭敬敬的不时为两位老人家添茶倒水。

楼外是滔滔长江,江上漂来一叶扁舟,舟头站着一人,披发白衣,风神俊朗,恍似神仙中人。

小舟将将漂至楼下,白衣人长啸一声,纵身而起,如一只蝴蝶般在望江楼三楼的檐角上点了点,便飞入第七层的窗口,姿态美妙至极。

“好俊的轻功,这是那个叫方越的小子么?”

“只怕不是,这人的衣角上,印着慕容家的族徽,你没瞧见么?”

众人猜议之间,白衣人已在桌边站定,他冲着段慕二人长揖到地,洒然笑道:“慕容峰行事不谨,给段前辈和大伯惹麻烦了,今日所有开销,请大伯记在峰侄帐上。”

“无妨,无妨。”段丰歌抚须微笑,“老夫久不理世事,委实寂寞得紧。你惹来这桩事,老夫也好借机出来沾沾人气,松松筋骨。”

慕容笑也神态轻松:“放心,知道你银子多,我不会跟你客气的。贤侄且站一旁,巳时将至,那方越也该到了。”

武林中人士都在一到六层以及楼外的空地上,六层七层之间的楼梯一早就被慕容家子弟封锁,无关人等一律不得入内。

那些武林人士,有的三五成群议论纷纷,有的串上串下来回招呼,也有的沉默寡言独处一隅。

巳时一到,一名原本呆在六楼对着墙角抱剑大睡的青年男子忽然站起身来,要往楼上走。守在楼梯边的两名慕容家子弟立即伸出刀剑,拦住了他的去路。

“我就是方越。”他大剌剌的说。这句话吸引了六楼所有人的目光。

他粗眉大眼,方脸厚唇,肤色黝黑,外貌并不起眼,身形尚算魁梧,身上的衣物跟他本人一样普通,都是那种粗实耐用的货色。

有好事者怪叫:“方越,你就这么走上去?人家慕容峰的出场都比你帅多了!”

方越回头一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拜托,我这辈子从来就没帅过!”说罢悠然登上楼梯。

他上了七楼,先冲着段丰歌一个长揖,笑道:“段老先生果然是神仙似的人物,今日得见,真是三生有幸。”接着又冲窗边其他三位或立或坐的人拱了拱手,一一招呼:“慕容庄主,几天不见,更精神了啊!焦老大,你那么好的功夫用来倒茶,太浪费了吧!慕容峰,托你的福,让我得见武林中的剑神,不过你在开封府犯下的案子,迟早要结一结,要是你现在跟我走呢,我就不必冒犯段老先生了。”

段丰歌大笑:“方越,我看你步法严谨,下盘扎实,气度阔大又滴水不漏,倒是个难得的人才,只是年纪尚轻,剑术一道未臻化境,比三十五年前的慕容盟主尚有差距,并无资格挑战我的天韵剑啊,何以如此大言不惭?”

方越笑道:“职责所在,不得不勉力一试。今日一战,我若胜了,慕容峰须随我回开封府结案,我若败了,死伤无怨,也不会再来慕容山庄滋扰纠缠。反正跟剑神都比过了,我们头也不能再说我失职。”

段丰歌笑问:“难道跟慕容盟主比试比试也不够你回去交差的么?”

“方越只懂用剑,慕容盟主已弃剑不用三十五载。方越不愿意跟不用剑的人比剑,因此才与盟主打下这个赌,要与段老先生比剑。”方越一边说话,一边极随意的将怀中长剑抽出,剑鞘扔在地上,随手挽了个剑花,笑嘻嘻的说,“我准备好了,请段前辈赐教。”

段丰歌看着他的架势,皱了皱眉,说:“你的剑法,尚须好好磨炼,现在还不是我的对手,请回吧,我看你资质不错,不想出剑伤你。”

“不战而走,非我所愿,我若败了,死伤无怨。请!”方越这几句话说得豪气干云,楼下竖耳倾听的看客们都齐声喝彩叫好。

段丰歌眉毛一挑,杖剑而起:“好,那便如你所愿!”

他行至大厅中央,厅中气氛随着他的脚步声渐渐紧张凝滞起来。他拄剑而立,笑道:“我先不出剑,让你三招。你若能在三招内伤到我,便算你赢。”

方越笑道:“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段先生好意,方越却之不恭。”

他举剑走到距段丰歌三尺处,凝神静气,默然半晌,旋腰侧臂,一剑挥出。这一剑力道沉雄,来势凌厉,像塞外深秋时,挟裹沙石扑面而至的寒风,令人油然而生无处躲藏之感。

不过在剑神眼里,这只算是小儿科。

段丰歌只是略闪了闪身,连步子都未移动,已避开这剑。他皱眉道:“这等剑法也拿来献丑么?塞北杨家的破军剑,气势虽足破绽甚多,用在沙场上杀杀小兵倒还不错,拿来跟高手比武决斗就不合适了。拿出你最好的功夫来!”

方越恭恭敬敬的答:“是!”言罢又是一剑。

这一剑剑光缭乱煞是好看,如同暮春时节,赴江南而见花飞莺舞。不过一片繁华之中,却隐隐藏着杀气,就像隆冬时塞北的河,平静的厚厚的冰面下,是弱羽难浮的急流。

段丰歌抬起手来,凌空弹了一指。指风凌厉,如有实质,嗖的飞向方越舞出的剑网。一触之下,满室剑光顿消,方越执剑后退三步,才又重新站定。

“这一招‘万树梨花’倒是颇得蜀中苏家回春剑法的精髓,可惜你功力未足,所以被我轻易破去。”段丰歌笑问,“你真的没有更拿手一点的绝活么?”

方越咧嘴而笑:“有!”他后退几步,拾起先前扔到地上的剑鞘,把长剑仔仔细细的插入剑鞘之中,然后右手握剑柄,左手执剑鞘,又一次走到段丰歌身前三尺处。

屋中其他几人都诧异的看着他,不知他此番做作,是何用意。

段丰歌却笑吟吟的袖手而观,仿佛一个挑剔的食客,终于看到一盘差强人意的佳肴。

方越开始拔剑。

他拔得很慢很慢。

慢到让人觉得时光已经停滞。

慢到让人觉得生命才刚刚开始。

他的眼睛盯着的,仿佛不是一柄将要出鞘的剑,而是一朵缓缓绽开的花。

他手里拿着的,似乎不是致命的凶器,而是才子将要写出锦绣文章的笔,是仕女将要描出盛世繁花的针。

长剑一点一点的显露。

也不知过了多久,剑头终于从剑鞘中恋恋不舍的露出来。

就在剑与鞘若即若离将聚将分的一刹那,段丰歌出了手,一缕指风向方越扑去。

与此同时,方越的动作一下从慢到快,就像惊蛰时分的虫,前一瞬还僵死在树洞,后一瞬已振翅飞向蓝天。

只不过,他动的不是剑,而是剑鞘。

电光火石间,两人各退一步。

方越坐倒在地,右肩多了一个血孔,右臂一条长长的血口,长剑已经掉落在地。

段丰歌依然拄剑而立,只是左肩上多了一小团血迹。上一次受伤是多久以前的事情了?他自己也不记得。三十五年前与慕容笑一战,已是最近的一战了,而那一战,他毫发无伤,慕容笑略有轻伤,两人只是交流剑道,并非性命相博。

这一次当然也不是性命相博,若非他手下留情,方越早已毙命。

但是方越居然伤了他!?

虽然伤不在要害,但他毕竟伤了他!

“洛阳董家的慢剑,是返朴归真的绝技,汉末便已失传,今日重见,令人惊喜。”段丰歌咬牙道,“可你为何虎头蛇尾,搞了个不伦不类的声东击西的招数出来?”

方越龇牙咧嘴,忍痛笑道:“我得到一页剑谱,上面只教了如何拔剑,真正的慢剑我一招都没学会,否则早使出来了。”

“原来如此!”段丰歌恍然大笑,肩头血迹迅速扩大,直洇到胸前。

“段先生!”慕容笑、慕容峰以及伺候茶水的虬须汉子焦老大,连忙跑去扶住他。慕容笑伸指一探,发现段丰歌已鼻息全无。

“可恶!”慕容笑怒叱方越,“无耻小儿,段先生手下留情,对你爱护有加,你居然下此毒手!”

方越本来见此变故,脸色颇为悲戚。这时听了慕容笑的话,倒冷笑起来:“我说过,若是慕容峰敢作敢当肯随我归案,我也不必冒犯段老先生。现在我伤他亡,自然是我赢了,慕容峰,你还不肯随我走么?”

慕容峰怒道:“你还好意思说!若非你阴险暗算,而段前辈手下留情,他怎么会败给你这种官府败类?”

“用了下剑鞘而已,又不是用暗器,算什么暗算?”方越叹了口气,“慕容峰你刚才说错了,段老先生不是败给我,而是败给了时间。”

慕容峰正要继续呵斥,却被慕容笑拦住了。

“你们都知道,我是个捕快!”方越扯下衣襟,开始旁若无人的给自己包扎伤口。

“废话!”慕容峰还是忍不住怒叱了一句。

方越没有理他,继续说自己的。

“三年前,开封府郊外柳家村出了一桩命案。村里一个九十五岁的老头子倒毙田头,血流满地,从肩到背到腰,有一道深深的裂口。那伤口之大,几乎把人劈成两半,照常理推断,只有身强力壮的人才能一下子砍出来。可是,那个村子六十以下的青壮年,当时都聚在一起操办社戏,没有作案时间,而这老头子只是普通村民,身无余财,也不大可能是过路劫匪所伤。这个案子当时让我苦思无解,束手无策,烦恼极了!”

“老夫就过了六十,这种伤口倒也不难弄出。”慕容笑接口说。

方越摇摇头:“盟主是习武之人,自然与常人不同。那村里的人都是普通百姓,没一个会武的。”

“许是过路的武林中人有什么暗中勾当叫那老儿瞧见了,不得不杀人灭口呢?”

“我也考虑过这个可能,但是根据尸身血迹渗入泥土的情形来看,尸身没有被移动过,那里就是凶案现场,而尸身周围三里范围内尽是平平整整的农田,除了当地农夫耕田留下的脚印外,并无任何可疑的踪迹,过路的武林中人应该也不会挑这种平旷无遮掩的地方干不敢为人知晓的勾当。”

“那是……”慕容峰沉思半晌,忽然生气起来,“方越,你少在这里东拉西扯!”

方越苦笑一下:“我并没有东拉西扯,马上就要说到正题了。原本我没有怀疑过六十以上年老力衰的村民,但青壮村民那里既然找不到线索,就只有问问村里那些老人,没准他们看到过什么。我是一个一个单独讯问的。问到一个七十八岁的老头时候,发现他神情紧张语无伦次,我以为他看到了什么,于是言语中暗示我已知悉内情,叫他坦白点说话,免受牢狱之灾。”

说这些话的功夫,他已经包扎好伤口,又拿起地上的剑来,还剑入鞘。

“结果这个老头说,人是他杀的,因为那个老头年轻时跟他的媳妇勾搭过,他一直怀恨在心!可他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古稀老人,从来没有学过任何武功!”

“难道是用的机关之术?”焦老大也插了句嘴。

方越摇摇头:“没有,这个七十八岁的老头说,他当时走到地头,见到那个九十五岁的老头正在地里拣花生。他见四下无人,就拿起锄头敲了那九十五岁老头一下。”

“七十八岁的老头,气力已衰,能举起锄头就很费劲了,再敲下去也很难杀死人,何况还造成那样大的伤口?”慕容峰面露疑惑之色。

“是,我原先也这么想,甚至怀疑那个七十八岁的老头是在撒谎,但种种事实证明,他并没有撒谎。”方越坐在地板上,看看窗外的蓝天,淡淡的说,“那老头归案后,我回府衙写案卷,苦思三天三夜,不知该如何下笔。后来我终于想明白了一件事,此案便霍然开朗。”

众人都被这个案件吸引住,凝神细听他即将揭晓的答案。

方越却再一次岔开话题:“慕容峰,今年一到七月,你在开封府境内连盗古墓三十二座,墓中不同年代尸首的衣服质地如何,你还有印象么?”

“千年之墓,尸衣开棺化土。五百年之墓,尸衣一触成粉。百年之墓,尸衣外表完好,内里朽坏,稍碰即裂。”慕容峰侃侃而答,“可是这跟那个案子有什么关系?”

“衣尚如此,人何以堪?百年之衣,外表完好,内里朽坏,稍碰即裂。”方越缓缓说道,“一个人用了一百年的皮囊,又何尝不是这样!”

众人大惊,慕容笑沉声问道:“方捕快,你的意思是……”

“原来那个九十五岁的老人,皮肤血肉已经很脆弱,所以那个七十八岁的老人,虽然力气不大,却能给他造成致命的伤口!”慕容峰恍然大悟,“那么段老先生……”

“是,我虽然因此案知道百岁老人的身体极为脆弱,所以才敢向段老前辈挑战,但也没想到一代剑神的身体,居然也不比其他百岁老人强多少。”方越沉痛的说,“段老先生出手敏捷眼神锐利,我不敢大意,声东击西趁他不备,才勉强用剑鞘点在他的肩头,本来用力不大,伤处也不致命,没想到还是……”

“这件事确实匪夷所思。段老先生果然是败给了时间,而不是败给了某个人!”慕容笑叹了口气,“我因家族私事,请段老先生出手,导致他不能颐养天年,实在惭愧。段先生的后事,我们慕容家一力承担。慕容峰,你随方越归案去罢!”

慕容峰随方越去开封府的路上,问了这么一句话:“方越,这件事的真相你不说,没人能想得到,只会以为是你打败了剑神,以为你是新一任的天下第一剑!你为什么还是要说出真相呢?”

方越笑答:“因为我不是江湖中人,我只是个捕快!”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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