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小心!细节没做好,有借条也可能败诉!

点击关键词进入专题参

司法解释  指导案例  类案裁判规则  律师手册

【民间借贷】最高院及各地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及夫妻共同债务司法意见汇编(2022整理,果断收藏)

点击获取➤1000+套合同模板

点击获取➤200+份起诉状范本(可下载)


来源:中国普法,湘阴法院



俗话说

“亲兄弟也得明算账”

因为借钱

而伤感情的事例并不少见


谈到借钱

当然不能忽视借条

然而仅凭一张借条

就能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

从而获得法院支持吗

手持借条却输了官司

因原告无法对借款来源举证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经过

原告曹某诉称,他与被告钟某系朋友关系,因被告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于2016年11月7日、2017年1月1日分两次向原告借款人民币93万元,被告于最后收到借款之日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并口头约定2个月归还,不计利息。

之后被告共偿还了20万元本金,余欠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由被告偿还93万元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口头约定的月利率2%从2018年1月1日起计算。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钟某于2017年1月1日向原告曹某出具了一张借条,载明:“今借曹某人民币玖拾叁万元整(930000元) 借款人钟某 2017.1.1”。未约定借款期限和利息。

原告曹某自认被告已经偿还了20万元借款本金。原告曹某陈述被告钟某借款用于房子装修和从事海鲜生意。被告钟某答辩称没有实际发生借款,其所付的20万元实为他替原告向参赌人员收回的部分欠款。原告当庭陈述他向被告支付93万元为现金交易,但在庭审中及庭审后,原告均无法说明其大额借款来源,并无法提供相关的银行交易流水明细。

被告在庭后向法院申请了两位证人作证,以证明与原告之间未发生实际借款,诉争的款项实为解决其所经营的麻将馆纠纷,被迫出具的借条。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民间借贷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出借人要证明民间借贷合同成立与生效,除了应提供借条这一直接证据外,还要证明其确已支付了借款。

本案中,原告称出借资金来源于一朋友提供二到三十万元现金,自己家里现金几十万元,但不能向法院提供出借资金的银行流水和其他证据,称都是现金交付,仅有一证人证明在场。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做出合理说明,并有两位证人辅助证实。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款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符合“高度可能性”的标准,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原告仅以被告出具的一张借条主张与被告存在大额的借贷法律关系,证据不足。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法官提醒

要认定大额借款的存在,除了要有借贷合意的证据,即借条或者借款合同,还要有付款的证据。在进行较大数额借款时,双方最好写明借据借条,合同或借款协议内容要尽量完善,付款时采用录像或者拍照的方式固定原始证据,或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付款,以减少类似纠纷的发生。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此条规定要求借贷双方当事人不仅要意思表示一致,还要有出借人交付借款的行为,民间借贷合同才能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借款你不得不知道的事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

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2、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货币的种类,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

3、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

4、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

5、借款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

以下情况认定民间借款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推荐阅读——


☛ 律师必备326份文书大全(2022版,附下载方式)

☛ 律师办理民商事业务操作指引大汇总!(共21件,2022.7整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2022版(共292件,目录+全文)

☛ 最全整理:2001-2022最高院已发布司法解释汇编(目录+全文,7.25更新)

 《民法典》全文+司法解释(2022)

☛ 2022版:刑法司法解释分类整理+地方刑事司法规范汇编


法律微信公号联盟
↓↓点击下方,选你喜欢↓↓
法律读品
ID:lawread
民法典实务
ID:minfalaw
民法典应用
ID:gpslaw
法律实务手册
ID:quduzhi
住建法律
ID:buildlaw
法律权威解读
ID:lawzyk
最高审判研究
ID:needlaw
办公室交流群
ID:lawbef
两高实务解读
ID:legallegal
刑事法律事务
ID:crilaw
最高案例解读
ID:mfd_2021
法律人诗社
ID:WePoets
民商法律事务
ID:mshlaw
民商实务
ID:gh_2d6282135be0
刑法权威解读
ID:lawjour
民法典实务解读
ID:lawcnc
两高权威解读
ID:lawdna
最新法律适用
ID:lawfit
民法典帝国
ID:minfadiandiguo

秘书参考

ID:gwzldq2020

自然资源法律
ID:ziranlaw


最后,小编恳请大家做件事,由于微信修改了推送规则,需读者经常点“在看”“点赞”,否则会逐渐收不到推送!如果你还想每天看到我们的推送,请将“民法典权威解读”加为星标或每次看完后点击一下页面下端的“在看”“点赞”,谢谢大家。


点击“阅读原文”学习精品法律课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