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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参保,错过等一年


各位街坊注意!

近日,禅城区、南海区、

高明区、三水区陆续发布

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保申报通告,

其中,禅城区、南海区、高明区

申报时间已开始,

市民请注意申报时间,

否则错过要等一年哦~


禅城区/


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18日至2021年11月15日

缴费标准

(点击查看大图)


参保对象

1.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禅城区户籍居民。
2.在佛山市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累计缴费满1年且在禅城区处于参保缴费状态的异地务工人员,或者是禅城区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保的人员,其已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且在本市中小学就读或共同生活的学龄前子女(含未满7周岁的或者因身体状况需要并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适龄儿童、少年)。
3.在禅城辖区内各大中专院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异地户籍学生(含港、澳、台、华侨学生)。
4.在禅城区居住且办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申报方式

1.禅城区户籍居民:城镇户籍居民到户口所属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农村户籍居民由所属村委会代办,具体按村委会安排;困难人员由资格核定部门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2.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户籍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父母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到符合条件的父母一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申报;父母一方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的,可选择父母户籍地、居住地或工作地作为参保地。
3.异地户籍大中专学生:由就读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申报手续。
4.港澳台居民: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的住址到所属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温馨提示

1.已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困难人员、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异地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港澳台居民均不自动续保。如果需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2.已成功缴费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2021年9月底前未办过停保或未转参职工医疗保险的,将自动续参2022年度居民医保。继续参保且不需变更资料的,无需办理任何手续;不继续参保的,须在申报期内办理停保手续。
3.已申报中途参加2021年度居民医保但在2021年9月底前尚未成功缴费的本区户籍普通居民,如需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须在申报期内重新申报参保。


4.本市内户籍迁移的,直接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户籍从本省市外迁入的,如原来在市外有参保,必须回原参保地办理停保后方可到新户籍地申报参保(注意:2022年度市外居民医保已缴费的还需撤销缴费记录才能在本市参保)。



南海区/


一、参保时间截至2021年11月12日止


二、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三、办理事项(一)已参加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就业居民,按规定纳入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自动续保,无需重新申报参保。
(二)村(居)代收代缴参保缴费申报或家庭户参保人员本年度内户籍地发生增减变动,请于11月12日前办理。  ★村(居)代收代缴:以家庭户为单位,提供户口簿。
★家庭户缴费模式:家庭户内成员持户口簿办理。尚未登记或变更扣费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供户内任一成员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或佛山市社会保障卡)、申请人第二代身份证等复印件。其中,缴费银行须为税务部门指定的如下银行:农行佛山分行、工行佛山分行、中行佛山分行、建行佛山分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广发佛山分行、广州市商业银行、顺德农商行、佛山农商行、南海农商行、中国邮政储蓄、中信银行、东莞银行、华兴银行。


四、缴费标准目前尚未收到2022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标准相关文件,请留意后续通告。


五、注意事项(一)已登记缴费银行账户的家庭户参保人,请于2021年11月21日前存足金额以备税务部门扣缴。参保人须按时足额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保权利。
(二)如遇政策调整,请以调整后的政策规定为准。更多详情请关注“佛山社保”微信公众号。



高明区/




三水区/


2022年度三水区居民身份(含已在我区领取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医)将于2021年10月19日至11月19日进行申报,缴费标准为596元/人/年请广大参保人于2021年11月20日前在指定扣费账户内存足户内人员参保费备扣。


各类申报业务在区内各行政服务中心受理,需要申报的情形包括:

一、2021年度未参加居医(含已申报但未成功缴费)且计划在2022年度参保的;


二、异地务工人员(含港、澳、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计划参加2022年度居医的;


三、户籍变动(迁入、迁出、新生儿入户、注销)后未申报或申报过但未成功缴费,且计划参加或停止参加2022年度居医的;


四、2021年10月、11月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且计划参加2022年度居医的;


五、已领取我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计划参加2022年度居医的;


六、已参加2021年度居医的参保人因个人原因计划2022年度不再参保的。


已参加2021年度居医并成功扣费的居民(不含已领取我区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父母或其中一方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子女)确定在新年度继续参保的,无需申报,只需尽快在原扣费账户内存足费用备扣,有更改过账户信息的家庭户,以扣费成功的账户为准。


由于账户原因不能扣费的参保人可于2021年12月20日前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自助办税终端缴纳参保费用。


温馨提示

参保人在选择扣费账户时,需确认账户状态正常且余额足够扣缴参保费用,因余额不足或账户问题导致无法按时扣费的,视同放弃参保。





目前顺德区居民基本医保申报

暂未公布细则,

医保君将密切留意,

及时更新,敬请留意!




来源:禅城社保、佛山市南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佛山市高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佛山市三水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李丹榆

校审:石唯廷、谭婷婷、唐泳茵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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