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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生 | 马克思主义视阈下自然环境商品化的伦理困境与反商品化抗争

马克思主义视阈下自然环境商品化的伦理困境与反商品化抗争


张 生


摘要:自然环境的商品化,包含各类自然资源与环境权利的私人所有和市场交易,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用于推动资源合理使用、减少环境污染的主流手段。基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和经济学,自然环境商品化是资本增殖逻辑下的必然产物,依靠个人对环境货币价格及其经营成本收益的计算,也就是依靠个体理性与道德自律,不仅无法解决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集体伦理难题的环境问题,反而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双重异化,以及私人道德与公共伦理的分裂。与之相反,生态文明共同体建构的伦理基础,是将个体在市场交易机制作用下的道德自律,转为生产共同体中的社会公共伦理。这一过程包含对自然环境私有化、商品化的抗争,和超越资本主义生态伦理困境的尝试。党的十九大明确了自然资源资产的全民所有,由国家统一行使所有者开发与监管的职责。确立自然资源以及更广泛的环境权利的共同所有,才可能形成科学社会主义性质的伦理共同体。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自然环境;商品化;生态文明共同体

DOI: 10.13734/j.cnki.1000-5315.2022.03.005

收稿日期:2021-08-16

基金项目:本文系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本论》导读提升思政课教学效果的路径与实效性研究”(20VSZ039)、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马克思经济学视角下振兴中国实体经济的资本积累结构研究”(2017CJL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

张生,男,天津人,哲学博士,四川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副教授,E-mail: zhangshengruc@163.com。



20世纪中后期起,自然资源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日益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面临的突出问题,也积累了众多的实践经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者大卫·哈维曾提出过这样的观点:资本有能力破坏生态系统,但也无法否认资本有自我清理和解决它内部矛盾的潜力(注:大卫·哈维《资本社会的17个矛盾》,许瑞宋译,中信出版社2016年版,第287-288页。)。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对资本处理生态危机的典型手段进行合理评析,以区别哪些举措的出现仅仅是资本夺取了“环保运动的衣钵”,从而为推动中国的绿色发展提供方法论和政策经验。在新自由主义时代,资本主义国家环境治理最典型的做法是推动自然资源的私人所有和治理行为的商品化交易,对其赋予货币价格,以期通过市场交易行为,减少公地悲剧,并推动经济学意义上负外部性成本的内化。这样一种建立在原子化的个体理性基础上的治理之道,忽略了生态危机同时也是市民社会中的伦理危机,“商品化”的治理之道反而加剧了拜物教的发生以及人与自然的进一步异化,环境治理无法通过个体的道德自律实现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建设,在对资本逻辑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以国家统一行使自然资源全民所有者职责为生产关系基础,是科学社会主义性质的生态文明共同体的构建。

近年来,国内外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多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对自然资源、气候治理的商品化现状作出反思。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视角,梳理自然环境商品化内在的西方伦理学基础;分析自然环境权利不平等分配是如何加剧私人道德与公共伦理的割裂的;在对自然环境“去商品化”的探讨中确立自然环境的共同所有;最后,尝试构建社会主义性质的生态文明共同体的伦理基础。

一 资本逻辑下自然环境商品化的发生及其伦理误区

自然环境的商品化是资本逻辑下的必然产物。不仅自然环境的私人所有是剩余价值产生的历史前提之一,占据有利的自然空间也是获取超额剩余价值的重要条件。在此过程中,劳动者与自然都仅仅被赋予了工具价值;寻租与食利的动机进一步推动自然环境的私人占有与商品化交易;面对自然环境危机的发生,资本主义世界的主流解决方案依然是依赖环境权利的市场交易,功利主义、实用主义和新古典经济学混合产生的伦理观念,陷入了对形而上的个体理性与道德的笃信。

在一般的劳动过程中,劳动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版,第207-208页。)。这种双向度的互动,意味着劳动并非单向度的谋生活动,人与自然的关系是生命共同体,而非劳动过程中的主客体关系。然而,在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自然不是一般的使用价值,劳动也不是制造使用价值的有目的的活动。自然是供资本不断挖掘生产要素的宝藏,生产则是资本家消费劳动力的过程,工人与生产资料以及最终产品的所有权相分离,成为了归资本所有的“死的要素”。自然环境及其资源的私人所有,推动失去了生存所需的劳动力成为商品,表现为一般的物的因素,与生产资料一起被并入价值增殖过程。人的物化与工具化,同时标示着生产者不再对自然直接肩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自然也就仅仅剩下工具价值。

优越的自然条件对劳动生产力有着正面影响,“如果发现富矿,同一劳动量就会表现为更多的金刚石,金刚石的价值就会降低”(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3页。)。自然条件越好,“生产者在为自己从事的劳动之外来为别人提供的剩余劳动就可以越多”(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586页。)。作为资本主义劳动过程的再生产条件,占据有利的自然环境,对其所有者而言意味着对超额剩余价值的长期垄断。这就强化了自然环境及其附属资源被私有化和商品化的动机。在劳动价值论中,抽象劳动是新价值形成的唯一源泉,但是马克思也随即指出,没有“人类劳动对象化在里面”的“商品形式”的出现并不意外,只要可以被其占有者交换获取金钱,它就会和“良心”、“名誉”一样理所当然地表现为商品(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123页。)。尚未经过人类劳动改造的自然环境恰是这样一类虚构商品,并且由于没有劳动的价值内化于其中,自然环境及其相关权利商品的价格,表现为资本间竞争关系所影响的剩余价值在利润与租金间的分配,更易于为其垄断者提供高额租金。伴随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私人资本在资助科学发现的同时,也加强了对科学研究方式的渗透与成果的攫取,以期发掘并占有更多自然环境及其资源的潜在使用价值,直接或间接用在商品价值的生产和实现上,并为其所有者开辟新的租金收益。

在新古典经济学的视域中,自然资源被耗竭使用以及环境污染的发生,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明确的所有人对某一部分自然资源与空间兼具完全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导致公众对公共地的耗竭使用,其解决之道在于寻找自然的主人,明晰产权边界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与此同时,对自然空间造成污染者,自己不会为污染的行为负担全部成本,而是由公众共同承担,这类负外部性行为需要由市场机制得到有效治理,让污染行为被“成本化”和“货币化”,以使得污染以最“经济的”方式发生。

客观说来,资本在造成自然界正常的“新陈代谢”断裂的同时,亦尝试以新的技术或制度手段来化解危机;但是作为以利润为中心的生产方式,只有最有利可图的手段才会被选择。资本主义经济体的环境治理举措,其基本逻辑是通过市场交易的一般法则,促使所有者“保护”、“改善”以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或是让“排污者”为其行为付费,促使其产出决策调整。作为干预市场失灵的措施,不可否认这些举措是有进步意义的,但同时,它也使得市场评价程序进一步渗透进公众生活的各个方面。自然环境商品化成为了环境治理的主流之道。现代经济学强调“市场”作为一种价值中立的技术工具,是人类借以追求经济目标的最优机制。“理性人”的“最优决策”,人的行为导向要符合市场准则(即个人主义、竞争和自利),这样一些说辞在学者卡尔·波兰尼看来,都是因为“夸大了市场体系的超历史存在,而且将伦理学从其学科视野中剔除”,将凭空想象出来的孤立的个体作为自身的理论前提(注:加雷斯·戴尔《卡尔·波兰尼:市场的限度》,焦兵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07页。)

启蒙运动以降,唯理性主义以形式的抽象统一原则把握世界,好像凭借科技理性就可以征服自然、控制自然,以至于今天西方主流的环境保护理论基本都是“成本-收益”模式。唯理性主义价值体系将以追求效率为目的的“可计算性原则”运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形成了机器生产体系和科层制的管理体系,使人类劳动破碎化,成为简单的机械化、操作性的活动,其结果是人的价值并没有伴随资本主义的现代化而得到提升,反而越来越受制于物,并通过物来衡量,人陷入被物支配和奴役的异化境地。在“控制自然”的哲学世界观的支配下,特别是在资本无限度追求利润的条件下,必然会导致过度生产和过度消费(注: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关于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研究》,杜章智、任立、燕宏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73页。)

在此背景下,人类无法将自然视为自身的生命共同体,而是令自然成为了证明异化的自身价值的工具。自然环境商品化的发生无法避免,且在伦理学视域内进入了明显的误区。经济学对市场参与者行为有效性的信心,来自于对个体理性与道德的笃信,而在伦理学的视域中,这恰恰是陷入了对形而上学“由思辨玄想建构的理想人”的倚靠(注:高广旭《论马克思伦理学的理论形态及其当代意义》,《道德与文明》2015年第1期,第57页。)。而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解,必须走出资本主义普遍“异化”的陷阱,将人与自然同时从为剥削服务的破坏性滥用中解放出来。劳动是人与自然的双向互动过程,劳动与自然的价值都已在这一过程中得到实现,也是劳动和自然重新编码货币价值的过程。这表明了劳动与将自然商品化在解决生态困境问题时,在起点上就有天壤之别。

二 剥夺性积累加剧自然环境权利不平等分配和道德分裂

从资本积累的历史趋势来看,不断挖掘新的商品形式,不断开拓资本循环之新的空间,是暂时抑制生产相对过剩的必要举措。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全球化生产加剧造成产能过剩,在人类既有的生产和生存空间里挖掘并塑造新商品,成为了保持资本获利的必要选项,呈现出政治经济学所称的“剥夺性积累”浪潮。“供水、社会住宅、教育、医疗,甚至是战争任务私有化,碳交易市场的创立,以及遗传物质专利化,已经使资本得以进入之前无法进入的经济、社会和政治生活领域。作为复合增长的出口,这些额外的市场机会发挥了重要作用”(注:大卫·哈维《资本社会的17个矛盾》,第260-261页。)。马克思写作的时代,资本所有者尚只能设法圈占土地、矿产等实体性的资源,而今天在克服“负外部性”的话语鼓励下,碳交易市场、污染权和生态补偿市场帮助资本进一步占领了19世纪资本难以圈占的“空气”甚至“物种”。这一进程加剧了自然财富在公民之间、国家之间的不平等分配,并抑制了共同道德。

碳排放、污染许可证等交易市场的建立,推动了继劳动力、土地、货币之后又一类虚构商品的形成。不同于作为一般劳动产品的商品,卡尔·波兰尼将劳动力、土地、货币称为三种虚构商品,因为它们本身不是为了出售而被生产出来的商品。例如,劳动力和土地分别只是“构成社会的人类本身和社会存在于其中的环境”(注: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62页。)。但是我们都知道,劳动力与土地的商品化是市场经济运转和工业生产所必需的,因此,将市场机制引入到虚构商品的生产与交易,标示着市场及其价值规律对人类经济活动的全面渗入,使得社会生存屈从于市场法则。就劳动力商品来看,劳动力没有真正的交换价值,市场只是决定其消费的商品价值,至于其消费什么、消费多少完全是一个社会过程,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方式并不受价值规律支配,却在劳动力市场上被强行引入了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同样适用于自然环境交易市场。自然无法因为价值规律的作用,呈现恰当数量、质量、价格的使用价值给资本,供其完成利润最大化的生产决策。自然的交换价值决定,不仅以市场需求为基础,同时更包含了劳动者与资本之间围绕自然合理使用权利与方式的斗争,以及产业资本和所有权资本间决定租金的斗争。在斗争中拥有更强力量的一方,在更大程度上决定了作为虚构商品的“自然”的交换价值,并因此增加了自然财富在不同群体中的不平等分配。面对传统产业盈利空间缩小,努力发掘并占有来自大自然的租金的做法对资本维持收益更为重要,但同时却进一步加剧了公众在获取自然财富时的不平等性。这种不平等不仅表现在不同收入的公民之间,也表现在国家之间。

例如,李华、叶敬忠的研究指出,水资源稀缺性以及凭借市场机制增强其使用效率的假设,推动了水资源商品化的发生,其结果突出表现在瓶装水市场膨胀,公共供水服务私营化导致水价上涨,在由市场主导的水资源分配中,缺乏支付能力的人愈加难以保质保量获取原本公共的使用价值。近年来,中国各地也频现外资自来水公司运营不善,导致城市供水出现重大事故的现象(注:李华、叶敬忠《被捕获的自然:重审水资源商品化》,《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第40-42页。)。原本出于保护和提升效率目的的水资源商品化,并没有真正达到预期目标,资本逐利性的经营加剧了用水权在不同收入人口中的分配不均,低收入者被剥夺感的增强加剧了民众间的分化,并抑制了共同的道德意识。

与之并行的是,面对大量温室气体排放造成的全球气候变化,碳交易市场以及衍生出的碳金融体系成为了试图化解问题的关键举措。然而,这种将公共气候商品化的方式并未达到预期目标。在《京都议定书》中,发达国家面临的减排量大多可以通过碳交易以及与碳排放直接相关度不高的补偿项目来完成,而造成全球变暖的最直接因素——化石燃料驱动型增长却被保留下来。全球碳交易市场和碳补偿机制的运行,与全球生产体系的中心-外围结构相匹配,帮助“碳殖民体系”用更低的成本来巩固跨国资本的利益与高耗能增长,而既有的依附型增长结构使得后发国家缺乏真正摆脱这一体系的能力,碳殖民主义对一些地区原有的生态平衡和生活方式造成更为严重的冲击,更加剧了气候自然财富在不同国家间的不平等分配(注:谢富胜、程瀚、李安《全球气候治理的政治经济学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11期,第63-82页。)

商品化的治理机制让拥有更强货币权力的主体,理所当然地获取了排放权利,并且不再背负损害公共气候的伦理责任。相较于土地、森林、水源等可以完全被私人圈定占有、改造其使用价值并获取交换价值的“传统”自然资源,气候等作为更开放性的公共生存条件,在技术层面无法被排他性地占有与改造,自然环境的破坏最终以社会成本的形式被保留。这种成本是独立于市场体系的社会成本,以市场模式为基础进行的环境治理,是不可能真正关心外在于市场体系的社会成本的。因此,资本主导的环境治理模式的商品化表现出更为强烈的反自然特征。资本漠视功能美学价值以外的一切,以灾难性的方式对待自然界的纯粹美丽和无限多样性,强烈倾向破坏自然世界的丰富多样性,展现出它本身极其贫瘠的特质(注:大卫·哈维《资本社会的17个矛盾》,第290页。)。劳动力和自然作为资本增殖的工具,在此过程中达到了异化的极致。

三 商品化生态系统中人的进一步异化与公共伦理瓦解

在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过程中,劳动力的再生产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基础,人的消费方式受资本增殖律令的控制,消费的意义也在于帮助剩余价值的实现和资本循环过程的延续。在市场社会中,“商品化和商业化破坏了团结、信任和公民权利赖以存在的制度和社会关系。公民被消费者取而代之,以前盛行的社会成员感被个人消费主义所侵蚀”(注:加雷斯·戴尔《卡尔·波兰尼:市场的限度》,第291页。)。与之相似,自然环境商品化的加剧,意味着市场机制使自然本身的新陈代谢及其再生产规则服从于市场规则。资本开始不断再生产自然乃至人类本身,构造符合其盈利需要的生态系统。在无限积累的逻辑下,资本发掘自然可以延伸到被私有化、商品化的方方面面,“唯有如此,它才能吸纳越来越多自然事物,使它们变成一种资本”(注:大卫·哈维《资本社会的17个矛盾》,第290页。)。这突出表现在:资本加速对生物圈的改造,伴随生命科学的发展,劳动力所需要的食品、健康等再生产条件不断被追加出新的商品形式,生命的奥秘本身成为了私人所有的可盈利资源。各种生物基因的专利权、生物体公共信息是否被允许私有化和商品化,不仅影响到未来生产方式、生产成本的变化,更关涉公众将接受的医疗服务的价格等多个方面,并最终意味着资本是否会依照其逻辑对整个生物圈进行改造。一旦形成由资本主导的生态系统,其结果将是人类的进一步被工具化。

正因如此,马克思主义的伦理价值观坚持将技术理性批判和资本主义制度批判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准确预言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科学技术必然异化为统治和奴役大众的工具。功能主义和技术主导的商品化生态系统,倾向发掘和占有更多自然的使用价值,以换取更大的交换价值,为此它需要说服人类对自然之附加商品更为挥霍性的消费,而这和人与自然平衡性的物质交换,以及自然自身的新陈代谢就产生了本质冲突。

“公共权益共享是比政府和市场更基础的东西。它拥有广阔的覆盖范围,是我们所有人的共同遗产,在使用它时我们通常无须缴纳费用。大气和海洋,语言和文化,人类的知识和智慧宝库,群体的非正式支持系统,我们迫切需要的和平与宁静,生命的遗传基因,这些是公共权益共享的各个方面”(注:杰里米·里夫金《零边际成本社会——一个物联网、合作共赢的新经济时代》,赛迪研究院专家组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第2版,第195页。),没有任何人有权利让地球被商业化。然而,在万物商品化浪潮下,今天我们看到的已不仅仅是自然环境被破坏使人类生存面临挑战,在改造与商品化自然的进程中,自然界的所有权被私有化,自然愈加成为一种异己的力量与劳动者本身相对立,大气、水源与生物体等的发展向度服从和服务于资本逐利。改造自然的目的不是获得使用价值而是获取新的交换价值;人们占有自然资源与环境的数量、质量和承担的生态伦理责任间的矛盾性增强;生产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异化和扭曲,决定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和扭曲(注:王雨辰《略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生态伦理价值观——兼论生态伦理的制度维度》,《哲学研究》2004年第2期,第82-88页。)

西方生态伦理观下的生态解决方案没有真正考虑社会共同体中的个人及其劳动,也无法超越生产的诉求去保护环境,所有实体——包括人的价值和尊严都需要屈从于资本增殖的需要。也正因此,发达国家在提倡环保的同时不断向欠发达国家、地区转移高污染产业;同时,又以环保为借口对其实行所谓“绿色贸易壁垒”。而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看来,排除了自我利益的利他主义和排除了工具价值的内在价值,才能使人们认识到除愉悦满足之外的“善”。只有在这样的伦理语境中,私人道德行为才不会与公共性相分离。从当代生态问题的实质看,人和自然之间的关系必须以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为前提和基础;人和人之间关系的合理性与否,最终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面对自然环境商品化这一现代性问题,要让私人道德行为与公共伦理重回统一,需要反商品化、反异化的重塑伦理共同体的斗争,也需要社会主义国家对自然环境公共所有权、共同责任与义务的再确立。

四 对自然环境的反商品化抗争与生态文明伦理共同体重建

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依靠个体理性与道德运行的自然环境商品化体系,不仅不利于真正解决环境问题,反而强化了拜物教崇拜,加剧了公共资源不平等分配。资本对于其“再生产条件”受损采取的解决之道,使公众整体面临更为糟糕的再生产环境,那么,公众是否会对导致自身利益受损的自然环境商品化展开反抗,形成波兰尼意义上的又一场反向运动?并与马克思意义上的反剥削抗争相汇合,引向生产资料共同所有和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超越,从而真正构建社会主义的生态伦理共同体?

(一)波兰尼式的反自然环境商品化斗争

卡尔·波兰尼认为,当劳动力、自然环境的过度商品化威胁到其作为资本主义“再生产条件”的正常质量时,社会力量可能形成一定的反向运动来对抗资本扩张对人与自然之存续的侵蚀。在他看来,集体主义的反向运动对自由主义的市场力量的对抗,并非源于人们对社会主义的偏好或是民族主义的共同利益,而是因为市场机制对根本性社会利益造成的损害;并且,面对“社会整体”遭遇的挑战,反向斗争不是某个阶级利益的产物,也极少是经济性的,因为社会保护运动的措施不是为了某种短视的经济利益,所有对健康、居住、公共环境、社会保险相关的保护立法的出现都是来自于对“被市场所威胁”的社会实质的修复。只要不偏见性地认为“人类群体的利益就是他们的金钱收入”,保护运动的广泛性与全面性就不再是神秘莫测的事情(注: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第132页。)

尽管在写作中引入了部分保护社会再生产体系运行的历史个案,波兰尼对于反向运动普遍兴起所持的乐观主义态度,还是遭到了不少质疑,特别集中在微观主体展开反向运动的组织过程的缺失,反向运动所包含的“公共性”究竟由什么样的过程来实现?反向运动作为一种“去阶级化”的共同斗争要保护劳动力、自然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再生产条件”,如何看待这类斗争形式与马克思意义上阶级斗争对于超越性生产方式的呼求之间的关联?

(二)哈特与奈格里式的“公共性”重建与自然环境共同所有

学者哈特和奈格里的研究一直尝试在当代资本主义的经济与社会危机中,搜寻“公共性”的未来曙光。波兰尼笔下语焉不详的去商品化运动的广泛主体,在哈特和奈格里的文字中一定程度上得以具体呈现。在他们看来,日益社会化的生产网络与财富的私人积累模式间冲突加剧,意味着由民众重建公共性的合理性和必然性。

要对抗逐利性的资本对一切公共资源私有化、商品化的趋势,就要肯定自然资源、大气条件、思想等是公共资源和共同利益(注:张玲《构建“公共性”: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公共人”之责——评哈特和内格里的〈宣告〉》,《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2期,第84-92页。)。对此,哈特和奈格里引入了“诸众”与“公共人”的身份,作为新社会秩序的缔造者。“诸众”既包含了产业工人,也包含农业、服务业生产者,以及各种无薪酬的劳动者,诸众内部存在高度差异性,有着多元化的诉求;但是,面对金融-垄断资本主义统治所造成的自身主体性日益衰退,具备反抗意识、反抗能力的“诸众”进一步转变为“公共人”,承担起新社会中公共性建设、公共产品生产,以及社会的协作管理职能。后金融危机时代,在全球众多区域涌现出的反抗新自由主义运动,被这两位研究者视为“公共人”争取“公共性”的斗争,争取的内容包含了生存权、自由权,也包含了免费获取公共物品、公平分配社会财富及公共性的可持续发展。

当然,哈特和奈格里所论及“公共性”与“公共人”的成立,是以社会生产力发展为前提的。在他们看来,非物质生产在当代资本主义生产中日渐占据主导地位,非物质生产以合作、交往和分享为主要特征,赋予劳动者更强的自主性,并使其日益具备了政治行动能力;公共人具有合作管理社会、不再依赖他人的技能,这提供了构建最大范围共同体的可能性,使公众重新拥有对自然环境和一切公共资源原本的所有权。哈特与奈格里也与生态社会主义学者萨拉·萨卡形成了某种呼应,后者强调的平等、互助、大众参与的生态社会主义的伦理诉求,在哈特、奈格里这里得到了更具现实微观基础的呈现。在萨卡的视野中,生态系统完善必然要与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才能消除剥削,铲除新式的生态殖民主义(注:张永刚、钟明华《萨拉·萨卡生态社会主义的伦理诉求》,《教学与研究》2013年第7期,第85-91页。)。这又意味着一切关于重建公共性的斗争,向马克思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回归。

(三)回归马克思——自然环境所有制变革与伦理共同体重建

波兰尼、哈特、奈格里等都不使用“阶级”词汇,而他们所要表达的争取最大范围的共同体利益,事实上却又表现出对马克思的继承,我们需要依靠相对于“资本”的、“民众”的“阶级力量”对公共利益进行维护。环境问题不仅没有超越阶级斗争,反倒越加成为一个阶级问题。在反资本主义阶级斗争中建立起的共同体,和那些正在遭受恶化环境影响的边缘与弱势群体联合起来会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重新夺回属于公众的共享资源。由此,不同于后来者时常在马克思与波兰尼所言的阶级和公众斗争目标上的二元分立,波兰尼意义上“去商品化”的长期效力与马克思经典意义上的“去剥削”具有一致性,“去剥削”要求生产资料的公共所有,“去商品化”则要求一切再生产条件的公共所有权。而自然环境“去商品化”的斗争要通过“去剥削”的斗争来实现与巩固,“去商品化”斗争势必与传统生产资料(如土地、机器等)和当代生产资料(如新发掘的自然环境资源和生命科学等)所有制的根本性变革相关联。

事实上,对于如何实现自然新陈代谢的良性循环,马克思始终指向所有制和生产方式的根本性改变。在论及森林资源的使用时,马克思提出可持续的资源使用计划要超出以利润为导向的“私人经营的计划范围”,国家和农村经济共同体作为另外的选择,出现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彼岸”(注:C. -E. 福尔格拉夫《马克思论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对社会物质变换的逐渐破坏》,《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1期,第45-52页。);而“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一种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928页。)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当自然界的所有权被私人分割,被盈利性地改造时,一方面,人们必然因彼此的利益冲突加快向自然的掠夺;另一方面,商品化的自然成为了塑造和控制劳动力的异己的力量,也就使人彻底远离了回归类本质、扬弃异化的可能性。与之相反,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平等占有社会财富的基础,要彻底打破自然环境的商品化,只能依靠联合起来的生产者,确立生产资料以及自然环境之公共权益的共同所有,才能扬弃私有制与异化劳动,获得人的解放和自由,并由自由的人再生产出使物自由的整个自然界。打破市场社会中人的自私性,转向属人的公共性,构建属于更高生产方式的伦理共同体,最终实现对人类生态伦理难题的超越。在此过程中,个体、他者和整体社会利益相统一,不再依靠一个阶级或先进分子的道德,而是全社会统一的道德,直接代表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成为调节整个社会关系最权威的手段。

五 结语: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共同体的重建

环境的商品化作为资本逻辑下的必然产物和西方主流环境保护理论解决生态危机的基本手段,加剧了人与自然的异化。自然环境的使用价值在具有不同货币支付能力的人手中的不平等分配,强化了拜物教崇拜,帮助垄断资本进一步占有并获取了来自大自然的超额剩余价值与租金收益。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视角来看,商品化解决之道失败的原因在于,误以为依靠市场机制中的个体理性与道德自律可以实现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集体伦理难题的超越,然而市场机制本身是功利主义和达尔文主义的,不可避免地会推进社会的分裂、人与自然的对立,加剧私人道德行为与公共伦理的分裂。公众对自然环境权利的争取势必包含着对自然环境商品化趋势的反抗,以及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根本性革命。

事实上,由于生态系统及生态后果难以在地理区域间切割开来,生态文明建设本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最基本的要求。而要突破个人道德在解决环境危机时的困境,必须依靠的是重构生态文明的伦理共同体,才能要求并保证共同体中的个人转向真正的属人的公共性,并彻底解决生态危机。

发达国家自然环境商品化加剧的生态危机与伦理困境,为中国构建合理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提供了前车之鉴。明确国家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的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可以作为联合生产者的代表,对人与自然间的物质变换、对自然环境的公共所有权行使统一的管理。自然资源资产的全民所有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及其伦理范式的要求,意味着环境治理模式向科学社会主义路径的回归,更是探索走出“中国道路”的必经之路。自然资源资产的全民所有使自然环境的共有、共建、共治与共享真正具备了可能,超越了市民社会对个体理性与道德的倚重,减轻了私有制下市场交易造成的人与自然的必然异化,是重建人的公共性和伦理共同体的基础;自然资源资产的全民所有也是确保不断发掘的自然的使用价值、气候治理的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的制度基础,与传统意义上生产资料的公有制,一同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只有在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的社会主义生态伦理指引下,才有可能对自然环境商品化伦理困境进行突破和超越。


[责任编辑:帅 巍]


本文原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第35-41页。获取pdf文档请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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