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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吕弗:《奥逊·威尔斯论评》序(二)

2017-03-14 橙子 导筒
 说 明

本文是特吕弗为安德烈·巴赞的《奥逊·威尔斯论评》(ORSON WELLES: A CRITICAL VIEW)一书英译本所写的序言,大约写于1978年前后,中文译文最初刊登在1982年2月的《世界电影》上。由于年代的关系,译文中的有些人名和片名与现在通用的翻译有些出入,本文做了些微改动,加入了英文原名。




1934年美国全国广播公司为了使每天的新闻节目带有戏剧性,怂恿威尔斯去模仿希特勒和墨索里尼的声音。后来在《公民凯恩》的第一本里,他就是把当年这套“时间进行曲”节目改成了一组新闻简报,作为影片的序幕。这套节目的成功导致威尔斯从全国广播公司跳槽到了它的对手哥伦比亚公司,这件事情在《公民凯恩》里也有所反映;《纪实报》花了二十年时间才凑成的编辑部全班人马投奔了凯恩的《问事报》。


  既然说到全班人马一起行动的问题,我们还应看到:由于“信使剧团”是奥逊·威尔斯在1939年收罗了十几位他中意的演员组织起来的,所以《公民凯恩》的演员阵容显然是在剧本写成之前就已确定,这甚至对影片的清一色的格调起了强烈的决定作用,这种格调在当时(好莱坞)大公司的产品中是见不到的。为《公民凯恩》和《伟大的安巴逊家族》谱乐的信使乐团的作曲家伯纳德·赫尔曼声称:“信使剧团形成了一个出色的乐队。”1935年,约翰·豪斯曼约请奥逊·威尔斯在《恐慌》中扮演主角。这是阿奇博尔德·麦克莱许的一出诗剧,内容是关于1929年华尔街的(经济)崩溃。奥逊在这出戏中扮演的就是一个有权有势却毫无诚实可言的银行家。此后不久,他在《千万鬼魂》中扮演了一个年轻的法国空想家,只身风气反抗一群军犬商人。根据当时的记载判断,这出戏的上演预兆了《公民凯恩》的出现(虽然这出戏不是由奥逊·威尔斯导演的)。这些都是《公民凯恩》一片中的自传性元素。


  值得一提的是为《公民凯恩》搜集的形象素材和文学素材是如此之多,足以拍成一部三小时长的影片。(我正是那些把《公民凯恩》看得比《乱世佳人》更重要的人之一。)《凯恩》全场刚巧是一小时五十九分钟,奥逊·威尔斯能把三品脱的酒装进只能容两品脱的瓶子,光凭这一点本事就非同小可。电影导演的全部问题(不,不是全部问题,而是其中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如何掌握放映时间。在很多影片中,说明性的场面太长,而“精心加工”的场面太短,结果是平均使用力量,导致节奏上的单调划一。我们在这里要再次提醒一下,即威尔斯得益于他在电台播讲小说的经验,因为它必须学会明确区分说明性场面(压缩成为四到八秒的短短瞬间)和三四分钟长的名副其实的情感场面。



奥逊·威尔斯


       在常规的好莱坞影片中,电影剧本是一部文学性的作品,读起来像部话剧,只待一位导演来把它变成一部电影,或者更准确地说变成希区柯克正当地斥之为“正在说话的人的相片”的那种东西。在《凯恩》里,声音和话语同样重要;各个人物同时说话,就像各种乐器齐奏一个曲子那样;有些句子有头无尾,就像在生活中那样。这种违反常规的做法(后来极少有人模仿,因为想要纯熟地掌握它谈何容易),在“爱巢”那场戏里达到了顶点,在这场戏里两位女演员——妻子和情妇互相攻讦,同时在场的还有政客吉姆·盖蒂和凯恩本人。


  长期流传的一个说法是,奥逊·威尔斯在开拍《公民凯恩》之前没有接触过别的影片。但后来人们发现了他最早导演的一些影片片断,那是他1934年在伍德斯托克只花了一两天时间拍成的四分钟长的短片,叫做《时代的心》,我是在洛杉矶看到的。像一切初学乍练的人拍的影片一样,我们看到的是一系列镜头,其间说不上有什么联系或连续性;全部心力都集中在故意搞得很夸张的化装上——十九岁的奥逊带了一个假头套,做出多种姿势。它不是一部先锋派影片,而是对先锋派影片的嘲弄性模仿(如性的象征和恐怖形象的堆积)。本来我总以为这是针对卡尔·德莱叶的,但当法国电视台向他问起这部影片时,他说他拍这部影片的目的是嘲弄当时只能在专门影院上演的两部先锋派影片:一部是路易斯·布努艾尔的《一条安达鲁狗》,另一部是让·谷克多的《诗人之血》。他接着又真心诚意地说,他的观点已经改变,现在他对这两位导演非常敬佩。


  我对这则轶事感到兴趣,是因为它说明了一种两重性,一种至今仍存在的矛盾。比如说,一个记者如果想要靠诋毁好莱坞来奉承威尔斯,奥逊总是拒绝参与这种哗众取宠的勾当。这种两重性就表现在:奥逊·威尔斯是个身不由主的诗人。他是个诗人,却喜欢当散文作家(这就说明了他为什么推崇德·西卡、雷诺阿、约瑟夫·康拉德、卡伦·布里克森(丹麦女作家,代表作是《走出非洲》)、马塞尔·帕涅尔和约翰·福特。如我不久以前指出的,他的电影概念是音乐性的,他受命拍摄的影片,不同于他在别人的影片中看中的那些东西。威尔斯反对谷克多、布努艾尔和爱森斯坦是真心实意的,因为他固然和他们一样都是诗人,但他对电影诗另有一番观念。它不仅仅是从戏剧界投身影坛,而且是从电台出身,这一点长期以来都为人所忽略。奥逊·威尔斯跟爱森斯坦和德莱叶不同,他从未把电影看作是一种造型艺术,而看作是一种时间艺术,一种像绸带一样可以徐徐展开的东西;事实上,他曾给电影下过定义,叫做“一连串的梦”。


  再回过头来谈谈影响的问题:奥逊·威尔斯从未隐瞒过看别的影片给他带来的好处,特别是约翰·福特的《关山飞渡》。他说他在开拍《公民凯恩》之前看了许多遍。


  在《关山飞渡》中,每当片中人物下了驿车走进驿站时,约翰·福特都要拍一下天花板。我认为约翰·福特之所以要拍天花板是为了与驿车行进中的全景镜头形成对比,因为在这种全景里,天空占掉了银幕的一大部分。


  在《公民凯恩》中,对天花板的处理就不尽相同,正如安德烈·巴赞所分析的:

  “《公民凯恩》中不断出现仰拍镜头,这使……我们很快就不太觉察到他在运用技巧,尽管我们仍被他的高超技巧所左右。因此,他的这种方法很可能是基于某种明确的美学意图:把某种特定的戏剧幻想强加于人。这种幻想可以称作地域的幻想,因为他那朝上凝视的目光似乎发自地底,而天花板则笼罩一切,使人无法逃出布景的范围,这就充分表达出在劫难逃的结局。”


  巴赞对威尔斯的天花板的分析是有见地、有说服力的,但我想补充如下这个设想:由于奥逊·威尔斯最喜欢这个拍摄角度,所以他把摄影机放在地上仰拍;但这样做,不也就是我们像在剧院正厅前十排的位子上看戏时那样观看他的主角吗?在威尔斯之前,所有的导演在拍片时都不仅从未拍过布景中的天花板,甚至都没提过是否有必要表现它。奥逊·威尔斯是从戏剧和广播界突然闯进电影界的,他必然会考虑到这些不同艺术手段的异同之处。采用低角度拍摄(这正是剧院正厅观众的视角,或戏剧导演在观众席上指挥排戏时的视角),必然导致使用短焦距镜头(视野更大),因为在这个角度上使用任何其他镜头都只会消除深度和破坏空间感。


  因此,在我看来,威尔斯投身电影时的思想状况可以概括如下:我要拍一部能扬广播和戏剧之长而避其短的影片,结果要使我的影片与众不同。这种想法有妄自尊大之嫌,但正如戈达尔在《蔑视》中所说的:“一个人在拍片时必须妄自尊大。”

  


《伟大的安巴逊家族》


      继《公民凯恩》之后,奥逊·威尔斯着手改编布斯·塔金顿的一部小说《伟大的安巴逊家族》。与某些人的说法正好相反,它是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威尔斯对这部小说特别有好感,他曾把它改编成广播剧;当你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你会发现威尔斯的改编相当忠实于原作——当然要把改编这样一个延续时间很长的故事的必要的压缩估计在内。在我看来,威尔斯所做的最出色的改动是删去了尤金·摩根的女儿露西的男朋友弗雷德·金尼这个人物。确实,在小说里,乔治·安巴逊·米纳弗和弗雷德·金尼之间的对抗转移了对主要矛盾的注意力,而作者以更大的功力来描写的真正的冲突是乔治和尤金之间的冲突,后者想娶乔治的母亲。这是一场纯感情的冲突,以伊莎贝拉·安巴逊·米纳弗为伊俄卡斯忒——俄狄浦斯的争夺目标。


  每当奥逊·威尔斯改变一部现成的文学作品时,他总试图把人物表现得更为高雅;他明确地拒绝在银幕上表现猥琐的行为举止,这无疑是由于他比任何人都更为憎恶猥琐的形象,这个特点可能也是莎士比亚作品对他观察和表现事物的方式所起的多方面的巨大影响之一。


  近几年来,奥逊·威尔斯对他自己的个人秘密已不像过去那样讳莫如深。在一次法国电视台的采访中,他曾告诉让娜·莫罗说,布斯·塔金顿是他父母的朋友,书里那位汽车工业的创始人尤金·摩根就是以他父亲为原型的,威尔斯的父亲毕生致力于发明一些有益无害的小玩意儿。这就证实了我们的大量直感:毋庸置疑,这个虚荣而自负的安巴逊家族的男孩子,正是年轻的查尔斯·福斯特·凯恩的孪生兄弟。甚至可以这样认为,既然《公民凯恩》里的查尔斯从八岁一跃而为二十五岁,那么第二部影片中青少年时代的安巴逊正好填补了头一部影片中的大段空白。这两部影片都有这样一句对白:“该教训教训这小子了,而且还得多受几次教训。”


  《伟大的安巴逊家族》是一部被剪得支离破碎的杰作,因为经过几场反应不佳的预演以后,雷电华公司把它砍掉了四十三分钟。它未曾有过《公民凯恩》那样大的影响;再说,在任何一家影院里,《安巴逊》至今也只能有半场观众。但我每次看这部影片时,它都对我产生强烈的感情效果。我认为,在拍《公民凯恩》时,奥逊·威尔斯更加关注的是电影的艺术手段,而在拍《安巴逊》时,他首先注重的是其中的人物。如果有人想开一张煽情电影的名单的话,《伟大的安巴逊家族》应在让·维果之后占有一席显要的地位。



作者:弗朗索瓦·特吕弗 

译者:陈梅 

编辑:水银灯下死 

原刊于《世界电影》杂志 1982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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