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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疫情影响延期举行黑龙江省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鉴于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报司法部同意,黑龙江省原定于12月12日举行的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相应延期。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安心备考。

延期考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等事宜,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黑龙江省司法厅网站和“黑龙江省司法厅”“黑龙江法考”微信公众号获取考试信息。请在黑龙江省报名的省外考生以及以2022年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均不含已申请退费考生),务必于12月8日至10日期间,通过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拨打电话方式进行登记。黑龙江省司法厅2021年12月6日

咨询电话: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黑龙江省司法厅

0451-82297020

哈尔滨市司法局

0451-85891145

齐齐哈尔市司法局

0452-2798416

牡丹江市司法局

0453-6191168

佳木斯市司法局

0454-8809032

大庆市司法局

0459-6362388

鸡西市司法局
0467-2394322
双鸭山市司法局

0469-4460412

伊春市司法局
0458-3877185
七台河市司法局
0464-8292699
鹤岗市司法局

0468-6189319

绥化市司法局

0455-7859916

黑河市司法局

0456-6116718

大兴安岭行署司法局

0457-2137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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