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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安庆差额补收!

7月28日

安庆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发布

《关于补收2022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就2022年度缴费基数调整造成的

职工医疗保险费差额部分进行补收

具体内容如下


、补收对象

本次补收单位为2022年度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补收人员为 2022 年度参保状态为正常缴费的参保职工。当年因退休、新增、调动、暂停、中止参保、死亡等原因致使个人年度内参保单位发生变动的参保人员不纳入本次补收范围。





二、补收时间

本次补收所属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补收标准

本次补收以医保部门核定的2022年度参保单位在职职工缴费基数为基础,核定后和核定前缴费基数差额为参保单位月度补收额。





四、补收方式

2023年7月底前医保部门确定补收单位和金额,并生成2022年度补收计划发送税务部门,各参保单位应在2023年8月完成缴费。






| 来源:安庆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责编:吴玉婷  审核:吴程程  终审:盛媛| 申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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