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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缝中的律师:被当事人当街袭击,被法院强扣手机,还有...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12-27

近日,发生了三则律师圈的新闻,貌似是偶发性个例性且互相独立的事件,如果联系起来分析的话,向我们真实的还原了当下律师左右前后越来越逼仄的处境:
1.11月2日16时许,浙江嘉兴桐乡市法院门口附近,刚从法院庭审出来的一男子先是追赶,再是手持榔头击打一女子(律师)头部,即使后者倒地仍继续击打。幸亏有多名路过市民见义勇为,一起上前制止了行凶者。公开资料显示,袭击者系当天下午开庭的原告,被袭击的律师是被告房地产公司的代理人。
现场视频甚是血腥,见义勇为者令人致敬,可没想到网上很多的留言却是“打的好”、“该打”等等,俨然看不到律师不过是按照或经过房产公司的决策,开庭发表意见罢了。就算是打了律师,不过是律所或房产公司再换个律师来,打人者却要损失这辈子了。

2.10月30日,惠州市司法局的一则《行政处罚情况通报》中的,“新律师,案源少,收入低,没钱租用律所的办公房间”。“有时在家里办公,有时借用律所同事的办公室”,“企图”利用在法律咨询公司设立的办公室承揽业务,“但并没有承揽到业务,仅免费解答当事人法律咨询10多次”,处以警告行政处罚并通报全辖区律所,引来了律师圈的一致同情之声。

如果换做几年前,这个处罚通报应该不会引发太大争议,甚至还可以作为警示案例上升到更高的层级警示。可是当下,有研究生律师因生活窘迫凌晨去偷路边茶室,有90后女律师30余次盗窃超市内盒饭蛋糕等共计价值才1800余元,有律师在路边摆摊承揽业务,有律师在视频跳起了蜜蜂舞......作为律师管理部门,不去想着替新律师解决困难,却选择性的执法一禁了之,难道要律师贷款去律所继续从业?
3.11月6日,黑龙江夙生律师事务所迟律师因在云南宣威法院开庭前拍了张空法庭照片,导致存在法院手机柜里的手机失踪。查找手机时,律师被法院人员强行扣押,不允许其他律师探视。强行带走过程中,引发律师突发心脏疾病,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急诊。事后,当地的法院院长把手机还给了律师并向她道歉。
光是引发全国关注的,这都是今年第三起法院违规强行扣押律师手机了,期间还有未经媒体公开报道的,如法院不准律师在法院门口拍照、不通知外地律师就临时变换开庭日期等等。法院这些无视律师正当执业权益的背后,是法院对于律师的职业尊重意识和对于法律规定的自身遵守意识,更是律师履职不可或缺的司法环境问题。
概括以上三个事件,分别是律师跟当事人的关系、律师跟行政管理部门的关系,律师跟司法机关的关系,正是每个律师执业乃至整个律师行业,都要面对和处理的三个层面的关系。
可惜的是,法治建设都几十年了,三个层面都在挤压律师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律师究竟是干什么的,居然没有获得社会大众的正确认识;行政管理部门除了管理者还要有服务内容,居然连律师行业的真实情况都不明白;律师的存在和异议是司法公正不可缺少的一环,居然还被法院视为搅局者如临大敌。
有网友留言,律师只认钱,收了钱就不问青红皂白不求事实真相为付钱方的当事人说话,而不是其一贯标榜的忠实于法律、忠实于公正。这样的认识,本就是低级错误。
律师的存在,就是要帮一方追求合法范围内的最大利益,只要不做伪证,不勾兑司法人员即可。帮着对方说话的律师,谁会用?当事人作为律师的雇主,会要求律师帮自己胜诉,还是允许律师照顾对方?
一听到律师为犯罪分子辩解辩护就会有人群起而攻之的环境,自己首先连律师是干什么的,职业价值是什么都不清楚,却在“高屋建瓴”的大谈律师应该这样应该那样,讽刺不?

再说说法院,此前的“人民法院报”,已经不知道发了多少篇公开的评论文章,说的都是司法机关、司法人员保障律师的职业权益、尊重律师的异议,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需要。“人民日报”也曾经发文,“让律师说话,让法律更有尊严”,“律师的存在,正是那条不停搅动的鲶鱼,让所有人对事实保持警觉、对人权保持尊重、对法律保持敬畏。”

可是,光是今年,就连续发生法院、法官不顾律师执业权益的事情。最近的法院强扣律师手机事件中,律师问法官自己存在法院手机柜里的手机哪去了,法官则是笑嘻嘻的说“手机失踪你报警啊。”,“通知你开一个月的庭,这一个月就都属于审判活动。”。对律师如此的对待,何以保证律师的代理意见、诉讼权益,会得到充分重视,案件会认真审理?律师的作用,又如何赢得当事人和社会的信任?

昨天,有个网友添加烟语君,上来就问是律师不,他有一个案子需要委托外地律师代理,因为本地律师在法官面前已经“缴枪投降”了。网友说的大概是:他有一个劳动争议的案件,目前正在二审期间,通过法官的种种庭审表现,他和律师当庭申请了法官回避。没想到,法官庭后给律师打了一个电话,之后,律师就答复网友称,他不能再代理这个案件,理由是作为本地律师,实在得罪不起这个法官。

当然,这只是律师的一面之词,也可能是律师想要退出案件代理的说辞,但是却真实的展示了律师在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双重压力下,只能无奈的退出案件代理。
律师退出代理意味着什么?一种法院和当事人都不想得罪的无奈!不仅是这个案件白忙了的没有代理费,更是承认自己律师职业被现实打败后的自暴自弃。
有什么样的环境,就有什么样的律师。2025年要75万律师,2030年要100万律师,不能只求律师人数的跨越式增长,如何解决律师在社会大众、案件当事人、行政管理机关、司法机关处处得不到理解和支持的夹缝生存状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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