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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新规!

应急君 中国应急管理 2023-12-21

国家标准


GB/T42457-2023

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产品安全开发生命周期要求

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和控制系统信息安全产品安全开发生命周期要求》由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威努特技术有限公司、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电力规划总院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能智深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华北电力大学、重庆信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有限公司、重庆邮电大学、西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北京广利核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检修分公司、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西南交大盛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工业自动化仪表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罗克韦尔(上海)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和利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空间无线电技术研究所。


GB/T42317-2023

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演练规程

国家标准《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急演练规程》由TC550(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主要起草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镇江供电分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发电有限公司、华电江苏能源有限公司句容发电分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国网冀北张家口风光储输新能源有限公司。


GB/T32800.11-2023

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安全要求第11部分:冲剪机和剪刀

国家标准《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安全要求第11部分:冲剪机和剪刀》由TC173(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浙江荣鹏气动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中杰杰鼎实业有限公司、天水凿岩机械气动工具研究所。


GB/T26765-2023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

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由TC57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华燕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GB/T42327-2023

船用固定式化学干粉灭火系统

国家标准《船用固定式化学干粉灭火系统》由TC137(全国船用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上海晓祥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福建天广消防有限公司、江西荣和特种消防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青岛楼山消防器材厂有限公司、江西三星气龙消防安全有限公司、九江中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青岛儒海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力拓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清华实业有限公司、河南通嘉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江苏科技大学。


GB/T42157.1-2023

越野叉车非集成式人员工作平台第1部分:设计、安全要求及验证

国家标准《越野叉车非集成式人员工作平台第1部分:设计、安全要求及验证》由TC332(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徐州徐工特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好运机械有限公司、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龙合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GB/T30146-2023

安全与韧性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要求

国家标准《安全与韧性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要求》由TC351(全国公共安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北方工业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苏州苏大教育服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速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安创信达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浙江圣雪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和也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市九安安全检测评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标准联合咨询中心股份公司。


GB/T21711.1-2023

基础机电继电器第1部分:总则与安全要求

国家标准《基础机电继电器第1部分:总则与安全要求》由TC217(全国有或无电气继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宏发电声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GB/T42385-2023

蜡烛防火安全规范

国家标准《蜡烛防火安全规范》由TC555(全国蜡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黑龙江省轻工科学研究院、大连达伦特香氛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旷世智源工艺设计有限公司。


GB/T21109.2-2023

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第2部分:GB/T21109.1—2022的应用指南

国家标准《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第2部分:GB/T21109.1—2022的应用指南》由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24SC10(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系统及功能安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国家管网集团西南管道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龙鼎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辰竹仪表有限公司、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盘古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北京联合普肯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济南宁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GB/T32800.1-2023

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安全要求第1部分:非螺纹结构紧固件用装配动力工具

国家标准《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安全要求第1部分:非螺纹结构紧固件用装配动力工具》由TC173(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东莞理工学院、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中杰杰鼎实业有限公司。


GB/T32800.10-2023

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安全要求第10部分:挤压式动力工具

国家标准《手持式非电类动力工具安全要求第10部分:挤压式动力工具》由TC173(全国凿岩机械与气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浙江瑞丰五福气动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开山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维尔特隧道装备有限公司、天水凿岩机械气动工具研究所。


地方标准





山东

DB37/T1855—2023

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规范

地方标准《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规范》,主管部门为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山东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四川

DB51/T1598.5-202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5部分:接地漏电

地方标准《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5部分:接地漏电》由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雅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凉山州消防救援支队。


DB51/T1598.4-202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4部分:接触不良

地方标准《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4部分:接触不良》由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资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巴中市消防救援支队、南充市消防救援支队、甘孜州消防救援支队。


DB51/T1598.3-202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3部分:过负荷

地方标准《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3部分:过负荷》由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元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安市消防救援支队、阿坝州消防救援支队。


DB51/T1598.2-202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2部分:短路

地方标准《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2部分:短路》由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攀枝花市消防救援支队、乐山市消防救援支队、遂宁市消防救援支队。


DB51/T1598.1-2023

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1部分:必要条件

地方标准《低压线路电气火灾原因认定第1部分:必要条件》由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德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内江市消防救援支队、眉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宜宾市消防救援支队。


DB51/T2146-2023

天然气汽车改装企业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天然气汽车改装企业管理规范》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清洁能源汽车产业协会、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中心、成都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西华大学、四川省顺洁清洁汽车设备制造公司、乐山华川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自贡市蓝天天然气科技有限公司、泸州市兴能燃气汽车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DB51/T3106-2023

化学实验室安全应急智慧系统建设指南

地方标准《化学实验室安全应急智慧系统建设指南》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化工质量安全检测研究院、四川大学、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达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


DB51/T3096-2023

四川历史破坏性地震数据库规范

地方标准《四川历史破坏性地震数据库规范》由四川省地震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要起草单位:四川省地震应急服务中心。





黑龙江

DB23/T3561—2023

城市桥梁自复位拉索减震支座技术规程

地方标准《城市桥梁自复位拉索减震支座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23/T3560—2023

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技术规程

地方标准《农村房屋建筑抗震技术规程》,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

DB11/T2120-2023

古建筑安全防范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古建筑安全防范技术规范》由北京市文物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11/T2103.6-2023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6部分:密室逃脱类场所

地方标准《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6部分:密室逃脱类场所》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11/T2104-2023

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规范

地方标准《消防控制室火警处置规范》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11/T2103.5-2023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

地方标准《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11/T2103.4-2023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4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地方标准《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4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11/T2103.2-2023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2部分:养老机构

地方标准《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2部分:养老机构》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北京市民政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11/T2103.1-2023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

地方标准《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DB11/T2115-2023

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安全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机械式停车设备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安全技术规范》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州

DB52/T1727-2023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

地方标准《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由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DB52/T1723-2023

城市道路占道作业交通组织与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南

地方标准《城市道路占道作业交通组织与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南》由贵州省公安厅归口上报,主管部门为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即将施行的新政策,将影响你的生活!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施行 

应急管理部7月17日审议通过《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其中包括,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以及经调查认定对该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应当列入名单的其他单位和人员;12个月内累计发生2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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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1号


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修订后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完善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增加了建立监测机制,强化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等内容。完善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等重点环节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增加了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政策的规定和规范扦样、检验的内容;修改了出库前应当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情形、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和方式、检验报告有效期等内容。下一步,相关部门将着力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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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办法保障粮食质量安全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起实施


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办法》适用对象为面向社会招收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违法开展校外培训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法》明确违法情形,规定法律责任。依据行政处罚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上位法和规章立法权限,明确擅自举办校外培训机构,擅自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擅自举办社会性竞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培训活动等违法情形及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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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起实施


与创业担保贷款等有关,《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施行 


财政部印发修订后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实施期限五年。《办法》明确,中央财政安排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支持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等工作。符合条件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可纳入专项资金奖补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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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印发


与涉税专业服务有关,有这些新规!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特别强调从事涉税专业服务不得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歪曲解读税收政策;不得诱导、帮助委托人实施涉税违法活动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优化纳税服务 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的公告》,自2023年10月10日起施行。《公告》减少报表张数降低报送频次,将原来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申报改为年度申报,将即时报告调整为年度申报,大幅减少企业报告次数。优化填报数据,对数据项进行归并梳理,由57项调整为2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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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

税务总局发文优化纳税服务 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


《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施行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公务用车控制数、配备标准、配备更新程序、使用和处置管理、监督检查等全流程进行了规定,强调要加强越野车、租用车辆等特殊事项管理,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超数量配备车辆等12个“不得”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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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视障、听障人员将可以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教育部、中国残联制定印发《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实际需求参加测试,参加测试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残疾证明,按照就近就便自愿原则向省级测试机构或测试站点报名。要求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内,各地设置测试站点开展测试,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制定站点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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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施行,两部门印发《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

教育部详解《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施行

交通运输部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建立检测机构许可制度。规定资质审批应当经过许可机关组织的专家技术评审,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两阶段。全面规范质量检测活动。规定检测机构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接受多方委托,不得转包、违规分包,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不合格项目应及时报告,不得转让、出租资质证书。明确禁止检测人员同时在两家及以上检测机构从事检测活动,检测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推销建设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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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解读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新规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故意申报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规定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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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总局令第82号公布



新修订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施行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明确标签、说明书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明确禁止变相分装和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


>>详细阅读:

重磅!总局令第80号公布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解读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施行


国家档案局公布《企业档案管理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对企业档案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有助于解决企业档案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现实问题,有利于保障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的完整安全。《规定》共十章七十七条,其中规定了档案用房的设置、建筑设计要求,档案库房的面积,档案装具、档案设施设备的配备等,并对形成档案数量较少的企业提出了基本要求。提出了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要求。明确了企业档案工作要接受档案主管部门检查,企业总部也要对所属单位档案工作进行考核。


>>详细阅读:

《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正式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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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整理 中国政府网

●编辑:李玉雯 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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