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裁判文书网公开力度大减,居然有律师发现了“商机”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4-03-31

前几天,被人捧为高考志愿报考专家、考研名师的张雪峰,因“所有的文科专业都叫服务业”、“什么是服务业?总结称一个字就是‘舔’,就是‘爷我给你笑一个’”等言论,登上了热搜。尽管之后其为以上言论进行了道歉,但也是一副“对不起,对不起,我给大家笑一个!我在干嘛,我也在舔。可是我没觉得这有什么所谓的不好啊!!!”的态度。
直播中,为了说服自己的观点,张雪峰还专门拿出了文科中的律师做例子,他对于律师行业的解读为:“律师就是销售”、“你要把自己卖出去”、“怎么能让对方把案子交给你来做”。为此,本号还专门写了一篇《张雪峰为何应道歉?:自己跪下了,不要认为别人都是膝盖软》的文章进行批驳。

没想到的是,大家也看到了,在本号《张雪峰为何应道歉?:自己跪下了,不要认为别人都是膝盖软》一文的留言区,居然有一大群力挺张雪峰的“文科就是服务业”、“律师就是出卖自己的销售员”的观点者,将包括法学在内的文科生、将所有的律师,统统归结为毫无立场、毫无是非、只有自己利益的“舔”一族。

烟语君的观点是,从为社会为人民服务为家人的角度看,哪个行业哪个人不是从事的服务业?说文科是服务业没有错,但是,尽管是服务业,但如何服务、服务的底线是什么,绝不能理解为就是“舔”、“爷,我给你笑一个”、“把自己卖出去”这样的毫无底线。否则的事,简直是辱没了整个学科、行业,乃至社会环境。

也应该看到,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些人真的做到了为了个人利益毫无是非观、职业观、道德观,不惜违法犯罪坑蒙拐骗的攫取个人利益,甚至公然打着“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幌子兜售自己的这种观点,简直是拿着不是当理说,迷惑和教唆识别能力差的。

近日,一则“全国法院裁判文书库拟于2024 年1月上线运行,支持全国法院干警在四级法院专网查询检索裁判文书”的新闻,伴随着近两年尤其是今年以来各级法院在裁判文书网上发布的法律文书断崖式下跌,引发了法律界乃社会各界的关注和热议。

2023年12月13日登录裁判文书网截图

很多人都在担忧,今后法律规定的法院裁判文书公开制度,是不是要由“网”的公开转为“库”的不公开了?众多的法律学者,诸如《裁判文书公开,法学界的劳东燕、何海波、傅郁林 、吴宏耀、韩旭、王江雨如此评议》等,纷纷从法理法律、司法规律、法治建设、社会意义、世界潮流等各个角度,提出自己的担忧,呼吁裁判文书重回开放之路。众多的律师,也纷纷实名撰写文章,呼吁不要让裁判文书陷入保密状态。

可以这么说,以上这些功成名就的法律人,他们的公开言论,随便拿出一个来,都可以打脸张雪峰的“文科就是服务业”、“律师就是销售员”的观点。引用金庸“侠之大者,为国为民”的评断标准,他们都可以划为为民请愿、推进法治的“大侠”一类,而绝非那些为了个人利益不惜“笑一个”、“舔”之流所能堪比的。

正是他们,才是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各种市场主体享受法治保障权益的中流砥柱。上百万法律从业者,乃至有了纠纷依仗法律途径解决的亿万民众,广大律师还能依仗法律规定的执业权益在社会上具有一席之地,不过是躺在他们的披风斩棘罢了。

然而,近日来,法律圈乃至律师行业,居然出现了很多的为裁判文书停止公开进行辩护的。诸如,有引导别人犯红眼病的“有律师光是搬运就年获利三十多万元”、“商业公司大肆开发利用都发了财”;有为了不公开找理由的“那些说理不透彻不严谨、有瑕疵的裁判文书没必要上网公开”、“公开的裁判文书太多不利于检索”;有煽动对立的“裁判文书庭审直播公开之后容易引发律师跟法官的对立”、“裁判文书公开会侵害了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甚至还有让法律人别反对裁判文书不予公开的,理由居然是可以提高法律人士的职业价值。

有律师在群里认为,历史问题,或是碍于现状,很多法官的水平确实不行,法院选择性的公布案例有利于司法公正;大家不要抵制司法机关的决定,以后当事人打官司必须依赖律师,也不能依靠有关的裁判文书指责律师工作不称职了。

甚至有法律人撰写文章公开称,叫我说,裁判文书网烂尾,不可惜,而且,这未必不是好事。你真的办案子办多了,尤其是有审判经验的,你就会发现:如果我想让你赢,我肯定能找到理由;如果我想让你输,我也能找到理由。自由裁量嘛,就是陈院长说的那句话一法律的解释权在我。

以上的这段话,是不是跟张雪峰的话有异曲同工之妙?本质就是,不要谈什么是非对错,就看看对自己是否有利就行了。裁判文书不公开了,不要管什么市场价值、社会价值,当事人少了法律和司法参考,就会是律师说什么他们就听什么。“混乱”可以成为自己赚钱的“阶梯”,管他什么应不应该,“能把自己卖出去”,而且能“卖”个好价钱就行。

有律师、法律学者不惜冒着风险的尽力呼吁司法公开,有律师、法律人在公开告诉大家司法不公开更好,只要自己有钱赚就行。事实再一次说明,人数过三,三六九等;人真的不能以群分,不能按照职业来定性其中的每个从业者。

大家要做的是,一定要培养自己的是非观和识别力,不要动辄以某个人从事的职业就想当然得认为其是什么样的人;要认清某些人的嘴脸,远离那些貌似说的很“对”但实际上是害人害己的观点和人员。

  往期文章:不能仅是服务:女律师网上普法虚假诉讼,自己却因该罪被判刑吊证


  往期文章:行贿法官遭律师当庭怒斥:出来混是要还的,怨不得别人


  往期文章:裁判文书不再对外公开,司法诉讼会跌回“关系时代”


  往期文章:70万律师已经哀声不断,为何这么多法律公司还要挤进法律市场?


  为方便与网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明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不包括朋友圈)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