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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车内拒与镇干部发生关系被打成轻伤,检方不予起诉?应该如何看待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4-09-05

据澎湃新闻、荔枝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车内拒绝镇干部前男友发生性关系被打伤,警方立案但检方不起诉,消息一出迅速引发热议。

根据当事人山东威海市民刘妮(化名)反映,自己曾经和顾山镇人大副主席唐某某谈恋爱。去年六月份双方分手,之后唐某某约刘妮到地下停车场,提出在车内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唐某某恼羞成怒挥拳打了刘妮。经鉴定,刘妮构成轻伤二级

警方立为故意伤害案处理,去年7月,环翠区公安分局将该案移交检方审查起诉,涉嫌罪名为“唐某某故意伤害”。近日,环翠区检察院人士回应,已于上周做出决定不起诉,“以后能发现新证据再移交”为理由案件退回警方,具体原因已向刘妮说明。

刘妮称,检方认为唐某某存在防卫行为,她无法接受该解释。

对于检方决定,刘女士认为,应该依法追究唐某的刑事责任。她表示,虽然她接受了唐某的赔偿款,但这并不代表她原谅了唐某的行为,唐某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惩。
对此,有网友质疑防卫行为的判定,“难道被打了只能挨打?”。



还有人表示这是强奸未遂,应当立案。



但也有人认为不要搞丢别人的饭碗,要相信检方。


(以上来自荔枝新闻、澎湃新闻)

阅读链接:网上是一面倒的质疑检察院的做法,其实未必是检察院存在问题。
轻伤二级,在达成和解的情况下,是可以不起诉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实践中,只有达到“轻伤”以上的损害结果,才按以上的故意伤害罪进行立案追诉。轻伤二级,量刑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幅度内。


此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2022年12月22日,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公布施行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高检发办字〔2022〕167号)规定,一方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把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履职办案的重要任务,促进矛盾纠纷解决以及当事人和解协议的有效履行。另一方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以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指导,对因婚恋、家庭、亲友、邻里、同学、同事等民间矛盾纠纷或者偶发事件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结合个案具体情况把握好法理情的统一,依法少捕慎诉慎押。

司法案例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2023年1月13日选编5件典型案例,其中4起为轻伤害不起诉案件  


1、焦某、李某故意伤害案(偶发事件):焦某因车辆碰撞殴打李某致其鼻骨骨折,系轻伤二级,检察机关考虑焦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与被害人和解、赔偿损失取得谅解,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    

2.卢某故意伤害案(邻里矛盾):卢某因噪音殴打邻居致其左侧第4、5、6肋骨骨折,系轻伤二级,卢梅认罪认罚,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作出不起诉决定。
3.王某故意伤害案(亲友矛盾):王某因误会殴打弟媳妇,致其右侧6根肋骨骨折,系轻伤一级,王某认罪悔罪、支付3万元赔偿,被害人谅解、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检察机关以无社会危险性对王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司法解释精神以及司法案例,故意伤害构成轻伤二级,且达成和解赔偿协议的,检察院是可以视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情节,进行不予起诉的。
刘女士称唐某某系强奸未遂,则需要进一步的证据证明

根据警方向检察院侦查终结之后移送的罪名,系涉嫌“故意伤害罪”,也不是涉嫌强奸罪。也就是说,警方侦查完案件,也没有支持刘女士指控的强奸罪一说,可能是已有证据不能证明唐某某的殴打行为跟强奸意图之间并没有证据证明有因果关系。

按照《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仅是新闻里提到的,唐某某“提出在车内发生性关系,在遭到刘妮的拒绝以后,恼羞成怒的唐某某直接挥拳打了刘妮。”,而没有在殴打期间或之后有进一步的强奸行为,也不构成强奸未遂啊。所谓的殴打行为,也就仅是出于目的没有达到的故意伤害对方为目的了。
网友大多具有重刑情怀,特别是遇到公职人员涉案的

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2024年上半年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显示,上半年以来,刑事一审案件呈现增长态势,受理刑事一审案件59.1万件,同比增长6.16%;各级法院判处生效被告人78.8万人,同比增长8.47%。


一年一百多万人被判刑事责任,而且呈现连年递增的态势,正是基于此原因,司法领域近年来一直在推行“依法少捕慎诉慎押”原则,而且提出了“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然而,在网上,一直流传着“网友判案,死刑起步”的现象,一是因为网上发言的随意性,正义感爆棚下刑罚说的越重越能显得正义,二是网友大多没有专门的法律知识,不明白严刑峻法的后果可能更可怕。尤其是一旦案件涉及公职人员时,各种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更重。

当然,也应该明白,刑事责任上的不起诉,也分为两种,一种是不构成犯罪行为的绝对不起诉,一种是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的相对不起诉,新闻里没有交待属于哪一种。无论属于哪一种,并不意味着刑事责任不用承担,其他的治安处罚责任、行政责任、纪律责任不用承担了,而且涉案的唐某某还是公职领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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