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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刊|王欧:城乡发展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 ——基于打工地和输出地的城乡多点研究

原文载于《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


作者:王欧,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讲师

【摘要】由于近年来农民工打工地和输出地的巨大发展,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考察需要从传统制造业扩展至新兴服务业,从打工地扩展至输出地。本文采用城乡多点调查法收集经验材料,考察城乡发展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影响。研究发现,打工地城市经济的“脱实向虚”转型创造了大量时间安排更自由灵活、收入更高的平台服务业工作,吸引新生代农民工加速从传统行业流入,但此类工作的弹性专制劳动体制削弱了工作的稳定性,城市的限制型公共服务供给进一步增加了工作流动性。与此同时,农民工输出地由政府强力推动的脱贫攻坚提供了大量廉价且家庭友好型的工作机会,并大幅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吸引新生代女工留守、陪读和本地化就业,强化了新生代农民工以男性为主导的性别化工作流动模式。因此,尽管近年来城乡发展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向变化,却没有促进其技能发展和向上流动。


【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城乡发展;城乡多点研究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新生代农民工登上“世界工厂”舞台,接连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如富士康工人“连环跳”、“三和大神”躺平等)引起了公众和学界的高度关注。社会各界在同情城乡二元体制下新生代农民工遭受的各种不公的同时,也在哀叹这一代青年工人劳动伦理的退化和吃苦耐劳精神的匮乏,并忧心其未来以及对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不利影响。这些忧虑隐含着一个深层次的判断,即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模式已发生了根本变化,其工作稳定性正逐渐减弱,向上流动的可能性也在降低。实际的情况是否果真如此呢?


学界已有研究指出,尽管两代农民工受到类似的城乡结构限制,但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更加频繁、向上流动的空间更为有限,其中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在频繁换工之后甚至出现向下流动。既有研究主要从新生代农民工独特的留守、学校教育等社会化经历以及都市化的价值观、消费方式等方面解释工作流动的代际差异,另外一些研究还从人力与社会资本、职业分割、性别等维度进一步分析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内部分化。但现有研究很少从经济社会转型及其引起的机会结构变动的角度考察近年来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新趋势。


实际上,在人力与社会资本、性别与家庭等因素之外,由经济转型、政府政策变动引起的机会结构变化一直是影响工作流动的最重要的结构因素。大量研究已经发现,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西方发达国家制造业的空心化、低端服务业的兴起和“铁锈地带”公共服务的衰败导致不稳定工作激增,从而降低了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甚至造成“跨世纪一代”青年工人的向下流动。与西方国家类似(但内容与方向不同),近年来中国也经历了大幅度的经济转型和政府政策变动,典型地表现为巨大的城乡发展,即一方面在主要农民工打工城市,经济“脱实向虚”转型带来以快递、外卖、网约车为代表的新兴平台服务业工作的迅速崛起;另一方面在农民工输出地,政府强力推动脱贫攻坚导致经济结构变化和公共服务提升。在此背景下,考察近年来的城乡发展及其引起的机会结构变动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产生了何种影响,便成为一个急需深入探讨的重要研究问题。


本文认为,随着近年来的城乡巨变及其引起的机会结构变动,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研究需要实现双重扩展,即从紧盯传统制造业到关注新兴服务业,从局限于农民工打工地到向农民工输出地扩展。下文将首先批判性地回顾关于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研究文献,并据此提出一个考察城乡发展影响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分析框架,接着利用笔者2019—2020年在两个农民工打工城市和两个农民工输出地收集的经验材料,呈现城乡发展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深刻影响。


二、文献回顾与分析思路


(一)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趋势


现有研究主要从工作流动频率、方向等方面考察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状况,发现其工作流动模式存在代际差异和内部分化。不少研究已经指出,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更加频繁、向上流动的空间也更为有限,且频繁换工并没有促进向上流动,其工作流动模式表现出“短工化”“水平式流动”等特点,甚至展示出“倒U型”的流动轨迹。现有研究认为,两代农民工面临类似的城市户籍限制、劳动力市场分割和工厂生产体制压迫,工作流动的代际差异根源于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化时期和打工阶段形成的一系列群体新特性。其中,留守经历让新生代农民工普遍缺乏吃苦耐劳的品质和责任感,这加剧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学校教育经历为新生代农民工养成都市生活方式奠定了基础,强化了“用脚投票”表达工作不满的换工方式;而对都市化消费和生活的向往和实践,则造成了新生代农民工在工作与社会生活之间“跳跃式换工”的就业策略。


现有研究还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存在群体内部分化,并从人力与社会资本、性别与劳动力再生产负担等方面做出解释。已有研究指出,教育、技能等人力资本因素有利于新生代农民工实现工作向上流动;新的求职渠道和获取就业信息的途径会加速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而婚姻、生育、赡养老人等家庭和劳动力再生产负担则对新生代女工的工作流动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让新生代农民工延续以男性为主导的性别化工作流动模式。


上述研究为我们认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趋势及其影响因素提供了洞见。不过,现有研究并未考察经济社会转型及其引起的机会结构变动可能对工作流动造成的深刻影响,因而需要扩展研究视野来进一步把握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新趋势。


(二)机会结构与工作流动


实际上,在群体特征、人力与社会资本、性别与劳动力再生产等因素之外,大量研究已经指出,由经济社会转型及其引起的机会结构变动一直是影响工作流动的最重要的结构因素。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随着经济结构向“后工业”经济的大幅调整和新自由主义政府政策的大力推行,工作机会结构也发生了巨变,对工作流动模式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已有大量研究指出,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一方面随着“后工业”经济的崛起,专业知识、信息技术、金融投资、高端服务业等“好工作”不断被创造出来,在提高学历、技术要求等入职门槛的同时,也提供了更高的教育回报率、更多的工作流动机会和更好的职业晋升阶梯;另一方面随着制造业的空心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及“铁锈地带”、内城地区公共服务的衰败,各种护理、零售、保洁等低端服务业工作和与互联网平台相关的零工经济工作也大量涌现,造成工作报酬降低、工作稳定性下降和传统工人阶级向下流动等后果,还导致职业晋升阶梯断裂、无序流动增加和不稳定工作者长期被困在“无前途工作”之中不易实现向上流动等新的工作流动特点。


西方发达国家的上述研究表明,在群体特征、人力与社会资本、性别与劳动力再生产等因素之外,需要从经济社会转型及其引起的机会结构变动的角度考察工作流动的变迁,尤其要重视不稳定工作的兴起对工人阶级工作流动的不利影响。


(三)城乡发展、机会结构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


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社会转型及其引起的机会结构变动类似,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主要农民工打工地城市的经济结构经历了一个“脱实向虚”的转型升级过程,低端制造业大量内迁或外迁,与互联网平台相关的新兴服务业工作和零工经济工作大量涌现。全国范围内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继1994年第三产业就业的比例超过第二产业之后,2014年第三产业的GDP占比(46.1%)首次超越第二产业的GDP占比(43.9%),其中传统服务业(如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等)的增速远高于现代服务业(如软件信息、金融、公共事业等)。此类传统服务业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导致工作机会结构产生巨变,催生了大量与互联网平台有关的新兴服务业工作和零工经济工作。以其中的典型代表快递员和外卖骑手为例,一些调查数据显示,2016—2018年中国快递员数量增长了50%,总数量突破300万;2020年上半年仅美团一家公司就有295.2万骑手,同比增长16.4%。在此背景下,考察此类新兴服务业工作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产生了何种影响,便成为一个紧迫的研究问题。


与此同时,与西方国家的“铁锈地带”和内城区的去工业化和公共服务衰败相反,2012年以来我国由国家强力推动的脱贫攻坚向以贫困地区为代表的农民工输出地注入大量资源,在短时间内改变了农民工输出地的产业结构并大幅提升了当地的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增加了大量本地工作机会。一些统计数据显示,仅2016年一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就高达1154亿多元,比2015年增长了48.5%;截止到2017年,全国有扶贫开发任务的省份已建立了2万多个扶贫车间,共吸纳约15万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到2020年年底,在现行标准下有近1亿农村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尽管已有不少研究关注了脱贫攻坚,尤其是产业和就业扶贫对贫困人口脱贫的关键作用,但现有研究未能考察脱贫攻坚及其引起的农民工输出地的机会结构变化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影响。


因此,在近年来城乡巨大发展的背景下,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研究需要实现双重扩展,即从紧盯传统制造业工作向关注新兴服务业工作扩展,以及从农民工打工城市的工作向农民工输出地的工作扩展。而西方发达国家的研究启示我们,实现这一双重扩展的中介便是考察城乡发展引起的机会结构变动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影响。以此为基础,可以形成本文的分析框架:城乡发展、机会结构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图1)。

具体而言,尽管现有研究已经指出,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模式受城乡二元结构条件下的户籍、劳动力市场分割、工厂专制生产体制等结构限制,以及新生代农民工的个体、家庭和群体新特性的双重影响,产生了工作流动的代际差异和群体内部分化(如图1的虚线部分所示);但近年来的城乡发展开辟了新的机会结构,突出地表现为打工地城市新兴服务业工作的迅速崛起和农民工输出地由脱贫攻坚创造的一系列本地工作机会。这一新的机会结构将通过相应的劳动体制和与之相关的公共服务水平具体形塑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模式。一方面打工地城市新兴服务业工作的劳动体制与限制性的公共服务结合,另一方面农民工输出地本地工作的劳动体制与不断改善的公共服务结合。新的机会结构从这两个方面具体形塑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频率和方向,进而形成这代青年工人的工作流动新趋势(如图1的实线部分所示)。


三、城乡多点调查与资料收集


(一)研究方法与资料收集过程


为了在视野上实现上文提出的双重扩展(即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研究从传统制造业扩展至新兴服务业和从农民工打工地扩展至输出地),在研究方法和资料收集上也要进行扩展。现有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在农民工打工地收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资料,且多数研究将资料收集重心放在传统制造业上。与之不同,本文采用城乡多点调查法,同时收集农民工打工地和输出地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资料,在农民工打工地城市内部还同时兼顾传统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的工作流动资料。


本研究的资料收集过程跨度两年(2019—2020年),包括两个农民工打工地(深圳和武汉)、两个农民工输出地(四川L县和贵州H县)。2019年7月,笔者参与了“武汉平台工人调查”,采用被访者驱动抽样法收集样本,共回收有效问卷801份,其中快递员335份,外卖骑手466份,80年及以后的平台工人占比高达95.5%。2019年8月,笔者又参与了“深圳产业工人调查”,采用分层抽样法收集样本,共回收有效问卷2547份,其中制造业一线普工占26.2%,制造业技能工人占10.1%,80年及以后的产业工人占比达73.8%。两地调查的内容均包括工人的个人和家庭基本信息、工作流动、劳动过程、技能发展、劳动权益和公共服务状况等。问卷调查期间,笔者还采用访谈、座谈和实地走访等方法收集资料,在武汉共访谈平台工人21人,在深圳除了对产业工人进行访谈外,还走访了多家制造业企业并与多个公共服务供给部门的工作人员座谈。


除了上述打工地城市的调查外,2019年8月底至9月和2020年11月,笔者分别前往四川L县和贵州H县调查脱贫攻坚成效,系统收集了两地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改善情况等方面的资料。其间,笔者翻阅了当地扶贫部门准备的各类应对脱贫考核的档案资料,走访了多个易地扶贫搬迁点、产业扶贫基地和农户家庭,开展了十余场由各级扶贫干部参加的座谈会,有针对性地收集了脱贫攻坚对农户和农民工就业影响的资料,专门关注了脱贫攻坚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影响情况。


(二)资料概况与数据分析策略


本文所使用的经验材料来自上述城乡多点调查。其中,武汉平台工人和深圳产业工人的基本信息如表1所示。从表1可以看到,新兴平台工人中男性占绝对主导,传统制造业一线普工中女性占一半以上比例;两地工人都以80年及以后的新生代农民工为绝对主力,平台工人的年龄比制造业一线普工的年龄更小;两地工人大多来自打工地城市以外的农村地区,受教育程度多在高中及以下,制造业一线普工的受教育程度更低,来自外地农村户籍的比例更高。

与打工地城市的劳动力结构相对,农民工输出地四川L县和贵州H县均为国家级贫困县和劳动力输出大县。其中,2014年L县总人口112万,贫困户3.15万户、10.03万人,农村劳动年龄内人数51.22万,高达31.4万人外出务工;2014年H县总人口69万,贫困户4.16万户、16.65万人,超过70%的农村劳动力常年在外务工。不过,经过几年的脱贫攻坚,L县已在2019年年底率先脱贫摘帽,H县也在2020年年底完成脱贫任务。


基于上述城乡多点调查收集的经验材料,本文拟采用以下两个方面的数据分析策略来呈现城乡发展背景下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新趋势,并尝试对此做出机制性的解释。


一方面,本文将从问卷调查数据中选取反映工作流动状况的关键变量,描述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趋势,并在产业工人与平台工人的比较中突显打工地城市的劳动和公共服务体制对工作流动的影响。表2列出了用于描述和解释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关键变量。


另一方面,本文将综合运用观察、访谈和脱贫攻坚统计资料,呈现由政府强力驱动的农民工输出地发展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影响。在具体的分析过程中,笔者将首先通过该县的就业扶贫统计资料和在各产业扶贫基地、易地扶贫搬迁点等地收集的工作机会变化资料,呈现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状况;以此为基础,进一步运用各工作场所的劳动管理资料和相关公共服务统计数据,从劳动体制和公共服务供给的角度揭示农民工输出地发展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趋势的影响机制。


下文将以前述分析框架、经验材料和数据分析策略为基础,扩展现有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研究的分析视野,详细呈现近年来的城乡发展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影响。


四、城乡发展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新趋势


近年来的城乡巨变,尤其是主要打工地城市经济的“脱实向虚”发展、新兴服务业的崛起以及农民工输出地由脱贫攻坚驱动的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提升,从不同方面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打工地城市发展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


1.新兴平台服务业工作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新趋势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主要打工地城市的经济结构经历了一个“脱实向虚”的新兴服务业迅速崛起的转型升级过程。在深圳,随着原关内地区的开放和地铁向原关外工业区延伸,中产阶级住宅区和高端写字楼拔地而起,工业厂房不断向东莞、惠州方向后移,低端制造业后撤、内迁或外迁的趋势极为明显。近年来,当地政府正着力打造金融、物流、文化、高新技术四大支柱产业和培育信息技术、数字经济、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转型升级的结果是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和其他服务业迅速增长,2018年其增速分别是13.9%、10.2%和9.0%,远高于该年7.6%的GDP增速。与之类似,“九省通衢”的中部大城市武汉也经历了低端制造业外迁和新兴服务业崛起的经济转型过程,该市的标志企业武钢已迁出市区,快递员和外卖骑手穿行于大街小巷,以满足上千万市民的服务需求。


打工地城市经济的上述转型升级加速了新生代农民工从传统制造业向新兴服务业的工作流动。“深圳产业工人调查”的数据显示,制造业员工月均流失率为9.5%,远高于建筑业4.7%的流失率;对制造业一线普工上一份工作所在行业的调查还表明,上一份工作为制造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住宿餐饮业的比例分别为78.8%、3.1%、1.1%和5.8%。由此可见,制造业工人的流动率非常之高,一线普工很少来自制造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对工人离职原因的进一步调查还表明,生活/房价成本太高、待遇低、子女教育问题难以解决、工作单调乏味和缺乏发展空间是特别重要的因素,占比分别达70.5%、42.8%、38.0%、32.8%和28.4%。显然,对于那些尚未结婚成家或还没有面临子女教育等家庭再生产问题的年轻新生代农民工而言,工资待遇低、工作单调乏味和缺乏发展空间是最重要的离职因素。

那么,加速从低端制造业流出的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流向了哪些工作呢?“武汉平台工人调查”表明(见表3),超过一半的平台工人来自制造业、建筑业和农业,其中来自制造业的高达23.1%,还有15.2%来自商业服务业。由此可见,新生代农民工正快速从传统行业向新兴平台服务业工作流动,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还在商业服务业内部换工。

是什么原因促使新生代农民工从传统行业流向新兴平台服务业呢?调查数据显示(见表4),工作比较自由是吸引平台工人流入的最重要原因,占比高达68.8%;其次是入门简单和暂时过渡一下,分别占40.5%和30.6%;再次是收入较高、不拖欠工资和工作没那么枯燥,占比均在20%以上。对平台工人收入的调查进一步表明,当新生代农民工从传统行业流向新兴平台服务业时,其收入实现了向上流动。调查数据显示,78.2%的快递员和79.4%的外卖骑手明确表示入职当前工作之后的收入较之前提高了,两者的月平均工资分别为6178元和5882元,远高于深圳制造业一线普工4447元的水平。

然而,进入新兴平台服务业之后是否增加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稳定性呢?调查数据显示(见表5),平台工人的从业年限普遍较短,从业3年及以上的外卖骑手仅占7.1%,从业年限在1年以内的外卖骑手却高达55.6%,绝大多数快递员和几乎全部外卖骑手的工作年限在3年以内。不仅如此,比例不低的一部分平台工人曾有入职后又离职的经历,甚至有一部分平台工人不断入职与离职。其中,高达24.7%的外卖骑手和17.0%的快递员在入职后又离职,还有11.6%的外卖骑手和5.4%的快递员入职后又离职2次及以上。由此可见,平台工人的从业年限较短,工作稳定性较差,且外卖骑手的工作稳定性更差,一部分平台工人不断入职与离职。


上述调查数据表明,随着打工地经济“脱实向虚”发展和新兴服务业的崛起,新生代农民工展示出一种独特的工作流动模式:一方面他们因工作比较自由和待遇更好加速从传统行业流入新兴服务业;另一方面他们的工作稳定性并未增加,不仅从业年限较短,而且其中一部分人员还持续流入和流出。


2.弹性专制劳动体制、限制型公共服务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


如何解释新生代农民工的上述工作流动模式呢?基于经验材料,笔者认为,以快递、外卖为代表的新兴平台服务业工作形成一种可以称为弹性专制的劳动体制。该劳动体制以弱化劳动关系、精准数字控制和向工人转嫁风险为特点,在提供看似更自由和更高薪的待遇的同时,也与打工地城市的限制型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相结合,共同削弱平台工人的工作稳定性。

首先,平台工作与工人之间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很低,派遣工和外包工盛行,极大地弱化了工人与工作之间的劳动关系,使雇佣关系弹性化。调查数据显示(见表6),仅约三成的平台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或平台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超过三成快递员和近五成外卖骑手未签订或不清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近四成快递员和超过两成外卖骑手为派遣工或外包工。与深圳产业工人中的一线普工相比,平台工人与用人单位或平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极低,派遣工和外包工更加盛行,未签订或不清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极高,雇佣关系具有极大的弹性。

其次,与弹性化的雇佣关系相适应,平台工作通过一套数字算法系统精准控制工人的劳动过程,使劳动过程充满了专制和赶工色彩。对快递员和外卖骑手而言,他们的每一个工作任务均由平台系统指派,送件或送餐的每一个环节全由系统监控,收入则由送单量直接决定,并且依据送单情况实施奖励和惩罚。调查数据显示(见表7),快递员每天的送单量集中在80~199单(占比51.9%),其中61.8%的快递员每天最多的送单量为100单及以上;外卖骑手每天的送单量集中在20~59单(占比84.1%),其中71.2%的外卖骑手每天最多的送单量为40单及以上。平台工作一方面分不同级别奖励“冲单者”,另一方面则惩罚送单不及时者。调查数据表明,51.3%的快递员和48.0%的外卖骑手有过被投诉的经历,被投诉的主要原因是送件或送餐不及时和物品或外卖有损坏。被投诉之后最主要的惩罚方式是罚款,多达56.1%的快递员和80.0%的外卖骑手表示遭受过罚款。其结果是平台工人每天被数字平台控制着抢单、送单和冲单,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超过制造业一线普工。

再次,平台工作的弹性专制劳动体制还向工人转嫁了大量用工成本和工作风险。调查数据表明,自己购买或租借车辆的快递员和外卖骑手分别高达64.5%和94.9%,因违反交规(如车辆超标、逆行、闯红灯等)而车辆被扣的比例分别达32.5%和32.8%,发生过交通事故(如撞到人/车或被撞到)的比例更是分别高达74.0%和79.8%。不仅如此,平台工人购买社会保险的比例极低,远远低于产业工人中的一线普工。如表8所示,除了快递员的养老保险以及外卖骑手的工伤保险、意外险之外,快递员和外卖骑手购买的其他各类保险的比例全在两成以下。

以上分析表明,以快递、外卖为代表的新兴平台服务业工作不仅雇佣关系被高度弹性化,而且通过一套数字算法系统将平台工人置于专制控制之下,向工人转嫁了大量用工成本和工作风险,使平台工作成为一项高度弹性化、专制且充满风险的工作。显然,平台工作的这一弹性专制劳动体制从多个方面增加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不稳定性,加速了其离职的趋势。笔者对平台工人及其子女未来工作打算的调查显示(见表9),只有比例很低的一部分平台工人明确表示愿意继续从事本职工作或在本公司升职,大量平台工人(尤其是外卖骑手)打算转行到其他行业;约90%的快递员和外卖骑手不愿意自己的子女从事快递或外卖工作,主要原因是工作风险高、社会地位低和职业前景差,而并不是担心收入太低。

最后,打工地城市限制型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平台工作的弹性专制劳动体制相结合,进一步削弱了平台工人的工作稳定性。调查数据显示(见表10),尽管武汉的公共服务体系比深圳对农民工更加包容,但平台工人的家庭完整性并不比产业工人好,已婚外卖骑手的家庭结构比产业工人更加残缺。对平台工人的子女留守状况的调查表明,高达56.6%的快递员和80.3%的外卖骑手的子女被放在老家留守。


由以上分析可知,尽管看似更自由的工作时间安排和更高的收入吸引新生代农民工加速向以快递、外卖为代表的新兴平台服务业工作流动,但后者高度弹性化的雇佣关系、精准专制的劳动控制、被转嫁到工人身上的用工成本和工作风险以及限制型的公共服务体系削弱了工人的工作稳定性,造成新生代农民工从业年限普遍较短、不断进入又持续离职的工作流动模式。


(二)农民工输出地发展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


1.脱贫攻坚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新趋势


与上述打工地城市由于经济转型升级导致新兴服务业工作机会大量涌现不同,近年来农民工输出地的发展主要源自政府为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强力推动。脱贫攻坚投入大量资源,从就业扶贫、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三个方面改善贫困人口的就业状况,也间接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机会结构,在改变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向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个重要的意外后果,即强化了新生代女工的“留守-陪读-本地化就业”趋势和由男性主导的性别化工作流动模式。


首先,由政府强力推动的就业扶贫尽管对贫困人口中的弱劳动力影响较大,但是只给新生代农民工提供了少量县域之外的新工作机会,仅改变了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向。以四川L县为例,该县10.03万贫困人口中有技能的劳动力仅占0.08%,普通劳动力占47.1%,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占6.3%,丧失劳动力或无劳动力的占46.6%。其中,高中及以上学历者仅占7.3%,初中学历者占32.6%,其余的文化程度为小学或文盲,分别占45.1%和15.0%。面对这样的劳动力结构,当地政府采取了差别化干预的就业扶贫措施。一方面以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等方式促进有劳动能力者跨地和就近就业,另一方面则以开发公益性岗位和进行低保兜底的方式为弱劳动力或无劳动力者提供最低收入。

表11的数据表明,该县就业扶贫的重心放在了弱劳动力和无劳动力者,他们不仅数量庞大,而且以公益岗位和低保兜底吸收了大量资金;与之相反,该县开展技能培训的规模非常小,主要通过对外出务工者提供交通补贴和对就近务工者所在的企业进行奖补等方式促进普通劳动力转移就业。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农民工输出地政府干预县域之外的工作机会的能力非常有限,他们往往只能与前来对口支援的东部县级城市展开劳务协作,但后者与农民工已在的其他主要打工城市相比,并不能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和更高的工资待遇。由此可见,农民工输出地政府的就业扶贫措施仅在劳动力的流通环节给予贫困人口中的新生代农民工少量交通补助,只为少数新生代贫困人口提供了县域之外的就业机会,仅改变了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向。


其次,农民工输出地的产业扶贫创造了大量本地工作机会,强化了新生代女工的留守和本地化就业趋势,却对新生代男工的工作流动影响甚微。由政府驱动的产业扶贫从直接提供大量工资劳动机会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两个方面,强化新生代女工的本地化就业趋势。仍以四川L县为例,2014年至2019年上半年,该县共统筹产业扶贫发展基金6.94亿元,打造了一张“县有‘种植、养殖、加工’三大支柱产业、村有脱贫奔康产业园、户有庭院经济”的产业扶贫网,即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如承建生产设施、减免税费、帮助土地流转、提供奖励补贴等)引进农业生产和加工企业,再帮助企业深入各乡镇建立生产和加工基地,并鼓励农户以劳动力或家庭农场的方式参与企业经营。2014—2018年,该县引进51家大型农业龙头或农产品加工企业落户,建立了各类种植基地数十万亩和养殖基地数百处,带动了2.73万贫困群众发展种植和养殖业,其中1.48万以劳动力的形式就业。以笔者参观过的某果汁集团为例,该集团2016年被引进到L县设立农业公司,随即建立了3万亩柑橘产业示范园,形成从苗木培育到产品深加工的全产业链条,据称已带动园区周边群众7136户、21856人(其中贫困户852户、3012人)就业或发展产业。该企业的种植环节被“返租倒包”给各基地周边的农户家庭经营,加工环节则直接雇佣劳动力进入车间进行生产。笔者看到,该企业的加工车间除个别管理人员之外,几乎全为女工,其中一大半为曾经有过打工经历的新生代已婚女工;而家庭农场则主要分包给中老年夫妻经营,一部分新生代留守已婚女工也独立承包范围更小的农场经营,新生代男工则很少参与其中,因而极大地强化了新生代女工的留守和本地化就业趋势。


最后,脱贫攻坚强力推动的易地扶贫搬迁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还产生了一项极为重要的意外后果,即造成被搬迁家庭的新生代女工返乡、留守、陪读和本地化就业。易地扶贫搬迁的本意是通过搬迁整体解决偏远贫困群众的脱贫问题,因而安置点往往选在县城周边或较发达的市镇所在地,被搬迁者也不限于贫困户,而是整村搬离。以贵州H县为例,该县完成易地搬迁群众10857户、51089人,其中贫困户7229户、34521人,全部搬往经济更发达、公共服务更完备的县城和市镇。为了让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和“能致富”,该县一方面在安置点增设学校、卫生服务站、政府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部门,将农民转换为“新市民”,另一方面则定点向安置点招商引资,引入扶贫车间和发展周边产业。截止到2020年10月,该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实现就业5090户、11000人,确保有劳动力的家庭“一户一人”以上就业。笔者在走访安置点内的小区、“新市民”家庭、学校和扶贫车间时发现,附近小学新迁入的学生几乎全是之前村庄里的留守儿童,其中绝大多数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子女;学生之中的一部分自搬入县城或市镇之后有了留守母亲的陪伴,后者在安置点附近的扶贫车间、工厂或超市工作。安置点的新生代已婚女工加入留守、陪读和就近就业的现象说明,易地扶贫搬迁促使一部分女工返乡就业,强化了以男性为主导的性别化工作流动模式。


以上分析表明,由脱贫攻坚推动的农民工打工地发展从多个方面影响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其中,就业扶贫虽然未能在县域之外创造大量工作机会,却干预了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外出务工的流动过程;产业扶贫在加工车间和种养基地创造了大量工作机会,强化了新生代已婚女工的留守和本地化就业趋势;易地扶贫搬迁则在安置点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造成了一个重要的意外后果,即促使新生代已婚女工返乡、留守、陪读和就近就业,强化了新生代农民工内部以男性为主导的工作流动模式。


2.家庭霸权劳动体制、改善型公共服务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


如何解释上述被延续和强化的新生代女工的“留守-陪读-本地化就业”趋势呢?笔者发现,由脱贫攻坚创造的大量本地工作机会盛行家庭霸权劳动体制,而脱贫攻坚尤其是易地扶贫搬迁则大幅提升了农民工输出地的公共服务水平,分别从不同方面强化了女工的“留守-陪读-本地化就业”趋势。


一方面,由脱贫攻坚创造的一系列工作机会盛行家庭霸权劳动体制,在提供廉价工资待遇的同时,也给予家庭友好型的管理和工作时间安排,让留守女工能够兼顾家庭照料和生计劳动。由脱贫攻坚创造的工作机会包括农业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家庭经营农场工作、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产业园的各类扶贫车间工作、市镇超市和商店的服务业工作等。此类工作提供的工资待遇往往极为廉价,工作时间却较为灵活,生产管理能让工人兼顾家庭照料。


仍以上述笔者走访过的四川L县某果汁集团为例,该企业的生产车间主要以计件工资的方式雇佣大批女工,在生产高峰时期一个女工的工资约为1800~2000元/月;该企业的农场基地则分包给农户家庭经营,公司在果树挂果之前按1元/月/株(每亩60株,即720元/年/亩)支付管理费,挂果后第一年要求农户至少每亩上交1000公斤水果(第二年和第三年则要求上交1500~2000公斤),每公斤支付管理费2元,超出部分农户与公司按4:6分成。除此之外,公司不为员工或农户购买任何保险。以一名女工一年工作十个月的生产高峰时期、一个农户家庭承包5亩年产2000斤的挂果果树计算,平均每年获得的收入大约为2万元。显然,如此低廉的收入对承担了挣钱养家重任的新生代男工而言毫无吸引力,但企业和家庭农场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和人性化的劳动管理却可以让留守女工在兼顾子女照料、陪读或老人赡养的同时获得一份补贴家用的收入。笔者在易地搬迁安置点周边的多个扶贫车间看到,车间的生产安排被女工的家庭照料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的时间软化。女工们一般在早晨送完小孩上学之后再进厂上班,中午回家做饭,下午四点多接小孩放学,一些女工甚至在晚饭后带着小孩到车间来赶工,有的还把工作任务带回家中完成。管理者充分认识到这种家庭友好型工作时间安排对留住女工的重要性,并主动对工人进行分类管理和利用,将那些年龄偏大、无家庭照料负担的女工安排在需要持续运作的生产线上工作,而将可以随时中断的生产任务以计件工资的方式分包给有家庭照料负担的女工,并在员工家庭有事(如红白喜事或送往迎来)时批准假期。这种廉价而家庭友好型的家庭霸权劳动体制对新生代男工没有吸引力,却强化了女工的“留守-陪读-本地化就业”的工作流动趋势。


另一方面,在上述家庭霸权劳动体制的基础上,脱贫攻坚尤其是易地扶贫搬迁大幅提升了农民工输出地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了新生代女工的“留守-陪读-本地化就业”趋势。脱贫攻坚投入的大量资源(见表12)大幅提升了农民工输出地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众生活水平,让新生代农民工在老家就能享受到与打工地城市类似甚至更好的教育和医疗条件。

这种改善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更为明显。以笔者多次走访的贵州H县某安置点小区为例,当地政府力图通过“新市民·追梦桥”工程将新迁入的偏远山区村民转变为“新市民”,具体措施包括设置民政与就业等政府服务窗口、配套学校与卫生室、建设图书室与文体广场等,大幅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质量。笔者发现,新生代农民工子女要么进入安置点附近新建的学校,要么入读县城或发达市镇的中心小学,这些学校的师资、教学质量、学生管理和上学方便程度与搬迁之前相比得到了根本改善。在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的条件下,当新生代农民工在打工地城市面对限制型公共服务体制的严苛排斥时,他们之中之前让子女留守的不仅会选择继续留守,一些带子女随迁者也可能让子女返乡读书。在此背景下,由于脱贫攻坚创造的工作机会结构的吸引和家庭霸权劳动体制的灵活安排,新生代女工便成为返乡或继续留守者,脱贫攻坚强力推动的农民工输出地发展也就强化了新生代女工的“留守-陪读-本地化就业”趋势和以男性为主导的工作流动模式。


五、结论与讨论


自新生代农民工登上“世界工厂”舞台并日益成为农民工的主力以来,其工作流动模式受到学界和公众越来越多的关注。目前,已有研究揭示了农民工工作流动的代际差异,认为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的群体新特性(如缺乏吃苦耐劳的品质、追求都市化的消费与生活方式等)让他们换工更加频繁且向上流动的空间更为有限;另一些研究还呈现了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内部分化,指出人力与社会资本、性别与家庭再生产负担等因素对工作流动具有重要影响。但现有研究并未注意到,经济社会转型及其导致的工作机会结构变动可能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产生深刻影响。


本文认为,由于近年来中国城乡的巨大发展,对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动的考察在研究视野上需要进行双重扩展,即从传统制造业向新兴服务业扩展、从农民工打工地向农民工输出地扩展。相应地,在研究方法上也要实现双重扩展,即资料收集需要兼顾传统制造业和新兴服务业工作以及农民工打工地和输出地。以此为基础,本文采用城乡多点调查法,在两个农民工打工地和两个农民工输出地同时收集经验材料。研究发现,城乡发展通过一系列过程机制,促成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流动新趋势(见表13)。

具体而言,一方面,打工地城市的经济转型升级推动了新兴服务业的迅速崛起,创造了大量以快递、外卖为代表的平台工作;新的工作机会结构通过更加自由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和更高的收入,吸引新生代农民工加速从传统行业流向新兴服务业;但该类工作的弹性专制劳动体制削弱了新生代农民工的工作稳定性,城市的限制型公共服务供给体制进一步增加了其工作流动性。另一方面,农民工输出地由政府强力推动的脱贫攻坚尤其是产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提供了大量廉价且家庭友好型的工作机会,并大幅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吸引新生代女工返乡或继续留守、陪读和进行本地化就业,强化了新生代农民工内部以男性为主导的性别化工作流动模式。


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近年来的城乡发展尽管导致了新生代农民工工作流向的变化,却没有促进他们提升技能和向上流动,反而增加了其工作的不稳定性以及强化了工作流动过程中的性别不平等。面对本文所揭示的由近年来城乡发展所导致的工作流动新趋势,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一方面要呼吁改变导致新兴平台服务业工作之高度不稳定的弹性专制劳动体制,并继续改善打工地城市的限制型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另一方面则要提升农民工输出地由脱贫攻坚创造的大量新工作机会的待遇,在促进新生代女工返乡、陪读和就近就业的同时,也能吸引新生代男工返乡就业和创业。唯其如此,才能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在打工城市的工作稳定性和向上流动的机会,以及改变新生代农民工内部不平等的性别化工作流动模式,进而增加这代青年工人家庭成员之间共同生活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和注释略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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