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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庭长被双开,罕见涉嫌受贿、行贿、民事枉法裁判三宗罪

烟语法明 2022-04-29


8月17日,“廉洁宜春”发布消息,高安市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胡红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高安市委批准,中共高安市纪委、高安市监委对高安市人民法院原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胡红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胡红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和消费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多名司法工作人员现金,影响司法公正,涉嫌行贿犯罪;
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裁判,情节严重,涉嫌民事枉法裁判犯罪。
 胡红涛身为党员干部和人民法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目无党纪国法,胆大乱为,擅权枉法,以案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后仍不知畏、不知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高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高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红涛开除党籍处分;由高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021年4月9日,“廉洁宜春” 发布消息,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胡红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高安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同日,“廉洁宜春” 发布消息, 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吴鹃涉嫌严重职务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高安市监委监察调查。


胡红涛简历
胡红涛,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高安人,在职大学学历,1986年1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1月至2014年1月,历任高安市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2014年1月至2017年3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二级法官;2017年5月至2019年6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2019年6月至2019年7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一级法官;2019年7月至2021年7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一级法官。2021年7月,被免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鹃简历
 吴鹃,女,汉族,1972年7月出生,江西高安人,在职大学学历,1994年11月参加工作。
 1994年11月至2009年3月,历任高安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 2009年3月至2017年3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 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三级法官; 2017年5月至2019年7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二级法官; 2019年11月至今,任高安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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