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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讲解

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贯彻实施民法典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和首批司法解释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了第一批随民法典一起实施的7个新司法解释,分别是涉及民法典时间效力、担保制度、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这几个部分。
 
随着司法解释的公布实施,法律人关切的各个司法解释的解读和疑难前沿问题的实践运用课程,已经在法律名家讲堂陆续上线和火速制作当中。
 
新婚姻家庭司法解释变化:
 
这次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修改制定了原有六个司法解释,条文数量最多。比如在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基础上,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进一步细化了在法定情形下变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并由新的监护人代理其提起离婚诉讼的规定,依法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再比如,在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中,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尊重8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删除原来10周岁的规定,等等;



法律名家讲堂特邀到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龙翼飞教授,录制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课程。



在课程中,龙翼飞教授对新司法解释进行系统的逐条讲解,结合民法典的立法原理和新司法解释的背景、目的、意义详细解读,课程着重讲解了有变化的部分,对重、难前沿问题的实践运用作出了详细的分析。


课程既有对立法原意的探究,又讲述了审判实务中的具体应用,解读视角新颖、独特,内容详实、丰富,能有效帮助大家正确地理解准确地运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


龙翼飞教授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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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国家级教学名师,获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婚姻家庭法研究所执行所长。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青少年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航空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兼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土地学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研究领域:

民法、商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社会保障法。


荣誉奖励:
1998年12月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作法制讲座;
2000年为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法制讲座;
2003年,主持的“中国民法学”被评为北京市和国家级精品课程;
2004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
2007年被评为教育部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和北京市教学名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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