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寻江洲记忆”扬中历史见证物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文化传统,守护扬中岛城历史记忆,加强可移动文物的抢救、保护和利用,进一步丰富和充实扬中博物馆的藏品,提升展览整体水平,围绕近几年即将举行的以反映扬中地域文化特色为主题的重大原创展览进行文物征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及相关法规制度,特拟定2020年文物征集方向,主要以明清时期、民国和近现代相关历史见证物为主,具体如下:
一、征集内容
1、明清时期和民国与传统文化相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铜器、铁器、陶瓷器、玉器、金银器、竹木器、书画等;
2、明清以来与扬中历史移民文化、农耕文化、渔民文化相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契约、书画、戏曲歌谣曲谱、民俗物件等;
3、建国后与扬中社会经济发展(重点是扬中“四千四万”精神)相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奖章、证书、档案等历史见证物及各种影音类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赠。接受个人、团体捐赠。收藏者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文物、展品无偿捐赠给国家,将向捐赠者授予颁发捐赠证书。
2、收购。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自愿出售原则,经本馆组织文物专家在对拟收购的文物展品进行鉴定估价,参照市场因素,与收藏者签订协议后,予以收购。
3、移交。国家公安、司法、工商、监察等机关在查处案件中收缴、罚没的有关文物,通过有关手续进行征集并做好移交工作。
4、暂存或借展。根据展陈需要,对收藏者合法收藏的文物,在其自愿的基础上,可在市博物馆暂存或借展。
5、复制。对有复制价值的藏品,在征得收藏者同意后,进行复制、仿制。
三、征集公告日期
2020年10月11日至2020年11月15日。
四、征集地点
扬中博物馆
五、征集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中市南江路799号
邮编:212210
联系:0511—88190082、13913413911
邮箱:182001056@qq.com
扬中市博物馆
2020.10.11
编辑 | 自游 制作 | Do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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