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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4.2)

毛选全集 2021-09-20

正文共5468字,预计阅读时间14分钟。



附录: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一九四五年四月二十日中国共产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



(4.2)


(二)在军事上:

  

在中国革命的现阶段,军事斗争是政治斗争的主要形式。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这一问题成为党的路线中的最迫切的问题。


毛泽东同志不但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规定了中国革命的正确的政治路线,而且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以来,也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规定了服从于这一政治路线的正确的军事路线。


毛泽东同志的军事路线从两个基本观点出发:第一,我们的军队不是也不能是其它样式的军队,它必须是服从于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服务于人民斗争和根据地建设的工具;第二,我们的战争不是也不能是其它样式的战争,它必须在承认敌强我弱、敌大我小的条件下,充分地利用敌之劣点与我之优点,充分地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以求得生存、胜利和发展。


从第一个观点出发,红军(现在是八路军、新四军及其它人民军队)必须全心全意地为着党的路线、纲领和政策,也就是为着全国人民的各方面利益而奋斗,反对一切与此相反的军阀主义倾向。


因此,红军必须反对军事不服从于政治或以军事来指挥政治的单纯军事观点和流寇思想;红军必须同时负起打仗、做群众工作和筹款(现在是生产)的三位一体的任务,而所谓做群众工作,就是要成为党和人民政权的宣传者和组织者,就是要帮助地方人民群众分配土地(现在是减租减息),建立武装,建立政权以至建立党的组织。


因此,红军在军政关系和军民关系上,必须要求严格地尊重人民的政权机关和群众团体,巩固它们的威信,严格地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在军队的内部,必须建立正确的官兵关系,必须要有一定的民主生活和有威权的以自觉为基础的军事纪律;在对敌军的工作上,必须具有瓦解敌军和争取俘虏的正确政策。


从第二个观点出发,红军必须承认游击战和带游击性的运动战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主要战争形式,承认只有主力兵团和地方兵团相结合,正规军和游击队、民兵相结合,武装群众和非武装群众相结合的人民战争,才能够战胜比自己强大许多倍的敌人。


因此,红军必须反对战略的速决战和战役的持久战,坚持战略的持久战和战役的速决战;反对战役战术的以少胜多,坚持战役战术的以多胜少。


因此,红军必须实行“分兵以发动群众,集中以应付敌人”;“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固定区域的割据,用波浪式的推进政策;强敌跟追,用盘旋式的打圈子政策”;“诱敌深入”;“集中优势兵力,选择敌人的弱点,在运动战中有把握地消灭敌人的一部或大部,以各个击破敌人”等项战略战术的原则。


各次“左”倾路线在军事上都是同毛泽东同志站在恰恰相反对的方面:第一次“左”倾路线的盲动主义,使红军脱离人民群众;第二次“左”倾路线,使红军实行冒险的进攻。


但是这两次“左”倾路线在军事上都没有完整的体系。具有完整体系的是第三次。


第三次“左”倾路线,在建军的问题上,把红军的三项任务缩小成为单纯的打仗一项,忽略正确的军民、军政、官兵关系的教育;要求不适当的正规化,把当时红军的正当的游击性当作所谓“游击主义”来反对;又发展了政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


在作战问题上,它否认了敌强我弱的前提;要求阵地战和单纯依靠主力军队的所谓“正规”战;要求战略的速决战和战役的持久战;要求“全线出击”和“两个拳头打人”;反对诱敌深入,把必要的转移当作所谓“退却逃跑主义”;要求固定的作战线和绝对的集中指挥等;总之是否定了游击战和带游击性的运动战,不了解正确的人民战争。


在第五次反“围剿”作战中,他们始则实行进攻中的冒险主义,主张“御敌于国门之外”;继则实行防御中的保守主义,主张分兵防御,“短促突击”,同敌人“拚消耗”;最后,在不得不退出江西根据地时,又变为实行真正的逃跑主义。这些都是企图用阵地战代替游击战和运动战,用所谓“正规”战争代替正确的人民战争的结果。

  

在抗日战争的战略退却和战略相持阶段中,因为敌我强弱相差更甚,八路军和新四军的正确方针是:“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强求过多的运动战是错误的。


但在将要到来的战略反攻阶段,正如全党的工作重心需要由乡村转到城市一样,在我军获得新式装备的条件下,战略上也需要由以游击战为主变为以运动战和阵地战为主。对于这个即将到来的转变,也需要全党有充分的自觉来作准备。

  

(三)在组织上:

 

如毛泽东同志所说,正确的政治路线应该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而为使这个路线真正从群众中来,特别是真正能到群众中去,就不但需要党和党外群众(阶级和人民)有密切的联系,而且首先需要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内群众(干部和党员)有密切的联系,也就是说,需要正确的组织路线。


因此,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各个时期既然规定了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政治路线,同时也就规定了服务于这一政治路线的联系党内党外群众的组织路线。


这个工作,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也得到了重要的发展,其集中的表现,便是一九二九年红四军党的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决议。


这个决议,一方面把党的建设提到了思想原则和政治原则的高度,坚持无产阶级思想的领导,正确地进行了反对单纯军事观点、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平均主义、流寇思想、盲动主义等倾向的斗争,指出了这些倾向的根源、危害和纠正的办法;另一方面又坚持严格的民主集中制,既反对不正当地限制民主,也反对不正当地限制集中。


毛泽东同志又从全党团结的利益出发,坚持局部服从全体,并根据中国革命的具体特点,规定了新干部和老干部、外来干部和本地干部、军队干部和地方干部、以及不同部门、不同地区的干部间的正确关系。


这样,毛泽东同志就供给了一个坚持真理的原则性和服从组织的纪律性相结合的模范,供给了一个正确地进行党内斗争和正确地保持党内团结的模范。


与此相反,在一切错误政治路线统治的同时,也就必然出现了错误的组织路线;这条错误的政治路线统治得愈久,则其错误的组织路线的为害也愈烈。


因此,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各次“左”倾路线,不但反对了毛泽东同志的政治路线,也反对了毛泽东同志的组织路线;不但形成了脱离党外群众的宗派主义(不把党当作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人民群众意志的集中者),也形成了脱离党内群众的宗派主义(不使党内一部分人的局部利益服从全党利益,不把党的领导机关当作全党意志的集中者)。


尤其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代表者,为贯彻其意旨起见,在党内曾经把一切因为错误路线行不通而对它采取怀疑、不同意、不满意、不积极拥护、不坚决执行的同志,不问其情况如何,一律错误地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富农路线”、“罗明路线”、“调和路线”、“两面派”等大帽子,而加以“残酷斗争”和“无情打击”,甚至以对罪犯和敌人作斗争的方式来进行这种“党内斗争”。


这种错误的党内斗争,成了领导或执行“左”倾路线的同志们提高其威信、实现其要求和吓唬党员干部的一种经常办法。它破坏了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取消了党内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民主精神,使党内纪律成为机械的纪律,发展了党内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倾向,因而使党内新鲜活泼的、创造的马克思主义之发展,受到打击和阻挠。


同这种错误的党内斗争相结合的,则是宗派主义的干部政策。宗派主义者不把老干部看作党的宝贵的资本,大批地打击、处罚和撤换中央和地方一切同他们气味不相投的、不愿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有工作经验并联系群众的老干部。


他们也不给新干部以正确的教育,不严肃地对待提拔新干部(特别是工人干部)的工作,而是轻率地提拔一切同他们气味相投的、只知盲目服从随声附和的、缺乏工作经验、不联系群众的新干部和外来干部,来代替中央和地方的老干部。


这样,他们既打击了老干部,又损害了新干部。很多地区,更由于错误的肃反政策和干部政策中的宗派主义纠缠在一起,使大批优秀的同志受到了错误的处理而被诬害,造成了党内极可痛心的损失。这种宗派主义的错误,使党内发生了上下脱节和其它许多不正常现象,极大地削弱了党。

  

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在此宣布:对于一切被错误路线所错误地处罚了的同志,应该根据情形,撤消这种处分或其错误部分。一切经过调查确系因错误处理而被诬害的同志,应该得到昭雪,恢复党籍,并受到同志的纪念。

  

(四)在思想上:

  

一切政治路线、军事路线和组织路线之正确或错误,其思想根源都在于它们是否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出发,是否从中国革命的客观实际和中国人民的客观需要出发。


毛泽东同志从他进入中国革命事业的第一天起,就着重于应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以从事于对中国社会实际情况的调查研究,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尤其再三再四地强调了“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真理,再三再四地反对了教条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危害。


毛泽东同志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所规定的政治路线、军事路线和组织路线,正是他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根据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具体地分析了当时国内外党内外的现实情况及其特点,并具体地总结了中国革命的历史经验,特别是一九二四年至一九二七年革命的历史经验的光辉的成果。


在中国生活和奋斗的中国共产党人学习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应该是为了用以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的各种实际问题,如同毛泽东同志所做的。


但是一切犯“左”倾错误的同志们,在那时,当然是不能了解和接受毛泽东同志的做法的,第三次“左”倾路线的代表者更污蔑他是“狭隘经验主义者”;这是因为他们的思想根源乃是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在第三次“左”倾路线统治时期更特别突出地表现为教条主义的缘故。


教条主义的特点,是不从实际情况出发,而从书本上的个别词句出发。它不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和方法来认真研究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过去和现在,认真研究中国革命的实际经验,得出结论,作为中国革命的行动指南,再在群众的实践中去考验这些结论是否正确;相反地,它抛弃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实质,而把马克思列宁主义书本上的若干个别词句搬运到中国来当做教条,毫不研究这些词句是否合乎中国现时的实际情况。


因此,他们的“理论”和实际脱离,他们的领导和群众脱离,他们不是实事求是,而是自以为是,他们自高自大,夸夸其谈,害怕正确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必然的了。

  

在教条主义统治时期,同它合作并成为它的助手的经验主义的思想,也是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的一种表现形式。


经验主义同教条主义的区别,是在于它不是从书本出发,而是从狭隘的经验出发。应当着重地指出:最广大的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他们的一切有益的经验,是极可宝贵的财产。


科学地把这些经验总结起来,作为以后行动中的指导,这完全不是经验主义,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正像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原则当做革命行动的指南,而不把它们当做教条,就完全不是教条主义,而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一样。


但是,在一切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同志中,如果有一些人满足于甚至仅仅满足于他们的局部经验,把它们当做到处可以使用的教条,不懂得而且不愿意承认“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和“为着领导,必须预见”的真理,因而轻视从世界革命经验总结出来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并醉心于狭隘的无原则的所谓实际主义和无头脑无前途的事务主义,却坐在指挥台上,盲目地称英雄,摆老资格,不肯倾听同志们的批评和发展自我批评,这样,他们就成为经验主义者了。


因此,经验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出发点虽然不同,但是在思想方法的本质上,两者却是一致的。他们都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分割开来;他们都违背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把片面的相对的真理夸大为普遍的绝对的真理;他们的思想都不符合于客观的全面的实际情况。


因此,他们对于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就有了许多共同的错误的认识(如错误的城市中心观点,白区工作中心观点,脱离实际情况的“正规”战观点等)。这就是这两部分同志能够互相合作的思想根源。


虽然因为经验主义者的经验是局部的、狭隘的,他们中的多数对于全面性的问题往往缺乏独立的明确的完整的意见,因此,他们在和教条主义者相结合时,一般地是作为后者的附庸而出现;但是党的历史证明,教条主义者缺乏经验主义者的合作就不易“流毒全党”,而在教条主义被战胜以后,经验主义更成为党内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发展的主要障碍。


因此,我们不但要克服主观主义的教条主义,而且也要克服主观主义的经验主义。必须彻底克服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思想,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思想、路线和作风,才能普及和深入全党。

  

以上所述政治、军事、组织和思想四方面的错误,实为各次尤其是第三次“左”倾路线的基本错误。而一切政治上、军事上和组织上的错误,都是从思想上违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而来,都是从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而来。

  

扩大的六届七中全会指出:我们在否定各次“左”倾路线的错误时,同时要牢记和实行毛泽东同志“对于任何问题应取分析态度,不要否定一切”的指示。


应当指出:犯了这些错误的同志们的观点中,并不是一切都错了,他们在反帝反封建、土地革命、反蒋战争等问题上的若干观点,同主张正确路线的同志们仍然是一致的。


还应指出,第三次“左”倾路线统治时间特别长久,所给党和革命的损失特别重大,但是这个时期的党,因为有广大的干部、党员群众和广大的军民群众在一起,进行了积极的工作和英勇的斗争,因而在许多地区和许多部门的实际工作中,仍然获得了很大的成绩(例如在战争中,在军事建设中,在战争动员中,在政权建设中,在白区工作中)。


正是由于这种成绩,才能够支持反对敌人进攻的战争至数年之久,给了敌人以重大的打击;仅因错误路线的统治,这些成绩才终于受到了破坏。在各次错误路线统治时期,和党的任何其它历史时期一样,一切为人民利益而壮烈地牺牲了的党内党外的领袖、领导者、干部、党员和人民群众,都将永远被党和人民所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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