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让司法警察去承办执行案件,真的好吗?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2-12-05


读者来稿:我好烦恼,我被主人搁置在笔筒不知道多久了,我主人每天忙忙碌碌,可能把我已经遗忘了。
 
我的主人以前非常喜欢写字,
 
他是一名法院司法警察,几年前他突然调来这里工作,从那时候开始,主人就没有让我写。我只看着他忙忙碌碌,每天不停打电话,不停在键盘上敲敲打打。
 
昨天,我的主人突然又让我写字了,我很开心,不过这次不是字帖,而是一些心里话,却不知道能发给谁。
 
我是一名司法警察,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走进法院,我以自己能成为一名法院司法警察而自豪,我从穿上警服那一刻开始,我就下定决心要守护司法公正权威。
 
基本解决执行难刚开始,我被调到执行局工作,开始独立办理执行案件。由于我像其他法官一样办案,当事人也称呼我为法官:我是穿着警服的法官。我觉得很新鲜,很有冲劲。当工作一段时间后,我就感觉压力。当事人提出的很多法律问题,我都回答不了。我发现没有经过专业法律学习的我,对于他们提的要求及法律根据,几乎不知如何判定。
 
我不得不边工作边学习法律课本,对于执行方面的法律规定,有些是慢慢懂了,工作越来越顺手,对付当事人也能应付,真的应付不了,我就避开不回应。我感觉法官也不难,案件办理起来也挺简单的。
有一次遇上一个代理律师,我有点感觉难缠。他提出了一些法律问题来跟我讨论,不仅是执行流程的,还有法律权属的,有些我能回答,有些我真的回答不了,有点似懂非懂。我跟他交流的过程中得知,作为内行人,他们并不认同我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官,甚至认为,法警承办执行案件,是违反规定的,只不过碍于面子,不提而已,在私下里却是议论纷纷。
 
作为一名法警充当法官角色承办案件,到底合规吗?我也不知道,好像也没有明确说法。作为一名法警,我好像确实很尴尬,平常工作要承办执行案件,每天都有新的案件分到个人名下,要像其他法官一样注意办案流程和节点。
我与别的法官又不同,还需要去值庭和押解工作,还要参加法警集中训练。执行工作的法警训练完了不能结束,还要加班结案,365天,不是在执行就是在执行的路上。这些艰辛只有自己知道,我从来没有抱怨。
 
内心里,其实我也要问一问,我跟别的法官、法官助理干着同样的工作、同样具有编制,却有着不一样的考核标准。作为法警,工作内容却是承办案件,却没有与法官一样,享受司法绩效考核。
 
作为法警,我充当了法官,还要像其他法警一样体能训练考核。我分不清我是法官还是法警。我也听法警老前辈说过,也在文章里看过,在法院,法警职业是被边缘化的,被视为什么工作都能去替补,但又专业不行不堪重用,即使在法警内部,有的甚至被规定,警队平均年龄不能超过40多岁。
 
承办执行案件是不是司法警察职责,我有些不确定。据说,随着执行机构的改革,很多地方都在执行部门专门设置了法警岗位。难道,在执行部门设置的法警岗位,就是要让法警具体承办执行案件、一样被考核办案任务吗?希望上级能够明确下来。如果法警可以充当法官职能,也希望在培训和考核机制上予以完善。

这些年,国家出台许多爱警暖警政策,警察的荣誉感与日俱增,可作为人民警察警种之一的司法警察,去有种感觉这些爱警政策是专门给予公安机关的,少有惠及司法警察的。司法警察,虽然可以拿得出手、让社会认知的专业成绩不多,但却是保障司法机关安全和诉讼秩序的必要保障。对一辈子默默无闻但紧急情况下需要流汗流血守护司法平安的司法警察,难道不应该多些实实在在的关心和关爱吗?
 
写到这儿我的主人有点激动,我感觉到他手有微微颤抖。我又被放到了笔筒里,这次不知道要搁置多久了。

烟语君语:以上是一位网友的来稿,讲出了一个司法现实。记得好像曾经见过一个文章及引用的司法观点,其中明确了,司法警察不能具体承办执行案件。具体文章,没有找到,欢迎网友补充。


不过,在不少司法机关的官宣文章里,却时不时的见到,安排司法警察具体承办诉讼业务、执行业务当成改革内容的宣传材料。例如,某法院的官宣里就有:某某法院在执行局增设指挥中心,将原由立案庭行使的诉前保全、业务庭承担的诉讼保全工作集中到指挥中心统一行使。指挥中心由3名在编法警和2名书记员组成,负责土地、房屋、车辆、银行、证券等集中查扣保全工作,形成了一个集约化、简明化、分段实施的执行流程,提高了执行效率。这是拿法警当办案法官在使用吗?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第七条第四款规定: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第七款规定: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第八款规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条规定:执行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向有关人员出示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并按规定着装。必要时应由司法警察参加。

根据以上的规定,司法警察的工作,仅是“配合”、“必要时”,而不是常态化、承办化。司法警察工作性质与工作分工,与法官不同,按照以上的规定,司法警察在参与执行工作,采取强制措施等执行活动时,应当在法官的主持下进行,没有法律的授权,不得随意介入具体执行活动,更不能具体的承办具体的执行活动。


  往期文章:神奇资历:26岁当电视台台长、33岁副县长,半年后落马!有同案犯吗?


  往期文章:清华博士考协警,让我想起了二十多年前某领导的话...


  往期文章:有多少法律人,学了法律之后却在干着违法的事?


  往期文章:王林清,曾经以为“您”是一名好法官,可惜你真的不是...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