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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同一件事,8名山东在校大学生被抓......此类犯罪呈现低龄化、大量学生涉案特征!

烟语法明 2022-12-05


“赚的钱越来越多,心里也很害怕”
近日,山东济南公安发布的
一则消息
引发关注

为了赚50元/小时的“兼职”
一群刚成年的在校大学生
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洗钱、通话等服务
刚开始的人生,就留下了污点


据济南公安消息,今年7月份,济南商河县警方接到上级推送到一条线索:有人在商河辖区使用GOIP设备,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话务服务。

民警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在7月8日打掉了犯罪嫌疑人位于县城的窝点,抓获了李某、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根据三人的供述,民警也锁定了他们的上线马某。

而就在前往抓捕的路上,民警遇到了打算前往派出所自首的马某。原来,马某在得知同伙被抓后,自觉难逃公安机关的打击,便有了自首的想法。

民警介绍说,在这次行动中,共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全都是在校大学生。他们以马某为首组成了一家黑灰产工作室,并与诈骗分子取得了联系,逐步开展各种业务。

前期,他们主要为诈骗分子提供养号服务。养号的过程中,这个犯罪团伙每个号每小时收费50元左右。后来,这个团伙与诈骗分子之间的关系也初步稳定下来,便开始通过架设GOIP设备,提供话务服务。

经审查了解,这个犯罪团伙共为境外诈骗分子提供了近百个账号用于洗钱,用14部手机架设7台GOIP话机设备为缅甸电信诈骗窝点提供帮助。

警方表示,青少年不要为了贪图蝇头小利,向对方提供实名微信号、手机号、银行卡。虽然未直接实施诈骗,但是这种行为是帮助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帮信罪。

多名大学生曾因涉嫌洗钱被拘

记者梳理发现,这8名大学生的经历并不是个例。

  • 在校大学生帮助他人跑分洗钱,流水金额高达3000万,6人均获刑↓


  • 12名大学生帮助转账洗钱,6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 单日银行账户流水高达157万,00后大学生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是2015年11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主要指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犯罪行为,是电信网络犯罪的重要“帮凶”。2019年11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制定出台《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帮信罪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司法认定问题。


近年来,特别是2020年10月“断卡”行动以来,检察机关起诉涉嫌帮信犯罪案件上涨较快,目前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前两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盗窃罪)。


8月1日,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近四成案件涉及诈骗罪,2021年网络诈骗类案件量同比下降17.55%,是近5年来首次下降。


报告对近五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新收、已结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为广大群众识别防范风险、保护自身权益,为相关部门加强犯罪治理提供参考。


存在网络犯罪罪犯年轻化苗头


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8.2万余件,案件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案件共涉及282个罪名,其中诈骗罪案件量占比最高,为36.53%;其次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量占比为23.76%。


5年来,全国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涉及66万余名被告人,平均每件案件涉及被告人数约为2.4人。其中,3人及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占比为9.5%。


报告显示,在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中,18周岁以上未满40周岁的被告人占比最大。18岁至28岁被告人占比在2019年达到最低后又出现上升,存在网络犯罪罪犯年轻化的苗头,29岁及以上被告人占比逐年降低。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量激增


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量占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量的11.88%。


5年来,全国各级法院一审新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共计7.2万件。其中2017年至2019年呈逐步上升趋势,2020年起呈现快速激增走势,2020年同比增长34倍,2021年同比再增超17倍。


5年来,全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涉及被告人共计14.37万人。从被告人年龄分布来看,“80后”“90后”被告人占比近九成。其中,18周岁至28周岁人群占比最大,为55.09%;其次为29周岁至39周岁人群,占比34.23%。


从作案手段分布来看,支付结算环节提供帮助类占比最大为53.45%,为提供通讯传输支持类占比18.25%,提供广告推广支持类占比4.95%。


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网络诈骗类案件共计10.3万件。其中,2018年同比上升71.69%,2019年同比上升25.15%,2020年同比上升40.36%,2021年同比下降17.55%,网络诈骗类案件在近5年来首次出现下降。


在网络诈骗案件中,数量最多的前三类案件分别为贷款类、冒充类和虚假招聘类案件。办理贷款类案件占比最大,约占16.71%。


报告指出,被告人在实施网络诈骗案件时,多以办理贷款、冒充他人身份、发布虚假招聘、征婚交友信息、诱导参与赌博、捏造网购问题、投放虚假广告等方式或话术来欺骗受害人。


从被告人冒充他人身份类型来看,冒充女性占比最高,为22.2%。其次为冒充熟人,占比15.53%。冒充企业职工占比10.96%,冒充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比9.19%,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占比7.18%,冒充银行工作人员占比5.05%。此外,还有冒充通信运营人士、专业人士、学生、黑社会和航空公司等情况存在。


检察机关发现,帮信罪案件激增背后,折射出一些社会治理特别是网络治理问题,三类人员涉案问题值得高度关注。

第一类是在校学生。一些在校学生受老乡、校园周边不法分子蛊惑,出售、出租“两卡”,沦为“工具人”;也有在校园里招揽同学收购“两卡”,发展为“卡商”的。如某大学学生涂某长期在校园内外收购他人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使用,同时唆使其女友万某(在校学生)向同学收购8套银行卡后出售。这些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21名被害人向银行卡内转入被骗资金207万余元。第二类是科技公司从业人员。这类人员抱着“赚快钱”“炫耀能力”的想法,以“技术中立”为挡箭牌,实则沦为犯罪的“技术助攻”。第三类是通信、金融等行业内部人员。他们违反“实名制”等规定大量办理“两卡”并非法出售、提供,成为电信网络犯罪主要的工具输送渠道。如某通信公司驻某大学校园网点代理商,利用申请手机卡的学生信息,私自办理校园宽带账号500余个,并以每个账号200元的价格出售给上游买家,其中部分账号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法治意识淡薄是多数人触犯帮信罪的重要原因。检察机关聚焦案件高发群体、重点行业和问题突出区域,通过法治宣讲、公开听证、公开宣告送达等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强化警示教育。会同教育部门,持续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升在校学生法治意识。会同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用好典型案例,加大电信、金融、互联网行业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力度,提升职业素养和法治意识。

以上内容综合来源:济南公安、公安部网安局、济南时报、最高检察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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