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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可达5200+,警法系统最新招聘2320人,岗位超多,多地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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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速览

新疆伊宁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警务工作人员

普宁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917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关于公开招聘300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河北邯郸市公安局招聘警务专勤人员100人公告

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24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辽宁沈阳招聘171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广东东莞市大岭山镇招聘30名专职消防员公告

四川江油市考核招聘50名森林专业扑火队员公告

新疆阜康市消防救援大队合同制消防员招聘1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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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宁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工作人员500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初中学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政治可靠,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公安工作;

2、户籍、族别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身高1.65米以上;

3、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4、持居住地村(社区)、乡镇(街道)或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招聘类型

(一)退役军人免笔试,经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上岗后,本科学历及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解决市级聘用身份。

(二)政法类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免笔试,政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按单位聘用人员对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市级聘用身份。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合格的,可聘为单位聘用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伊宁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伊宁市斯大林东路2号)、招聘地报名点。

3、报名方式:关注“伊宁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伊宁市公安局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政审合格后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退伍证复印件至伊宁市公安局现场报名。

4、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待定

5、体检环节:经过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6、聘用:体检合格后聘用上岗。

四、工资福利等待遇

(一)薪酬待遇

1、市级聘用:应发工资总额不低于57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300元/月,“五险”1238元/月,住房公积金928元/月,意外伤害险200元/年,冬碳补助1440元/年,十三个月奖励工资1800元/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单位聘用:月工资总额不低于525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300元/月,考核津贴500元/月,岗位津贴200元/月,“五险”1238元/月,意外伤害险200元/年。

3、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

(二)福利待遇

1、提供免费一日三餐和集体宿舍;

2、免费发放制式警服,提供执勤、通讯和安全保障装备;

3、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

4、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执行伤亡抚恤待遇;

5、享受各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机会;

6、可解决伊宁市户籍;

7、工作满三个月,可报销来伊火车硬卧费用(在岗在位)。

(三)住房待遇
疆外聘用人员,聘用期满六个月后,可承租市场最低价公租房一套。

(四)职业前景

1、实行层级化管理,改革后根据其层级确定工资及待遇。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警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每年在招录人民警察或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时,可以设置部分岗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警务人员开展招录。

4、市级聘用人员在聘期内,因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组织部门考察并经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比照享受科级工资待遇。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地点:新疆伊宁市公安局辅警管理办公室(伊宁市斯大林东路2号)

报名热线:0999-8072316(10:00-14:00  15:30-19:30)

 
新疆伊宁市公安局   
二0二0年十一月九日



普宁市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917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到市公安局下属机构开展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自愿报名,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辅警人员。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辅警917名,其中执法勤务类辅警888名,执法技术勤务类辅警29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应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周岁以上;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初中以上毕业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适应24小时轮岗工作制度;  6.工作单位服从调配;  7.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8.除以上条件外,根据岗位需要设置的具体报考条件。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为国有企(事)业单位或为村两委、社区在职人员;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普宁市公安局大门外东侧  (三)报名要求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公告的招聘条件及要求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2(须用A4纸),连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及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岗位要求2020年10月8日以前非经公开招聘入职普宁市公安局,至今仍在普宁市公安局系统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的,须经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如膳食、保洁、保卫、普通车辆驾驶、物业服务等岗位,不属于警务辅助类岗位,不能应聘此类岗位;所属企业或外单位保障派驻在普宁市公安局各单位工作的人员,也不能应聘此类岗位。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同时报考两个以上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结束后,由市公安局负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发给其准考证。准考证发放另行通知。  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本次招聘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笔试由市公安局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  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不指定考试用书,卷面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各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第1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1小题分数又相同的,则以第2小题分数高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若出现某招聘岗位考生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面试结果现场公布。若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经面试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还需进行尿样毒品初步测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若有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七、考察  由市公安局组织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进行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经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对象。  八、递补  若面试不合格或放弃面试、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等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该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按前文“五、考试:(一)笔试。”有关的规定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递补工作只集中统一进行一次递补。递补后若再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对象将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岗前培训。  (二)岗前培训  通过公示的拟聘用对象需参加由市公安局组织的为期5天的岗前培训,主要针对思想素质、纪律作风、公安知识、安全防护、礼节礼仪、保密意识、队列动作和内务卫生等八个方面,培训合格者取得上岗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  对通过岗前培训的人员予以聘用。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1年首次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市公安局将组织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市公安局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后按照《普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正常履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给予解聘,停止缴纳社保等费用。  (四)工资待遇  工资统一按人月均3300元予以保障(含绩效考核及奖励工资200元/人月),社保、医保等费用缴纳按相关规定执行,个人自负部分由受聘人员承担。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切身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务必至少提前14天完成“粤康码”注册申请,笔试考前14天原则上不得离粤,在备考期间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考试现场卫生防疫人员确认有疑似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须配合工作人员按相关程序处置。  “粤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未解除隔离者,不得参加考试。  结合疫情防控形势,考试务必严格遵照执行相关防控要求。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游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承担。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毕业证书、居民户口簿、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退出现役证件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 11月25日。  (四)关于考生年龄计算办法。18-35周岁是指1984年11月26日至2002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的,18-45周岁是指1974年11月26日至2002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的,18-50周岁是指1969年11月26日至2002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的,18-55周岁是指1964年11月26日至2002年11月25日期间出生的。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六)招聘过程如遇本公告未有明确的问题,由市公安局根据有关规定研究解决。本公告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663-2223904  招聘监督电话:0663-2223904

普宁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19日



附件1.2.3.

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关于公开招聘300名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力量建设,切实保障监察留置看护任务的顺利执行,依据《成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二、招聘名额

  计划共招聘监察留置看护勤务辅警300名,其中男性250名、女性5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4.男性身高168cm及以上,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

  5.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吸毒史;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6.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优先招聘,身高可放宽至男性165cm、女性155cm: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及子女;

  2.退役士兵;

  3.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6.具有监察机关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经验;

  7.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模式及主要职责

  (一)工作地点

  成都市监委留置场所(大成都范围内)。

  (二)工作模式

  1.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式管理;

  2.工作时间根据任务安排而定,需轮值夜班。

  (三)主要职责

  1.开展监察留置看护相关工作;

  2.其他可由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9日,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进行在线报名。

  3.报名要求:符合基本报名条件的应聘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寸照、身份证、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以及满足优先条件相关证明等报名材料。凡填报、上传的各项内容不完整、不准确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可在报名期内修改信息重新上报。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年龄等相关资质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如发现应聘者提交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登录成都人才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以自主查询为准,不进行电话通知,因逾期打印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2.笔试要求:

  (1)报考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得低于2:1。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在成都人才网进行自主查询。

  (三)体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的2倍(未到达开考比例的,按相应招聘人数计算)确定体能测试人员,进入体能测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2.进入体能测试环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

  3.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3项,测试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人社部〔2011〕48号)执行。测试为非竞争性,2项达标即可通过,体测结果当场公布。

  4.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或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轮招聘程序。

  (四)面试

  1.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

  2.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与综合分析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成绩可通过成都人才网自行查询。

  4.未参加面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五)心理测评

  1.根据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心理测评人员。进入心理测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进入心理测评环节的应聘者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评。

  3.心理素质测评实行合格制,不合格者不再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六)体检

  1.参加心理测评人员全部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3.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体检结果可通过成都人才网自行查询。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由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实施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将在成都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和成都人才网上同步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与成都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期3年,试用期2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及个人表现,可继续聘用。

  七、工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暂行规定》执行,试用期工资2180元/月,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平均月收入3500-5000元。

  (二)其他待遇

  1.统一配备执勤服装、装备;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3.每年享受体检补贴或健康检查;

  4.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九、注意事项

  1.招聘各环节推进信息统一由成都人才网发布,请自行关注。

  2.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因个人原因造成应聘者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评、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028-86408928(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辅警管理科)

  纪检监督电话:028-86407814

  

  成都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20年11月23日


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南宁市公安局2020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包含市局直属单位(不含交警支队、地铁公交分局),共计划招聘辅警240人,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即1991年11月17日至2002年11月18日期间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本人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10:00至12月7日18:00。

  报考人员可扫描或长按二维码进入招聘专栏链接(附件2),或通过南宁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nanning.gov.cn/)首页——专题专栏——辅警专栏进行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网络报名不接受我局(不含五县)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3.凡被南宁市公安局开除、辞退的辅警,不得报考;

  4.凡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辅警,自离职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

  5.凡被南宁市公安局或者城区(开发区)公安分局正式录用为辅警但未按要求报到办理入职的,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报考;

  6.从南宁市公安机关辞(离)职后参加报考,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

  四、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招聘专栏链接发布考生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考生可在微信公众平台或招聘专栏链接查询考试安排,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笔试内容包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练习题详见附件3。笔试时间暂定于12月中、下旬。

  (二)体能测试

  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进入体能测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情况的,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笔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入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4),体能测试项目规则按照《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执行(见附件5)。

  男子测试项目: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女子测试项目: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三)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宣传岗位、大型车辆驾驶岗位的应聘人员需在面试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的,方可参加岗位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市局统一对考生进行调剂,考生参加调剂后的单位面试。

  (五)成绩运用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含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成绩)仅本次考试有效,如出现岗位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补录。

  五、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体检入围人选。体检依据《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见附件6)。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局对其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过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后,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nnjfcz)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辅警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约为3400-3800元(含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部分及住房公积金),以后每2年综合考核评定为合格等次及以上即可晋升1级,最高可晋升至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1-2891047,咨询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二)我局将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招聘专栏链接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报名应聘后,坚持每日健康打卡,不要前往新冠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附件:附件1-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考试题库1000.zip

 附件3-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试行).docx

 附件4-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规则(试行).docx

 附件5-南宁市公安机关2020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docx

   

  南宁市公安局

  2020年11月25日

详情请浏览:

http://gaj.nanning.gov.cn/ztzl/fjzl/t4549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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