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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能政治(一)

2017-12-04 林三土 林三土

注:下面这篇是我今年七月份发在「政见」小密圈里的稿子,一直忘了贴到公众号来。如果你对这个话题感兴趣的话,可以先看看前面贴过的《宪政 VS. 民主?》系列(),以及另外几篇政治哲学相关文章:政见小课堂:民主与自由之间是否存在必然联系?权力是什么?》、《政治哲学怎样理解「钱」?》、《自由是不受干预还是不受支配?》、《民主和平论、《以赛亚·柏林的自由观》、《政府秘密机构与民主政治》。另外,前两天被和谐掉的帖子,我在墙外博客留了备份:《DDRK的定义是什么》(http://dikaioslin.blogspot.com/2017/11/blog-post.html)、《土师对韵》(http://dikaioslin.blogspot.com/2017/11/couplets-nov-2017.html),欢迎翻墙围观。



贤能政治(一)

 

「贤能政治(meritocracy)」这个词本身虽然历史很短(据说是英国社会学家Michael Young1958年的讽刺小说The Rise of Meritocracy里造出来的贬义词,之前还有没有人用过同一个英文单词我就不知道了),但是背后的思路古已有之,所以我们不必纠结于特定的字眼,主要还是关注背后的论证思路。

 

这几年一来「中国模式」价值观输出,二来欧美民粹浪潮让一些人对民主体制产生怀疑,于是贤能政治论又热了起来,作为对民主的批评与替代品。但在比较民主与贤能政治之前,我们首先要区分两种意义上的贤能政治,一种关乎政治合法性(或者说法统)的源头或奠基,另一种则只关乎在既有法统基础上的善治

 

什么意思呢?

 

我们知道,当代绝大多数民主理论家,都不会排斥在民主大框架内部设立代议士(很大一部分会演变成职业政客)、行政选拔e.g.公务员考核)、专业顾问委员会(比如国防安全顾问、气候科学顾问等等)等等制度安排,以便提高特定决策的效率与专业性。如果仅仅把贤能政治理解成《礼记》所谓的「选贤与能」,那么这本身和民主制并不存在根本的矛盾,因为前者并不触及「由谁来选」的问题:君主制可以「选贤与能」,民主制同样可以「选贤与能」。

 

当然,如果民主公民们太习惯于把判断权委托出去,通过民主程序设置了一重又一重盘根错节、尾大不掉的「贤能代理机构」,那仍然有可能逐渐反过来侵蚀民主公民的自主性。但只要「通过民主手段修改或废弃这些机构」的门槛不要设得太高,同时保证代理机构对民意有一定的响应性与问责性,那么最终的判断权还是把握在民主公民手上。

 

这个层面的贤能政治问题(比如是不是要增设一个干细胞伦理仲裁委员会、是不是要提高公务员考试的难度),其实只是民主制中具体的一个(或一类)政策问题而已,跟是不是要加税、是不是要派兵参战之类政策争议并没有本质区别(当然,它们造成的影响程度可能截然不同;这一点我在后面还会回头来谈)。

 

真正能够跟「民主政治」构成对比的,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贤能政治(尽管这类贤能政治的辩护者往往混淆两种意义,用善治层面某个民主国家的某个特定政策的主事者「不够贤能」,来批判民主制、肯定作为其替代品的「贤能政治」)。

 

根据这种意义上的贤能政治,说民主制能够「选贤与能」,那真是天大的笑话,荒谬程度堪比说「世界上存在圆形的方块」。因为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要么是蠢蛋,要么对政治漠不关心,你让他们去「选贤与能」,他们知道谁是贤者谁是能者吗?更不用说在民主制下,选举出来的人为了能够连任,还要小心翼翼讨好愚民庸众,就算再贤再能,也施展不开手脚哇!可是凭什么让庸众们对政治说三道四呢?政权的合法性本来就不应该来自于人民的同意i.e.人民主权、民主自主性etc.),而应该来自于统治者本身的才能资质merit)。

 

(注意:这个意义上的贤能政治,也同样应该否认政权合法性奠基于诸如「君权神授」之类源头;所以如果有人声称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是一种贤能政治,那么他其实只是在前面那种次一级的意义上谈论贤能政治,尽管他自己可能未必意识到这一点。)

 

这个意义上的贤能政治有没有例子呢?至少在纸面上是有的。比如柏拉图的「哲人王」,其统治的合法性既不来源于人民授权,也不来源于「天命」,而是来源于哲人王本身远高于常人的智慧。又比如密尔设想的「复值投票制plural voting)」,把人按照教育水平分成三六九等,不同等级在选举时的投票权重不同(比如高中没毕业的一个人0.1票,高中学历的0.5票,本科学历的1票,硕士学历的2票,博士学历的5票),这同样也是一种(温和版的)贤能政治,不同人的自主性根据其才能资质而在政治法统的奠基中占有不同的比例(虽然仍旧保留了一小部分民主政治的元素:至少给每个人都保留了一点投票权)。再比如当代某些民哲幻想的「通儒院」之类,就不一而足了。

 

OK,区分了两种意义上的贤能政治,我们接下来首先要讨论的就是,民主政治与(能够与民主政治构成比较的那种意义上的)贤能政治之间的比较:认为贤能政治优于民主、主张用贤能政治取代民主,这种观点到底站得住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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