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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正式撤销对孟晚舟指控

数据观 2023-10-11

❑ 导 读


在没有任何信息表明孟晚舟违反DPA的情况下,“谨提请(法院)驳回针对被告孟晚舟的第三次替代起诉(third superseding indictment)”。

全文共计2965字,预计阅读时间7分钟

来源 | 观察者网、环球网(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 蒲蒲

据路透社报道,在美国检方提出请求后,美国法院当地时间2日正式撤销对华为公司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银行欺诈”等罪名的指控,且不能重新提起诉讼。

据报道,美国地区法官安·唐纳利当地时间2日撤销了对孟晚舟的“银行欺诈”等罪名的指控。路透社称,美国方面正式结束了这一导致中美关系紧张的案件。

另据加拿大通讯社报道,安·唐纳利在一份书面裁决中表示:“兹命令撤销上述对被告孟晚舟提出的第三次替代起诉,且不能重新提起诉讼。”

据法新社报道,美国司法部2日也表示,孟晚舟已完成“暂缓起诉协议”(DPA)且在协议期限内未有违反行为,因此指控已完全撤销,且不能重新提起诉讼。

2021年9月,孟晚舟与美国司法部达成“暂缓起诉协议”(DPA)。根据该协议,美方同意在2022年12月1日,也就是孟晚舟因为美国的逮捕令而在加拿大被捕之日的4年后,撤销对她的指控。


此前报道:“美检方请求驳回对孟晚舟指控”

据路透社消息,当地时间12月1日,美国检方正式请求法院驳回对孟晚舟的“银行欺诈”等罪名指控。报道称,这意味着中美关系“特别紧张的阶段”已经被画上了句号。

去年9月,在各方持续1000多天的不懈努力下,孟晚舟与美国司法部达成暂缓起诉协议(DPA)后顺利回国。根据该协议条款,她不会被美国进一步起诉,美方炮制的所谓指控也将在12月1日被撤销。

路透社报道截图

路透社报道称,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地区联邦检察官卡洛琳·波科尔尼于12月1日向纽约东区法院法官安·唐纳利致信称,在没有任何信息表明孟晚舟违反DPA的情况下,“谨提请(法院)驳回针对被告孟晚舟的第三次替代起诉(third superseding indictment)”。

据观察者网此前报道,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途经加拿大温哥华机场转机时被加拿大政府以“应美方要求”为由逮捕,相关消息直至12月5日才被正式发布。

在各方的努力下,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准许孟晚舟获得保释。但也就在这天,时任美国总统的特朗普放话称,若有利于美国,愿意干预美国司法部针对孟晚舟的案件。

虽然孟晚舟从逮捕中获释,但还是被迫戴上电子脚镣,被“软禁”在了温哥华。在这期间,时任加拿大驻华大使的麦家廉多次为孟晚舟发声,但被加拿大总理特鲁多要求辞职。

2019年1月28日,美国司法部正式起诉华为和孟晚舟。时任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的克尔斯滕·尼尔森声称孟晚舟参与一项“危害美国安全的欺诈性财务计划”。时任美国商务部部长的威尔伯·罗斯则称中国公司在多年来“破坏美国制裁”,“利用美国金融系统为非法活动提供便利”。

2021年9月20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8届会议举行与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对话,中国常驻联合国日内瓦代表团蒋端公使在发言中指出,加拿大无理任意拘押中国公民孟晚舟女士超过1000天,对中国公民进行政治迫害,以此打压中国高科技企业发展。加拿大应立即纠正错误,解除对孟晚舟的任意拘押。

很快,中方的努力得到了结果。2021年9月24日,美国司法部与孟晚舟达成DPA,并且通知加拿大撤回引渡要求,加方随即无条件释放孟晚舟。

孟晚舟律师之一威廉·泰勒曾当日发表声明称,“我很高兴孟晚舟女士与美国司法部达成了暂缓起诉协议,且该协议已获得安·唐纳利法官的批准。根据该协议条款,她不会被美国进一步起诉,加拿大的引渡程序将会终止。孟女士没有认罪,我们十分期待14个月后对她的指控将被完全撤销。现在,她即将重获自由,回家与家人团聚。”

2021年9月25日,孟晚舟乘坐中国政府包机,离开加拿大回到中国。

【孟晚舟事件回顾】


2018年8月22日

美国纽约东区法院发布国际逮捕令,要求逮捕中国华为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孟晚舟。


2018年12月1日

孟晚舟在加拿大转机时,被加拿大当局代表美国政府暂时扣留。


2018年12月5日

加拿大发布孟晚舟被扣留的消息,但拒绝提供其他细节,美国司法部发言人也拒绝就此事发表评论。


2018年12月6日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中方已向美国和加拿大表明严正立场:要求立即释放被拘押人员。


2018年12月11日

中国外交部长王毅发表演讲表示,对于任何肆意侵害中国公民正当权益的霸凌行径,中方绝不会坐视不管,将全力维护中国公民合法权利,还世间公道正义!加拿大法院做出裁决,批准孟晚舟的保释申请;走出法庭的孟晚舟发朋友圈:以华为为傲,以祖国为傲。


2019年1月29日

美国司法部宣布对孟晚舟的指控,并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晚舟的请求;中方敦促美方立即撤销对孟晚舟的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3日

孟晚舟提起对加拿大政府的民事诉讼,指控其“严重侵犯”自己的宪法权利,三个主要抗辩方向分别是双重犯罪、证据充分性和程序滥用。


2020年5月27日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温哥华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一个判决结果,认定孟晚舟符合“双重犯罪”标准。


2020年7月23日

加拿大法院公开了孟晚舟案的关键证据,孟晚舟律师团队指出美国起诉孟晚舟犯有“欺诈罪”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遗漏和误导。


2020年10月至12月

加拿大法庭对10多名关键证人进行质询,主要内容是加拿大执法机构在逮捕孟晚舟的过程前后、是否存在程序滥用;孟晚舟的律师向法庭提交的一份书面文件认为,如果加拿大与美国当局合谋对一个与美国没有关系的外国公民采取惩罚行动、是违反国际法。


2021年7月9日

加拿大法官拒绝引入孟晚舟方提供的、有利于孟晚舟的新证据。


2021年8月13日

孟晚舟的辩方律师做法庭陈述:孟晚舟在对汇丰银行说明相关业务时“无虚假陈述”,汇丰银行并未因孟晚舟的相关陈述出现实际损失,孟晚舟相关陈述与汇丰银行损失风险没有因果关系。


2021年8月18日

孟晚舟引渡案结束了全部审理,加拿大法官决定:10月21日举行听证会,将商定并宣布判决结果的日期。


2021年9月25日

美国司法部与孟晚舟达成延后起诉协议,并通知加拿大撤回引渡要求;加拿大法院随即终止了引渡程序,免去孟晚舟所有保释条件并将她释放,可以自由地离开加拿大;孟晚舟乘坐中国政府包机,离开加拿大回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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