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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4435人,军队公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发布,全国多地有岗,往届可报,男女有岗,高中学历即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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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358名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

空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85名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

2020年陆军面向社会招聘912名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

2020年西部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

2020年联勤保障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358名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全军统一部署,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2020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省军区系统所属老干部服务保障机构、省军区和军分区直属单位专业技能文职人员岗位,包括司机、炊事员、卫生员、教练班长、保管员、出纳、文印员等技术工岗位,公务员、收发员兼通信员、勤务班副班长等普通工岗位(此处所称公务员指在军队勤务岗位从事服务保障的文职人员,待遇与收发员兼通信员基本相同)。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其中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2020年冬季拟退役且选择自主就业安置方式的三级军士长以下士兵经报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可以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资格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至五级技术工岗位,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工种)的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其中报考车辆驾驶专业岗位的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车驾驶证》,并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符合准驾车型要求。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或工作能力。

  (三)学历条件。报考技术工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普通工岗位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专业技能五级、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身体条件。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报考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应当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公告,并公示招考岗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8:00至10月15日18:00。报考人员根据招考信息登录军队人才网《2020年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项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因个人原因填错信息、误报岗位的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三)加分资格审核。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理论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理论考试成绩加5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理论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同步上传享受加分待遇的证明材料。10月20日前,省军区(警备区)通过在线审核和现场核实予以确认加分资格并上报备案。未参加现场核实的,不予加分。

  (四)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可于10月30日9:00至11月7日9: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届时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各省军区(警备区)集中组织的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满分均为100分。

  理论考试时间统一为11月7日上午9:00至11:00(政治理论20分、专业知识80分)。省军区(警备区)按照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5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用人单位或其上级单位采取审查原件的方式同步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核,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审核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

  技能考核安排在11月30日前(操作技能60分、综合素质40分),具体时间安排和形式方法由各省军区(警备区)确定,并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资格条件审核通过人员。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

  (五)确定预选对象。12月15日前,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操作技能分项成绩确定排名。

  (六)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12月25日前,用人单位的上级单位统一组织预选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2020年退役士兵采取协调原服役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组织鉴定材料的方式进行政治考核,视情组织延伸考核。

  (七)确定拟录用对象和公示。2021年1月10日前,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2021年1月20日前,逐级上报拟录用对象名单,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用人单位同步将拟录用情况,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拟录用对象并通知到岗试用。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检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八)审批录用。2021年2月底前,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政治工作局审批拟录用对象名单。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统一从2021年1月1日起算。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2个月。新录用人员名单,逐级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和职业资格,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省军区(警备区)设立招考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招考咨询电话:010-66739311(10月9日10:00后开通)。

  2020年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附件1:军委国防动员部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计划

  附件2:军委国防动员部2020年技能文职招考考生须知(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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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85名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全军统一部署,2020年空军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空军院校、科研机构、训练机构、卫生机构等单位专业技能文职人员岗位,主要包括训练设备维护员、计算机操作员、通信技师、解说员、食品安全检验员等。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含已退役士兵)。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资格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户籍所在地应当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分别为2020年6月30日、12月31日。

  四、招考程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空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8:00至17日18:00。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报考人员可以即时或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三)理论考试。报考人员可于11月1日10:00至11月7日9: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空军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于11月7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内容包括基本知识(约占20%)和专业知识(约占80%)。考试大纲分为档案、计算机、文体、食品卫生等4个专业类别,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考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请报考人员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

  (四)确定入围人员名单。空军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划定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对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照岗位计划招考人数1∶5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由高到低确定考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理论考试有效成绩的军烈属等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其中,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考试成绩加10分;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加5分。

  军队派遣执行一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救治任务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在符合上述规定加分条件的基础上,考试成绩可以再加5分。其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考试入围人员名单。

  (五)技能考核。技能考核于11月下旬组织,内容包括综合素质(约占40%)和操作技能(约占60%),具体时间安排和形式方法,由用人单位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通知资格条件审核通过人员,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

  用人单位对考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依据报考人员参加考核意向、资格条件审核等情况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名单由各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按照规定组织实施考核。考核成绩确定后,由用人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考核成绩。

  理论考试未入围人员和资格条件审核不合格人员不参加技能考核。

  (六)确定预选对象。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技能考核成绩分别占40%、60%。各项成绩和总成绩可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理论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七)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用人单位组织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主要考察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体格检查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体检医疗机构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八)成绩查询。空军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11月下旬左右提供理论考试成绩查询。考试阅卷工作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可于考试成绩查询期间向军队人才网考试服务邮箱kongjun@81.cn提交个人签名的查分申请书(注明查分理由),并附个人准考证、身份证电子照片,其中准考证丢失的,提供准考证号,尔后由空军有关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查结果。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九)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名单,名单逐级上报后,空军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报考人员被确定为预选对象或者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技能考核合格的对象中递补,并按规定进行政审考察、体格检查和网上公示。

  对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和社会聘用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军烈属,以及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审批录用。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由空军政治工作部门审批。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起始日期统一从2021年1月1日起算。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为2个月。新录用人员名单,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以及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空军招考咨询电话:010-66989172。

  2020年空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空军政治工作部。

  附件1:空军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计划

  附件2:空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考试大纲(档案类专业)

  附件3:空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考试大纲(计算机类专业)

  附件4:空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考试大纲(文体类专业)

  附件5:空军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考试大纲(食品卫生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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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陆军面向社会招聘912名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陆军2020年将面向社会招聘912名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陆军所属用人单位司机、公务员等专业技能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含已退役士兵)。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二)资格条件。报考技术工岗位专业技能二级至五级岗位,应当分别取得相应专业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或者工作能力。

  (三)学历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二级至五级技术工岗位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普通工岗位应当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体以发布岗位明确的学历要求为准。

  (四)年龄条件。报考专业技能二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专业技能五级、普通工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有关规定明确的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除部分岗位外,招聘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原则上应当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分别为2020年6月30日、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有关时间节点待军委机关通知明确)

  (一)公布招聘信息。陆军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公告。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08:00至17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军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聘岗位。选择岗位时,需逐条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相应条件。报考人员可以即时或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三)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可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

  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

  (四)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技能考核成绩、操作技能分项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对象。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七)结果公示。陆军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拟录用对象名单,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八)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录用审批。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各用人单位设立的招聘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

  

  附件:陆军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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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西部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公告

  现就2020年西部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炊事员(给养员)、司机、管理员、软件技师、频谱监测员等岗位,均为技术工。详见具体招考岗位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明确的政治条件。

  (二)学历条件。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取得学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资格条件。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工种)职业资格。取得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四)年龄条件。报考中级岗位(专业技能三级、四级)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报考初级岗位(专业技能五级、普通工)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五)身体条件。符合《军队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通用标准(试行)》明确的标准条件。部分基础项目要求:①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②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③任意一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六)其他条件。符合岗位计划“其他条件”中相应要求。

  三、招考科目及成绩

  (一)招考科目。分为考试和考核。考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主要考察政治理论、基本常识、专业理论等内容;考核包括面试测评和技能考核,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形象气质等方面。

  (二)成绩评定。①考试成绩满分100分,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分别占5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②考核成绩满分100分,面试考察、技能考核分别占40分、6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③总成绩满分100分,以考试、考核成绩折算,分别占40%、60%。

  (三)加分优待。对取得考试有效成绩的下列人员,实行加分优待政策。①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子女,考试成绩加10分。②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以及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服役年限满5年以上且被评为优秀士兵或者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退役优秀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加5分。③今年军队派遣执行一线疫情防控救治任务、参加重大军事行动的未纳编原社会招聘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社会聘用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试成绩加5分。④第③项优待人员中属于军队烈士、因公牺牲军人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属于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的,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考信息。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发布招考公告。

  (二)组织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8:00—10月17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军队人才网《2020年军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流程、要求如实填报。报名人员须确认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或者伪造证件材料报考,占用考试资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费人民币10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出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三)组织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11月14日上午9:00—12:00。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届时凭准考证和公民身份证参考。

  (四)确定面试对象。11月底前完成阅卷工作。按照岗位计划招考人数和入围比例,根据有效考试成绩(含优待加分)由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作为入围对象。

  (五)集中面试考核。12月上旬,战区组织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格检查,组织集中面试考核。

  (六)确定预选对象。12月上旬,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考核、考试成绩确定排名。

  (七)组织政审考察。12月中旬,对预选对象进行政治考核和综合考察。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列入综合考察。

  (八)确定拟录用对象。12月下旬,对政治考核、综合考察合格的预选对象,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对象,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因考生被确定为预选对象、拟录用对象后自愿放弃的,以及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本岗位或者相同专业岗位调剂录用符合条件的考生。

  (九)组织审批录用。12月底前,对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考生,战区研究审批录用。用人单位通知新录用人员到岗工作,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岗前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郑重提示

  本次招考考试和考核以战区公布的大纲为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西部战区政治工作部。咨询电话:028-64502236、028-64502246。

  附件:1.2020年西部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岗位计划

  2.西部战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统一考试大纲


2020年联勤保障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2020年联勤保障部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联勤保障部队所属仓储管理、训练保障、医疗卫生等机构的炊事员、卫生员、出纳、司机以及汽车修理工等专业技能三级以下文职人员岗位。

  二、招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应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资格条件。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专业高级技能、中级技能、初级技能职业资格。

  (三)学历条件。应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条件。应聘专业技能三级、四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应聘专业技能五级岗位的,年龄不超过30周岁。

  (五)身体条件。应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格检查的标准条件。

  (六)户籍条件。户籍所在地应与用人单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

  (七)其他条件。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具体聘用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

  四、招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通过军队人才网(www://www.81rc.mil.cn)发布公告,公示招考岗位计划。

  (二)网上报名。10月10日08:00至17日18:00,考生可登录军队人才网《军队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意向岗位。选择岗位时,应逐条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具体岗位相应招考条件。确认报名后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以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将不能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三)考试考核。报考人员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理论考试与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用人单位电话、短信、邮件等通知为准,请保持相关联络方式畅通。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其中理论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技能考核成绩占60%。理论考试加分政策,参照2020年全军面向公开招考文职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按照计划招考人数1:3或1:5的比例,根据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中,技能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技能考核成绩确定排名。

  (五)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体检在规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预选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政治考核。

  (六)确定拟录用对象。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用对象。

  拟录用对象自愿放弃拟录用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从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中递补。

  (七)结果公示。通过军队人才网对外公示拟录用对象名单,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八)审批录用。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选,按照规定权限办理录用审批。首次聘用合同期限按照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五、温馨提示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的聘用管理和福利待遇有别于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文职人员,具有属地化用工、短期聘用特殊性,均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各用人单位设立咨询电话,可从岗位计划中查看,欢迎咨询相关政策。联勤保障部队招聘咨询电话:027-59561376。

  2020年联勤保障部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专业技能岗位文职人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联勤保障部队政治工作部。

  附件:联勤保障部队2020年度面向社会招聘技能岗位文职人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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