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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吕弗:《奥逊·威尔斯论评》序(一)

2017-03-07 橙子 导筒

    说 明

本文是特吕弗为安德烈·巴赞的《奥逊·威尔斯论评》(ORSON WELLES: A CRITICAL VIEW)一书英译本所写的序言,大约写于1978年前后,中文译文最初刊登在1982年2月的《世界电影》上。由于年代的关系,译文中的有些人名和片名与现在通用的翻译有些出入,本文做了些微改动,加入了英文原名。



1946年7月《公民凯恩》在巴黎首映的时候,安德烈·巴赞还是一位青年评论家。当时他二十八岁,从事专业评论不过两年工夫。显然,除了马塞尔·卡尔内的《太阳升起》、让·雷诺阿的《游戏规则》和查理·卓别林的《凡尔杜先生》以外,最使他感兴趣的影片莫过于《公民凯恩》了。

 

巴赞对当时已在报刊上有“来自肯诺萨的神童”之称的奥逊·威尔斯赞赏不已,始终不渝。因为他在1950年便把他的第一本书奉献给了威尔斯,后者当时刚刚拍完了《麦克白》,当时正准备拍《奥赛罗》。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由让·谷克多写了一片出色的简介,很快就销售一空,成为收藏家的珍品;到了1958年,巴赞去世前不久,由于《历劫佳人》再次唤起了他的热忱,他又增订再版了该书,后由乔纳森·罗森保姆译成英文出版。

 

查理·卓别林在他的早期作品中扮演了一个世界上最贫困潦倒、地位低下的角色。为了混口饭吃,他不惜去偷婴儿或狗的食物。几年以后,卓别林的影片所获得的巨大成就使他成为名扬天下的人物,这自然就导致他逐步放弃了小流浪汉的角色。从《大独裁者》起,卓别林的名声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他先是打算扮演基督,又想过扮演拿破仑,最后落到阿道夫·希特勒身上,正如安德烈·巴赞所说,这个希特勒“居然胆敢偷了卓别林的小胡子”。继兴克尔-希特勒之后是凡尔杜-蓝德娄,这是二十世纪最著名的杀害妇女的能手(这部影片的基本素材正是奥逊·威尔斯向卓别林提供的);最后是《香港女伯爵》中的外交官奥戈登·米尔斯。很多评论家都忽视了这部影片的自传性因素,因为他们没有读过卓别林周游世界的记述,他们也没想到有必要在看影片时把马龙·白兰度当作是卓别林在精神上的替身。




奥逊·威尔斯

像卓别林一样,奥逊·威尔斯的作品也具有隐蔽的自传性质,他同样也是以寻求自我这一艺术创作的基本主题为核心的。

 

他们两人最大的区别——以及他们两人的作品的最大区别——就是奥逊·威尔斯从来没有体验过赤贫状态;另外,他在投身影坛之前已经名声卓著,这主要是因为1938年10月30日“信使广播剧团”播出根据H.G.威尔斯的作品改编的《世界大战》(67年后斯皮尔伯格将它搬上银幕,不过比起威尔斯的广播引起的听众纷纷出逃,街上到处是恐慌的人群的效果,显然是小巫见大巫——编者)后影响极大。关于这次广播的情况和由此引起的骚动,早已多次被人提及,我无意在此赘述,而只想指出一点,即在拍摄《公民凯恩》之前,奥逊·威尔斯的地位是不同寻常、莫名其妙的:当时年近二十五岁的威尔斯需要的不是千方百计使自己成名成家,而是相反地必须使自己在盛名之下名实相符。出于种种显而易见的原因,当时在纽约戏剧和广播界工作的奥逊·威尔斯,在全美国是大名鼎鼎而不是深受欢迎;他的作为在人们心目中引起的是好奇多于赞佩。从他来到加利福尼亚时起,好莱坞就对他深怀敌意,而且经年不变。所以,1939年的威尔斯必然会感到必须向公众奉献的不仅仅是一部好影片,而且必须是一部既能总结四十年来的电影、同时又与过去所做的一切截然不同的影片,它既是一份决算表,又是一份宣言书——一份向传统电影宣战和向电影手段表示热爱的宣言书。

 

安德烈·巴赞正确地指出:“归根结蒂,《公民凯恩》和《伟大的安巴逊家族》可能是一场童年时代的悲剧。”因为事实确实如此,尽管《公民凯恩》的主题和中心人物是出自剧本合作者赫尔曼·曼凯维支的手笔(影片中由约瑟夫·哥顿扮演的凯恩在大学时代的朋友、戏剧评论家耶迪代亚·莱兰这个角色,多少代表了曼凯维支本人),《公民凯恩》的情节显然是反映了威尔斯青年时代的感情经历。




《公民凯恩》

奥逊·威尔斯最拿手的就是叙述家庭故事。当时的好莱坞影片多愁善感、稚气十足,倒也对写家庭题材颇为偏爱,但奥逊·威尔斯的家庭观念和米高梅公司经理的观念几乎毫无相似之处。在威尔斯的作品中,父亲、儿子、叔叔、姑姑都是占有欲很强的人物,主要角色总是有感情创伤的。在威尔斯之前,好莱坞影片几乎从未探讨过青春期情绪紊乱这一领域的问题,好莱坞影片最得意的两句对白似乎就是:“儿啊,你是个好孩子!”和“爹,你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

 

奥逊·威尔斯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电影导演,最主要是因为他不是一个地地道道的美国孩子。像亨利·詹姆斯一样,他要从全世界的文化中吸取营养,但为了这点特权,他要付出代价,那就是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他都感到不自在;在欧洲,他是个美国人,在美国,他是个欧洲人;他即使不是一个支离破碎的人,也永远是一个处于分裂状态的人。

 

奥逊·威尔斯在他的少年时代随着父亲和母亲先后到过欧洲、中国和牙买加。他母亲在一次旅行途中去世,奥逊那时刚刚八岁,正是小查理·福斯特·凯恩被迫同他母亲分离的年龄,正如安德烈·巴赞所说:“一直到死,对这副雪橇的下意识回忆始终萦绕在他的心头,因为在他生活道路的开端,当他向那个银行家猛击过去的时候用得不正是这副雪橇吗?就是这个银行家的到来迫使他中断了在雪上的嬉戏,迫使他离开了母亲的庇护;就是这个银行家的到来把他从他的童年时代诱拐,把他造就成为公民凯恩。”

 

奥逊·威尔斯在他十岁那年,在自己的房间里化妆成李尔王;1932年,他在都柏林初次登台就是在《犹太人徐斯》这出戏里扮演一个老人。威尔斯父母的一个朋友伯恩斯坦博士向传记作家们提供过威尔斯童年时代的好几桩轶事,他教威尔斯变魔术,还送给他一台玩具木偶戏,在《公民凯恩》里,埃弗雷特·斯隆内出色地扮演了用真名出现的这位伯恩斯坦。当那个追根究底的记者汤普森打算更多地了解有关凯恩的情况时,他对伯恩斯坦说:“无论如何,你是从一开场就和他在一起的……”伯恩斯坦回答说:“从开场以前,年轻人。可现在已经是收场以后了。”

 

值得一提的是奥逊·威尔斯的早熟(神乎其神但确有其事),这迫使他竭力要使自己开来显得年长一些,比如过早地用粗嗓子说话,甚至往脸上画假的皱纹;他的父母处处把他带在身边,并允许他参与成年人的谈话。为了避免成为受捉弄的对象,这个年轻人不得不说一些老气横秋的话,而且还非得装腔作势,因此,他可以说是需要表演在先,而爱好表演在后,甚至可能是需要促成了爱好。

 

彼得·诺布尔在他的《传奇性的奥逊·威尔斯》一书中引用了威斯康辛一家报纸关于青年奥逊·威尔斯的一句话:“漫画家、演员、诗人——而且才十岁”。我一般不太相信关于威尔斯少年时代的轶事,因为听上去颇有新闻加工之嫌,从一本书引述到另一本书时又添枝加叶;但是,即使它们不可全信,根据我们今天所了解的威尔斯其人,又不可不信。


作者:弗朗索瓦·特吕弗 

译者:陈梅 

编辑:水银灯下死 

原刊于《世界电影》杂志 1982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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