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我们需要的不仅是机制!”—阐释论的不满与反攻

高行云 Sociological理论大缸 2019-09-03


Reed, Isaac. 2011. Interpretationand Social Knowledge: On the Use of Theory in the Human Sciences. ChicagoandLondon: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 2012.“A Note on Interpretation and Social Knowledge.” Theory: The Newsletter ofthe Research Committee on Sociological Theory, International SociologicalAssociation, Summer: 2–4.

 

里德(2011):,芝加哥大学出版社。

 


理论和数据是什么关系?

你的大学老师可能会教:理论是视角?——so what

 

显然,这样的回答是远远不够了。

 

同时荣获2011年美国社会学会theory sectionculture section年度著作奖的《阐释与社会知识:人文科学中的理论运用》挑战了这一问题。

——没查,似乎这是目前唯一本书同时获两个section的奖?!

 

里德从认识论上区分3种理论运用的类型:实在论、规范论与阐释论

 

1. 实在主义(realism

 

通过分析斯考切波、摩尔等历史社会学作品,里德认为实在论者,包括批判实在论、科学实在论transitive/intransitivedistinction运用到人文科学中来搭配认识论与存在论之分是不合用。巴斯卡是采取这样的一种类推证明:社会科学者能够从研究者的关于社会世界的经验(exp.)中,推论出社会的潜在实在(the underlyingreal)、生成机制(generativemechanism)。而他们所主持的具体方法——retroduction,其实也只是皮尔斯的abduction这种causal inference。如果实在论所依赖的社会世界是离不开主体经验、具有概念依赖性的话,那么如何看待对经验的、概念的不同阐释便非常重要。由此,可切入到阐释论。

 

2. 规范论(normativism

 

里德以乌托邦和反乌托邦来称谓这种知识运用的类型。他分析了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等作品中的情况,认为他们都尝试在建立一种辩证关系:在现存的社会意义世界与某种good or bad社会之间。可是问题在于,如此一来,如何解释不同规范或不同乌托邦之间谁更有效呢?当他们探索“乌托邦的可能性”的时候,又如何理解“经验的可能性”呢?

 

P.S. 里德说,福柯与哈贝马斯其实很接近,却与巴斯卡更对立。

 

3. 阐释(interpretive

 

Reed将上面两种类型,都引导到阐释论中——不得不说,他的写作风格,非常有步步引导的风格。

 

为了说明这种他所支持的这种认识学类型,里德分析了格尔茨的作品:意义是如何卷入到了成组的社会行动之中。当然,阐释也并非随机的,里德指出:理论与材料的发展限制了阐释的可能性,使得它与谈realist之间的区分,其实并非the search for truth,而是不同的理论运用方式之别。

 

当然,谈阐释会遇到一些阻力。Reed说明了有三种反对力量: (1) a positivist reading ofPopper, (2) the Bhaskar-Bunge-Archer attack on hermeneutics, or (3) astereotyped reading of Kuhn-Feyerabend

 

如果要克服这些阻力,里德进一步指出他的创新:how such interpretationscan be explanations——阐释的解释。

 

为此,里德通过五个方面的文献来支援:戴维森的reasons- as- causes,social mechanism, 动机词汇(vocabularies of motive),以及解释的哲学(the philosophy ofexplanation),最后是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

 

—他认为,实在论者很好地解释了material, final和efficient这三种因,但是对于formal causes要从阐释论上借力:不管是机制还是动机,都需要从指称和表征(signification andrepresentation上来得到其给定确切的形式(concrete form)。

 

最后,里德意在建立meaning——motivation——mechanism之间的“阐释论循环”,达到阐释的解释的效果。

 

显然,从科学的角度来看,真正的对冲是在实在论与阐释论之间。难怪,里德最后说:

 

‘mechanism’

 


超链接:

【第17期】社会学里的因果关系有几种?

【第56期】民族志也能【做出】机制式因果解释?实用主义回答

【第55期】别太抽象理论、别太微观行动,快告诉我【机制】到底要怎么找!

【第51期】活着的美国社会学理论家有三代?关注哪些议题?《ST》主编Emirbayer透露【Reed是第三代】


(Sociological理论大缸第57期)


 P.S. Reed有中文译文,见《社会 》2015年第4期 《清教文化的性别形而上学: 对萨勒姆审巫案的诠释性解释 》——这是Reed(2011)的开场案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