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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住了司法尊严!孙小果“复活”案里,有一位“不识时务”的何书记

烟语法明 2024-03-31

孙小果离奇“复活”事件背后

多名公职人员徇私枉法

成为他的“保护伞”

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纪委书记何绍平

是整个腐败链中

唯一没有放行的关卡


2019年3月,一个叫孙小果的人因故意伤害案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孙小果这个名字一经公布,顿时引起轰动。许多昆明人都有印象,20多年前就有个孙小果,犯下多起性质恶劣的大案,当年已经被判处死刑。


而二十年后,应该被执行死刑的孙小果,竟然离奇“复活”了?
针对该事件,纪检监察机关成立专案组与政法机关协同办案,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清了这一案件中存在的公职人员徇私枉法行为。
经调查核实,孙小果在云南省第一监狱总共减刑3次,2009年1月转监到云南省第二监狱,在二监又减刑2次,于2010年4月出狱。
之所以中间要由第一监狱转到第二监狱,是因为违规减刑遇到了阻力。
调查组调取当年的减刑会议记录,记录显示时任第一监狱纪委书记何绍平在多次会议上都提出反对意见,认为孙小果的减刑不符合规定。何绍平也还清晰地记得,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的罗正云为此专门打过电话。


何绍平(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纪委书记):他说孙小果减刑你怎么不同意,我说不是我不同意减,他这个是不符合规定。这个是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定。

虽然领导打了电话过问,但下一次会议上,何绍平仍然不同意。


何绍平(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纪委书记):我还是坚持不同意,我不图什么,我必须要依法。你领导认为我不行,你给我换了就算了,没事。当时我的身份是纪委书记,纪委书记就有这个职责,对这个事情进行监督。


正是因为何绍平的反对,罗正云等人只好将孙小果转到第二监狱,绕过何绍平继续操作。如果多一些人能够像何绍平一样坚持原则,孙小果也不可能“复活”。但遗憾的是,许多人选择了另一个错误的答案。
从立案关到审判关,纪检监察机关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涉及的一百多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审查调查。最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50人,谈话提醒2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人。

孙小果“复活”案关键环节

第一个关键环节:强奸犯保外就医

孙小果第一次犯罪是在1994年,他和另外四名男子光天化日之下将两名女青年强行拉上车,开到郊区实施轮奸。当时孙小果不是主犯且未满18岁,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然而到了1997年,本应在监狱服刑的孙小果离奇地出现在了社会上,再次强奸4名未成年女性,其中1人是未满14岁的幼女。他还非法拘禁并虐待侮辱两名女性,手段极其残忍,伤情惨不忍睹。
经调查发现,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在1995年找关系非法为孙小果办理了取保候审,随后又非法为其办理了保外就医。

第二个关键环节:死缓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 

孙小果1998年一审被判处死刑之后,先后经历了两次改判。第一次是1999年,孙小果被判处死刑后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经调查,这次二审改判在事实认定和适用法律上存在错误,但并未发现徇私枉法情节。改判死缓后,孙小果被投入云南省第一监狱,按照法律,死刑缓期两年期间没有新的犯罪,则转为无期徒刑。
调查发现,李桥忠和孙鹤予的多方运作,致使2007年9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启动再审,并最终由死缓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这一再审改判显然极不正常。

第三个关键环节:多次违规减刑

  调查发现,李桥忠夫妇同时又在监狱系统活动,操作违规减刑,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罗正云和李桥忠既是老乡又是战友,于是不顾原则答应给他帮忙。

  调查组调取孙小果服刑期间的记录查证,发现多名监狱管理人员在领导授意下违纪违规,给予孙小果不正常的特殊待遇,孙小果每个月考核都是满分,连续七年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接连获得减刑。尤其荒唐的是,孙小果还号称在监狱里发明了一个“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后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监狱据此认定孙小果“重大立功”再次报请减刑。

一路查下来,调查人员发现孙家最大的官员只是继父这个区城管局长,却成功打通了层层关节,堪称拍案惊奇。

而且,虽然不少人收受了孙家的钱物,但他们都表示其实主要不是图财,更多的是因为“朋友圈”“战友圈”的熟人请托,看的是人情和面子。

违法必将受到制裁

2019年12月23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小果案经再审依法公开宣判,决定对孙小果执行死刑。2020年2月20日,孙小果被执行死刑。
以下视频来源于央视新闻


孙小果被执行死刑前画面
从立案关到审判关,纪检监察机关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对涉及的一百多名公职人员进行了审查调查。最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50人,谈话提醒2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9人,查清了这一案件中存在的公职人员徇私枉法行为。
田波(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处理我,我都接受。因为这个案子最后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真的太坏了,真的太坏了。判决拿到那一天我掉眼泪了,做了一辈子的法官,最后成了罪犯。

梁子安(时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改这个案子的时候,实际上我当时也知道这是不对的,交给你的就是一个关口,你把不住这个关口,后面这个是有经验教训的。

2019年12月15日,19名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和重要关系人职务犯罪案公开宣判,19人分别被判处两年至二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他们当中不少人过去都身在司法、执法部门,如今却因违法受到制裁。这起案件里最大的警示是:为什么每个环节的把关者都觉得自己放过了,下一关会拦住,最终结果是所有人都没拦住。
注:以上内容综合整理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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