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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书记员记下了律师与公诉人的唇枪舌战.......

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07-03


昨天,一则微信截图火了,根据截图内容,法庭书记员的庭审笔录完整记录了一场与法律无关的唇枪舌战,而对垒双方是律师与检察官。如下图所示:



好负责任的书记员呀,不光要记录庭审案件有关的控辩审三方言语,还有记下双方你来我往的口舌之争。




有些法律人开始预测这场庭审接下来会有什么走向和结果了,于是便有了法官“负责任”的两个裁决结果:


一、来日再战:器官质量是个专业问题,鉴定为准!





二、当机立断:辩护律师和公诉人争论,被告人背锅!




有些律师受此鼓舞,认为律师就该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跟公诉人嚼文嚼字,这才是律师负责任的态度。


当然,也有法律人出来当和事佬,批评双方的态度不够端正,制止纷争了!


有专业人士还真当真了,撰写了文章,追根索源的列举出了几个近些年真实发生的,法庭内外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恶语相向,甚至投诉查处,总结出,该截图“将当下中国式审判中控辩审的微妙关系状态刻画得如此逼真、传神以至令人忍俊不禁。”,告诫所有法律人,“法律人当心向正义而非以正义自居。


无论公检法机关还是律师,他们的角色正义不仅存在相互的冲突与制衡,同时还要受到社会公众各广泛的审视与监督。也唯有置于这样的大环境之下,司法之正义方能够真正得以实现。



然而,这个截图的真实来源,在那里那?


来自一个笑话,而且是国外的,十八世纪的!人家的本意是.......





法庭上的言语之争,看似威风八面,斗志盎然,实则毫无用处,根本不是律师实力的展现,对当事人权益有害无益。此等表演性的辩护风格,根本不值得效法。


道理很简单,律师开庭发言,是为了从证据上、法律上提出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法律意见,不是来和公诉人斗嘴的。不过,从许多法律人对这个笑话截图的津津乐道上看,“表演性”辩护,还是很有市场的。


实践中,通常这种法律外的辩护人代理效果都不会好,不要说辩护意见不会采信,以后连阅卷查卷都成问题了,更别说维护当事人权益了。


当个笑话看看也就罢了,要引以为戒不要效法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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